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港航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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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52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港航管理
分类号: F550.6
页数: 32
页码: 513-5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港航管理的情况,介绍了港政管理,航道码头养护,交通监理,水路安全管理以及水路运输管理的内容。
关键词: 宁海县 交通管理 港航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港政管理
  港政管理是港口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行使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资源,维护港口的安全经营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建设与发展等行政职能的活动。2002年在宁海船检所内设签证点,管理全县的签证工作。宁海签证点作为宁波市船检处的派出机构,在市处授权的检验区域内代表市处开展营运检验和船检证书签证工作。签证点负责检验船舶为:500总吨以下货船的建造(初次)检验(不含审图);1000总吨以下货船、500总吨以下的各类工程船、500总吨以下(闪点>60℃)的油船、100客位以下的客船(不包括客滚船、高速船)的营运检验;1000~3000总吨货船的营运检验(不包括换证检验);市船检处委托的其他船舶检验工作。
  1 992年,完成薛岙码头大修和港航职工宿舍、胡陈港站房、梅岙站房维修工程。
  1993年,渡船、渡埠更新改造,峡山、薛岙渡口启用2艘40客位钢质渡轮。配合市船检处对县内3家船厂进行严格的技术监督,就船舶设计、用材质量、焊接工艺、水密性、稳定性等方面严格把关。
  1995年,增设强蛟、旗门两港现场签证检查点,对进出港船舶现场实施动态管理。
  1996年,强蛟、薛岙、梅岙和胡陈港4座码头开始实行有偿使用。胡陈港码头装卸业务租赁于5月30日公开招标后,营运正常。
  1997年,筹资6万元(其中,薛岙3个村集资4.2万元)施行薛岙码头大修工程,更新锚链,整修趸船撑杆、栈桥。投资30万元实施胡陈港〔1997〕1 1号台风水毁工程,修复防浪堤100米,堆场护岸150米。编制辖区港埠的地质、水流、吞吐量、码头类型情况的电子软件。
  1998年,专项整治4家码头,认可发证2家,限期整改1家,停业1家,查扣3艘非法运油船,有效制止1起象山港非法拆船案。全年举办港监人员业务培训14期。7月,县政府出台《宁海县货主码头管理规定》。下半年,全面整顿18家货主码头,办理许可审批11家。完成峡山渡轮码头的前期立项工作,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大塘陆岛工程的施工、监理。
  1999年10月,总投资130万元的峡山客运旅游码头工程开工。是年,县航管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第六批省级文明单位。完成强蛟港和三门湾航道清障工程。建立危险品码头装卸中安全监管制度。
  2000年,在县府出台《货主码头管理规定》后,货主码头整顿取得较好成效。县航管所遂在全宁波市率先开展公用码头使用试点工作,全面深化货主码头管理工作。此举在码头养护费筹集和装卸服务质量方面成效显著,标志着县域国有码头有偿使用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是年,审批制度改革后,县港航部门具有的货主码头装卸经营权审批权限被取消。县港航部门利用港口岸线管理和安全监督职能仍对砂石货主码头实施管理,并将之纳入行业强化管理轨道。
  2000年7月,在进行审验薛岙油库码头危险品装卸许可证的现场踏勘时,发现码头基础损坏严重、油路老化、安全设施不齐,遂作出该码头停业整顿的决定,责令业主对油库、码头进行大修与改建。并对全县15家砂场码头和30余艘吸砂船施行纳轨整顿。
  2001年,在审验加爵科油库码头的资质时,针对其安全隐患,责成业主按照危险品码头规范配置安全设施,限期制订码头装卸安全制度,实施整改。继续实行国有码头有偿使用原则,总结经验,改进出租、招标方法,继续做好租赁期满码头经营权出租承包工作。
  200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制定《宁海航道规划和港口布局规划》,以确保航道畅通和岸线合理使用。规划航道分干线(通航3000吨级以上船舶的沿线航道)和一般航道(通航3000吨级以下船舶的沿线航道)。干线航道5条:加爵科至乌沙礁、薛岙码头至乌沙礁、胡陈港码头至下万山、蛇蟠岛至下万山及岳井渡口至满山。一般航道7条:国庆村码头至强蛟码头、峡山码头至横山岛至獅子口、铜山至北双礁至中央山岛、越溪下桥至胡陈港码头、胡陈港码头至田湾岛、旗门龙头码头至蛇蟠岛及满山至下万山。组建县港航稽查大队和二个中队,执行航道管理法规,加强港航岸线和港口管理。
  2003年,县港航部门对胡陈港码头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并以1 1.5万元出租承包了三年装卸经营权。
  2004年年初《港口法》正式颁布实施。按照《港口法》和两个《条例》所设立的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规定,对4家企业换发港口经营许可证,1家港口换发危险品作业许可证。6月,河海大学专家完成《宁海县沿海港口总体规划》。
  2005年,发放港口经营许可证9家,累计许可12座码头经营人13家,其中危险货物经营人2家。组织航道、渡口、船舶港口专项整治5次。
  国华宁海电厂3.5万吨级码头2个泊位和岳井洋1000吨级码头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宁波沿海南线伍山轮渡正式投入运行。
  2006年,核发港口经营企业1 3家,危险货物经营企业2家。
  2007年,加强危险品货物经营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制度。实施网上危险品货物港口作业申报与审批,全年受理申请143批次44357吨。港口货物吞吐量快速增长,达642万吨。
  2008年,积极贯彻“以港兴市”发展战略,深化港口管理工作。强化港政基础管理,规范企业装卸操作,建立管理台账,提高港口经营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港口建设,合理配置码头泊位资源和港口设施。全面排查港区安全隐患,完善港口安全配套设施,确保港口环境安全,提高港口形象和管理水平。全年港口吞吐量超700万吨。
  2009年,开展港口码头操作规范化建设。国华电厂3.5万吨煤码头投入使用,磨盘山5000吨级散杂码头和海螺水泥厂5000吨级码头竣工验收。
  2010年,对辖区内13家港口企业经营资质检查和换证,进行危货装卸作业安全大检查,重点审验2家危货作业企业,视频跟踪监控危货装卸作业区的运作情况。全年共受理危险品作业申报185次,124340吨。规范辖区港口码头物流运作,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161.4万吨,创历史新纪录。
  第二节 航道码头养护
  航政管理就是航道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航道进行管理和保护。1992年后,强蛟港区横山岛北侧航道疏浚后,水深达10米以上,可通行5万吨级货轮。2004~2008年,国华电厂2个3.5万吨级码头泊位竣工、海螺水泥厂5000吨级码头泊位竣工。2009年12月28日磨盘山万吨级码头建成。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港航码头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对航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水道、航线
  境内海域航道仅象山港航道和三门湾航道2条。北部象山港内铁江、黄墩港岸线与东南三门湾岸线。
  象山港航道自大目洋入港后,沿狮子口水道可至强蛟码头、朱行桥、凫溪河口。沿白石水道可至园山、双港、薛岙、黄墩河口。自白石水道折西入青水门水道,可抵峡山旅游码头。全线在狗山南嘴铁砂暗礁(寺前礁)野猪礁、沙背(分水礁)设置航标灯桩。
  三门湾航道自猫头洋入港后,沿满山水道、白礁水道至伍山轮渡码头、岳井王家埠,沿猫头水道抵胡陈港码头,进入力洋港白峤港至梅岙码头,白峤河口。沿蛇蟠水道进青山港,旗门港至一市、龙头、旗门诸埠,在头礁、双礁设置航标灯桩。
  1995年,完成胡陈港码头和航道的疏浚、旗门码头和钓鱼礁码头的前期工程。
  1996年前,境内航道的6座航标灯桩,委托象山县航道所代为维修补给。1996年后,6座航标灯桩收回宁海航管所自行给养,投资8万元更新沙背、铁沙暗礁2处灯桩浮标。
