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交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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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51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交通体制改革
分类号: D035.37
页数: 15
页码: 404-4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交通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体制改革中的变迁,包括机构更名、职能调整、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的变化,以及公路管理段、公路运输管理所、港航管理处和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所等单位的改革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交通管理 交通体制改革

内容

一、事业单位改革
  宁海县交通局 1 991年5月,宁海县机构编制委员宁编办〔 1 991〕2号文批复,同意将县交通局综合股更名为计划财务股。宁编字〔1 991〕1 3号文批复,同意将运输股和企业股合并为运输企业股;暂不同意人秘股分设为政工股和秘书股。宁编字〔1991〕21号文批复,同意交通工程队更名为交通建设所。
  1996年8月,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海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1996〕19号)设置宁海县交通局。又根据中共宁海县委《关于印发(宁海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宁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宁编〔1996〕38号文核定,县交通局行政编制16名,可以设内设机构5个,领导职数按《宁海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之规定设置。交通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制订局机构改革“三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三定”的指导思想是:以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的主体方案为依据,建立一个制度完善,职能明确,机构合理,职责分明,适合交通事业发展的办事管理机构。
  (一)主要职能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职能。2.路政、运政、稽征、航政等执法的管理职能。3.行业安全的管理职能。4.党建、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强化。其基本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法规、条例、规章的组织实施。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2)根据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运输行业组织领导和行业管理,规范全行业、各种所有制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推进横向联合,发展交通运输,繁荣运输市场。(4)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行业管理和工程执法监察。5.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的养护和管理,确保完好和畅通。(6)负责水上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7)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和管理。(8)负责路政、运政、航政工作。指导监督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照章办事。(9)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10)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所属企业单位领导干部。(11)负责交通涉外工作。(12)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深化交通运输企业改革。(13)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方面的价格、税收、信贷、物资、劳资等方面政策措施。为全行业提供信息服务。(14)制定交通科技教育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司驾人员的培训,组织技术开发,推进技术进步。(15)负责交通战备工作。(16)办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定为:办公室、政工科、工程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其级别均为正股级。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 996年交通部门有9家企事业单位,其中5家事业单位,全系统有人员1226名,其中干部175名,行政事业编制318名。根据交通局现有职能和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能,为使全局工作正常运转,最少需行政编制人员20名。比现在岗人员26名少6名。编制定岗如下:领导干部一正三副4名(主管全局工作1名,分管工程建设、分管行业及安全管理、分管政工各1名);办公室4名,政工科3名,工程管理科3名,运输管理科3名,计划财务科3名。对定编后的富余人员分流的措施是:1.按县委政策规定提前退休或离岗休养。2.辞退借用人员。3.分流到下属企事业单位。
