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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文明创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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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53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文明创建
分类号:
F512.755.4
页数:
16
页码:
565-5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文明创建的情况,介绍了党风建设,行风建设,积极创建以及文明花絮的内容。
关键词:
宁海县
文明创建
党风建设
内容
第一节 党风建设
交通局党委强化责任意识,局党委书记当好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建章立制,提高法纪的威慑作用;建立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制度;形成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建立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行为,真正做到支持肯干的、批评混事的、处理捣蛋的、严惩腐败的。
一、落实教育整顿
1992年,县交通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的有关规定》,针对本系统各部门、单位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制订若干相应措施,尤其是建立了不同时期的财务报销监督机制,杜绝滥用公款自行吃喝、以各种借口滥发奖金、补贴的歪风。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来县局指导、联系工作、洽谈业务等公务活动采取工作餐制度,逐步减少不正当的膳食与烟酒开支。1993年12月,对机关内少数人的赌博行为,迅速出台《宁海县交通局禁赌规定》,严禁局机关,局属各事、企业管理人员,用麻将、牌九、扑克、台球等工具进行赌博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积极协助党的组织开展查禁赌博歪风。党员干部有责任管教好自己的子女,为亲朋好友做出榜样;召开各种形式职工家属会,正面教育、规劝自己的家属不能参与赌博,同时接受其家属“背靠背”的劝导与帮助;对屡教不改的干部、党员,一经查实,按干部、党员管理权限严肃处理。1997年,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大讨论,学习宁波市宣传部编发的《干部职业道德教育读本》等,规范职业道德,树立职业道德新形象。1998年,开展以艰苦创业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进行艰苦创业、廉政自律教育,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重要性、艰苦性和长期性,增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能力。2003年,请检察院干部来局作“预防职务犯罪”的报告,安排专题讲座等,接受教育;组织干部参观望春监狱现场,进行警示教育。建立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制。从源头上抓起,规范人、财、物三权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财务联签制度,杜绝职务犯罪。
2005年,结合交通实际,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条例》的专题学习和知识测试;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2007年以来,局党委一手抓交通建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管行业,必管行风、必管党风”的思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组织80余名党员、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廉政、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脱产培训学习;在全系统开展学习陈刚毅先进事迹活动;组织交通系统主要领导、重要岗位的责任人、工程管理人员等40多人听取劳教服刑人员违法犯罪的现身说法,接受现场教育,吸取沉痛的教训,达到警示、规避职务犯罪的目的;落实诫勉谈话制度,主要领导要对下属部门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特别是对新干部进行上岗前的廉政教育。
二、建立责任体系
局领导一把手是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同样是各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廉政工作建立起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根据新形势出现的新问题,增加廉政责任制的新内容,不断完善党政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并正式将行文发至所属各单位,规范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县公路管理段根据交通局党委制定的各项廉政制度,制定了《党政干部廉政制度》、《路政管理廉政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等,做到说话讲文明、办事不违法、用权不谋私、用人不徇私、用钱不浪费。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对查处违章车辆实行扣、罚、放三权分离,实行处罚结果分开制度,各股、站均在醒目位置设立“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在执法中严于律己,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不贪赃枉法。据1997年调查,全年共拒吃请52次,拒收礼品6次,拒收钱款2000多元,树立了执法人员廉政新形象。党员、干部的廉政新风,也带动了广大职工。1997年,公交公司职工共拾到手机7只,手表2只,实物2件,其中,部分物只价值10万元,及时交还失(原)主,深得群众赞扬。1999年,对工程承包单位,推行签订建设工程廉政责任状。对政府投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及其控股的投资工程总额在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装饰装修工程在4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在招投标前,分管工程的主要领导需与县监察局签订建设工程廉政责任状;对政府投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及其控股投资的工程总额在30万~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2000平方米、装饰装修工程10万~40万元的建设工程,以及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工程总额在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装饰装修工程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在工程招投标前,分管工程的主要领导与上级主管部门需签订建设工程廉政责任状,并提交县监察局备案。完善建设工程监督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在建设工程中的行为规范并增强自身的约束力。同时设立县交通局领导信访接待日,每月16日(逢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上班第一天),接待群众来访。