  1997年,投资4万元,更新狗山南嘴礁、野猪礁、头礁、双礁4处的航标灯器,电源及灯身色彩材料,使明、灭时间和射程达到航道安全要求,建立辖区岸线使用的审批档案。
  辖区有内河航道2条,胡陈港水库航道19.6千米,白溪水库旅游客运航道21.37千米。借全国港口普查机遇,编制了辖区所有港埠地质、水文、吞吐量、码头类型等软件。筹集港航养护资金17.5万元,加强对岸线临时建筑物的管理。
  1998年,根据《宁海县货主码头管理规定》和《省航道管理条例》,完成全县18家货主码头的岸线使用管理整顿工作,为11家货主补办了岸线使用审批手续并与之签订了使用协议,收取航道清障保证金3.5万元。
  2001年7月,查处纠正码头岸线违规使用案6起。县港航处将航标养护职能移交给海事处。
  2002年,投入8万元施行薛岙码头大修保养和梅岙后墙头段石块清障业务,查处纠正违章使用岸线10处,完成岸线使用审批5起。
  2003年,港航部门加强港航岸线管理,巡查航道岸线达1400千米,查处纠正航道违章5起,办理岸线使用和临跨航建筑审批。完成县境内39千米内河航道普查工作,稽征内河航道养护费10.2万元,投放建设资金1 1.5万元。协助河海大学专家组编制《宁海县港口和岸线布局规划》,此举为县港岸线资源合理开发使用提供保障依据。是年,宁波市航管所同意将白礁水道定为遮蔽航区。
  2004年,国华宁海电厂、海螺水泥厂2个3.5万吨级码头泊位建设竣工;投入15.1万元,完成胡陈港码头维修、白溪水库航道炸礁清障与薛岙石油码头航道疏浚作业;月例行巡视象山港、三门湾航道1次,全年专项整治航道3次。
  2005年,开展航道、乡镇渡口、海上运输船舶和港口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完成象山港、三门湾港区宁海段海岸线167千米的港口岸线普查工作,测得日使用岸线24 1 6.3米,已使用深水岸线1577米(总长5233米),全面管理港口经营,结束“管航不管港”的历史。
  2007年8月,建立象山港航道现场巡查制度。此举,完善了航道应急预案和管理体系,加大了现场监管和查处违章的力度,强化象山港辖区的航道管理职能。
  2008年9月,根据交通部要求,县港航处对县境内港口航道作全面普查。普查项目为:港区、港口、航道、锚地、码头泊位、装卸机械、船厂设备、港口生产和港口经营人。县内有万吨级泊位3个,1000~5000吨级泊位6个,泊位总长1079米,1 1家港口经营企业,3家船舶修造厂。
  2009年,建立航道巡查制度。航道巡查被列入年度考核指标。明确规定2个航道管理站每月例行巡查辖区航道2次;重新审批海洋渔政码头岸线使用手续,限令其将泊位后移200米;同时完成薛岙码头的岸线审批及宁海湾游艇俱乐部岸线延期使用审核业务。
  2010年,建立航道巡查制度,2个管理站每月对辖区航道巡查2次,将航道巡查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配合海事部门整治国华电厂码头附近出现的船舶挖沙的违规现象,整治挖沙船10艘,并对船主进行宣传和教育。按照水运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重点督促做好磨盘山码头的施工建设。目前,码头的水工工程已经顺利交工验收,码头建设已进入招标阶段。
  二、航道、航标、码头养护
  航道养护1996年前,航道养护由县航管所司职,海域航道历来委托象山县航管所养护。1996年后收归宁海养护。1997年,借全国港口普查之机,邀请软件设计人员编制了辖区港埠地质、水文、吞吐量、码头类型等软件。筹集港航建设资金17.5万元,加强对岸线临时建筑的管理。县境海域航道仅象山港航道 和三门湾航道2条;内河航道有白溪水库库区航道与胡陈港库区航道2条。
  象山港航道 自大目洋入港后,沿狮子口水道可至强蛟码头、朱行桥、凫溪河口;沿白石水道(俗称白石洋)可至圆山、双港、薛舂、黄墩河口诸埠;自白石水道折西北入青水门水道,可抵峡山旅游码头。全线于狗山南嘴(大狗卵礁)、铁沙暗礁(寺前礁)、野猪礁、沙背(分水礁)置航标灯桩。
  三门湾航道 自猫头洋入湾后,沿满山水道、白礁水道至伍山车客渡码头、岳井王家埠;沿猫头水道抵胡陈港码头,进力洋港、白娇港至梅岙码头、白崎河口 诸埠;沿蛇蟠水道进青山港、旗门港,可至一市、龙头山、旗门诸埠。全线于头礁、 双礁置航标灯桩。
  白溪水库库区航道白溪发源于天台县华顶山学堂岗北麓,主流全长66.5千米,县境内溪流长54.9千米,年径流总量7亿立方米。库区航道2000年投入 用,是一条旅游专用航道,航道现状等级为七级,年客运量15万人次。起于白溪旅游码头,经白溪水库终止于大峡谷旅游码头,全长6. 5千米,面宽大于92米,最小弯曲半径大于112米,沿线码头2个,观测井1座,桥梁1座,通航净空高度5米。库区旅游码头至森林公园旅游码头航道全长13千米,面宽小于13千 米,面宽大于115米,最小弯曲半径93米。
  胡陈港库区航道起于戊己桥,途经车家、梅岙、船湾、沥头、礁港,终止于胡陈港船闸,全长19千米。航道面宽大于500米,底宽大于75米,设计水深2米,桥梁2座,船闸1座,翻水站3座,排涝站6个,是一条集防洪、防涝、灌溉、运输、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航道,航道现状等级为七级。
  航标养护 1996年前,县境海域内航道6座航标灯桩委托象山县航管所代管、维修、补给。1996年始收回宁海县航管所自行维修、补给。为保证灯光发光率,县航管所派员赴象山航标队学习,并邀请象山航标工作人员来宁海进行实地补给、保养与指导。是年,对分水礁、寺前礁2处灯桩浮标,投资8万元进行更新。1997年,投资4万元,更新大狗卵礁、野猪礁、头礁、双礁4座航标灯器、电源及灯身色彩材料,使照明时间和光线射程达到航道安全要求。
  自2001年水监体制改革后,航标养护职能移交给海事管理机构管理。
  码头养护 胡陈港码头胡陈港码头始建于1981年,1986年扩修,因年久失修,码头淤积。1995年,投资4万元,对码头进行维修和航道疏浚。1997年8月17日,11号台风过境,恰逢天文大潮,胡陈港码头被水毁。投资20万元,修复防浪堤100米、堆场护岸150米,全面修复围墙及站房等码头设施。2003年,投入资金11.5万元,对码头进行修建保养。2004年,又投入资金14.5万元,再次对码头进行加固改造,另搭建2×25.1米的高桩梁板栈桥1座。
  薛岙码头 1997年,投入资金6万元(其中薛岙当地三个村集资4.2万元),进行码头大修理,更新所有锚链,整修船撑杆、栈桥等设施。2002年,投入资金8万元进行大修保养。
  梅岙码头 2002年,由于沿海南线工程石墙头段爆破施工,造成大量石块滚入段码头前航道,投入资金4万元,对石墙头段航道进行清障疏浚。2008年,投资3万元,更换陈旧的码头护舷,安装上橡胶舷。
  第三节 交通监理
  一、船员管理
  船员管理是指申请注册后分层级分工种培训考试,并在核发适任证书后的任职期间施行的各类专业培训和资格审验工作。
  1991年,全县共有内河、沿海持证船员(驾驶、轮机)785人(其中内河船长8人)。
  1992年,举办300马力以下轮机船员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船员150人,换发船员证书150本,选送参加宁波市驾机船员培训30人次。
  1993年,上半年选送24名轮机船员赴宁波培训考试。下半年举办1期驾机船员培训班,183人参加。载重量200吨以下船长、300马力以下轮机长、轮机员的培训,经宁波港监考核,合格率达95%。全年换发适任证书200本、船员服务证150本。
  1994年,举办2期船员培训班,参加培训船员155人,考试合格139人;选送26名船员参加宁波市交通职工学校培训考试,共换发船员证书220人次。
  1995年,举办2期船员培训班,参加培训船员130人,350人参加了“四小证”培训考试。
  1996年,举办了4期货主、船员运输业务培训班。
  1997年以前,200载重吨以下船长、300马力以下轮机长、轮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由航管部门办理核批。是年,举办货运船员业务培训10期。参加导航仪器培训班的船员,掌握了雷达、卫星等导航技术。结合年检年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船员600余人参加活动。在春运、安全月等节假日阶段性重点活动中,通过广播、电视和面对面教育,受教育船员4600余人次。
  1998年,全年举办船员业务培训教育14次。6月,举办船员考证培训班,参加培训船员256人,经考试合格率达90%以上,县内持证船员不足问题得以缓解。
  1999年,6~7月份举办128名船员参加的考证培训班。全年举办各类船员安全业务培训班6期。
  2000年,加大航查力度,纠正违章、隐患船舶201艘次,接受教育船员3200人次。
  2001年7月海事处成立,船员培训管理划归海事处。
