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通监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52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交通监理
分类号: U491.1+16
页数: 15
页码: 465-4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陆路交通监理的情况,介绍了驾驶员管理与培训,车辆管理以及机动车管理的内容。
关键词: 宁海县 陆路交通 交通监理

内容

一、驾驶员管理与培训
  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汽车驾驶员属宁波监理站管理。1987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将交通监理移交给公安机关管理,成立“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陆上交通安全管理由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负责。从1987年10月22日始,报考机动车驾驶员须经专业培训,废除以往“以师带徒”、“以运代训”的传统方法。汽车驾驶员归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管理。交警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主要是对驾驶员的培训和年审。
  1992年,全县第一家驾驶员培训学校成立。一改以往培训驾驶员没有固定的场地,常在马路、街道上或企业内的场地上画几条线,立几根标杆进行训练的状况。
  1993年,国务院国阅〔1993〕204号文件提出“驾校要实行社会化’’,“交通部负责对驾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进行宏观的行业管理”,明确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部门属性及行业主管部门。
  1994年1月,宁海县开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隶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配备教练车17辆、教练员15名。常年培训汽车、农用车、轮摩托车驾驶员。根据宁波市公管处的文件精神,对全县营业性驾驶员进行职业培训,对运输公司跨县以上线路客运车辆的150名左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1997年,对县内1500名左右的农客和农简四轮从业人员、120名城区小客车驾驶员进行培训。
  1998年,首开宁波全大市先例,对县内1000余名货运车辆驾驶员进行上岗培训。
  1999年,县交警大队创办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分期分批把全县驾驶员集中到驾驶培训学校学习,把安全教育作为驾驶员的首选课程。是年,举办安全教育课144期,受教育驾驶员达30587人次。对违章、肇事驾驶员,举办安全专题学习班16期,受教育驾驶员1739人次。
  2001年,交通部出台了《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取消上岗培训,将上岗培训纳入驾驶员职业培训之中。增设实践操作项目,明确培训时间,要求有条件的各县(市)设立培训基地。省交通部门接管了驾驶员培训业务,并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交通部关于驾驶员培训的统一要求和质量标准。7月1日,县内又开设了1家驾驶员培训学校。10月,宁海县培训基地成立。至此:有中意机动车培训中心、大众汽车驾驶员培训站、公路运输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宁海县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4家培训学校。培训学校共有教练员59人,教练车77辆,培训场地1.6万平方米。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驾驶员也以每年13.3%的速度递进。是年,对全县司乘人员举办培训班25期,培训人员1767人次,其中,中巴驾驶员、售票员1016人次,城区小客车驾驶员390人次,货车驾驶员361人次。
  2002年,全县拥有驾驶员26047人,其中汽车驾驶员11838人。有准驾证从业人员4162人,其中,大客驾驶员178人,中巴驾驶员707人,乘务员427人,出租车驾驶员1596人,货运驾驶员1253人,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7人。
  2003年以后,私家车逐渐走进千家万户,参加驾驶员培训的人数剧增。
  2004年9月,取消驾驶证年审制度。
