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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交通监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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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52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交通监理
分类号:
U491.1+16
页数:
9
页码:
520-5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1991年至2002年间交通监理工作,包括船员管理和船舶管理两个方面。船员管理方面,加强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船舶管理方面,加强检验、签证、航查和安检工作,确保船舶安全有序营运。
关键词:
宁海县
港航管理
交通监理
内容
一、船员管理
船员管理是指申请注册后分层级分工种培训考试,并在核发适任证书后的任职期间施行的各类专业培训和资格审验工作。
1991年,全县共有内河、沿海持证船员(驾驶、轮机)785人(其中内河船长8人)。
1992年,举办300马力以下轮机船员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船员150人,换发船员证书150本,选送参加宁波市驾机船员培训30人次。
1993年,上半年选送24名轮机船员赴宁波培训考试。下半年举办1期驾机船员培训班,183人参加。载重量200吨以下船长、300马力以下轮机长、轮机员的培训,经宁波港监考核,合格率达95%。全年换发适任证书200本、船员服务证150本。
1994年,举办2期船员培训班,参加培训船员155人,考试合格139人;选送26名船员参加宁波市交通职工学校培训考试,共换发船员证书220人次。
1995年,举办2期船员培训班,参加培训船员130人,350人参加了“四小证”培训考试。
1996年,举办了4期货主、船员运输业务培训班。
1997年以前,200载重吨以下船长、300马力以下轮机长、轮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由航管部门办理核批。是年,举办货运船员业务培训10期。参加导航仪器培训班的船员,掌握了雷达、卫星等导航技术。结合年检年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船员600余人参加活动。在春运、安全月等节假日阶段性重点活动中,通过广播、电视和面对面教育,受教育船员4600余人次。
1998年,全年举办船员业务培训教育14次。6月,举办船员考证培训班,参加培训船员256人,经考试合格率达90%以上,县内持证船员不足问题得以缓解。
1999年,6~7月份举办128名船员参加的考证培训班。全年举办各类船员安全业务培训班6期。
2000年,加大航查力度,纠正违章、隐患船舶201艘次,接受教育船员3200人次。
2001年7月海事处成立,船员培训管理划归海事处。
2007年4月14日,国务院发布第494号令,船员管理工作由海事机构统一管理,并在9月1日开始实行。海事机构统一实施船员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1.申请船员注册应具备的条件:(1)年龄的要求。申请船员注册的公民最低年龄为18周岁,到船上见习或实习的人员最低年龄可放宽到16周岁。申请船员注册的最大年龄是60周岁,年龄超过60周岁的申请人不予注册。(2)健康的要求。从事船员职业的人员应符合船员健康要求。(3)专业技能的要求。申请船员注册的公民应参加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组织的“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评估合格,取得“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证”。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是指“个人求生技能”、“防火和灭火”、“基本急救”和“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四个方面的专业培训。(4)语言的要求。从事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申请注册前应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专业英语考试。相应适任证书是指船员所持有的适任证书应与所服务船舶的航区、种类、等级或主机类别以及在船上所担任的职务相符合。持有较高航区、等级和职务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在较低航区、等级的船舶上担任同等或较低等的职务,但担任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职务的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值班机工适任证书。