2007年,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细化为15项,逐项明确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制定下发《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把反腐倡廉的每项工作都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每个环节都贯穿着廉政责任;成立督查办公室,对执法行为、廉政勤政、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严格打分考核,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建立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及监督、工程质量巡查、工程鉴定和验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贯彻落实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集体决策、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状况的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全年没有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三、建立约束机制
1992年12月,制定《宁海县交通局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明确规定较大数额的财务开支,包括财务计划的预决算和开支额在1000元以上的计划外项目都在议事范围之内;是年,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内含学习、会议、文明办公、请销假、值班、安全保卫、财务管理、文件批阅、自备车管理等细则。
1993年7月,局党委印发《宁海县交通局党政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宁海县交通局关于若干办事公开制度》和《宁海县交通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宁海县交通局党政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共10条,重点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使用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子女、亲属、好友谋取私利,严禁权钱交易;《宁海县交通局关于若于办事公开制度》目的是提高工作透明度,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财务后勤管理、劳保福利、职业道德等公开制度;《宁海县交通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主要是评议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德、能、勤、绩等四方面情况,采取自我小结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评议工作由局党委负责实施,评议结果作为年终推荐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的主要依据。1995年7月,局党委制定《关于县交通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的具体规定》。规定在执行公务中不准接受宴请,包括:项目立项、工程验收、干部调配、考核晋升、查办案件、财务检查、审批许可证及科技成果鉴定等;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的或难以避免的应酬性宴请,规定:股以下干部须经分管局领导同意,股长须经局长同意,局级干部由办公室登记备案;对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包括本单位的娱乐活动,外单位的应酬活动;营业性场所指歌厅、舞厅、夜总会等。9月,交通局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费招待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共10条。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本着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办好事的精神,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政纪律。
1996年7月,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建档范围为县管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内容包括职务变化和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民主评议、干部考察检查时涉及本人的廉政问题及整改情况;个人收入变化及申报登记、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礼券及登记上缴情况;群众来信来访与调查材料,党纪政纪处分材料,重大事项报告及谈话材料等。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建档。县管干部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基层站、所负责人由局纪委负责。
1998年2月,总结几年来建章立制的经验,结合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实际,制定了《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内容分5个方面:1.廉政自律方面,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准在经济实体中从事中介活动等。2.人事纪律方面,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要贯彻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以权谋私,个人说了算。反对跑风漏气和封官许愿,对担任掌握着人、财、物或执法权力的干部,原则上任期3年,实施有计划的交流轮岗等。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规定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投资计划的报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一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招投标,工程发包后,不准转包。4.行业管理方面,交通运输运力审批,须经有关部门集体决定,任何个人不得肆意做主。水陆规费,任何个人不得随便减免。运输线路的增减审批,任何个人无权调整。在稽征、航征、路政执行中,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5.其他方面如:来客接待,要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电话费实行“个人限额、超额自费”的规定等。