  2005年,宁海车管所全市首创摩托车“科目一”无纸化考试,实行下乡考试上门服务。对摩托车驾驶人从体检、培训、考试进行一条龙服务。全年考试82场次,考试合格8163人。整顿驾驶培训市场、规范培训市场秩序,取缔异地培训、无证培训的非法培训点。对4家驾驶培训学校进行重新开业审批,新审批2家摩托车培训点和1家汽车驾驶培训点。做好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培训工作,对从业资格证的报名、登记和发放,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一年来,共有178名驾驶员取得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117名驾驶员取得旅客运输从业资格,197名驾驶员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24名驾驶员取得大客车从业资格,8名驾驶员取得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实行质量进行排行。为加强对驾校的行业监管,根据上级的统一要求,于第三季度对全县5家驾校纳入质量排行榜,向社会公布驾校在经营信用和教学质量方面的信息,改进教学方法、提高驾校的教学质量。对汽车驾驶培训实施IC卡计时管理,全县137辆教练车全部安装了IC卡计时管理系统。
  2006年,上半年县内共举办货车营运驾驶员培训班3期,180名驾驶员取得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举办3期中巴车营运驾驶员培训班,75名驾驶员取得旅客运输从业资格。在宁波培训出租车从业人员78人、大客车从业人员15人。做好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工作,培训技师26名。
  2007年,做好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培训工作,按规定的条件报名、登记,经严格的审查后发放从业资格证。一年来,共举办客货车营运驾驶员培训班6期,有334名驾驶员取得道路客货运输从业资格。对全县3家驾校进行质量排行,向社会公布驾校在经营信用和教学质量方面的信息,加强对驾校的行业监管。
  2008年,考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上限由原来的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至年底,全县共有汽车驾驶员57795人,摩托车驾驶员22139人。其中,客运从业驾驶员2130人,乘务员746人,出租车驾驶员2579人,货运从业驾驶员2333人,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22人。本年度参加私家车驾驶员培训的人数达8504个。组织县内100多名驾驶员,进行星级驾驶员培训。聘请了县第二职业高中老师对全县878名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开办文明礼仪教育讲座14期,每期60余人参与,对每期结束考试不合格者进行补考。结合“两城联创”,加大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和规范服务(文明用语)的查处。全年共查处违章出租车189辆次,劝导教育500多辆次,规范驾驶员的经营服务行为。据96520投诉中心统计,全年受理出租车汽车投诉共62件,同比下降23. 2%,好人好事87件,同比上升9. 8%,服务质量与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009年,对新增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从业培训前,必须先通过面试,将不合格的人员提前淘汰;对违章扣满15分的驾驶员,将暂扣其从业资格证,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才能重新上岗。是年,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1867名,其中维修技术人员3期,参加培训人员157名。培训旅客运输从业人员4期,参加培训人员90名;培训货物运输从业人员9期,参加人员510名。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继续再教育培训11期,参加培训人员1198名;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资格培训面试14期,参加人员212名。年内,换发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资格证1583本,启用统一的《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有2名驾驶员因违章扣满15分而被暂扣从业资格证。为反映出租车驾驶员的意愿和呼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公管所工会的指导下,四家出租车公司都成立了工会组织。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行业氛围,做好对星级驾驶员和文明示范车的评比以及省级出租车服务明星的 上报、复评工作。评选出45名一星级驾驶员和37名二星级驾驶员、示范车队2 个,上报省级出租车服务明星5名、复评1名。