  2007年4月14日,国务院发布第494号令,船员管理工作由海事机构统一管理,并在9月1日开始实行。海事机构统一实施船员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1.申请船员注册应具备的条件:(1)年龄的要求。申请船员注册的公民最低年龄为18周岁,到船上见习或实习的人员最低年龄可放宽到16周岁。申请船员注册的最大年龄是60周岁,年龄超过60周岁的申请人不予注册。(2)健康的要求。从事船员职业的人员应符合船员健康要求。(3)专业技能的要求。申请船员注册的公民应参加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组织的“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评估合格,取得“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证”。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是指“个人求生技能”、“防火和灭火”、“基本急救”和“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四个方面的专业培训。(4)语言的要求。从事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申请注册前应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专业英语考试。相应适任证书是指船员所持有的适任证书应与所服务船舶的航区、种类、等级或主机类别以及在船上所担任的职务相符合。持有较高航区、等级和职务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在较低航区、等级的船舶上担任同等或较低等的职务,但担任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职务的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值班机工适任证书。2.船员适任培训的种类有:(1)适任证书考前培训。(2)船员专业培训。包括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船舶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和船上医护培训、雷达操作和模拟器培训、船舶操纵模拟器培训、船舶轮机模拟器培训等。(3)特定类型船舶船员特殊培训。(4)精通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即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和申请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的船员为保持其适任能力而进行的培训。(5)船上培训。即初次申请船长、三副、轮机长和三管轮者,为达到规定的适任标准,在船上有资格的人员指导下完成的技能训练。
  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类别、等级和适用范围。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通用操作员。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近洋航区500~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沿海航区500~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GMDSS限用操作员;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丁类适任证书适用于: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值班水手;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值班机工。
  在拖轮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所持适任证书等级与该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功率的等级相一致。
  船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一般情况下,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当申请适任证书的船员年龄距60岁不到5年时,应签发有效期至其60周岁生日止的适任证书。适任证书持有者应在证书有效期的最后12个月内,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证书再有效。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者,应完成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在最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与其适任证书所载适用范围相应的船上服务资历,且安全记录良好。在最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12个月与其适任证书所载适用范围相应的船上服务资历,但安全记录不良,或在最近5年内不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载适用范围、相应的船上服务资历或证书失效者,应当参加并通过一定的抽查科目考试,抽查考试科目由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2007年4月14日,国务院发布第494号令。第494号令规定了船员的适任条件和适任层级内容;规定船员的考试、评估、管理业务由海事机构统一实施。
  2009年10月1日,施行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实行船员培训的许可制度,开展相应层次的船员培训业务。船员适任培训应由国家海事局公布的航海院校完成。此规定申示:任何国家机关以及船员培训和考试的主管部门均不得举办或者参与船员培训业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船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据此,宁海海事处成立后,县内船员培训考核、发证业务一并由宁波市海事处依规处置。
  二、船舶管理
  船舶航政管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运运力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凡需购买营运客货运船舶户,需递交“新增运力申请书、购造船舶意向书”。1 980年后,按船舶吨位大小分级检验。200总吨以下一年一度由县航管处负责检验,核定航行区域和营运种类,发给船舶证书,取得船舶执照、航行签证,方可投入营运。1991年1月25日,县计划委员会、交通、公安、财政、税务、工商联合公告:营业性货运船舶,在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基础上,开放运力额度,鼓励船舶向钢质大吨位发展。此后,运力调控范围、内容、规定等相对稳定,营运车辆、船舶购置审批程序无较大变动。船检部门监控滩涂船坞船舶建造质量,注重新造船舶的适航性,建立规范的船舶检验程序和签证制度,建立港航现场管理制度,加大航查、安检力度。船检职能的发挥,保证了船舶的安全有序营运。
  1992年,检验县第一航运公司Ⅱ类航区500吨货轮1艘,更新专业运输船舶6艘2010吨,新增内河“三防”渡船1艘,更新沿海钢质渡船2艘。全年组织航查25次,检查船只700艘。
  1993年,在册船舶年度检审率达100%,现场检查22艘船舶的经营行为,处罚2艘违章船舶。
  1994年,优化运力结构,鼓励船户发展钢质大吨位船舶,限制发展老旧木质小吨位船舶。是年,新增钢质船舶26艘12436载重吨,功率5486.9千瓦;淘汰出售木质老旧船舶18艘2770载重吨,功率2178.6千瓦。总运力达79艘30036载重吨,功率13632.2千瓦,比1993年净增运力9666载重吨,增加47.55%。把好船舶检验关,港监工作坚持现场签证,完善签证台账,年签证船舶1237艘次。严格执行船检规范,特别是对新增船舶质量,专门指派船检技术人员随船主赴台州、温州等地造船厂考察新订船舶质量,为船主购买船舶提供技术指导。全年共检验船舶75艘7650总吨。
  1995年,组织航运检查120次,检查船舶1000余艘次。
  1996年,强化运力监督管理,会同县安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宁海30034号等非法从事旅游运输的6艘小渔船及2艘摩托艇作出处罚。全年组织航查100次,检查船舶664艘次,处罚违章船舶50余艘。成立航查队,设立5个固定检查点,实施动态管理。
  1997年,加大船检设施的科技投入,船检部门购置测厚仪1台。注重船检源头技术管理、坞内检查,丈量检测内河溪流,挖沙船24艘。全年组织航查56次,处罚违章船舶310航次。
  1998年,针对县内滩涂造船占造船总数2/3以上的情况,县港航处对滩涂造船作重点检验。强制7艘渡船补焊,5艘砂船补配立胀式救生圈。配合市港航处对11艘船舶进行复吨。建立船舶档案数据库,责令5艘船舶配置气胀式救生筏,举办船检学习班3期。全年检测船舶46艘次8798总吨。全年组织航查102次,检查船舶432艘次,处罚违章船舶169艘次。
  1999年,运政检查5次,检查各类船舶580艘次;纠正违章船舶465艘次。
