| 内容出处: | 《宁海县水利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0748 |
| 颗粒名称: | 第十六章 经济政策 |
| 分类号: | F127.55 |
| 页数: | 10 |
| 页码: | 184-193 |
| 摘要: | 本文主要讲述了建国后宁海县兴建水利工程所涉及的经济政策,包括中型水库的移民安置、土地征用、民工劳务费兑现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车岙港、杨梅岭、黄坛、力洋等水库在兴建过程中,涉及了大量移民的安置工作,政府采取了插村落户、建村落户等方式进行安置,并支付了迁移费和物资损失补偿。在土地征用方面,政府根据淹没的耕地面积和鱼塘面积进行了补偿,并安排了围海涂等土地进行补偿。民工劳务费方面,政府根据投工数量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并补贴了生活费。此外,还处理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杨梅岭水库库区移民的耕地损失补偿等。 |
| 关键词: | 宁海县 经济政策 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