1999年8月,制定《宁海县交通局有关政务公开制度》,并在《宁海报》上刊发,便于群众监督。主要内容:县交通局的主要职责和局直属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工程新、改建项目立项审批权的依据、程序、办理时限;工程质量监理、监督管理的依据、程序,工程验收制度等;公路客、货运输业审批程序及时限,公路客运线审批程序,汽车维修业户开业审批程序,公路规费征收对象及养路费减免程序,货物联(托)运审批条件与程序;水运企业(船舶)开业审批程序及时限,水上新增运力审批程序与时限,水上营运证、客运航线、港航费稽征对象、规费减免等审批与时限,港航监督、船舶检验、航政审批程序等;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建设临时性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埋设管线和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审批应递交的文书、程序、时限;对县交通局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违反职业道德、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经调查核实,根据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办事超过时限,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调离岗位等处理,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县交通局纪委或办公室举报。
2005年5月,交通局长、党委书记施孝忠因贪污受贿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0月,交通局党委制定了《宁海县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宁海县交通局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与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相衔接,是对党纪、政纪处分的延伸与补充,并作为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性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防患于未然。
2008年,制定了《宁海县交通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宁海县交通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具体规定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方法和内容。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是年,还制定了《宁海交通局关于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集体研究决定,按规定程序运作,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暗箱操作,严禁弄虚作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加强廉政防控
1995年4月17日,县委决定:建立中共宁海县交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下,局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履行“教育、保护、监督、落实”职能,加大反腐倡廉、纠风治乱和办案工作的力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电视系列片,突出重点,分层次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利用党日、党课教育时间,进行学习讨论,写心得谈体会。据1999年3个月的统计,共组织观看12次,受教育党员280多人次,上交心得体会165篇,增强党的纪律观念。根据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局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列入党员干部的年终工作考核,并与奖金、评优、晋升挂钩,加强制约措施;协助局党委与13家重点行业签订行风建设目标责任状,督促协调各有关单位为民便民措施和制度的落实,使群众的满意率有新的提高;围绕开展交通工程质量年活动,对交通工程项目从招投标到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建立、健全两级投诉举报网,加大查处力度,1999年共受理各类纪检信访11件,举报电话3件,都及时进行了查处。凡对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报结率达100%。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方面,经常组织学习党纪条规和有关法律法规或观看有关电视系列片,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健全纪检网络机构,在基层党组织中选拔个体素质好的担任纪检人员;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得罪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纯洁交通队伍。
五、改革审批制度
2000年,县交通局机关进行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前共有审批事项46项,改革后保留审批事项5项,保留核准事项16项,取消审批、核准事项25项,削减54.35%。
保留的审批事项有:县、乡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设置非公路设施;占用、挖掘县乡道公路;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权;道路客运线路及运力投放;港航设施及使用岸线。保留核准事项有:在国、省道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国、省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和设置非公路设施(初审);占用、挖掘国、省道公路(初审),上岗证(准驾证)核发;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初审);车辆报停和养路费减免(初审);水路运输企业、服务业经营权(初审);水路客运航线及客、货运运力投放(初审);水路运输企业经营内容变更(初审);水运船舶报停和运管费减免;超限运输、铁轮车、履带车行驶公路;道路货运运力投放;临跨航道建筑物;汽车租赁业开业与运力投放(初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报建、设计文件、开工(初审);公用型客运场站开业(立项)(初审)。
新的审批制度从2000年8月14日开始施行,凡是保留的审批、核准项目中未列入的事项,今后一律不作为审批事项,决不允许各部门自立名目进行审批。凡涉及部门职能交叉的,一律按新的审批制度执行。对原有政务公开的内容,结合新的审批制度进行完善,政务公开简洁、明了,让群众一看就懂,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各部门以新的审批制度施行为契机,理顺内部关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廉政建设顺利进行。
