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防汛防旱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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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70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防汛防旱机构
分类号: P429
页数: 2
页码: 57-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旧社会宁海县缺乏防灾抗灾组织机构。1953年,宁海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防汛防旱指挥部,作为常设机构,负责防灾抗灾工作,每年汛期办公。1966年“八·一”台灾后,各级政府成立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由副县长任指挥,成员包括多部门负责人,办公地点在县水利局。其职责包括统一指挥防汛防旱、掌握水利工程运行情况、部署报汛工作、24小时值班以及调处水事纠纷。
关键词: 宁海县 自然灾害 防汛防旱

内容

旧社会没有防灾抗灾组织机构。
  1953年宁海县人民政府第一次成立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加强防灾抗灾领导,贯彻“防汛防旱,立足于防““方针。县长刘广汉兼任指挥,县农会主任刘岐山,民政科长汪企南,建设科长冯金玉为副指挥。
  防汛防旱指挥部是县人民政府常设机构,下设办公室,主持防灾抗灾日常工作,每年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其办公时间。
  1966年“八·一”台灾以后,区(镇)、乡各级政府层层成立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由一位副县长任指挥,农委主任、县水利局长任副指挥,成员由计委、邮电、交通、商业、供销、水利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其职责是:
  一、统一指挥防汛防旱。汛前提出做好汛期防汛、防旱、防洪工作的意见与措施,抓好落实工作。如建立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及早调运好“三防”物资,组织好抢险队伍,等等。遇到灾害后,统一组织人力、物力、交通工具等抗灾物资,指挥干部群众投入抗灾。灾后,进行灾情调查,做好救灾和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
  二、及时掌握水利工程运行情况。每年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区(镇)、乡干部对已建成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危病工程,指挥工程主管单位和区(镇)、乡落实安全渡汛措施。
  三、部署汛期报汛工作,掌握水文、气象预报、记载雨量资料,分析可能发生的灾害,召开防汛工作会议,落实各项防灾抗灾措施。
  四、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当好各级领导防汛防旱工作的参谋。
  五、调处防灾抗灾中的水事纠纷。(指挥部领导成员名单附表二)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宁海县水利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水利工作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水利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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