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资料辑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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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442
颗粒名称: 文史资料辑录
分类号: K295.5
页数: 19
页码: 371-3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建设志的文史资料的辑录,包括侧角楹白蚁及其防治初探、宁海县政府关于个人建房规划和建筑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廉政建设的十条规定、企业产权转让协议书等文史资料的收录。
关键词: 宁海县 文史资料

内容

侧角楹白蚁及其防治初探①
  县白蚁防治站 吴维铭
  侧角楹白蚁(Incisitermes Iaterangularis)是中国科学院上海昆虫研究所定名的一个新种,属于木白蚁科(Kalotermitidae)。1969年,在浙江省宁海县力洋区委所在地发现其严重为害房屋。据当地群众反映,此处原无该种白蚁,疑是原屋主于1937年从海外进口的箱中带入,已有40余年。但究系何故在此滋生,尚待进一步考证。
  一、形态与特性
  侧角楹白蚁种群中大多数是若虫,仅有翅蚁、兵蚁两个品级。
  长翅繁殖蚁:头、胸部呈棕红色。复眼黑褐色,单眼色浅,上唇灰白色。触角第一、二节色淡,其余各节具深褐色环。腹部深褐色,足呈黄色,翅棕色透明,翅脉棕色。体型较大,略大于黑胸散白蚁(Reticulitermes Chinese Snyder)而小于家白蚁(Coptotermes Formosanus)。全长(连翅)11.23~14.22毫米,平均12.29毫米;体长(不连翅)5.39~8.88毫米,平均8.00毫米。头部近似圆形,其宽大于长。复眼大,近卵圆形,向外凸出。单眼卵圆形,位在近复眼的背后方。触角16~19节,第三节稍粗壮,略长于第二及第四节,末端5~6节较其余各节粗壮,端节细小,卵圆形。前胸背板略平,其宽度(平均1.76毫米)大于头宽(连眼平均1.58毫米),前后缘中央均略凹。前翅较宽短,亚前缘脉Sc约伸至近翅长的1/4,径脉R约伸达翅长的1/2,径分脉Rs具分支。跗节4节,爪间缺中垫。
  兵蚁:头及上唇与前胸背板呈红棕色,头前缘及上颚基部色深,上颚端部黑褐色。触角第1~3节红棕色,其余各节色淡。腹部与足呈棕黄色。体长8.98~9.63毫米,平均9.3毫米。头呈长方形,两侧缘近乎平行。触角10~14节,第三节较长,呈倒圆锥状,其长度约为第4~6节之和。上颚粗壮,基部膨大,端部略向内弯曲。左上颚内缘具缘齿3枚,第一缘齿与第二缘齿间距较近,第三缘齿与第二缘齿间距较远;左上颚内缘具较大的缘齿2枚,第一缘齿约位于中点,第二缘齿前切缘呈凸弧形,长于后切缘。前胸背板宽度(1.86~2.00毫米,平均1.92毫米)明显大于头宽(1.67~1.81毫米,平均1.77毫米),前缘中央凹度明显,后缘中央略凹。腿节粗壮。
  侧角楹白蚁的生活习性如同其他木白蚁类。喜居于干燥木材之内,无特筑蚁巢。在木材内蛀成许多大小、形状不一的空腔,并由长短粗细不一、无固定规则的蚁道相连通。该种白蚁不直接吸水,也不与泥土相接触。
  侧角楹白蚁群体较小。我们在1974年对其进行解剖观察,发现少数仅有一对脱翅蚁;并对较完整的6个群体进行了统计:白蚁总头数为2623头,一个群体的白蚁,最多的为1456头,最少的为98头,平均为437头;其中,脱翅繁殖蚁17头,占总头数的0.65%;兵蚁54头,占总头数的2.05%;若蚁2552头,占总头数的97.3%。
  侧角楹白蚁的翅蚁分飞期迟。在宁海县力洋观察,于9月初至10月中旬的晴朗天下午2时前后,从被蛀蚀的木材表面的小孔中飞出。它飞翔力强,第一次飞行距离不超越10米。
  侧角楹白蚁主要取食干燥的松木、杉木,而取食樟、梓及其他坚实杂木较少。对于一般木结构房屋的门窗地板壁、楼板槅栅、柱子串料、檩条、椽子等部位的木材均蛀蚀,而蛀蚀程度以接近地面部位较轻,2米以上的部位较重,特别是杉木椽花蛀蚀尤为严重,有的被其蛀蚀的空腔要占材积的90%以上,仅剩下一层极薄的表壳,指触即破。室内的桌椅板凳、橱箱木床等家具,亦易被蛀蚀。侧角楹白蚁的粪粒与鼻白蚁科(Rhinotermitidae)及白蚁科(Termitidae)所属各种白蚁的排泄物不同,似枣形,长0.3~1.0毫米,直径0.5~0.6毫米,周缘有6条纵向小凹槽,质地坚硬,并往往从木材表面1.8~2.2毫米的小孔中排出,在其取食木料的下方积聚成堆。
  二、侧角楹白蚁的防治
  据1974年调查,侧角楹白蚁在力洋区镇为害房屋已达1500平方米以上。1975年,我们在有关单位的协作下进行了全面防治,至今已近10年,在防治处理的范围内尚未发现侧角楹白蚁继续为害的现象。通过实践,我们认为在防治上应综合采取下列措施:
  1.进行检疫,防止扩散。