  2002年,根据中共宁海县委《关于宁海县县级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2001〕48号)精神,经宁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下达宁编〔2002〕12号关于核定县交通局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通知,核定县交通局行政编制14名,可以设内设机构4个,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按通知精神交通局领导职数从局长一正四副,改设为一正三副,设总工程师1名,内设办公室、运管科、工程管理科、计财科。
  2005年,将局机关的工程管理科更名为规划与建设管理科。
  2006年3月9日,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宁编〔2006〕27号文,批复:同意交通局规划与建设管理科增挂港航管理科牌子,增加港口行政管理职能,挂牌后,不增编,人员内部调剂解决。2006年6月8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宁编〔2006〕36号文,同意宁海县交通局航运管理所更名为宁海县港航管理处。
  2008年7月,根据宁党发〔2008〕7号文件精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宁编〔2008〕57号文决定,同意内设机构调整:一、建立行政审批科,承担局行政许可职能。二、撤销政工科,将其职能并入办公室。调整后,不增编,中层职数不变。经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再增设一个规划前期科。交通局内设:办公室、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科5个科和交通工程建设办公室、前期规划科。
  2010年7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宁编〔2010〕9号文,经研究同意在交通局运输管理科增挂物流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物流业发展规划、建设等职能,不增编,人员内部调剂。
  2010年底,交通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39人,下设7个科室以及直属6家事业单位与6家企业公司。
  县公路管理段1991年5月7日,县委确定县公路段为副科(局)级机构。有干部职工182人,内设政工、生产技术、行政、机务材料4股和路政管理队,下辖24个公路养护管理站。12月12日,宁海县公路管理段的人事关系下放到宁海县交通局管辖,业务上仍由市公路局管理。公路管理段编制定员349人,实有人数为229人。1992年,宁海县编委核定公路管理段人员职数为229人,年末实有179人。内设政工股、生产技术股、行政股、机务材料股、公路派出所等5个股所,下设车队、施工组、机修组、油库、桐洲桥施工队、公路技校和21个养护站。1996年6月,根据宁波市公路管理机构和人事制度实行条块状管理的改革意见,宁海县交通建设所和宁海县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所并入宁海县公路管理段。公路管理段路政队变更为宁海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下设“四自”公路中队、力洋中队、桥头胡中队、岔路中队、大队办公室5个部门。宁海县交通建设所和宁海县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所在宁海县公路管理段内保留牌子,对外统称为宁海县公路管理段。按照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甬公养〔1991〕335号文件与浙交〔1987〕301号文件精神,凡计划用工的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由市人事劳动部门转宁海县人事局管辖,核定工资总额为66.18万元。公路段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工程管理股、养护管理股、路政管理大队、养护中心。1999年6月,县公路段实行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将管理与生产分离,下设宁海县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公路段养护股负责全段道路的养护监督、水毁修复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工作。核定事业管理岗位编制人员50名,其中,设领导职数5名,中层正副职为7名,其余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生产岗位。在全段197名干部职工中首次实行竞争择优聘任。公路段养护中心下属9个养护大站,实行公路养护招投标和养护工程监理制。各养护站实施养护成本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责任制管理。2002年2月,劳动人事试行全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办法。养护站站长通过招标产生,由公路管理段聘任。管理中心生产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养护职工由养护站站长聘用,由管理中心报管理段备案。2007年,公路管理段下设:办公室、财务股、工程股、养护股、农村公路管理股、路政大队和养护中心。2010年,县公路段将下属的8个养护站调整为6个养护站,在一级养护承包考核基础上,完善落实公路二级承包考核机制。