  2010年,加强对驾校培训过程的监管,督促各驾驶培训学校要严格实施新的教学大纲,完善培训记录表、IC驾驶培训计时管理系统,落实管理制度,完善基础台账,强化安全管理,规范营运考试制度,实施信誉考核和排名制度,提高驾校培训质量。同时,积极筹备机动车驾培模拟培训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年,组织安全教育6期,培训从业人员3568人次,培训驾驶员16133人次,出租车驾驶员从业培训前面试9期 385人次。
  二、车辆管理
  非机动车管理:
  自行车管理
  1978年始,新购自行车凭发票到县公安局治安科(乡镇到当地派出所)申领行驶证及牌照。旧车换照则带原行驶证,审验合格后换发牌照,一般2〜4年一次,由县公安局通告规定具体换照时间。1987年,县内上过牌照的自行车达8万余辆。进入20世纪,数量呈逐年减少趋势,但新添置的自行车 的质量在普遍提高。2006年6月1日起,取消自行车注册登记制度,此时全县已 注册自行车49487辆。
  助动车(自行车)管理
  20世纪90年代出现在境内,属非机动车管理,仅注册登记,驾车无须驾驶执照。1995年全县有助动车1134辆。2000年增至1912辆。2001年后,不做牌照,取消注册登记。数量依次为1912辆、1733辆、1518辆、1369辆、1057辆,逐年递减。至2006年尚有助动车625辆,日后被淘汰。
  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管理,仅注册登记,驾车无须驾驶执照。其数量从2000年的10辆,猛增至2001年的2647辆。之后年年成倍增长,2002年、 2003年、2004年依次为4532辆、6189辆、14240辆,2005年全县有牌电动自行车 14266 辆。
  人力三轮车管理 20世纪80年代初,城区出现人力客运三轮车,随之逐渐增多,成为城镇短途客运工具之一。1988年,人力客运三轮车达560余辆,竟一度造成城区运力过剩,运输秩序混乱。1990年3月,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整治运输市场,把城区客运三轮车数量控制在112辆。9月,把人力客运三轮车数量限 制在224辆(分单、双日轮流营运),登记编号,以红、黄两色为标志,规定限载乘客2人,允许随带少量行李或学前儿童1人。20世纪90年代各年营运三轮车数量在有序增加(如下表),民用自备三轮车数目巨大(未作统计)。 2010年,城区有 营运三轮车461辆.其中老城区(跃龙、桃源街道)322辆、梅林街道70辆、桥头胡 街道69辆;货运营运三轮车1668辆。
  残疾车管理为解决部分残疾人的就业,残疾人驾驶的机动三轮车(自强车)出现在城区客运市场。1994年11月25日,县残联成立“自强车队”,置机动三轮车30辆,安排30人,营运于城区内街道里弄,送客到家。1995年9月,将残疾人专用车、助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1996年增添2辆。1997年后,原由县交通管理所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同管理的非机动车、营运残疾车转为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一管理。2010年底,全县拥有康福牌残疾车183 辆。其中,营运107辆,自备76辆。
  机动车管理
  1981年1月,长街大渔冯村民章思通购置130(2吨)货车1辆,开个体汽车货运先例。1984年11月,桥头胡下洋顾村村民林安良购置雨花牌大客车2辆,成为从事个体客运第一人。其间,众多简易三轮机动车(三卡)加入镇乡客运市场、轻便三轮机动车投入城区客运市场。1985年以前,车辆管理业务在宁波车辆监理所办理。自1985年起,公路上行驶的货运拖拉机改由宁海县农机部门管理。1986年6月始,大型汽车、小型汽车的牌证核发、改型改装、补牌补证、转籍过户、报停报废、档案管理等改由县交通监理所负责办理。1990年7月,农用中巴投入客运市场(时称“厢式农用四轮车”)。11月,县交通局遵照县人民政府协调会议精神“为了促进和扶植宁海地方工业的发展”,对宁海产的农用中巴客运车进入运输市场实行优惠政策,其交通规费按“小三卡”标准征收,旨在让宁海产农用中巴车取代“小三卡”与正三轮(“乌龟车”)。
  1991年1月,县计划委员会、交通、公安、财税、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控制营运车辆投放和严格购车审批手续的通知》,规定:自1月25日起,凡从事客运的车辆,必须持“有效营运证、线路核准证、营业执照”,办理好“税务登记和保险”,在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后,才可营运。至8月,清理出“私挂公”客货车215辆,其中33辆“私挂公”车辆双证已转户,14辆企事业单位自备汽车(货)取消营业资格。查处营运多年而手续不完备货车84辆,“私转私”未办过户手续货车44辆。经自查、审核、鉴定,参检合格率达95.2%。
  1992年4月,县府颁布宁政通〔1992〕2号通告,禁止“小三卡”、“乌龟车”在省道甬临线宁海段营运。随后,召开农用车替代“小三卡”协调会议,对农用中巴车分期分批划定经营区域,核定营运线路。
  1993年,对农用中巴车实行规范管理:划定经营区域,有偿营运线路,统一车头牌;建立起车辆维修档案,实行车辆技术状况监督:按实际经营性质,确定交通规费征收标准,凡经营货运的车辆按货运规费标准稽征,经营客运的车辆按客运规费标准稽征;按规定申请、审批后发给《行驶证》和《营运证》。