  侧角楹白蚁属木栖性白蚁,群体较小,容易通过家具、木材的转移面扩散。例如在力洋公社(乡)会场发现从区委搬来的一条长板凳携带了侧角楹白蚁群体(有繁殖蚁2头,兵蚁2头,若蚁203头)。因此要在车站要道等公共场所张贴《通告》,展示标本,使群众引起重视;严格控制蚁患区域的木材、家具的转移。向外搬运木材物件必须经过检验和统一处理。
  2.蚁患区域修建房屋,需进行药剂预防。
  基地可用1%的氯丹乳剂处理(主要预防土栖性与土木两栖性白蚁);房屋所有木结构,均以10%的氯丹油剂浸渍或涂刷。
  3.灌注氯丹油剂,进行表面封闭。
  在遭侧角楹白蚁为害的柱子、横料等木料上部,结孔后用大针筒注入10%的氯丹油剂(氯丹原油1份,煤油9份),然后在木材表面用氯丹原油、黄油、清漆混合剂进行封闭。
  4.氯丹乳剂喷洒。
  对于遭侧角楹白蚁为害的壁板楼板,以1%的氯丹乳剂进行喷洒。壁板单面喷洒,灭蚁效果尚不到80%,故最好双面喷洒;楼地板务须达到药液全面湿透。
  5.磷化铝熏蒸。
  采用熏蒸措施效果好,见效快。一是由于遭侧角楹白蚁为害的木材表面有小孔,气体容易进入;二是磷化铝是一种较好的杀虫剂。对有侧角楹白蚁为害的房屋,如翻修则将所有的木料及室内家具统一放入六面封闭的室内熏蒸。用药量根据熏蒸房的容积而定,以每立方米容积用磷化铝12克推算。熏蒸封闭时间为7~9昼夜。
  此外,根据侧角楹白蚁的生活习性,采取增加温度等方式改变其生境,以控制其为害,这些方面尚需探讨。
  宁海县政府关于个人建房规划和建筑管理的暂行规定
  (宁政〔1987〕23号)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条例》和《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结合城关镇的实际情况,特作暂行规定如下:
  一、住宅规划
  第一条:任何住宅建筑都应本着“不得妨碍交通、消防、市容、环境卫生和毗邻建筑的采光、通风”这一原则,作出合理规划。
  在县政府和县城建局批准的功能分区和规划住宅小区范围内,根据不同情况,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办法。村民住宅新区由村委会编制详细规划;零星空地和宅基地建造住宅,由村(街道)土地规划管理小组编制详细规划。编制的规划经镇城建办审查报县城建局批准后,分别由镇城建办和村(街道)土地规划管理小组进行管理。居民商品房住宅小区,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编制详细规划,报县城建局批准,交镇城建办管理。旧城老屋成片改造和零星旧房改造,由县城建局编制规划,沿街(路)建筑由城建局管理,其他建筑由镇城建办管理。
  新规划的住宅小区,必须先建好公共厕所、排水排污管道和垃圾堆放场地,否则不得批建。
  二、建房报批手续
  第二条:个人建造住宅(包括拆、改、建)都必须按下列程序办妥报批手续:(1)村民由村委会、居民由街道办或安排用地的单位分户填写县土地管理办公室编印的建房用地预审表,报镇政府和县土地管理办公室审批。(2)经预审批准的建房户,由镇、村(街道)土地规划管理小组凭批准书划拨建房用地。(3)建房户正式填写一式四份的建房用地(活拆、改建房屋)申请表并附房屋建筑平、立面图送镇城建办和土地办复核后报镇人民政府或县土地管理办公室批准。(4)向镇城建办领取临时建筑施工许可证。申请拆、改建房屋的只要办妥后两道手续即可。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规划区内搞各类建筑。
  三、房屋建筑管理
  第三条:房屋朝向与间距:新建房屋均应朝南或朝东,前后栋房屋间距不得少于1:1(后栋主房走廊栏板至前栋房后墙外的距离与前栋房屋后沿沿口至内地高度之比)。公共通道宽度应不少于3米,如前后栋之间无规划通道的,后栋天井辅助房外墙应自留空间60厘米。加上前栋住户滴水位,为相隔的必保间距。
  第四条:房屋的平立面:同栋的住房建筑,在规定的总高度、总深度范围内,必须做到内地(不包括加设的木板地坪)、屋栋、前后沿高度一样平。主房与室外楼梯的总深度与同栋房屋规划深度相比,可以缩进不许凸出,同排各栋与前后排(栋)的内地坪,高低要尽量一致;必须有差距的由村镇土地规划管理小组按地形实际情况审定。每栋房屋的建筑必须按镇城建办批准的平、立面图施工,天井辅助用房限建一层平顶屋面、层高(从内地坪至平顶栏板扶手)不得超过4米,平台沿路方向的落水线延伸15厘米。两户并山的天井隔墙应与山墙同宽直出,墙基至平台板底的隔墙产权共有,费用各负一半。平台顶的透空栏板和扶手应与隔墙同宽直上,费用自负,产权共有。平台顶与邻居之间,有碍安全的,应加设安全网,费用共付,产权共有。
  第五条:房屋的高度与深度:两层总高(从审定的内地坪至后沿口下)不得超过6.3米,每加一层的层高不得超过3米,围墙高度限2.5米以下,房屋总深度,应按批准的规划要求或房屋平、立面图实施。
  第六条:房屋的滴沥水位:凡房屋周围有规划道路的,不再留滴沥水位,建房户也不得享受滴沥水位使用权。没有道路的滴沥水位,两层以下的,单方滴水为42厘米,每升一层增加30厘米;单方沥水位21厘米,每升一层增加20厘米。凡批准在原二层房顶加升一层的,允许原墙直上。滴沥水位均由外墙粉刷面起算。新规划的住宅小区和街面房滴沥水按新批准的规划执行。