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1991年11月25日,县人民政府发文,明确宁海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宁海县公路稽征所为副科(局)级全民事业单位,经济上独立核算,隶属于宁海县交通局管理。1993年,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注册设立“宁海县公路运输服务公司”。经营货运代理配载,运输信息,物资中转,仓储换装,交通物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等全方位业务。在基层实行“联站设片”的管理模式。1994年4月28日,城关、一市、黄坛、岔路4个公管站组成宁南片区,并成立稽查队。1995年2月17日,梅林、桥头胡、西店、深甽4个公管站联合组成宁北片区,同时成立稽查队。年底全所有工作人员57名。1996年9月,两个片区和稽查队均被解散。1997年2月,联合城关、一市、黄坛、岔路,成立城关总站;联合梅林、桥头胡、西店、深甽,成立梅林总站;联合长街、力洋,成立力洋总站。1998年11月9日,成立宁海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2002年7月16日,成立宁海县道路运管稽征稽查大队,下设城关、岔路、梅林、力洋四个中队,为了做到罚、扣、放、督查四分离,成立了违章处理办公室。2006年,成立了稽查中队,专门负责路面检查,有运管稽征工作人员42名。2007年,实有编制人员41人,缺编12人。2008年3月1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41位正式职工签订聘任合同。2009年1月1日,实行费改税,取消养路费、运管费及客运附加费。
  2010年,编制人员从53人锐减到35人。下设:办公室、运管安全股、维修驾培股、稽查中队、出租公交管理股和四个片区中队。
  县港航管理处 1991年5月7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县航运管理所为副科(局)级全民事业单位,经济上独立核算,隶属于宁海县交通局领导。明确航运管理所的职责:水上运输管理、港航监督、安全管理、航道码头养护、规费征收等。下设梅岙、胡陈港、薛岙、西店4个航管站和宁海船舶代理服务站以及旗门签证点,全所有干部职工37人。1992年9月30日,经宁海县经济委员会批准同意“宁海县船舶代理服务站”改名为“宁海县港航服务站”。2001年,县航管所一分为二,成立宁波宁海海事处,原航管所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移交给宁波海事局分设的宁波宁海海事处管理。2004年,航管所增加了对港口管理的职能。2006年3月9日,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宁编〔2006〕27号文,批复:同意交通局规划与建设管理科增挂港航管理科牌子,增加港口行政管理职能,挂牌后,不增编,人员内部调剂解决。2006年6月8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宁编〔2006〕36号文,同意宁海县交通局航运管理所更名为宁海县港航管理处。
  2010年,在编干部职工23人,下设办公室、稽财股、港运股、船检股、强蛟站、胡陈港站。
  宁海县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所 1991年7月,交通工程队改名为宁海县交通建设所,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负责交通工程施工管理,编制人员8人。1993年3月,将宁海县公路养护所并入宁海县交通建设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负责全县交通工程的施工管理技术指导、县道公路的养护和改建、乡道公路管理,以及协助乡镇做好政策处理工作,在编人员16人。1996年4月,并入公路管理段,保留牌子。1998年3月,为加强全县扶贫公路建设,重建交通建设管理所,核编5人,与新建的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2001年3月,撤销宁海交通建设所并入宁海公路管理段。2006年3月,县编委同意恢复建立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所,属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在编人员5人。主要职能是:负责公路建设工程技术管理与质量监督。
  2008年、2009年、2010年在编人员分别为11人、14人和19人。
  宁海县交通勘察设计处 县交通勘察设计处的前身为宁海县交通局设计室。经省计经委批准,成立于1987年8月,并取得了丙级公路、水道工程的设计资格。1993年2月,经县编委批准,定编5人,为交通局所属全民事业单位,经费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3月3日改名为宁海县交通勘察设计处。为了提升资质承接甲、乙级的勘察设计项目,是年与浙江省交通设计院联营。内设:主任室、总工室、公路室、桥隧室、港航室、房建室、办公室(财务、微机、档案)以及交通工程监理部。4月,经县编委同意,核定人数为10人。1999年11月,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公路室、港航室、房建室、总工室。2001年5月,调整内设机构,原办公室和财务室合并;设立综合室负责党政日常事务、财务、后勤等工作;原公路室改成专业一室,负责桥梁、港航、隧道的勘察设计工作。2005年5月,增设经营室,负责业务联系、设计费催缴和财务工作。2008年,在册人员17人,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5人。2009年、2010年,在册人员15人,其中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3人。办公地址在人民路108号原养护大楼5楼。