  2000年,协助个私船舶户成立“宁海县平安水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运政检查95次,检查各类船舶580艘次,纠正违章船舶165艘次,查处隐患船舶36艘次。
  2001年,完善船舶检验工作程序和签发制度。加强对船厂坞内修理检查和指导,确保船舶修理质量。配合市港航处检验新建、改建船舶19艘次,同时强制报废老旧船舶3艘。责成有关船舶船主补配导航、救生和消防设备。按交通部有关国内船舶经营资质规定,帮助6家水运公司提高资质达标。经上级批准成立航政管理大队,强化行业管理。
  2002年,水上安全监管制度改革后,以往主要运用港监手段执法管理状况发生变化。县港航部门及时转变观念,调整思路,确定以港航现场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水运管理,建设强蛟、胡陈港两个船舶报到中心。8月开始组织实施宁波市航管处在宁海县的船舶单证缴税制度试点工作。组织运政检查125次,检查船舶87艘,查处违章船舶15艘。办结运政执法案件6起组织运政检查125次,检查船舶87艘,查处违章船舶15艘。办结运政执法案件6起组织运政检查1 25次,检查船舶87艘,查处违章船舶15艘。办结运政执法案件6起,罚款0.62万元。
  2003年,共计127艘次98992载重吨船舶报到交验单证,顺利实现港航管理模式转变。同时充分发挥港航稽查大队作用,对全县港口码头实行经常性巡查和突击性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无单运输等违章行为,整顿和规范水运市场秩序。组织运政检查283次,检查企业50家次,整顿企业1 5家次,检查船舶358艘次,查处违章船舶43艘,办结运政执法案件19起,罚款3.8万元。
  2004年,县港航部门强化对全县客运船舶检验工作,强制老旧船舶报废。航政现场执法检查204天次,检查船舶560艘次,纠正违章船舶50艘次,立案查处2 1件,罚款4.07万元。运政专项整治3次,检查企业51家次。预警检查25家次,责令3家受黄色预警警告的企业整改。
  2005年,组织航政现场执法检查270天次,检查交验船舶610艘次,查处纠正违章船舶30艘次,立案查处11件。
  2006年,根据船舶法定检验质量体系的要求,确保船舶检验质量,优化人员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在对每一艘船舶检验工作中抓好每一环节,使程序、项目服务到位。帮助船厂、船东解决技术难题和实际困难,严管、严查任何安全缺陷和隐患。港航检查大队全年现场执法检查278天次,航道巡查8次,单证交验船舶512艘次,受理危险品申报审批93次,纠正各类违章177次,立案15起,罚款4万元,各类专项整治5次。
  2007年,全县136艘客、货营运船舶全面年审,逐船逐项检查核查海运企业及109艘委管船舶,使其达到预期年审指标,发现不合格的随作限期整改。
  2008年,买卖调整船舶80余艘,水运总运力达到21.4万载重吨。平均船龄控制在5年以下,货运企业平均船队规模达到2万载重吨以上。全年实施各类行政执法检查254天次,检查船舶196艘次11.9万总吨,检查进出港船舶814艘次,查处非法营运船舶16艘,查处安全隐患121处。
  2009年,现场巡查执法检查港航企业93家次、码头泊位770座次,纠正违规143起。全年巡查286天次,单证交验船舶863艘次,立案处罚12起,罚款2.05万元 。
  2010年,贯彻《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累计现场巡查262天701人次,共办理进出港单证交验船舶972艘次,现场纠正各类违规91次,处罚案件6件,共罚款13160元,行政处罚正确率达100%。做好2个执法案卷的上报工作。
  船舶检验船舶检验是为保证航行安全而建立的对船舶实行技术鉴定的检验制度,船舶经船舶机构检验合格,取得适航证书后才能从事水上运输。
  1992年,检验船舶40艘。
  1993年,在册船舶年度检审率达100%。现场检查22艘船舶的经营行为,处罚2艘违章船舶。
  1994年,审验换发船舶营运证、许可证,换证率达98%,为20余艘无证小船补办了“两证”。营运船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运力台账。全年共签证船舶1237艘次,检验船舶75艘。针对非法营运的“三无”船舶,采取强制措施,解除船舶动力1艘,暂扣2艘。
  1995年,检验船舶200艘次。
  1996年,检验船舶50艘,补配救生、消防设备150余件。
  1998年,检验船舶46艘,建立船舶档案库,责令5艘船舶配置气胀式救生筏,举办船检学习班3期。
  1999年,定期检验船舶16艘(2996总吨2817千瓦),查处隐患船舶48艘(6952总吨7631千瓦)。责令配置救生、消防设施215件。船舶检验着眼新建船舶坞内的检验,强制补焊、更换钢板7艘,以提高船舶的适航性能。
  2000年,检验船舶62艘次(7986总吨8058.6千瓦),责令配置救生、消防设施215件。
  2001年,检验船舶75艘次(8622总吨9292千瓦),责令配置救生、消防设施130件。
  2002年,检验船舶94艘次(13150总吨13515千瓦),协同市处检验新建、改建船舶7艘(1850总吨1980千瓦),强制报废老旧工程船舶3艘,收取检验费12.1万元,补配导航、救生、消防设备135件。建立强蛟、胡陈港2个船舶报到中心,创建以港航现场管理为重点的港航管理新模式。
  2003年,检验船舶96艘次(17136总吨14790千瓦),配合市处检验新建、改建船舶12艘次(3560总吨3670千瓦),强制报废老旧工程船舶1艘,收取检验费18.9万元,补配更新导航、救生、消防设备350件。
  2004年,检验船舶125艘次(29904总吨22834千瓦),收取检验费30万余元。协同市处检验船舶25艘次(2285总吨2035千瓦),勘查新建船舶40多艘次(2956总吨2585千瓦)。强制报废老旧船舶3艘,补配更新导航、救生、消防设备85件。全年船舶签证11345艘次。
  2005年,检验船舶206艘次(70202总吨38153千瓦),其中,海船175艘次,河船31艘次,收取船舶检验费46万元。全年船舶签证12574艘次。
  2006年,检验船舶211艘次103970总吨,收取船舶检验费60.7万元。其中,海船194艘次103694总吨,河船31艘次276总吨。为市检验处委托检验船舶13艘21400总吨。按检验种类分:初检1艘,换证检验12艘,中间检验15艘,年度检验112艘,附加检验71艘。受理船舶转籍20艘,其中,转入9艘,转出11艘,船舶更名5艘。全年船舶签证117795艘次。
  2007年,检验船舶237艘次13.6万总吨,其中,检验营运船舶220艘次12.8万总吨,建造检验17艘次0.8万总吨,收取船检费94万元。全县136艘客货船舶施行年审,年审率达100%。浙宁机578繁富8轮年审不合格。对109艘委托管理船舶实施经营管理核查。本年度船检工作着重抓好新造船只的开工前检验,注重焊接工艺认可试验和船台承载能力评估两项工作。全年船舶签证22150艘次。
  2008年,为保证新建船舶的质量,组织验船师、船东驻厂监造。全年出动验船师46人次。全年船舶签证33761艘次。
  2009年,本年单证船舶交验1011艘。全年检验197艘115869总吨,整理船舶档案515件,在县港航处建档的有158艘,完成27艘船舶的吨位复核程序。全年船舶签证38311艘次。
  2010年,以“服务船东,质量先行”的理念,独立、公正、规范地进行船舶检验,积极参加船检业务的培训。一年来,共完成检验船舶209艘133348总吨。共丈量船舶159艘,顺利完成船舶的吨位丈量复核工作。
  1992~2010年,近20年间,航运业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航运管理职能也随之从管理型转向服务型;航运业务则由萧条型转为发展扩张型。随着经济发展,单船吨位的增大,运能的扩张和大吨位码头的投入营运,宁海水运事业蓬勃发展,港航管理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第四节水路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
  1991年,国家规定5月14~20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日期。伊始,水路运输开展一年一度“安全生产周”活动,检查落实《海上安全交通法》、《航道管理条例》、《船舶登记条例》、《船舶和海上设施检查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违章处罚规定》等法规法纪执行情况。现场检查港埠、船舶、渡口、航标等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举办海上安全生产、航行知识讲座,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1992年,县渡口办公室按照省府〔1987〕46号、55号文件精神和宁波市渡口办有关规定,与新建置乡镇政府签订《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协助乡镇政府与渡口所在行政村村委会、村委会与渡工签订《渡口安全管理责任书》。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渡口安全管理网络。是年,上报海损事故5次,经济损失6.01万元。