第二节 行风建设
行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突破口,列入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通过多种形式向全社会、交通系统广大职工宣传发动,树立“行风建设无止境”观念,制定行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落实整改措施,增强奉献意识、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塑造行业新形象。
一、年年组织“回头看”
交通行风建设的主题是“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塑造交通形象、树立行业新风”。依靠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加大治本力度,有效地遏制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行业风气进一步改观。自1993年创建以来,连年组织行风建设“回头看”活动,按照“主题不变、机构不散、力度不减、内容创新、全面提高、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巩固、发展行风建设成果,推进全县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具体目标是:健全、完善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群众对行风问题的投诉减少,满意度上升;干部职工的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更加文明、规范,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全面开展,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省道干线无“脏、乱、差”现象,县乡公路和水路“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
二、精心部署“宣传月”
行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年年都要进行,既宣传了广大群众,又教育了交通系统的职工,旨在提高全社会的交通意识、商品经营意识,使全社会了解交通、理解交通、重塑交通新形象,提升大交通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20世纪90年代,有两次规模较大的“宣传月”活动。第一次是1993年4月,局党委遵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委的部署,召开由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宣传骨干20多人参加的宣传工作会议,研究向全社会宣传交通工作。与县广播站联合举办“交通宣传”专题节目,共播28讲;在《宁海科技报》开辟交通宣传专版,并向省、市有关报社投稿10多篇(录用5篇);电影播放幻灯宣传80多场次;在车站、码头、渡口等场所张贴标语80多幅,黑板报、简报工期18版;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宁波市举办的交通法规和知识竞赛活动,投寄竞赛答卷640份,参赛率达80%。“宣传月”活动与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创建文明窗口、车船文明单位相结合,与加强交通队伍自身建设相结合。县公路运输稽征所结合交通“宣传月”活动,抓稽征、促征费,参加稽查工作392人次,检查各种机动车2180辆,查处违章车523辆,收缴各种规费22.2万元。第二次是199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颁布和实施后,局领导根据市交通委的部署,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公路法》,同时建立领导小组,制订宣传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公路法》“宣传月”活动。组织编印各种宣传资料3300份,编写学习《公路法》广播讲座6讲,录制录音带20盒,复制学习、宣传《公路法》电视录像盒19盒,出动宣传车1辆,前往各镇乡的集市、停车场及公路沿线100多个村庄巡回宣传;城乡主要地段、街道悬挂大幅横额标语42条,刊出黑板报12块3期;电台、电视台先后播放副县长柴国平、县人大法工委主任陈福其、县司法局局长潘绍贞的广播电视讲话;《宁海报》刊出《为<公路法>叫好》等报道8篇,受教育人数达15万多人次。宣传月活动把宣传《公路法》与执行《公路法》紧密结合起来。县公路管理段组织执法人员举行《公路法》知识竞赛,明确管理、执法的范围,以《公路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执法的力度。路政大队更是风雨无阻天天出巡,先后拆除公路两旁的违章建筑物2400多平方米,涂刷不规范的墙体商业广告5000多平方米,维护了路产、路权。公路运输稽征管理所组织人员每天进行路检,发现违章车辆,根据违章程度依法作出处理,最多的一天查扣各种违章车辆40余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的法制观念,有些抱有侥幸心理不缴养路费的车主,也纷纷补缴或按时缴纳养路费,最多的一天达70多万元。
2002年,在全系统开展“强基层,抓站队,创六好(学习好、管理好、执法好、服务好、创建好、廉洁好)站队,评双十(十佳执法先进和十佳服务先进)”活动。有70%以上站队达“六好”要求,推动了全系统的创建工作;以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抓好执法与服务两个环节,采取明查暗访,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行风监督员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是年,行风总评满意度达92%,2003年,满意度达94%,社会反响良好。
2008年,加强稽查整治查处力度,结合“平安校园”、“平安客运”、夏季城乡客运车辆大检查及县政府组织的城区三轮车整治等专项活动,组织稽查行动1000余次,检查各种车辆1万余辆,查处各种违章车辆3056起。准确掌握各地“黑车”点情况,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69辆,有效规范了客运市场秩序。全年共查处案件3056起,制作执法卷2876宗,处罚结果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处罚正确率达100%。
三、学习整改落实处