  1994年,县交通局发布《关于加强营业性客运车辆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出租车辆管理的通告》和《道路运输证办理程序》等规定。年内,清理营运车辆档案,加强对经营客运的“农用中巴车”的管理;对无牌无证的康福车(自强车队)、微型货车车主进行教育整顿,责令其补办手续,补牌补证,挂牌营运。是年,共检查车辆6576辆次,查处违章营运车辆587辆,补证131辆,取缔非法营运客、货运车辆和出租车16辆,取缔非法违章维修18起。针对“7·2”特大交通事故暴露出运输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县交通局按制定的上述规定,取缔非法营运客、货运车辆和出租车16辆。年底,政府实行客运出租车经营权拍卖,经营者取得了3辆客运出租车的经营权。
  1995年初,取得经营权的3辆客运出租车投入营运。1995年5月,县府设置宁海县运力宏观调控领导小组建置办公室。同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印发《宁海县运力投放审批程序》。规定:凡购置大小客运车辆(包括大客车、中巴车、轿车、轻型客货两用车、微型小客车、农用车等自备车辆)及1吨以下的双排货车、单排货车、厢式货车的单位和个人,需向县公管所提交申请购车书面报告,领取《宁海县运力投放审批表》,经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和公管部门签署意见,由交通局审核后,报县运力调控领导小组审批;凭县运力调控领导小组同意的《宁海县运力投放审批表》到县控办办理控购审批手续,缴纳车辆调节基金后,方可购车;凭购车发票和汽车合格证到县公管部门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购车发票、汽车合格证、车辆检测合格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及控办手续,到县交警车管部门办理上牌手续;凭《宁海县运力投放审批表》和控办手续,到县公管所领取《浙江省购置营运车辆审批表》及有关开业申请表,客运车辆还须领取《经营公路客运营运线路审批表》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向县工商、税务和保险部门办妥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保险等手续;凭《浙江省购置营运车辆审批表》有关开业申请表及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单位需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复印件到县公管所办理道路运输证;凭道路运输证到定点修理厂,办好《宁波市汽车定向包修合同》后,向县公管所办理运输证签证登记手续;客运车辆凭《经营公路客运营运线路审批表》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管辖地公管站签署意见后,报县公管所办理线路核准证(车头牌)方可投入营运。7月,“三卡”全部被淘汰,由厢式农用车(小四轮、农用中巴车)替代。不久,“乌龟车”也被“长运公司”、“蓝鸟公司”、“宁海宾馆”三家企业组建的“奥拓”城区小客车逐出市场。并借鉴余姚、镇海等地经验,发挥国有运输企业的管理优势,筛选经营单位,决定城区小客车均由宁海县公路运输总公司和有经营资质的单位(公司)经营。决定取缔三轮摩托车,投放城区小客车(俗称“黄的”)。确定车型为4座重庆奥拓、长安、富康。划定经营区域在9平方千米范围内,四周放置限制出区域的禁令标志。在营运区域内采用不定点、线,招手乘车的经营方式。实行统一运价(每车次为5元制)、统一车色(奥拓车黄色,富康车为红色)、统一办理《营运证》和《线路核准证》。8月,城区首批投放奥拓小客车40辆,将城区营运客运的186辆“乌龟车”,转让给城区周边集镇。
  1996年,按交通部《关于整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的通知》、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整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针对客运市场存在的:无道路运输证,无营运线路核准证;站外乱组客,站内乱设售票点;超类别经营,超区域、超线路、超载(始发的营运客车);宰客(私自抬高运价),卖客(将所乘旅客倒让给其他运输经营者),甩客(不将旅客送至目的地),拒客(拒载短途旅客)等“二无”、“二乱”、“四超”、“四客”违法违章现象,制订《宁海县城区客运车辆管理办法》,调整控制运力,美化市容。对城区营运的机动、非机动各类客运车辆530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清查经营资格,对超越核定类别、班线经营的客运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业主和社会零星客车挂靠于专业汽车运输企业经营的),限定到原来核定的范围经营。对个别经营条件尚不具备的业户,采取改组、联合、兼并,以达到相应的经营要求。新增2条公共汽车线路,核批投放扬子中巴车20辆。对原穿城行驶的22辆大型公交车辆,1~7路公交线路的站、点,作适当调整。是年,宁海县农用车制造厂设计生产了一批NH1508—2型小吨位农用客车。在政府的倡导下,北面几个乡镇的车主用这种客车替代农用小四轮。注销车辆档次低、安全性能差的500辆农简四轮车,购置农用中巴车237辆。年底,再次向城区客运市场投放奥拓小客车20辆。