  1994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993〕50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交通部关于开展“反三违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坚持以“两客一危”为重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定《机驾船员航行安全管理办法》,与船员签订《安全航行责任书》。结合全国第4次“安全生产周”活动,抽调人员,检查货船、渡船、客轮310艘次,查出事故隐患18件。开展制止船舶易地办证专项整顿工作。全年,发生上报海损事故6次,沉船1艘,经济损失7 1.2万元。
  1 996年,全县开展渡口安全营运竞赛活动,建立统一的渡口安全管理台账,制定《三级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首创无事故年。
  1997年,组织学习《水运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新机制指南》,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建立水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宁波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强化港航监督。贯彻《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条例》,加强对渡口安全,旅游、高速、液化气、运油船安全,船舶维修厂安全,客运航障清理安全等五方面的安全管理。是年,客运、货运、渡口无事故。
  1999年,完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安全管理体制,客船、客渡遵章营运,严禁非客船舶搭客。提前部署三防、春运安全运输工作。
  2000年,针对县内水上交通安全薄弱环节,结合“水运安全管理年”,县港航部门坚持组织一年一度春节船员片组安全活动,并根据阶段季节工作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对县境内6处渡口,客渡船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对市重点水域、横山岛水域的非客渡船载客,实施动态管理。特别是节假日旅游旺季,专门派员现场蹲点监管,有效制止非法载客现象。协同县有关部门理顺非客渡船载客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渔业船舶搭客属水产渔政管理;12匹马力以下小船舶载客,属所在乡镇政府管理,港航部门则负责客渡船超载及货运船舶载客监管。同时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水上安全形势基本稳定。
  2001年7月,县港航部门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移交给宁波海事局。
  2003年,宁海海事处把客渡船、旅游船作为监督重点。宁航1号客轮经全面安检后,发现缺陷项有24项之多,当即要求船方停航整改。自10月起对白溪水库游船实行短期签证。在黄砂船整治活动中,检查黄砂船60艘,处罚违规船舶3艘,发出“责令办理船舶证书”20艘。海巡艇加大巡航强度,确保国家重点企业施工和港航环境的安全和谐。1115海巡艇加强对宁海电厂前期工程及综合码头施工作业水域、施工船舶航区的现场巡查。全年巡航368小时,巡航里程3508海里,纠正各类违章88艘次。
  全年核准船舶装运危险货物59艘次,计17575吨,实施现场督察38艘次,纠正违章24艘次。启动应急反应程序,成功地对“新永安67”油船施行救助,避免了一起恶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实施FSC检查9艘次,发现缺陷781项,本港纠正591项。办理进出口签证3925艘次。
  2004年,海事处加强应急反应值班。2月20日接到宁波海事局值班室指令,迅速出动海事艇,仅用1个小时就查获交通事故逃逸船舶。2月21日,接到浙宁渔31004船的求救信号后,迅速启动应急反应程序,在事故海区成功救回5位渔民。8月12日,14号台风“云娜”影响所辖海区,荣云52船受风沉没,接警后,海事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在社会力量的帮助下,成功救回5名船员。在沿海小型船舶专项整治活动中,检查船舶70艘次,查处缺陷755项,经复查合格596项。查处违章船舶22艘,对实际操作能力不合格和安检中责任船员违规计分43名。
  全年现场监管到港危险品船舶80艘次,现场监管率为67.2%。现场防污染检查到港船舶254艘次,实施船舶防污染审批28次,现场监管19次。实施FSC检查180艘次,共发现缺陷1644项。对进出辖区的2艘“黑名单”船舶进行严格的安检。共受理各类海事审批152次,办理进出港签证11345艘次。
  2005年5月17日,强蛟港区遭受龙卷风袭击,靠泊在国华宁海电厂码头的“幸运海”轮缆绳全部绷断,船舶随风飘移。接报警后,海事处迅速组织人员,协调各方力量施救,该轮得以平安靠泊。9月12日,15号强台风“卡努”袭击宁海,一渔民被困海上,接报后,海事处迅速出动,处里领导身先士卒,经过近9小时的施救,该渔民平安上岸。加大巡航力度,维护港区航行秩序。一是强化象山港航道的日常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碍航渔网,制止违章抛锚。二是做好大型运煤船进出象山港的护航工作。强化国家重点企业宁海电厂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保护监管,确保水工作业和通航两利。实施FSC检查110艘次,完成计划的157%,共发现缺陷1092项,复查合格1033项,对3艘低标准船舶实施滞留。实施船舶分类监管,对“黑名单船舶”和C类船舶进行了严格的安检。实施危险品船舶现场监管41艘次,防污染现场检查178艘次。调研象山港船舶防污染现状,为宁波市海事局提供第一手资料。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10361艘次,全年进出港货物吞吐量71.2万吨,进出港旅客25.4万人次。
  2006年,根据宁波市海事局的要求,主动与象山、鄞(州)、奉(化)海事处沟通、协调,将水工作业区、峡山水域小渔船载客、养殖捕捞碍航作业作为水上现场监管的重点。全年为国华宁海电厂和象山乌沙山电厂运煤船舶安全进出象山港实施清障护航260艘次。在“6·5”世界环境日前,宁海县海事处召开象山港防污染座谈会,象山港沿岸的油码头、船厂、电厂、航运企业和供油作业单位等20多家企业的代表与会。在宁波市饮用水水源地白溪水库防污染检查中,海事处要求旅游客运船队从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设备配置上入手坚决做到污染零排放。受理危险品船舶申报164艘次,现场监管82艘次。港内安全作业报备和防污染作业报备共74艘次,现场监管59艘次。实施水工作业审批和水工作业监管56次。海巡艇巡航322艘次,巡航12135海里。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17795艘次,货物吞吐量391.4 5万吨,客流量32.9万人次。
  2007年,宁海海事处办理船舶签证22150艘次,其中,沿海船舶12064艘次,内河船舶6686艘次。货物吞吐量711.1万吨,客流量33.3万人次。受理审批危险品船舶进港217艘次,进港危险品6.68万吨。船舶修造作业23次,防污染作业报备19次,港内安全作业报备39次。实施行政罚款45起,实行行政强制7起。做好恶劣气候的预警预控工作,发布各类预警信息82次。妥善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置监督于服务中,注重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管并举,注重采用“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全力保障象山港航道畅通。每年春节前和6月中旬,大批出海渔船归航后往往会在象山港分水礁附近水域锚泊,每年3~5月间马鲛鱼旺季,大批渔船在象山港内捕捞。针对此种情况,宁海海事处事先与沿港乡镇政府和渔村沟通、协调,发放400多份宣传资料,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渔民树立法制、法规观念,增强大局意识;加大海巡艇巡视频度,督促渔民不要在重要航道内锚泊和流网捕鱼;在出现碍航事件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耐心细致地做渔民的思想工作,依法依规依理相劝。3月27日,明州27轮在象山港鹊礁附近被渔船围困,宁海海事处人员,07:00出航,23:00返港,经过现场16个小时的耐心劝说,碍航事件得以解决。一年中处理渔船碍航事件10起,为国华宁海电厂和大唐乌沙山电厂运煤船进出象山港清护航600多艘次。时年正值海螺水泥厂3000吨级码头施工期间,海事处两次召开业主水工项目部的协调会议,现场检查水工作区、施工船舶43次,确保船舶靠泊和施工作业安全。