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企事业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干部职业道德教育读本》等一系列教材,开展以“奉献于事业,服务于人民”为主题的干部职业道德大讨论,联系思想,自我解剖,研究整改措施。对职工重点开展“学业务、讲规范、严管理”活动,达到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目的。公路管理段针对干部职工举办“职业道德汇报会”及各种报告会、演唱会,观看“社会公德”文艺专场、禁赌禁毒宣传戏,接受教育,感受深刻。公路运输稽征管理所以《交通行业文明公约》、《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等为主要教材,进行职业道德大讨论。公路运输总公司、航运管理所等单位组织职工学习《公路法》、《海商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条例及实施细则,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同时,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两者关系,开展“创文明行业、让人民满意”等服务活动,完善服务制度。县客运总站编印《站务知识手册》,人手一册供站员学习应用。通过开展微机操作、行车指挥、文明用语、哑手用语、应知应会等一系列培训活动,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班车正班率100%,行包正运率100%,售票差错率为零,旅客满意度98%以上,1996~1998年连续3年被评为省文明车站、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1996~2000年,有18辆客运车被评为省文明示范车。航运管理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改进6项服务态度:所部和站点实行24小时值班,群众有事随到随办;增设签证点,主动上门签证;为方便船员,实行流动签证;完善稽征工作,改“四难为四礼”(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为起立招呼以礼相迎、让座倒茶以礼相待、听完讲话以礼相尊、陪到门外以礼相送);开展守信用、创建文明船舶活动;1997~1998年,航运管理所被评为省文明单位、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强蛟港务处、交通勘察设计处等单位也先后增设一些服务设施,充实了服务内容。
2006年以来,按照“健全制度促管理、落实制度夯实管理”的思路,整顿机关办公流程,推动交通机关管理规范化。公路段、公管所、港航处切实做好土地征用、政策处理等工作,改变了基层站所设施简、陋、差、乱的现状,改善了办公条件。
四、监督机制内外建
1997年7月,交通系统聘请县人大、政协、新闻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153人,组建行风业余监督队伍,其中,聘请杨建平等35人为宁海交通系统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为了便于明查暗访,在行业内部设立监督员12位。同时设立监督信箱8只,投诉电话8部,广泛听取社会各个层面人员的宝贵意见。据1997年不完全统计,收回行风评议反馈卡289张,满意率83%,基本满意率93.8%。定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及时召开监督员会议,请他们“行医看病”。针对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及17项建议,局领导进行认真筛选分类,确定在4个方面重点整治:行政执法行为和查处程序进行一次“查漏补缺”,该处理的处理,该弥补的弥补,该解释的解释;在收缴规费和处理违章事件中,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各项标准,公开执法程度,做到手续齐全、定性准确、合理办案。整顿治理城区客运市场和乡镇小客服务站,要求所有车辆定点定站上下客;“奥拓”车实行统一服装、统一座套、统一挂牌服务;对车况较差,操作不规范的驾驶员,及时进行教育整改和行政处罚;对乡镇小客服务站,明确收费项目、范围、标准、依法收缴各项费款。不断提高客运管理人员、车主、驾驶员的素质,为建成一支“思想好、品德正、业务精、作风硬”的客运管理队伍打下扎实的基础;把对车主、驾驶员的教育制度化,克服“重利轻义”的不良倾向,树立“服务社会”的良好风尚,提高遵纪守法、文明运行的自觉性。建立、健全制约机制,用制度去制约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公管所把所有制度编印成册,便于每个干部职工检查对照;年初与单位签订的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贯穿工作的全过程,把行风建设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与奖惩挂钩;制度公开,让执法人员接受行风监督员和所有的服务对象的共同监督。
五、社会承诺促服务
1997年,局领导首先出台以“发扬奉献精神,创建文明行业”为主题的10条社会服务承诺制:1.5年内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通上公路或简易公路;2.培育一支优秀建设和勘察队伍,争创高质量、高标准的优良工程;3.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一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招投标制,杜绝不正之风;4.力争3年内,初步实现全县交通运输服务窗口环境优美、秩序规范;5.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及时、走得安全,不出源头管理重大责任事故;6.坚决杜绝中途“抛客”、“宰客”现象,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7.强化城区客运市场管理,运作有条不紊;8.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枉不纵;9.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及时为民办事,使群众基本满意;10.公开办事,接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积极响应,根据局出台的承诺制内容,制订本单位承诺制的内容和措施。路政大队向社会推出承诺制后,把各项规定、办事程序、收费和赔偿标准公布上墙。执法人员佩戴标志,亮牌上岗。设立举报信箱、投诉电话,接受监督。航运管理所在制定承诺制同时,还推出承诺责任,如审批或转报时间未达到承诺服务时限规定,每超过一天,支付违诺金20元;办理审批或转报证件、材料,每出现差错一次,支付违诺金50元。公路运输稽征所根据承诺制内容,每人写出行风自评张贴在宣传窗内,自觉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中。承诺制的出台,使行风建设看得见,摸得着。
六、行风评议求实效
行风建设开始于1993年,随后逐年开展“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由局党委下发《关于宁海县交通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评议范围和内容。然后广泛宣传发动,树立“行风建设无止境观念”,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行风好坏的标准。从我做起,从每一件事做起,把每一个窗口建设成高质服务、高度文明的典范。根据行风建设的目标,组织全系统职工进行自查自纠,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人员“公正廉洁”好形象。推行“三制一化”(即承诺制、服务反馈卡制、干部轮岗制和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大客运市场管理和文明示范窗口建设力度,重点解决“脏、乱、差”问题。接受评议,加大整改力度,局组织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行风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以暗访为主,采取问卷调查和群众投诉等方式,对各单位的行风进行阶段性考评。既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又不留情面指出问题。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评议结果,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敦促有关单位拿出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局对相关整改单位进行检查督促,直至整改到位。每年底对当年行风建设“回头看”活动进行认真总结,评出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事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局上报省、市主管部门表彰。1997年,县航运管理所被省交通厅授予“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1998年被评为市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宁海县交通局在1997年、1998年连续两年被市交通委授予行风建设优胜单位。童章炳、张伟金、赵伟江于1997年被市交通委评为行风建设先进个人。