  1997年,春运前再次投放城区小客车20辆。嗣后,视城区客运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由经营单位提出投放方案,县公管部门审核,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现城区小客车的特点,划定营运区域:东至白峤岭脚岔道口,南至化肥厂、范家桥北侧,西至山河岭,北至客运总站、银河路。经营方式:在营运区域内不定点(站)、线(路)招手乘车。实行三统:统一运价,每车次为5元制;统一车色,奥拓车黄色,富康车为红色;统一办理《营运证》和《线路核准证》。经营权有偿使用: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每辆1万元,经营期限5年。在经营期间,车主按规定缴纳各类规费。是年,宁波市人民政府〔1997〕43号《关于微型货运汽车规范管理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和宁波市交通委员会、宁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1997〕392号《印发关于加强小型运货出租车管理的通告通知》。按《宁海县运力发展和场站建2010年规划及管理意见》进行农简四轮车报废更新。凡于1997年6月30日前购置的农简四轮车,营运客车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应予报废更新。如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标准,而经营者自愿要求报废更新,亦允许更新,新置车型,提倡使用(购置)宁海农用车制造厂1 996年新设计的NH1508—2型小吨位农用客车。鼓励旧车提前报废,凡未到报废年限的农简四轮车,而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须在1999年12月31日前办理更新手续,其线路经营年限延长至2003年12月31日止。
  1998年11月,县交通局、公安局、财税局、工商局、物价局、城建委、农机总站,本着“平稳过渡,确保稳定”的原则,成立县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联合对全县微型货运车进行清理与整顿。凡于1998年5月27日前购置的微型货运车,按经营资质审核后发给《营运证》,凡进入划定城区的微型货车,必须持交警部门《特许通行证》到公管部门签发营运单。实行:统一车身颜色,统一安装顶灯,统一使用货运出租票据,统一收费标准。驾驶员必须由交通部门核发《上岗证》,持证上岗。微型货运车辆不得更新或私自转让,其营运资格随车辆报废而自然终止。严禁微型货运汽车从事客运出租业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自备微型货运车辆,不得从事货运出租业务。
  1999年,县政府发文:如在1999年12月31日前办理更新手续的农简四轮车,其线路经营年限延长至2003年12月31日止;要求全县在2000年底前,分期分批用宁海农用车厂生产的客车替代农用四轮车。
  2000年,以服务质量和有偿使用费相结合招投标的方式,投放30辆客运出租车的经营权。把1997年后陆续投放市场的130辆车况差的城区小客车改造更新为客运出租车。同时更新城区小客车60辆,投放单空调中巴车399辆,投放具有语音提示、无人售票双开门新型公交专用车12辆。农用客车成为城乡短途客运的主要车辆,安全隐患日渐突出,县运力调控领导小组批准县公管所提交的“农用客车改造方案”,对县内565辆农用客车和20辆经营期限已满的城区小客车实施改造。是年,全县各类机动车运力达15472辆。2001年,城关、梅林、桥头胡三镇合一,成为省内第一大镇。为了提高城区的交通品位,县府决定将90辆城区小客车更新为客运出租车。2002年,西店镇短途客运车主联合成立股份制公司,将跑短途客运车辆入股到股份公司。为了改善车况提高安全系数,公司购置40辆“依维柯”客车将入股的40辆客车报废。年底,县境内各乡镇所有客车经营者分别联合组成12家运输公司。至此,县内城乡客运企业有13家。2003年8月27日起,所有新做机动车牌照条码一律由电脑公开选取、不收费。2005年5月1日,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把宁海至宁波15辆19座的快客更新为29座豪华中客,把16辆106路公交车全部改造为双开门专用公交车。2006年,实行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启用计算机路考仪系统和考训场。2007年,全县的所有短途客车换成“中巴”客车。2008年底,全县共有大型汽车2600辆,小型汽车29197辆,二、三轮摩托车51921辆,轻便摩托车2639辆,各类车辆共达89700余辆。2009年,对宁波至宁海一级网络进行改造,新购置的30辆“依维柯”19座中型客车投入使用。是年,营运客车1043辆17922客位,营运货车2670辆。
  2010年,新增客运车辆27辆,中高档客车比例达100%。厢式货车1107辆,专用汽车63辆,货车重型化、厢式化、专业化日趋明显。全县有机动车10400辆,其中营运客车1089辆20468客位,货车3075辆10908吨位。