  全年海上巡航466艘次,巡航里程18630海里,巡航时间1914小时,出动人员1983人次。内河库区巡航11次,巡航时间21小时,巡航里程126海里。船舶安全检查205艘次,其中海船168艘次,发现缺陷1434项,内河船37艘次,发现缺陷69项。船舶一般检查298艘次,水工作业现场巡航检查41次。检查进港危险品船舶99艘次,港内作业(明火作业)现场检查1 9次,修造船作业现场检查23次。
  2008年10月底,宁海海事处办理船舶进口签证40665艘次(其中,海船33761艘次、内河船6904艘次),辖区港口吞吐量781.4万吨(其中,危险货物6.54万吨),客流量57.9万人次;水上巡航329艘次,巡航时间1594小时,巡航里程(16182)海里,出动执法人员1590人次。实行船舶一般性检查369艘次,客运船舶检查335艘次。完成海船安全检查115艘,查出缺陷1050项;河船安检31艘次,查出缺陷63项。开展船员实际操作检查231人次,扣违法分25人次。船舶载运危险品申报许可181艘次(其中,码头接卸168艘次、供油作业13艘次)。船舶修造作业许可28次,港内安全作业报备46次(其中,试航10次、明火作业36次)。实施海事行政处罚23起。
  据实妥善处理渔民鱼汛流网捕捞马鲛鱼作业与运煤船舶进出港安全通航问题。宁海海事处采取三条人性化措施:一是建立大型运煤船进出港船期通报制度以缓解航渔矛盾;二是海事处加大重点时间段、重点航区的巡航密度,劝阻渔民在宝通航道区作业;三是为缓解航渔矛盾,牵头协调引航、航运,与相关单位商定鹊礁水域作为大型运煤船候潮进港的临时锚泊点。
  2008年的16次应急行动中,海事人员均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实施应急处理。全年对335家单位(船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49次。
  2009年,宁海海事处办理船舶进出口签证38311艘次(其中,海船31569艘次、内河船6742艘次),同比增长1.03%。辖区货物吞吐量872.7万吨(其中危险货物吞吐量5.32万吨),旅客流量56.2万人次,同比增长22.8%和10.6%。开展水上巡航508艘次,巡航时间2002小时,巡航里程17046海里,出动执法人员1212人次。开展船舶一般性检查2266艘次,开展客运船舶检查431艘次,完成船舶安全检查216艘次(其中,海船183艘次、河船33艘次),查出缺陷1735项,滞留船舶2艘次。开展船员实际操作检查365人次,违法扣分30人次。船舶载运危险品申报许可176艘次(其中,码头接卸160艘次,供油作业16艘次),全部为装运油类进港。船舶修造作业许可77次,港内安全作业报备23次(其中,试航8次、明火作业15次)。辖区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专项整治有序推进。1~11月,走访砂石船业主单位15次,检查砂石船、施工船238艘次,处罚违章运砂船17艘次。
  加强巡航游弋,缓解航渔矛盾,维护航道秩序。发放象山港航道图2000份,以便渔民准确了解象山港航道情况及时规避。马鲛鱼捕捞季节,执法人员早出晚归,每次提前1.5小时到达指定海区,沿途告知运煤船进出港信息。东海渔场开渔日,海事处两艘巡逻艇,一艘在象山港大桥工地重通航孔北侧水域警戒,防止渔船从非通航孔穿越工区,并要求施工船舶不得在渔船集中出海期间穿越宝通航孔,另一艘巡逻艇顺利快捷地穿越象山港大桥水工作业区,社会反响良好。
  2010年,专门成立上海世博会安保领导小组,明确单位和企业世博安保的责任和要求,和辖区内所有的港航企业签订了安保责任书。上海世博会期间,共完成辖区船舶AIS配置105艘,共投入安保力量144人次,安保资金7.8万元。组织安保培训170人次,检查企业21家,整改隐患16次,制订预案22个,应急演练15次,发放“强管理、迎世博”宣传册680份,其间港航安保形势整体良好。
  结合“安全生产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积极开展水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好春运、清运、五一、“三防”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值班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监管。是年,辖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重大事故
  1992年,上报海损事故5次,直接经济损失6.01万元,无沉船事故。
  1993年,发生海损事故8次,直接经济损失91.17万元,死亡2人,失踪3人,沉船4艘452吨576马力。
  1994年,上报海损事故6次,直接经济损失71.2万元,沉船1艘,无伤亡。
  1995年,上报海损事故1次,直接经济损失28.2万元,无沉船,无伤亡。
  1996年,无伤亡、无事故上报。
  1997年,上报海损事故1次。
  1998年,上报海损事故2次,直接经济损失41.6万元,无沉船、伤亡。
  1999年,上报海损事故1次,死8人,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77.5万元。
  2000年,上报海损事故1次,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
  2001年,无伤亡、无事故上报。
  2002年,无伤亡、无事故上报。
  2003年,上报海损事故1次,直接经济损失22万元。
  2004年,象山县荣宁52船受台风“云娜”袭击,在薛岙码头附近沉没。
  2005年,上报海损事故1次,死1人,沉船1艘。
  2006年,上报海损事故4次,死1人。
  2007年,上报海损事故1次。
  2008年,上报海损事故2次,沉没平板驳1艘。
  2009年,无伤亡、无事故上报。
  2010年,无伤亡、无事故上报。
  三、海运事故案例
  通运16轮重大险情事故 福建省平潭县通运1 6轮,船长47米,型宽8.2米,型深4.1米,主机功率218千瓦,核定载重670吨。2001年12月9日1 6时30分,福建省平潭县澳前镇曹而生等6人的轮船挂靠在南通通岚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在宁海薛岙简易码头搁浅装菜粕560吨,其中,舱面185吨。由于装载不当,甲板以上装货占33%,超过常规配载限度10%,使船舶重心提高,稳度下降。17时30分在狗山南嘴灯桩附近,遇到涡流水,船体向右倾斜250,右舷进水。部分罩盖货物的帆布固定绳索绷断,舱面部分货物倾入海中,为了自救,砍断船上剩余绳索,又有部分货物跌入海中,使船体恢复右倾10°左右,从而避免造成船舶倾覆沉海的重大事故,但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浙椒机807船与无名小船碰撞事故 2003年10月30日22时30分,浙椒机807船离开越溪码头空驶温州。23时20分,807船驶近鸡笼山附近航道,右前方有很强灯光挖沙船停泊,航路中间有两排7~8艘运沙船锚泊。浙椒机807船,错误地选择右侧行驶,在没有鸣放操纵和警告信号情况下航行了100米,驶过运沙船后,突然发现前方约60米处有一锚泊小船,浙椒机807船虽然全速倒退,还是撞上没有明显锚灯的待装黄沙船,造成无名木质小船右舷中部货舱破口4×2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2860元。
  荣宁52船风灾事故 2004年8月12日,象山县荣宁船务公司所属荣宁52号船,装载317吨废钢在象山港薛岙渔船码头前沿500米处锚泊。该船长37.60米,型宽7.00米,型深3.30米,主机功率184千瓦,核定载重320吨。20时30分,台风“云娜”在温岭石塘登陆,象山港海区风力在12级以上,超过荣宁52船抗风能力,荣宁52船走锚后搁浅、倾覆、沉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幸运海”轮风灾事故 中港集团上海港口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所属驳船“幸运海”轮,该船2003年5月由大连造船厂建造,船长129.9米,型宽3500米,型深7.5米,核定载重15405吨。2005年5月17日17时10分,“幸运海”轮从张家港港机厂出发,装载4台卸船机,在浙能国华宁海电厂卸煤码头停泊作业时,遭风力11级以上的强对流袭击,导致所系4根头缆、1根横缆和5根尾缆全部绷断。“幸运海”轮失控,沿码头平行漂移,致使“幸运海”轮所装载的3号卸船机超出舷外的后大梁与安装在浙能国华宁海电厂卸煤码头上的卸船机大梁相撞,造成码头上的卸船机坠落入海,全损。船上所装载的3号卸船机门框变形,码头船舶局部受损,经济损失巨大。
  浙椒机521船沉没事故 浙江台州市太平海运有限公司所属浙椒机521船,长32米,型宽8米,型深4.6米,主机功率294千瓦,核定载重530吨,额定夏季干舷1208厘米。2006年10月24日零时,浙椒机521船从台州椒江栅浦港出发,至宁海创利石材有限公司岳井洋码头,装载1000吨左右石子去上海。从6时30分开始到11时10分,已装石子900余吨(已严重超载),干舷还剩30厘米。为了配舱,船员松掉倒缆。当时正值退潮,潮流向南,受外档并靠两只船阻碍,铰不动缆绳,导致船尾向外漂移、船体倾斜。而船与码头间联系不畅,输送带仍不断地向船右舷装石子,以致船舶右倾加剧,待发现险情时,还将5~10吨石子卸到船右舷上。鉴于船员属无适任证书,无证操纵船舶,造成船舶沉没,直接经济损失13万余元。