2.船员适任培训的种类有:(1)适任证书考前培训。(2)船员专业培训。包括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船舶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和船上医护培训、雷达操作和模拟器培训、船舶操纵模拟器培训、船舶轮机模拟器培训等。(3)特定类型船舶船员特殊培训。(4)精通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即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和申请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的船员为保持其适任能力而进行的培训。(5)船上培训。即初次申请船长、三副、轮机长和三管轮者,为达到规定的适任标准,在船上有资格的人员指导下完成的技能训练。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类别、等级和适用范围。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通用操作员。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近洋航区500~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沿海航区500~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GMDSS限用操作员;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丁类适任证书适用于: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值班水手;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值班机工。
在拖轮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所持适任证书等级与该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功率的等级相一致。
船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一般情况下,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当申请适任证书的船员年龄距60岁不到5年时,应签发有效期至其60周岁生日止的适任证书。适任证书持有者应在证书有效期的最后12个月内,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证书再有效。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者,应完成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在最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与其适任证书所载适用范围相应的船上服务资历,且安全记录良好。在最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与其适任证书所载适用范围相应的船上服务资历,但安全记录不良,或在最近5年内不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载适用范围、相应的船上服务资历或证书失效者,应当参加并通过一定的抽查科目考试,抽查考试科目由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2007年4月14日,国务院发布第494号令。第494号令规定了船员的适任条件和适任层级内容;规定船员的考试、评估、管理业务由海事机构统一实施。
2009年10月1日,施行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实行船员培训的许可制度,开展相应层次的船员培训业务。船员适任培训应由国家海事局公布的航海院校完成。此规定申示:任何国家机关以及船员培训和考试的主管部门均不得举办或者参与船员培训业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船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据此,宁海海事处成立后,县内船员培训考核、发证业务一并由宁波市海事处依规处置。
二、船舶管理
船舶航政管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运运力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凡需购买营运客货运船舶户,需递交“新增运力申请书、购造船舶意向书”。1 980年后,按船舶吨位大小分级检验。200总吨以下一年一度由县航管处负责检验,核定航行区域和营运种类,发给船舶证书,取得船舶执照、航行签证,方可投入营运。1991年1月25日,县计划委员会、交通、公安、财政、税务、工商联合公告:营业性货运船舶,在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基础上,开放运力额度,鼓励船舶向钢质大吨位发展。此后,运力调控范围、内容、规定等相对稳定,营运车辆、船舶购置审批程序无较大变动。船检部门监控滩涂船坞船舶建造质量,注重新造船舶的适航性,建立规范的船舶检验程序和签证制度,建立港航现场管理制度,加大航查、安检力度。船检职能的发挥,保证了船舶的安全有序营运。