  车辆检测与维修管理20世纪70年代中期,县内仅有一家国营汽车维修企业。进入80年代,国营、集体、个体运输车辆猛增,维修网点遍布全县公路沿线,“修车难”的问题得到缓解。随着汽车拥有量的增多,出现无证维修、偷工减料、换用伪劣配件、乱收费等现象,维修市场秩序混乱。1986年,运管部门将维修业纳入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范畴,并按交通部、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对维修经营业户的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厂房场地、设备配置、流动资金、配件储备等进行全面考核鉴定。对符合条件的25家企业,核发汽车维修技术许可证。进入20世纪90年代,维修业发展到上百家。为了确保车辆维修竣工质量和提高维修业的综合能力,县运管所于2002年6月28日建立1家年检测能力为52800辆次的A级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并通过省计量认证。检测站能对车辆的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等作出全面科学的评估,从而结束了凭人工经验检测评估的历史。
  2002年,全县有各类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240家。其中,一类企业2家,二类企业27家,三类专项修理业户117家,摩托车维修业户94家,A级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1家。全县汽车维修企业(户)从业人员754人,其中维修工人681人。维修工持证等级:初级工354人,中、高级工327人,技师7人。截至2002年11月6日,共检出车辆2976辆次,一次合格率达38%。车辆技术等级评定477辆次,其中一级车220辆、二级车141辆、三级车1 1 6辆。查出事故隐患车多辆。营业收入38.23万元。
  2003年,开展“规范管理、诚信服务”活动。维修企业建立诚信机制,接受社会和车辆用户监督,按照核定类别、技术规范维修车辆,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和竣工检测制度。整顿查处汽车维修市场无证、超范围经营等乱象,规范维修市场秩序。
  2004年,深入开展维修行业“规范管理、诚信服务”活动。整顿维修行业市场秩序,强化车况、门检监管,注重车辆综合性检测。是年,共检测车辆6898辆次,其中,二级维护5100辆次,等级评定1734辆次。
  2005年,倡导维修企业做到经营管理规范、经营理念创新、经营服务创优。对全县二类维修企业进行为期3个月的诚信考核,获评优秀的企业有6家,合格的有18家,不合格的有1家。整顿维修市场秩序,至11月初,共出动稽查人员812人次,检查维修企业322家,查处违章经营行为30起,取缔非法经营25家。加强对维修企业的质量监督,改善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把好二级维修车辆送检关。在市处和市质检所组织的质量抽检中,维修企业的抽查送检率为100%,抽查合格率为100%,在经营资质、经营行为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善。重视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和客运场站车况门检的监督、指导,严禁假检测、假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全年,共上门检查22次,参加人员89名;举办4期维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培训高级工40名、中级工67名;另外,组织了1期由维修企业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参加的法规培训,共有100余名从业人员接受培训;引导维修企业优化资源配置,走集约化、一体化、专业化道路。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严把开业准入关。经勘验符合开业条件的县内18家一、二类维修企业和165家三类维修业户,均予以及时换证。推动县内维修行业向高档次、专业化方向发展。
  2006年5月7日,县内首期举办的最高级别汽车修理技师培训班开学,参加培训人员28名,经考核26名学员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5月24~25日,市公管处组织开展维修行业专项整治活动,查获县内非法机动车维修店7家。
  2007年,强化维修和培训行业监管。理顺维修行政许可程序,共许可2类维修企业4家、3类维修业户23家。加强对维修企业的质量监督,改善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把好二级维修车辆送检关;是年,在市处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质量抽检中,维修企业的抽查送检率为100%,抽查合格率为100%,在经营资质、经营行为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善。开展技术比武和行业服务,在举办的“奔腾杯”汽车维修钣金喷漆大赛中,县内有1名从业人员获得宁波赛区喷涂漆比赛第8名。举办了1次私家车免费体检活动,共有9家维修企业和检测站参加活动,200多辆私家车参加检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整顿维修市场秩序,年内共查处违章经营行为53起。抓好维修人员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维修总体水平,一年中,共举办维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3期,培训中级工109名。