  庄瑞雄所属的无证平板驳自沉事故 2008年1月23日18时30分左右,浙江省温岭市石塘镇苍岙路91号庄瑞雄所属的“交海2”(船主自命名,未经有关部门核准)无证平板驳在三门湾海域宁海县越溪港大桥下游约1500米处(概位:29°16′N,121°31′E)因装载石子不当而发生自沉的大事故。“交海2”于2008年1月23日7时左右,顺涨潮抵达宁海越溪港水域事发地,左舷靠浙嵊采97097右舷,两船船头都朝向下游。8时左右靠妥。浙嵊采97097随即通过输送带向“交海2”装石子,装载的计划是:输送带把石子送到“交海2”主甲板中间偏后位置,由“交海2”自备的铲车向船尾部驾驶台前堆积,堆积高度大约3.1米,然后通过调整缆绳,使“交海2”后移,以此来调整输送带在甲板上装石子位置,逐渐向船头推进,输送带每小时大约能装石子100立方左右。13时左右,该船装石子300立方左右,约占总装载量的一半。此时船体尾倾,船头翘起,船艉主甲板开始上水,对此“交海2”上船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仍按原计划继续装载石子。13时30分左右,“交海2”在尾倾的基础上出现左倾,甲板上水从左侧门槛高度为40厘米的边门涌入船员生活舱。船上人员发现后,马上阻止了浙嵊采97097继续向“交海2”上装石子。船长让铲车工用自备铲车,将主甲板上石子从左往右铲,企图调整横倾,结果主甲板上右边门和后门也进了水;铲车工又把石子往江里铲,企图减轻船舶装载,10多分钟后,铲车液压油管破裂不能工作。14时左右,进入船员生活舱的江水流入机舱,船体慢慢下沉。16时左右,驾驶台沉入水中,船艏1/3露出水面,“交海2”上6名船员全部撤离至旁边“浙嵊采97097”船上。18时左右,铲车修复,转移至其他船上。1月24日10时左右,“交海2”全部沉入水中。事发后经调查得知:“交海2”装载不当,装载过程缺乏控制,应急措施不当,并且船舶未经登记检验,船员无适任证书。
  “双宁67”轮触损薛明丰养殖渔排事故 2008年12月8日18时20分左右,宁波福海海运有限公司经营的干货船“双宁67”轮在象山港宁海薛岙驶往象山港宁海峡山途中,在小园山对开水域(29°26.5 ′ N,121°31.8 ′ E),触损浙江省宁海县强蛟镇上岙村村民薛明丰所有的养殖渔排,导致网箱和养殖渔业受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事故原因:“双宁67”轮驾驶人员未考虑航经水域复杂的通航环境未设计合理的航线、航行途中又未保持正规瞭望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养殖渔排未按相关规定发布航行警告(示)、没有航行警告是造成本事故的次要原因。
  第五节 水路运输管理
  一、行业管理
  水路运输管理是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航运管理机构对水路运输经营行使职责,引导和规范水路运输市场经营。运输管理的职能体现在: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建造大型、特型的货运船舶;鼓励支持水运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走股份化、集约化道路;实施企业市场准入制度。运输管理职能的发挥提高了水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水运市场的发展,从而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1992年,中央〔1992〕2号文件精神,航管职能开始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旧式计划管理遂显式微,运输企业自主组织货源,渐次进入市场。
  1993年,放开运力额度,鼓励发展大吨位船舶,实现行业管理职能转变。开展货源调查,加强横向联系沟通信息,注重现场监督、检查,加强服务。
  1994年,开展船舶易地办证专项整顿;船舶超载、无证营运专项整顿和船舶挂靠经营、承包秩序专项整顿。航管部门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1.加快发展海运生产力,优化运力结构,鼓励船舶向钢质、大吨位发展。淘汰老旧木质船舶18艘2770载重吨2178.6千瓦。2.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单船承包责任制。3.转变职能,树立服务观念,继续进行货源调查,组织承托运双方直接见面,签订运输合同。4.加强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水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以法治运。组建第三航运、中和海运、宁杭海运3家乡镇航运公司。
  1995年,组建3家松散型航运公司。至此,全县有县属航运企业2家,乡镇航运企业6家,所有营运船舶纳入公司型管理。
  1996年,整治水路运输市场存在的“黄牛”欺行霸市现象,县航管所派员赴南京、南通、上海等地,整顿宁海驻外货运代理,规范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船方合法权益,并且组织运政人员会同船舶协会考察长江航线水运,探索走出水运市场低谷的新办法,以达开拓境内水运市场之目的。
  1997年,按照浙江省交通厅浙交〔1997〕359号文件,制订《宁海县货主码头管理规定》。县航管所制订《县内货主码头管理条例》 18条9款,对辖区内的地方、企业及个人自行筹建的货运码头、平台、道头实施执法管理。
  1998年,清理整顿水运服务业,加强水运票据管理,规范代理行为,统一代理单证;专项整治水运危险货物运输,加强现场监督;建立台账,实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运输申报制度。
  1999年,全县拥有营运船舶83艘4.85万载重吨,比上年净增1.5万载重吨。港航规费征收实绩达336万元,比上年增长23.3%。
  2000年上半年,县航管所牵头协助建立宁海县平安水运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集船舶代理、船舶管理、船舶服务于一体,通过委托代管的方式将原来分散经营、自我管理的单位,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公司向代管船舶作的13项服务承诺,深受欢迎。
  2001年,按交通部1号令,建立航政管理大队。规范审批程序,强化行业管理,将个私船舶纳入公司化管理,帮助6家水运公司提高资质、达标;继续施行国有码头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招投标办法。
  2002年,抓好水运企业经营资质达标工作,严格把好水运企业资质达标关。年底,全县建立水运股份制企业,拥有运输船舶116艘,70477载重吨,774客位。其中,客运企业2家,1 7艘客船774客位;海运货运企业7家,99艘70477载重吨。
  2003年,航管事业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是增大运力。县航管部门发布航运信息业务管理政策法规,引导水运企业淘汰老旧船舶,购置大吨位多用途船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向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县港航部门召开水运工作会议和融资洽谈会,邀请金融、保险、水运企业和船东代表,共同探讨航运业发展前景,要求金融部门加大资金贷放力度,支持县域水运事业发展,并且帮助水运企业联系宁波、杭州等地多家金融部门,尽力落实购船按揭贷款项目。
  2004年,随着国华宁海电厂、海螺水泥厂等工程落户宁海.2个35000吨级码头泊位的建设竣工,县域港口吞吐量大幅度增长。近年来航运市场的高运价也给水运企业和船东带来极大实惠,给县域运力发展创造了机会。县港航处将工作重心放在运力和水运结构调整上,加强航运信息引导,鼓励船东淘汰小船、造大船,延长产业链,以适应航运市场发展需要。
  2005年,运力规模不断上升,县港航部门着重强调运力结构的调整和企业有机整合,不断提升单船运力和企业平均运力水平。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结合国内水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向企业和船东说明引进新大船舶和淘汰老小船舶的意义,同时严把运力准入关,改善运力结构。几年来,每船运力递增110吨,平均船龄下降到4.5年。同时帮助水运企业,全面推行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各级机构设置,建立和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管机构。县港航部门鼓励和支持水运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走股份化、集约化发展道路,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用于运能扩张。组织企业经营资质预警专项检查3次,检查企业54家次,预警30家次,注销企业1家,停业整顿1家,超限期整顿4家。