  宁海县强蛟港务管理处 1991年4月成立强蛟码头港务管理处,12月成立强蛟码头港埠公司,对外两块牌子,内部一套班子,总称宁海县强蛟港务管理处。1995年,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宁海县交通局。主要职能:行使整个港区码头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凡在强蛟港区内设立的企业单位,业务上由主管部门管理,行政上归强蛟港务管理处统一领导。
  1999年5月10日并入县航运管理所,内部保留强蛟港务处牌子,对外称宁海县航运管理所。2002年1月14日,重新单独设置宁海县强蛟港务管理处,在编人员7人,址设宁海县强蛟镇峡山村。2005年3月,宁海县人民政府将强蛟码头整体转让给海螺水泥集团,强蛟港务管理处负责码头转让的相关事务和善后处理工作。12月30日,根据县交通局的安排,配合磨盘山码头工程指挥部,参与磨盘山码头工程的建设工作。
  2010年底,磨盘山码头竣工,强蛟港务管理处成为磨盘山码头的经营管理单位。在编人员9人。
  二、企业(公司)改革
  1991年,全县有运输企业35家。其中,国有企业3家(宁海县长途运输汽车公司、宁海县长运公司联运站、宁海县船舶代理服务站),集体运输企业7家(宁海县第一运输公司、宁海县汽运公司、宁海县第一航运公司、宁海县第二航运公司、宁海县桥头胡驻甬物资中转站、宁海县梅林物资中转站、宁海县联运公司),个体运输企业25家。经过用工制度、经营机制的改革,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至2010年,全县有运输企业3332家,其中,国有企业1家(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民营股份合作运输企业390家,村集体运输企业1家,个体运输企业2941家。
  用工制度改革 自1983年起就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企业职工,对他们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并对新招收的企业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后,企业用工出现了固定工与合同工两种用工对象,管理上受“铁饭碗”与“泥饭碗”两种思想束缚,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1996年,企业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废除固定工制度。1983年前按计划招收的在册固定工(正式工),如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期限视职工年龄而定,分别有5年、10年、15年的不等。至此,交通运输企业结束了历时45年之久的“固定工”用工制度。随后,人才交流中心、劳动服务介绍所等中介业兴起。企业用工独立自主,可直接向社会、技职学校招聘,也可由中介推荐。而企业的管理职员,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聘任委用。
  经营机制改革 1992年,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确定基数,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机制。企业内部:开始时,试行奖金和经济效益挂钩,接着,推行工资、奖金与效益挂钩,随后,实施工资、奖金全额浮动机制;企业外部:为适应市场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跨行业跨地区开展多种经营。
  1993年,积极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结合交通运输企业的特点,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出发,按照《条例》要求,还权于企业,归政于政府,政企分离,加快推行单车、单船承包步伐。县长运公司全面推行单车承包,部分实行车辆租赁承包,撤站随车售票,实行经营机制从一级核算转变为两级核算,纠正原来吃“大锅饭”弊端,调动单车经营的积极性。
  1995年,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部关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当时县交通局管辖陆路运输企业(宁海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宁海汽车站、县第一运输公司、县汽车运输公司、宁海公共汽车公司)营运线路重复,竞争无序,运力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造成运力资源浪费,内耗严重。除县长运公司外,其余4家企业出现严重亏损,尚有50多名富余职工处于待岗状态。8月,县交通局党委与局行政,遵照《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有关规定,将国有制的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县汽车站和集体所有制的县第一运输公司、县汽车运输公司、县公共汽车公司合并成立“宁海县公路运输总公司”。公司认真总结先前推行单车承包和部分实体单车租赁经营机制的经验,全面实施单车承包经营责任制和部分单车实施租赁经营责任制,面向职工实行公开招标,得标职工,一次性付清租赁费,租赁期一般为5年(依据车辆使用年限而定,租赁指数亦依据车辆使用年限、车价、运行线路冷、热而定)。水路运输的第一航运公司、县海运公司,亦开始实行单船租赁承包制。同年增设“宁海交通旅行社”,大力开辟旅游市场。
  1997年,县运输总公司在单车租赁2级核算的基础上,推行“大规模、小核算”建立3级核算经营方式,将汽车修理、汽车配件、油料供应等部门,从母体中分离出来,既面向社会,又对内服务;调整车辆结构,将原来清一色大客车,调整为大、中、小型结合的车辆结构;把一块经营体划分成多块经营,将城乡分为5个组(其中城区分为3组);将撤站后闲置在乡镇的车站房产,实行使用权有偿转让。第一航运公司大胆实施“捆着死,不如放开死”的改革思路,因地制宜,鼓励职工下岗分流。是年,宁海县兰鸟出租车公司成立,隶属乡镇企业局,性质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经营机动客运车辆出租业务,兼营非机动客运车辆出租和车辆配件零售。