  2008年,全县有各类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户294家,其中,一类企业2家,二类企业32家,三类专项修理业户154家,摩托车维修业户106家,A级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1家。全县汽车维修企业(户)从业人员1 31 1人,其中,维修工人1 1 85人,技师64人。
  2009年,县公管共出动稽查人员400余次,查处违章经营行为70余起,取缔非法经营20余家,罚款18万余元。严把市场准入关与业户续营关。经过严格的审批,共许可维修三类业户10家,许可三级驾培企业2家。至年底,有203家三类业户到期续营。对不符相关规定的业户,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待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后才予续营。加强车辆维修质量监管。是年县内有33家维修企业,在市公管处组织的二级维护竣工车辆质量抽查中,合格率达100%。其中,优秀21家、良好10家、及格2家。企业与车主的纠纷和投诉逐年减少,维修质量投诉率低于千分之一。在市公管处组织维修行业对口检查中,县公管所下发整改通知书5家,下发停业整改通知1家和处罚1家。把好营运车辆技术关,抓好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及客运场站车况门检工作,杜绝车辆重大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对未按规定进行二保作业和虚开竣工合格证的维修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年内,共查处3家二级维护不到位的维修企业,与2008年相比降低50%。做好驾培机构每季度的质量排行榜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 行及时整改。举办维修技术人员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人员157名。
  2010年,按照行业有关规定,规范维修行政许可,严格把好维修市场准入关。一年来,共许可二类维修企业1家、三类维修企业16家;加强对维修企业的质量监督,改善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把好二级维修车辆送检关。在市处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2010年质量抽查中,县内维修企业的抽查送检率为100%,抽查合格率为100%。开展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企业《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达标评审工作,做好维修企业的达标评审指导与初审工作。经过检查和企业申报,县公管所申报“宁波众特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为市“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达标企业,形成“先进带后进,先进促后进”的良性竞争机制。组织了绿色“3•15”免费体检活动,活动共有778辆私家车参加,免费检测642辆.优惠维修工时费3.7万元,解答咨询647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维修企业现状,建立中高档品牌汽车4S售后服务站,不断提高行业维修品牌档次,并在县内建立了 3家4S售后维修服务站。
   附:宁海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简介
  2002年6月28日建立,是一家具有年检测能力为3万辆次并通过省计量认证的A级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站址设在桃源街道跃兴宁北路赵家村旁,为国有企业,从业人员21人,其中管理人员7人、技术人员14人,占地面积9631平方米,厂房面积1638平方米。拥有主要设备:发动机检测仪器1台,地盘检测仪器1台,称重检测仪器2台,制动检测仪器2台,灯光检测仪器2台,悬架震动检测仪器1台。自开业至2010年底共检测车辆87947辆次。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宁海县交通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路交通,交通管理,交通工业、科技,文明创建、群英荟萃6编,记载了宁海县交通事业发展的历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