2009年,破解交通发展难题,提升交通服务能力,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形成6个重点课题调查报告与4项制度创新成果。甬临线梅林至洞洲段改建工程指挥部被评为2009年宁波市交通发展及铁路建设先进集体。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培养行业人才6名。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在2009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中,娄培育被评为2009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功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实施反腐倡廉“1313”工程(抓住工程管理廉政建设这一重点,突出党风、廉政和荣辱观三项教育;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行风评议、治理公路“三乱”和治理商业贿赂三个专项活动),提出建设廉政交通“八大廉洁”、“八大和谐”措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在2010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中,交通局副局长章立尧,被宁波市交通委员会授予“2010年度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功臣”称号:局财务(审计)科郑锦旻、季晓莹、葛海音被宁波市交通局评为“十一五”期间全市交通财务审计先进个人;葛琼琼、潘慧和被宁波市交通局评为宁波市交通运输行业“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
第三节 积极创建
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交通局党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成果鼓舞人,旨在培育出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交通职工队伍;在勤政高效、公正规范、服务素质、综合治理、公平执法、反腐倡廉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不断巩固、完善、提高、发展;推行以服务为宗旨,以文明窗口为形象,崇尚以人为本、以德兴业理念。
总体目标是: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职工队伍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职工为主的企业文化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主要标志的行业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要求与重点:明确创建工作思路和创建部、省、市、县级文明行业的具体要求,通过规划、示范、管理三条途径,在人、车、站、路四个方面,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行业管理水平、群众满意度、交通系统整体文明程度;创建重点,完成一条文明样板路,一个文明客运站,一辆文明大客车,一支行政执法队伍;落实创建措施,坚持以建立、完善、落实各项考核制度为基础,坚持以宣传报道为先导,加强责任意识,敬业爱岗意识,把创建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交通窗口单位,不仅是社会服务的窗口,也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窗口,突出这些窗口,能带动整个行业文明的创建。从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树立行业新风入手,向社会推出“十个文明示范单位”、“十大岗位标兵”评比活动,寓管理于活动中。如开展“好路杯”、“航政杯”、“双爱一争”等群众性竞赛活动,文明示范车竞赛活动,争创“青年文明号”、“岗位能手”等活动。每当举办一项竞赛或发动一个活动,就能树一项新风。如创建文明样板路活动,就推动了公路文明环境整治工作,平均好路率逐年提高,出现众多“四无”路段(即无违章建筑、无非公路标牌、无商业性广告龙门架和无沿路市场)。
第四节 文明花絮
一、“宁海精神”与“宁海模式”
沈海高速公路宁海境内段,北起西店箬帽岭,南至桑洲麻岙岭新屋,全长52.586千米,路经7个镇乡139个自然村。前期征迁范围之大、涉及面之广为历史之最。宁海民众从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国防建设大局出发,以国事大业为己任,配合省、市、县各级工程指挥部,顺利征地6144.34亩;拆迁民房605户,计建筑面积93559平方米;迁移电线杆2178根(基)、光缆13.028千米;赔损林木1084.15亩、果木127349株;迁移坟墓5989座。政策兑现2.2亿元,迁移工作进展顺利。1998年9月8日,《浙江交通报》头版头条刊登题为《沿海国道主干线宁海段征迁创纪录》的报道。《宁波日报》、《宁波信息》和宁波电台、电视台连续报道宁海征迁工作的动人事迹。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这种可借鉴的模式被省、市领导誉为“宁海精神”与“宁海模式”。
二、国企改革的范例
宁海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前身为国有企业,1999年6月转制为股份制企业。改制时有职工760人,按相关政策规定可裁员20%,有150余人要被下岗。公司领导与工会组织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毅然决定全盘接纳所有职工。同时引领职工积极参股,把企业的兴衰与职工的生活福利紧密结合起来,职工成了公司的主人,公司就成为职工的家。公司始终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办好企业为职工”的经营理念,依法按企业章程规范操作,实施人性化管理。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行使着各自的职能。公司首先为650名职工办理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五项保险,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公司与职工间构建起和谐的劳动关系。在全县首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比中,宁海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获得满分(100分)。