  2008年3月1日,成立了国有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国有公交成为宁海城区公交的主体。2011年1月1日,106路、203路两路公交车收归国有,城区公交车214辆,公交线路17条(不包括3条支线线路及每条线路公交车1~2辆),实现全县公交国有一体化。
  转变经济观念 破除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增强市场意识,加快改革步伐。破除狭隘的本位观念,树立放眼世界的全局观念。增强交通“先行官”在建设中“超前规划、超前建设、举债建设”的意识,提高对交通建设产业商品化的认识。以桑洲岭隧道“四自”项目为典范,促进境内交通运输建设向“投入产出”商品化方向发展,形成以洞养洞,以路养路,以商品交通带动事业交通。
  1994年,引进外资与老企业嫁接,发展地方航运事业。4月,宁海县第二航运公司与香港衡孚行合资,注册建立“宁波永衡海运船务有限公司”,海运业务延伸至港澳。总投资128万美元,注册资金100万美元。其中二航出资52万美元,占注册资金的52%,衡孚行以现汇48万美元,占注册资金的48%。合资经营期限15年。
  1995年,吸引外省、外籍工商企业家,投资开发宁海。宁海县交通建设投资总公司和英商亚太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双方投资修建34省道甬临线宁海西店至城关路段,为双向双线行车2级(加宽)工程,计28.5千米。总投资额计人民币1.8925亿元,其中,外商亚太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1954亿元,占60%;中方县投资总公司出资人民币0.6971亿元,占40%。1996年,中、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而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作企业规定,1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营业执照,成立“宁波海怡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外方为叠股方,占海怡有限公司股权的60%,中方则占海怡有限公司股权的40%。经营范围为:项目公路的修建、养护、经营和管理;对使用项目公路的车辆依法收取通行费。经营期限,为期22年,自1996年1 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3日止。
  实施多种经营责任制 1992年,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发挥国有企业货物托运站的现有场地、仓库、设施、资金、网络、市场以及专业人员等优势,扩大经营范围,开拓运输市场,分流富余劳力。2月,增设宁海县联运公司,对外2块牌子,内部一套班子,统一领导,分立账册,专人负责,统一核算;并在宁波市区内设立物资联运中转站,称“宁海县联运公司宁波中转站”。随之,县强蛟港埠公司增设“宁海县强蛟物资经营部”,后更名为经营公司。县公路管理段增设“宁海公路管理段劳动服务公司”。
  1995年,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部关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同年增设“宁海交通旅行社”,大力开辟旅游市场。
  1997年,县政府批准县运输总公司投入奥拓小客车60辆。在城区划定营运范围:东至白峤岭脚,南至化肥厂、范家桥头,西至山河岭,北至总站、颜公河环岛。实行5元1票制。形成长短途结合,城乡结合,公交旅游结合的客运网络。是年,成立“宁海县兰鸟出租车公司”,隶属乡镇企业局,性质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经营机动客运车辆出租业务,兼营非机动客运车辆出租和车辆配件零售。
  管理机制企业化在经营机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交通投资体制改革,走交通建设项目企业化,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商品化道路。桑洲岭隧道工程,是省政府批准的首批“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四自工程”之一,总投资需41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拟通过中外合资解决。1994年7月,呈报县人民政府成立“宁海县交通投资公司”自筹交通建设资金,走交通建设项目企业化道路。8月,县政府批准,全民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隶属交通局。随之,组织实施桑洲岭隧道工程,筹资4000万余元。12月,县政府下达〔1994〕182号文,成立“宁海县交通建设投资总公司”,开发宁海县境内交通建设,隶属县政府。至此,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施工的桑洲岭隧道工程,移交给县交通建设投资总公司经营和管理。
  1998年,按照宁海交通2010年远景建设目标,为促使县境陆路交通“两纵两横七连”公路网规划的早日形成,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走向市场,发挥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四自工程”优势,促进向交通建设商品化和交通建设项目企业化转变。7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宁政发〔1988〕126号批文)同意成立“宁海县交通实业开发公司”,企业性质为全民,隶属县交通局,主要经营道路、桥梁、隧道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开发、建造及投资。是年,自筹资金2亿余元,分别组织实施高速公路象山连接线宁海段与白峤岭隧道2项工程。1999年11月,高速公路象山连接线宁海段工程竣工,并实施宁波市沿海南线宁海段工程。