1992年,检验县第一航运公司Ⅱ类航区500吨货轮1艘,更新专业运输船舶6艘2010吨,新增内河“三防”渡船1艘,更新沿海钢质渡船2艘。全年组织航查25次,检查船只700艘。
1993年,在册船舶年度检审率达100%,现场检查22艘船舶的经营行为,处罚2艘违章船舶。
1994年,优化运力结构,鼓励船户发展钢质大吨位船舶,限制发展老旧木质小吨位船舶。是年,新增钢质船舶26艘12436载重吨,功率5486.9千瓦;淘汰出售木质老旧船舶18艘2770载重吨,功率2178.6千瓦。总运力达79艘30036载重吨,功率13632.2千瓦,比1993年净增运力9666载重吨,增加47.55%。把好船舶检验关,港监工作坚持现场签证,完善签证台账,年签证船舶1237艘次。严格执行船检规范,特别是对新增船舶质量,专门指派船检技术人员随船主赴台州、温州等地造船厂考察新订船舶质量,为船主购买船舶提供技术指导。全年共检验船舶75艘7650总吨。
1995年,组织航运检查120次,检查船舶1000余艘次。
1996年,强化运力监督管理,会同县安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宁海30034号等非法从事旅游运输的6艘小渔船及2艘摩托艇作出处罚。全年组织航查100次,检查船舶664艘次,处罚违章船舶50余艘。成立航查队,设立5个固定检查点,实施动态管理。
1997年,加大船检设施的科技投入,船检部门购置测厚仪1台。注重船检源头技术管理、坞内检查,丈量检测内河溪流,挖沙船24艘。全年组织航查56次,处罚违章船舶310航次。
1998年,针对县内滩涂造船占造船总数2/3以上的情况,县港航处对滩涂造船作重点检验。强制7艘渡船补焊,5艘砂船补配立胀式救生圈。配合市港航处对11艘船舶进行复吨。建立船舶档案数据库,责令5艘船舶配置气胀式救生筏,举办船检学习班3期。全年检测船舶46艘次8798总吨。全年组织航查102次,检查船舶432艘次,处罚违章船舶169艘次。
1999年,运政检查5次,检查各类船舶580艘次;纠正违章船舶465艘次。
2000年,协助个私船舶户成立“宁海县平安水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运政检查95次,检查各类船舶580艘次,纠正违章船舶165艘次,查处隐患船舶36艘次。
2001年,完善船舶检验工作程序和签发制度。加强对船厂坞内修理检查和指导,确保船舶修理质量。配合市港航处检验新建、改建船舶19艘次,同时强制报废老旧船舶3艘。责成有关船舶船主补配导航、救生和消防设备。按交通部有关国内船舶经营资质规定,帮助6家水运公司提高资质达标。经上级批准成立航政管理大队,强化行业管理。
2002年,水上安全监管制度改革后,以往主要运用港监手段执法管理状况发生变化。县港航部门及时转变观念,调整思路,确定以港航现场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水运管理,建设强蛟、胡陈港两个船舶报到中心。8月开始组织实施宁波市航管处在宁海县的船舶单证缴税制度试点工作。组织运政检查125次,检查船舶87艘,查处违章船舶15艘。办结运政执法案件6起组织运政检查125次,检查船舶87艘,查处违章船舶15艘。办结运政执法案件6起组织运政检查1 25次,检查船舶87艘,查处违章船舶15艘。办结运政执法案件6起,罚款0.62万元。
2003年,共计127艘次98992载重吨船舶报到交验单证,顺利实现港航管理模式转变。同时充分发挥港航稽查大队作用,对全县港口码头实行经常性巡查和突击性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无单运输等违章行为,整顿和规范水运市场秩序。组织运政检查283次,检查企业50家次,整顿企业1 5家次,检查船舶358艘次,查处违章船舶43艘,办结运政执法案件19起,罚款3.8万元。
2004年,县港航部门强化对全县客运船舶检验工作,强制老旧船舶报废。航政现场执法检查204天次,检查船舶560艘次,纠正违章船舶50艘次,立案查处2 1件,罚款4.07万元。运政专项整治3次,检查企业51家次。预警检查25家次,责令3家受黄色预警警告的企业整改。
2005年,组织航政现场执法检查270天次,检查交验船舶610艘次,查处纠正违章船舶30艘次,立案查处11件。
2006年,根据船舶法定检验质量体系的要求,确保船舶检验质量,优化人员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在对每一艘船舶检验工作中抓好每一环节,使程序、项目服务到位。帮助船厂、船东解决技术难题和实际困难,严管、严查任何安全缺陷和隐患。港航检查大队全年现场执法检查278天次,航道巡查8次,单证交验船舶512艘次,受理危险品申报审批93次,纠正各类违章177次,立案15起,罚款4万元,各类专项整治5次。
2007年,全县136艘客、货营运船舶全面年审,逐船逐项检查核查海运企业及109艘委管船舶,使其达到预期年审指标,发现不合格的随作限期整改。