  2006年,实施企业经营资质预警制度。对黄色预警警告以上企业重点限期整改,对红色、橙色警告企业跟踪整改。对经营资质条件实施高压态势,促进水运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007年继续实施企业经营资质预警制度,加强水运市场准入和经营活动监督。全面检查辖区内9家客货运输企业和3家运输服务企业资质,注销年审不合格的服务企业佳达、临港公司的从业资格。
  2008年通过加强投资引导,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是年,水运总运力达到21.4万载重吨,平均船龄控制在5年以下。货运企业平均船队规模达到2万载重吨以上。同时严格控制外地小、旧、老船舶落户。坚持“量”到“质”的重点转变,推进航运事业健康发展。港航部门积极引导小吨位运输船舶企业,小股变大股,提高市场抗风险能力,走持续发展之路。同时与海事部门合作,开展大吨位船员证书培训,配合保险公司做好船员入险、货物保险,促使水运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2009年,探索船舶风险抵押的办法,规范委管船舶的经营管理;开展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年度核查和水路运输运政大检查,向6家企业发出绿色预警警告。
  2010年,优化运力结构,引导企业发展“大、特、新”船舶,淘汰“老、旧、小”船舶,截至年底,县内共有水运企业13家,货运企业11家,客运企业2家,共有货船146艘,总运力为22.9万吨,5000吨级以上船舶已达到11艘,淘汰小吨位船舶30艘次2万载重吨。出台航运企业的优惠政策后,航运企业打造大吨位船舶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相继出现:宁波健弘海运有限公司的1.6万吨散货船,宁海昌盛海运有限公司的1.3万吨散货船,宁波同德海运有限公司的4万吨散货船,宁波恒海海运公司的3.3万吨散货船,宁海捷海海运有限公司的2.8万吨散货船,浙江三元泰富海运有限公司的1.8万吨散货船等,船舶大型化趋势愈发明显;同时,航运业发展模式也呈现出新的亮点。宁波健弘海运有限公司的工业资本融资模式,浙江三元泰富海运有限公司的“货主+船东”模式,宁波同德海运有限公司的商业资本融资模式,这些新的模式延伸了产业链,实现了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引领着县内航运企业不断转型升级。结合交通部2号令,完成2010年度水路运输企业年度核查工作,共检查企业23家次,核查船舶152艘,企业船舶核查率达到100%,向企业发出整改通知10份,整改意见60多条,其中,橙色预警警告1家,绿色预警警告5家。开展2010年度水运企业委托经营管理船舶专项整治工作,以“减少委管船舶数量,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探索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协调提高辖区水运企业对委管船舶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增加企业对管理资金投入,确保企业对委管船舶管理到位。继续引导水运企业对委管船舶实施船舶风险抵押金,规避经营风险,规范对委管船舶的经营。利用宁波市节能专项资金,4艘新建船舶得到更新补助资金,累计50.43万元。通过走访辖区企业、召开政府部门和航运企业座谈会以及赴温州洞头取经,基本形成了发展本县水运业、实现中小船舶运输转型升级的新思路,目前已将调研报告上交县政府审阅,取得县政府对水运业发展的扶持,做好行政许可案卷自查工作,实施“阳光审批”。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程序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33件。
  二、运价管理
  根据交通部、国家物价局交运发〔1993〕文件精神,浙江省交通厅浙交〔1993〕号、浙江省物价局〔1993〕浙价费联49号联文《关于调整煤炭水路运价等级和水路货物运价实行国家指导价的通知》,决定从1993年8月1日起调整浙江省煤炭水路运价等级,并对水路货物运价实行国家指导价:一、煤炭的运价等级由四级调整为五级。二、水路货物运价,企业可在规定运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幅度内自行确定价格。三、《浙江省沿海(内河)货物运价规则》修改后另行颁发。在新“价规”颁布前,水路货价的有关问题,仍按原规定执行。
  1994年8月,宁价费〔1994〕55号《关于暂定货物装卸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经研究,暂定你港煤炭装卸费8元/吨,超长物资装卸费为16元/吨,地 磅过磅服务费1元/吨。车辆进出港费:三卡、拖拉机2元/辆次,5吨车及以下为 4元/辆次,5吨车以上收费为6元/辆次。
  1998年7月,县物价局宁价费〔1998〕63号文《关于“航1号”客运票价的批复》:“鉴于你公司本质船更新为钢质船,且目前客流低下,经研究同意适当上浮 客运票价,即从现单程6元上浮到7. 50元。”
  三、规费管理
  1993年前,水运规费正常项目共4项:航政费、船港费、货运费和运管费。1993年后,收费费种渐有减少,至2009年1月1日起“费改税”,费种仅2种。在港口、码头、埠头装卸,过驳的货物,按省人民政府浙政〔1990〕15号文件《关于片收港口基础设施费的通知》的标准稽征,船舶无论大小,按每吨每年4元稽征。县人民政府宁政〔1990〕88号文件《关于征收县交通建设基金的通知》,向船舶和在境内的港口、埠头、码头装卸物资的货主单位征收“县交通建设基金”。
  1995年,宁波市交通委员会、宁波市物价局甬交〔1995〕372号、甬价费〔1995〕429号文件《关于调低部分沿海货运船舶航政费、运输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调低大吨位船舶定额收费标准:
  根据市物价局、市交通委《关于对县(市、区)属专业航运企业的沿海货运船舶实行定额计征航政费和运输管理费的通知》规定,对专业航运企业的货运船舶仍统一实行按定额征收航政费和运输管理费。对未实行单船承包的实行定额按月包缴,年度或半年结算。
  1998年1月,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1998〕11号、浙价费〔1998〕43号转发《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水路运输管理费,收费标准从最高不超过营运(营业)收入的2%,降低到最高不超过营运(营业)收入的1.6%。检验检疫费:交通部门船舶检验费,按《船舶检验计费规定》〔1993〕价费字119号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降低10%。内河航道养护费:收费标准从按运费收入的8%收取降低到6%。
  1999年9月1日,《浙江省水路交通建设费征收暂行管理办法》施行后,将水路货运附加费、沿海港口基础设施费、内河航道建设费三费合一为水路交通建设费。
  2005年始,国华电厂的投产,燃煤到港量剧增,货港费收入也随之上升。
  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年每吨3元;净吨位201~2000吨,每年每吨4元;净吨位2001~10000吨,每年每吨5元;净吨位10001吨及以上的每年每吨6元。
  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取消原有成品油外征收的航道养护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收费。至此,水路运输只保留货港费和船检费2个费目。
  2010年是“费改税”的第二年,严肃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现场执法稽查和账务管理,严肃处理规费逃欠,确保规费应征不漏。全年共征收规费774万元,其中,货物港务费为673万元,船检费101万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500万元的54.6%。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宁海县交通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路交通,交通管理,交通工业、科技,文明创建、群英荟萃6编,记载了宁海县交通事业发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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