  2000年3月,成立“宁海县交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收费的公路、大桥、隧道和码头、场站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宗旨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交通建设,推动经济发展。4月,白峤岭隧道竣工。并在白峤埠头、桥头胡两地分别设立71省道白峤岭隧道收费站和甬、台、温高速公路象山连接线宁海段收费站,开始对“四自工程”进行收费,初步走向交通建设市场化,建设项目企业化管理。
  经济结构调整 1999年6月,交通局所属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对县公路运输总公司、县第一航运公司、县海运公司、县公路工程开发公司、县强蛟港埠公司这5家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县公路管理段劳动服务公司、县公路段加油站、县交通物资经营公司、静观公路运输服务公司、县港航代理服务公司、县船舶代理服务公司、县强蛟物资经营公司、县强蛟煤炭经营公司、交通餐厅这9家挂靠服务性企业,在县委、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不同情况,结合每家企业各有所异的实际,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企改思路,分别对第一航运公司,因资不抵债,连年亏损,由县人民法院受理宣告企业破产;对2家国有制的县运输总公司、强蛟港埠公司,分别采取国有净资产全额置换,全员参股,经济结构调整为股份合作制和国有控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对资产不多,发展前景一般的县海运公司、县交通工程开发公司,采取零资产转让,负资产挂账办法进行转制。
  此次转制的5家运输企业,经县资产评估小组评估,共计总资产8359万元。其中,经法定程序核销资产125万元,剥离、调减资产837万元。随着企业资产权属置换,交通局所属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企业经营、经济体制转制,涉及交通系统在职1307人合同工,要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发放职工安置风险金和退休职工医疗辅助合计1474万元。转制后的新建企业,对留用、聘用的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职工安置风险金发放原则,是按照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即工龄1年,发放安置风险金1个月;月安置风险金标准是:按1997年全县月社会平均工资709元计算。例如:某职工连续工龄20年,则709元×20个月,可领取安置风险金14180元。
  注销歇业 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交通局所隶辖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为适应竞争,开拓运输市场,结合解决本企业子弟、家属劳动就业,相继成立挂靠服务性企业。1999年6月,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对无资产,人员不多的公路段劳动服务公司、公路段加油站、交通物资经营公司、公路运输服务公司、港航代理服务公司、县船舶代理服务公司、县强蛟物资经营公司、县强蛟煤炭经营公司8家挂靠集体企业注销歇业,人员自谋职业,交通餐厅与县公管所脱钩自营。
  破产拍卖 宁海县第一航运公司,局属大集体企业。1991年,拥有钢质货运船5艘,载重1880吨,功率736千瓦,职工94人。年货运量达11.69万吨,周转量6342.48万吨千米;总营收290.75万元,利润1059元。几年来,由于水路运输市场疲软,货源紧缺,航运竞争激烈。1995年,变卖2艘载重600吨(每艘300吨级)旧钢质运货船,购入1艘载重2500吨级钢质运货船,耗资240万元。但未发挥该船效能,使投入资本未产生经济效益,每月反而支付利息,导致企业严重亏损。1996年6月,一航承运上海至青岛一批钢材,船驶至青岛港,不幸发生海损事故。经青岛海事法院判决,一航需分别支付给太平洋保险公司上海公司货损款、青岛市华特海洋工程公司清污费共计赔偿费240万元。鉴于一航原已资不抵债,又新增海损赔偿费用,实在无能力承受,为了保护职工利益和经营者的权益,呈报破产。1999年6月,经宁海县人民法院受理,宣告破产。
  零资产转让负资产挂账 宁海县海运公司,交通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1994年曾与香港衡孚行合资经营,更名为“宁波市永衡海运船务有限公司”。三年后,因衡孚行违约,合资资金没有如数到位而脱钩,复名“宁海县海运公司”。1999年6月,根据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对资产不多,发展前景一般的采取零资产转让,负资产挂账办法进行转制。经县资产评估部门宁会评〔1999〕14号《资产评估报告》文示,宁海县海运公司资产值计1885240.83元,负债计101250.53元。依程核销资产40545.24元,评估净资产为873190.3元。遵循经济结构调整规律,转制时,发放职工安置风险金1104623元;退休职工医疗补助费119821元;遗属补助金340000元;1955年组织运输组时集(合)资款31727元;转制资产评估费2000元,合计需提资金1946170元。经结算,净资产负1072979.7元。据此情况,采取零资产转让,负资产挂账方式,由县海运公司经理助理张志康接收,重新组成新的企业。