  第七条:门窗、雨篷、挑檐:凡属自墙都可设窗,墙外有规划道路的(不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空地)允许设门,凡路边底层都不得装置窗雨篷,窗扇摇出不得占用道路;两层以上的雨篷限伸30厘米。后墙挑檐限伸35厘米内,并应紧靠本户墙边装置落地水管。无通道的雨篷允许在自留滴沥水位的3/4处伸出。紧靠他人的窗口应加固窗栅。后墙、前墙挑阳台的,应从栏板外墙算起再留出滴沥水位。
  第八条:严禁占用道路设踏步,搞附属建筑。
  第九条:在前后栋交界之间无通道的,后栋住户应在双方的滴沥水位处打活动墙。如经前栋住户同意,后栋住户可在天井砌围墙,但应自留42厘米空间(不包括前栋滴水位)。围墙高度不得超过1.8米(从天井内地算起)。双方均不得向围出的空间开门,但可砌活动墙封闭。
  第十条:联建并用的山墙允许装设壁橱、楼梯踏步、通天烟道、走廊和挑梁,装设的位置应双方商定。
  第十一条:大门雨篷高度必须在2.5米以上,向路延伸限20厘米,大门砖墩和底层装饰线不得超过道路红线6厘米。上层装饰线限伸12厘米,顶层挑檐离最凸出的墙面或阳台走廊栏板面限伸30厘米。
  第十二条:排水排污:生活污水、雨水均应接入地下排水管,不得自由散射。卫生间必须做三仓化粪池,不得做渗透粪池。
  第十三条:改造楼梯:凡建成的露天楼梯要求改建不露天楼梯或室内楼梯改建室外不露天楼梯的只要在总深度(从后墙外墙面至楼梯外墙面)9米范围内,允许改建。如现建筑深度已超过9米,由镇城建办按实际情况审定。
  第十四条:凡规划两层的住宅区(不包括街面房),住户要求原有基础上加升一层的,第三层的后墙原则上按1:1的间距自行退进,但最多退进3米。后平台只设栏杆,栏高不得超过90厘米。加升房屋层高应留的采光间距,只能朝向相同的前后栋间距。
  第十五条:旧城老屋要求翻建,只要层高在两层以下(含两层),又不影响规划道路和街面建设的可以允许,但前院须有5米以上(从前墙算起)的采光间距,原滴沥水位不足的,应以原有滴沥水位中心线为界,各自留足。
  第十六条:老城旧房除街面房可按规划设计建造外,原则上不准拆升三层。如确不影响同一朝向的后栋住户采光,又能保持前院5米以上空间,可以按批准的规划拆升。
  四、违章处罚
  第十七条: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各类建筑,均属违章建筑。对违章建筑,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条例》、《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土地法》等有关法规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赔偿经济损失、拆除建筑物等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第十八条:凡需要占用小街小巷公共通道、场所搭脚手架、堆放建筑材料和基建废渣的,必须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并预付每天每平方米占地0.2元的路障押金,镇城建办凭押金单发放临时建筑施工许可证。基建结束,由街道负责检查结算,路障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按实用面积每天每平方米0.1元结算找补。超过半年的,则按每天每平方米0.2元计收。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1983年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建筑和建房用地暂行规定的布告》和城关镇城建办、宁海县公安局交警中队联合印发的《建房须知》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县城建局。
  中共宁海县委 宁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宁党〔2009〕4号)
  为进一步发挥城市在拉动投资、提升产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龙头带动作用,抓住新一轮城市发展机遇,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全面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为我县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开空间、赢得时间,现就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实现城市发展新跨越
  (一)深刻认识加快城市建设的重要性