公司年年召开股东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共商企业发展大计。全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公司与职工的共同努力,企业得到稳步发展,2007年被确认为省首批三级客运资质道路运输企业,职工的收入年年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同时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贡献,如2000年缴纳国家税收150万元,2006年缴纳地方纳税1200万余元,年年荣获“县地方纳税大户”称号。公司还热衷于回报社会,几年中义务出车300余辆次,为慈善、社会公益事业捐款200多万元。为此,2007年5月18日《今日宁海》专版报道、介绍宁海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的管理经验。2010年,公司有持股员工751名、企业合同制员工481名。拥有营运车辆317辆,客运线路50条。年营业总金额9428万元,缴纳地方税费1447万元,被树立为国有企业转制成为股份制民营企业的典范。
转制后的宁海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越办越好,已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公司的管理模式与经营理念被众多企业所接受,成为县内企业公司的表率。公司取得的骄人业绩,可从2000~2010年获得的省市级荣誉来佐证。附:宁海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2000~2010年度获得的省、市级荣誉
2000年4月,公司被评为2000年度浙江省道路运输协会宁波片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02年1 1月5日,公司下属县客运总站通过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检查组验收。
2003年1月,浙江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授予县客运总站“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4月2日,宁波市工商局宁海分局《关于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决定》,公司名列其中(宁工商同〔2003〕1号);6月9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20家企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决定》,公司名列其中(甬工商同〔2003〕113号)。
2004年2月10日,经宁海县消费者协会推荐,宁波市消费者协会审查考核,公司被命名为宁波市第六届消费者协会信得过单位。3月15日,公司被省交通运输协会和浙江日报社联合评定为浙江省交通运输业重服务守信用优秀示范单位。3月17日,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2004年浙江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6月,被浙江省商业总会评为浙江省十佳公众消费满意、放心单位。7月22日,宁波市巾帼建功协调小组《关于宁波市巾帼文明示范岗全面检查和重新认定工作结果的通报》,公司客运总站名列其中(甬巾协〔2004年〕9号)。
2005年3月15日,公司下属宁海交通旅游社被市旅游局评为2004年宁波市优秀旅行社。12月,公司被宁波市消费者协会命名为宁波市第七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2006年7月25日,公司被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续评为2005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9月,公司继续获得宁波市中小企业资信AA级证书(2002年以来公司已连续五年被评为资信等级AA级)。11月20日,宁波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关于宁波市巾帼文明岗全面检查和重新认定工作结果的通报》,公司客运总站名列其中(甬巾协〔2006〕8号)。11月29日,宁波市交邮系统创建港城文明(文明行业)领导小组《关于表彰全市交邮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示范窗口的通报》,客运总站被授予“全市交通系统文明创建十佳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甬交创〔2006〕8号)。
2008年3月28日,客运总站被浙江省交通厅授予“三星级客运站”称号(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命名文明公路、文明航道、文明客运班(航)线的通知》浙交〔2008〕76号);10月,通过浙江省巾帼文明检查组复查。7月23日,公司被宁波金融事务所评为2008年宁波市中小企业AAA级和AA级资信等级企业(单位)(《宁波日报》第六版2008年7月23日)。9月9日,公司被宁波市交通局通报表彰为值得推广学习的客运总站(宁波市交通局《关于对客运场站安保工作暗查情况的通报》甬公安〔2008〕343号)。
2009年3月,公司被浙江省协安专会宁波片区授予2008年度行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5月14日,宁波市总工会《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甬总工〔2009〕66号),公司被授予“优胜企业”荣誉称号。7月29日,公司被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2008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宁波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宁波市花木有限公司等147家企业为2008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决定》甬工商同〔2009〕153号)。11月18日,宁海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被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评为2008年度宁波市客运出租汽车文明企业。
2010年3月22日,《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窗口、文明行业和第三届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甬党发〔2010〕61号),授予客运总站市级文明单位。5月13日,宁波市总工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宁波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甬总工〔2010〕61号),客运总站被授予“优秀班组”荣誉称号。9月,客运总站顺利通过“省巾帼文明岗”复评。12月16日,公司被宁波市交通局评为“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林朱利为先进个人(宁波市交通局《关于表彰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甬交〔2010〕7号)。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路交通,交通管理,交通工业、科技,文明创建、群英荟萃6编,记载了宁海县交通事业发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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