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洪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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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70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洪涝
分类号: P429
页数: 12
页码: 45-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洪涝是由暴雨引起的灾害。宋朝至清朝,宁海县共记录水灾及台风暴雨成灾22次,平均38年一次;民国时期7次,平均5.2年一次;建国后洪涝成灾31次,平均1.22年一次,其中台风带来暴雨成灾19次,无台风影响暴雨成灾11次。历史上,洪涝灾害常导致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1960年和1982年的暴雨成灾事件。
关键词: 宁海县 自然灾害 洪涝

内容

洪涝是由暴雨引起的,俗称水灾。
  每小时降水量在16毫米以上,日降水量大于或等于50毫米,十二小时超过30毫米为一次暴雨过程。日降水量大于或等于100毫米为大暴雨,大于或等于200毫米为特大暴雨。
  一个月雨量达到或超过常年平均雨量的七成或任意十天中,雨量大于或等于200毫米为洪涝。5—6月发生称梅涝,7—9月发生称台涝。
  宋朝至清朝记载了水灾20次,台风暴雨成灾2次,共22次,平均38年发生一次。
  民国时期水灾4次,台风暴雨成灾3次,共7次,平均5.2年发生一次。
  建国后,洪涝成灾31次,平均1.22年发生一次。其中台风带来暴雨成灾19次(与台风暴雨重复计算次数),无台风影响暴雨成灾11次。
  1960年一次暴雨成灾淹死20人;1982年7月台风带来暴雨,青溪桑洲地段洪水位高达3.4水,超过建国以来最高洪水位40公分,下游有11家工厂、24个村庄进水,6个村庄被洪水包围2天2夜,死9人。冲毁水利设施489处等。历代以来,洪涝成灾,见附表。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宁海县水利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水利工作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水利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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