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库养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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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73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水库养鱼
分类号: F326.4
页数: 4
页码: 162-165
摘要: 本文概述了1959年至1987年间宁海县水库养鱼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措施。起初因逃鱼问题一度停养,后通过自繁自育鱼苗、扩大养鱼水面和建设鱼种塘等措施,实现了大幅增产。主要措施包括鱼种培育、电栅拦鱼设施、改革网具渔法和推行渔业生产责任制。其中,胡陈港水库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制,实现了扭亏增盈,成为浙江省大水面养鱼高产单位之一。其他水库也推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渔业生产得到显著发展。
关键词: 宁海县 水利 水库养鱼

内容

第二节 水库养鱼
  1959年杨梅岭水库从象山运来鲤鱼苗7.8万尾,首次放养后因逃鱼一度停养。1967年车岙港水库自繁自育鱼苗进行放养。1979年胡陈港工程竣工验收后,扩大养鱼水面8640亩,建鱼种塘235亩。1980年全县水库养鱼面积达15900余亩,占总水面73%,放养鱼种294万尾,年产鱼27.2万公斤,比1976年增加1.2倍多。
  随着渔业生产技术水平提高,鱼病防治,设施不断完善,捕捞网具改革和生产责任制推行,水库养鱼连年获得大幅度增产(附小(一)型以上水库1976年—1987年渔业生产统计表)1987年放养鱼种218万尾,年产鱼达62.9万公斤,总产值超过100万元,成为工程管理单位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其中胡陈港的平均亩产54公斤,成为浙江省大水面养鱼高产单位之一。水库渔业生产发展的主要措施简述如下:
  鱼种培育
  1965年宁波地区水产局张宝湖介绍周爱华到车岙港水库,建鱼种塘10余亩,培育亲鱼,1966年用砖头建1座简易产卵池,人工孵化鱼种,因设备差,孵化率低。
  1980年胡陈港投资7.2万元,建成孵化池1只,培育(鲢、鳙、草鱼)亲鱼270尾,用7只七石缸产卵,同时建成鱼种塘235亩,当年繁育鱼苗300万尾,自给有余。
  1982年胡陈港鱼种塘采取“早、稀、投、勤、换、拦”六项技术措施,培育4寸以上大规格鱼种,第二年11月23日经省、市、县有关技术人员抽样鉴定:花鲢平均规格4寸,每公斤40尾;草鱼规格5寸,每公斤20尾,平均亩产213.7公斤,8544尾;白鲢规格4.1寸,每公斤38.2尾,平均亩产232.5公斤,9022尾。
  电栅拦鱼设施
  为解决杨梅岭水库逃鱼的问题,1966年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上海水产学院联合组成电栅拦鱼研究小组,由叶宜宾、钱伯炘设计,采用内口径2寸无缝钢管,制成一字形悬挂电栅2道,共长192米,每2.4—3.6米设一根钢管,平均基础高程为16米,用钢丝索吊起,索下装有一条裸铝送电线,电栅拦鱼设施置在溢流堰上游60米左右处,当库水位22.35米时,断面为1200平方米,电栅上交流电在离钢管3米距离内的水面中,产生感应电流,使库水溢洪中鱼群回游,获得电栅拦鱼试验成功。
  为节电,1973年在溢流堰右边的排洪闸前增设了一道弧形电栅,改二道电栅为一道,于1974年定型使用。1975年捕鱼3.95万公斤,亩产29.6公斤,全国先后有山东、湖北、上海市、四川等10多个省、市前来参观。
  改革网具渔法
  1981年胡陈港工程管理处,用传统拖网作业捕鱼,仅捕6.45万公斤,当年亏损2.11万元。第二年又亏4.02万元。1983年在省水利厅李一凡工程师指导下,对拖网作业进行改革,由吴光耀设计了“赶、拦、刺、张”联合渔具,当年捕鱼26.92万公斤。采用赶、拦、刺、张联合渔具捕捞,节约人工900余工,燃料平均比前三年减少5千余元,成鱼回捕率达13.47%,提高了一倍。生产平均投入100元,产出240元,获利6.4元,提高了经济效益,原核定计划亏损8万元,结果扭亏增盈14.4万元。
  渔业生产责任制
  胡陈港的渔业生产开始推行“联利计酬”责任制,1981年改为“联产承包,联利计酬”责任制,1983年至1985年在中央三个一号文件精神指导下,健全与完善了责任制。235亩鱼种塘,实行家庭式大包干经济责任制,分别由九名职工及其家属承包经营鱼种生产,在承包期间取消承包人员工资,按合同规定上交利润、管理费和4寸以上鱼种数量,核定包干指标,实行全奖全赔。大塘成鱼养殖,实行“四定一奖赔”责任制。四定是:定承包期;定成鱼产量基数及年累进率(基数按前三年平均产量计算),以后每年递增7%;定成本;定上交利润基数和累进率。一奖赔:超利分成,分三档次,完成指标利润基数,只发给承包职工基本工资;超产5万公斤,超利5~12万元,将利润差额7%奖给职工;利润超过12万以上部分,再将差额百分之二十奖给职工。一赔是:完不成生产、利润指标要赔足。
  胡陈港《推行经济责任制,促进渔业生产发展》经验,在1984年4月浙江省召开的水利局长会议上作了介绍。从1984年到1986年共盈利56.57万元。5年中除为国家节约补亏经费20万元外,还从渔业盈利中补农35.1万元,用于7座排涝站,3座翻水站工程维修养护,向社会提供商品鱼360余万斤。
  车岙港、杨梅岭、黄坛、一市港、毛屿港、长坂岭等水库渔业生产都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宁海县水利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水利工作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水利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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