  宁海县交通工程开发公司 隶属县公路管理段,在册合同工37人。评估总资产16499275.16元,评估负债18241332.15元,净资产额为负1742056.99元。转制需提留职工安置风险金363008元,转制费用30000元,资产评估劳务费20000元。因此,总资产为负2135064.99元。县政府考虑到国资负额过大,经县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将该公司所属坐落在兴宁中路155号房产予以拍卖,净得资1050768元,冲补负资产后,尚有负资产1084296.99元。采取零资产转让,负资产挂账方式,将工程开发公司的产权、经营权转让给党支部书记高永久,组建宁海县交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原在册37名合同工,与原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领取安置风险金。愿意留职上岗者,与新组建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出资持股。
  1999年6月,因企制宜,对第一航运公司,因资不抵债,连年亏损,宣告破产;对县运输总公司、强蛟港埠公司两家国有企业,分别采取国有净资产全额置换,
  全员参股,经济结构调整为股份合作制和国有控股的股份合作制;对资产不多,发展前景一般的采取零资产转让,负资产挂账办法进行转制。对无资产、人员不多的8家挂靠集体企业注销歇业,人员自谋职业,交通餐厅与县公管所脱钩自营。
  净资产全额置换企业经过资产评估后,按程序核销、剥离、调减后所余的净资产,由原企业职工出资全额置换产权、经营权,重新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原在册合同工与原企脱离劳动关系,领取安置风险金;凡继续留、聘员工与新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投资参股。
  宁海县公路运输总公司 1995年,由国有长途运输公司、宁海车站与集体所有制的县第一运输公司、县汽车运输公司、县公共汽车公司合并成立。1999年5月,公路运输总公司在册合同工792人。拥有客运汽车222辆,其中,大型客运车34辆,1545客位;中型客运车99辆,2093客位;小型客运车89辆,791客位。根据县企改领导小组要求,该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全额资产置换,重建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资产经资产评估,按程序核销、剥离、调减后,净资产计5100万元。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净资全额置换,重建股份合作制企业。采取经营者持大股,企业主要骨干持多股,一般员工共同参股的原则,建立“宁海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原在册的合同工全部解除劳动合同,领取安置风险金。其中留任与重新聘用人员计754人,与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出资参股,余者自谋职业。
  宁海县强蛟港埠公司 在册合同工32人。公司资产经评估,总资产为5959970.30元,负债总额为5308446.02元,净资产为651524.28元。净资产中应提留职工安置风险金、退休职工医疗补助金及评估劳务费等合计280949元。国有资产可置换净值370575.28元,内提取30元资金为国有参股资金,尚剩余净资产70575.28元,在新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一次性全额缴归国资办。原在册32名合同工,与港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留用、聘雇人员与新建的宁海县强蛟港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领取的职工安置风险金留于企业抵付股金。余者领取职工安置风险金,自谋职业。
  附:局直属企业(公司)
  一、宁海县交通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宁海县交通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址设桃源中路256号。注册资金600万元,法定代表人童章炳,在册职工7人。主要经营:道路、桥梁、隧道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开发与建造。是年,筹资1.9亿元,建造甬台温高速公路象山连接线宁海段和71省道白峤岭隧道及其连接线等2项“四自”工程。之后又筹资3.24亿元,建设宁波市沿海南线宁海段工程。
  公司自成立以来,落实“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四自方针。开展经营投资,促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走向市场,逐步实现交通建设商品化和交通建设项目企业化。
  2000年7月,在桥头胡、白峤埠头两地分别设立甬台温高速公路象山连接线宁海收费站和71省道白峤岭隧道收费站。聘用员工95人,实行收费还贷。
  二、宁海县交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宁海县交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0年3月设立,经济性质属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金50万元,法定代表人童章炳。
  公司的宗旨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交通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路、大桥、隧道、码头、场地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和信息服务。
  三、宁海县交通建设投资总公司
  1994年12月,县政府决定建立宁海县交通建设总公司,公司隶属于县政府,实行独立法人,全民企业性质。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开发交通基础设施。
  桑洲岭隧道工程于1993年1 1月开工,1996年2月竣工。工程决算总额5146万元。