2008年,买卖调整船舶80余艘,水运总运力达到21.4万载重吨。平均船龄控制在5年以下,货运企业平均船队规模达到2万载重吨以上。全年实施各类行政执法检查254天次,检查船舶196艘次11.9万总吨,检查进出港船舶814艘次,查处非法营运船舶16艘,查处安全隐患121处。
2009年,现场巡查执法检查港航企业93家次、码头泊位770座次,纠正违规143起。全年巡查286天次,单证交验船舶863艘次,立案处罚12起,罚款2.05万元 。
2010年,贯彻《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累计现场巡查262天701人次,共办理进出港单证交验船舶972艘次,现场纠正各类违规91次,处罚案件6件,共罚款13160元,行政处罚正确率达100%。做好2个执法案卷的上报工作。
船舶检验船舶检验是为保证航行安全而建立的对船舶实行技术鉴定的检验制度,船舶经船舶机构检验合格,取得适航证书后才能从事水上运输。
1992年,检验船舶40艘。
1993年,在册船舶年度检审率达100%。现场检查22艘船舶的经营行为,处罚2艘违章船舶。
1994年,审验换发船舶营运证、许可证,换证率达98%,为20余艘无证小船补办了“两证”。营运船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运力台账。全年共签证船舶1237艘次,检验船舶75艘。针对非法营运的“三无”船舶,采取强制措施,解除船舶动力1艘,暂扣2艘。
1995年,检验船舶200艘次。
1996年,检验船舶50艘,补配救生、消防设备150余件。
1998年,检验船舶46艘,建立船舶档案库,责令5艘船舶配置气胀式救生筏,举办船检学习班3期。
1999年,定期检验船舶16艘(2996总吨2817千瓦),查处隐患船舶48艘(6952总吨7631千瓦)。责令配置救生、消防设施215件。船舶检验着眼新建船舶坞内的检验,强制补焊、更换钢板7艘,以提高船舶的适航性能。
2000年,检验船舶62艘次(7986总吨8058.6千瓦),责令配置救生、消防设施215件。
2001年,检验船舶75艘次(8622总吨9292千瓦),责令配置救生、消防设施130件。
2002年,检验船舶94艘次(13150总吨13515千瓦),协同市处检验新建、改建船舶7艘(1850总吨1980千瓦),强制报废老旧工程船舶3艘,收取检验费12.1万元,补配导航、救生、消防设备135件。建立强蛟、胡陈港2个船舶报到中心,创建以港航现场管理为重点的港航管理新模式。
2003年,检验船舶96艘次(17136总吨14790千瓦),配合市处检验新建、改建船舶12艘次(3560总吨3670千瓦),强制报废老旧工程船舶1艘,收取检验费18.9万元,补配更新导航、救生、消防设备350件。
2004年,检验船舶125艘次(29904总吨22834千瓦),收取检验费30万余元。协同市处检验船舶25艘次(2285总吨2035千瓦),勘查新建船舶40多艘次(2956总吨2585千瓦)。强制报废老旧船舶3艘,补配更新导航、救生、消防设备85件。全年船舶签证11345艘次。
2005年,检验船舶206艘次(70202总吨38153千瓦),其中,海船175艘次,河船31艘次,收取船舶检验费46万元。全年船舶签证12574艘次。
2006年,检验船舶211艘次103970总吨,收取船舶检验费60.7万元。其中,海船194艘次103694总吨,河船31艘次276总吨。为市检验处委托检验船舶13艘21400总吨。按检验种类分:初检1艘,换证检验12艘,中间检验15艘,年度检验112艘,附加检验71艘。受理船舶转籍20艘,其中,转入9艘,转出11艘,船舶更名5艘。全年船舶签证117795艘次。
2007年,检验船舶237艘次13.6万总吨,其中,检验营运船舶220艘次12.8万总吨,建造检验17艘次0.8万总吨,收取船检费94万元。全县136艘客货船舶施行年审,年审率达100%。浙宁机578繁富8轮年审不合格。对109艘委托管理船舶实施经营管理核查。本年度船检工作着重抓好新造船只的开工前检验,注重焊接工艺认可试验和船台承载能力评估两项工作。全年船舶签证22150艘次。
2008年,为保证新建船舶的质量,组织验船师、船东驻厂监造。全年出动验船师46人次。全年船舶签证33761艘次。
2009年,本年单证船舶交验1011艘。全年检验197艘115869总吨,整理船舶档案515件,在县港航处建档的有158艘,完成27艘船舶的吨位复核程序。全年船舶签证38311艘次。
2010年,以“服务船东,质量先行”的理念,独立、公正、规范地进行船舶检验,积极参加船检业务的培训。一年来,共完成检验船舶209艘133348总吨。共丈量船舶159艘,顺利完成船舶的吨位丈量复核工作。
1992~2010年,近20年间,航运业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航运管理职能也随之从管理型转向服务型;航运业务则由萧条型转为发展扩张型。随着经济发展,单船吨位的增大,运能的扩张和大吨位码头的投入营运,宁海水运事业蓬勃发展,港航管理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路交通,交通管理,交通工业、科技,文明创建、群英荟萃6编,记载了宁海县交通事业发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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