  1995年4月,县政府决定撤销县交通局所属的宁海县交通投资公司,将其一切债权债务和对外签署的合同均归置于宁海县交通建设投资总公司。由宁海县交通建设投资总公司全权负责甬临线宁海段公路的改造和桑洲岭隧道“四自”工程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1996年,交通建设投资总公司与强普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34省道甬临线宁海城关至西店段公路,概算总投资为1.87亿元。11月,交通建设投资总公司与强普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宁波海怡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400万元人民币,强普投资有限公司占60%股份,交通建设投资总公司占40%股份。
  2002年3月1日,根据县人民政府(〔2002〕7号)会议纪要精神,宁海县交通建设投资总公司划归宁海县交通局。
  2008年7月11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海分局批准强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宁波海怡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宁海县交通建设投资总公司。
  四、宁海县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宁海县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组建时与宁海县交通建设所合并,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联合办公,挂靠于宁波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又称宁波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址设人民大道同山公司五楼。10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属国有独资企业,并成立了董事会。
  2001年,为了配合沿海南线白峤岭隧道工程,成立试验检测中心。2007年1月,按宁波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规定,将试验检测中心变更为具有独立法人的宁海县路康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公司担负全县公路、桥梁、隧道、水工建筑及配套设施的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及技术咨询等业务。
  2008年,公司有职工31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4人(含监理工程师13人),监理测试车7辆,公司下设综合办公室、监理部、咨询部、测试中心等五个部门,办公地址坐落在桃源街道兴工西二路。年经营收入300万元。
  五、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宁海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县属国有企业,2008年3月1日成立,址设宁海汽车东站内。在册人员264人,注册资金2500多万元。购置公交车辆116辆(3680座),将104路、105路、108路、201路公交线路收归国有,新增10路、11路两路公交车,调整公交线路与宁海火车站对接。2009年6月19日,12路公交线路开通,又将102路、107路、109路公交线路收归国有。
  201 1年1月1日,106路、203路两条公交线路收归国有,城区公交车214辆,公交线路17条(不包括3条支线线路及每条线路公交车1~2辆),实现全县公交国有一体化。
  六、宁海县强蛟港埠有限责任公司
  宁海县强蛟港埠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宁海县强蛟港埠公司,建于1991年5月,与强蛟港务处(事业单位)实属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经营承接煤炭、建材、粮食等大宗物资及各类杂货的装卸、中转业务。日装卸能力为1500吨。1999年6月转制后更今名。注册资金72万元,其中,国有持股30万元,占总资金额的44.78%。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内置办公室、商务生产科、财务科,办理日常装卸、中转业务。港埠除原有AH522、AH822门机2台,30吨地磅1座外,增置扩建钢架结构储仓1座,计面积1000平方米,堆放场地666平方米。可适应不同货物按户分类堆放、中转、疏运。运往三门、象山、新昌等邻近县市,日装卸能力达2000吨以上、吞吐量已达15万吨。
  2005年3月,宁海县人民政府将强蛟码头整体转让给海螺水泥集团,县交通局安排强蛟港务管理处负责码头转让相关事务和善后工作。12月30日,县交通局安排强蛟港务管理处配合磨盘山码头工程指挥部,参与磨盘山码头工程的建设工作。
  2009年12月,磨盘山码头5000吨级公用散货泊位和3000吨级滚装泊位工程竣工。2010年8月完成交工验收,11月进入试运行,并变更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金67万元。在编人数9人的强蛟港务管理处成为磨盘山码头的经营管理单位,公司经理由强蛟港务管理处主要领导兼任。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生产安全科、物流经营科等科室,办理日常货物装卸、中转、货运业务。

知识出处

宁海县交通志

《宁海县交通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路交通,交通管理,交通工业、科技,文明创建、群英荟萃6编,记载了宁海县交通事业发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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