  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是拉动投资增长、提升发展后劲的动力。发挥好城市在拉动投资方面的龙头带动作用,在当前经济下行、需求紧缩的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是推动经济转型、提升产业层次的主平台。我县正处在服务业加快聚集发展、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迫切需要通过城市的开放、改造、更新来推动和实现。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是推进民生改善、提升生活品质的主载体。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更是促进以城带乡、提升统筹水平的主引擎。特别是在当前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尤其需要通过加大城市开发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保障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型现代化中等城市的总体目标,明确任务、强化举措,大力实施“南改、北联、中突破”的城市发展战略,按照“三改三联三突破”的工作思想,着力实现新一轮的城市大发展、大跨越,进一步提升宁海在整个宁波都市圈的战略地位。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把规划引领作为龙头。编制完成县域总体规划,优化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编制各专项规划,做实做精重要区块、近期开发地块、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领和调控作用。
  2.坚持把项目带动作为核心。抓住当前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和建筑成本降低的机会,积极争取多上项目、多争补助,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时间意识、落实意识,切实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快项目的落地和推进。
  3.坚持把产业支撑作为根本。坚持产业立县,产业兴城。找准产业发展与城市开发、改造、提升的结合点,搭建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平台;在做优做精做强城市工业的同时,加快培育和发展物流、会展、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
  4.坚持把征地拆迁作为关键,进一步统一征地拆迁、土地收储的标准、程序,明确实施主体,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使各街道真正成为城市开发建设的生力军、主力军。
  二、加快建设,树立城市发展新形象
  (一)实施旧城区改造
  坚持“成片改造、整体推进”的原则,成熟一片、改造一片、带动一片,力争5年内基本完成旧城改造任务。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加快推进东门地块。新四纪环岛节点区块、县政府周边地块、南门化肥厂地块、大湾塘地块等重点地块的改造,推进西门蔬菜基地、前后张地块、樟树潭等房地产开发项目,适时启动溪南区块开发建设。要加强规划和整体谋划,优化东门、南门、西门等重要节点的交通组织和景观设计,完善以路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改造规划,为明确成片改造的重点、时序提供依据。妥善处理改造与保护、整合、提升的关系,利用好老城区文化、教育等各种资源,推进十里红妆博物馆、跃龙山公园改造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挖掘和丰富城市内涵。
  (二)实施城中村改造
  制订完善城中村改造5年规划、3年计划,根据城市主要功能区块开发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排定城中村改造时序,鼓励整体搬迁改造和建造农民公寓。有序推进村留地开发,不断充实壮大村(社)级集体经济,解决村(社)后顾之忧,同时盘活城市存量土地资源、丰富城市空间形态、提升城市功能。加快村留地开发,鼓励引导优先用于开发工业标准厂房、纯商业和商务楼等项目。村留地开发住宅项目要纳入我县房地产开发统一计划,适时有序推出。
  (三)实施业态提升改造
  推进老城区企业搬迁,落实企业搬迁安置点,加快企业搬迁安置标准厂房建设,把散落在老城区的企业逐步转移出去。推进沿街业态改造,通过政策引导和加强管理,疏堵结合,逐步对沿街小企业、小作坊进行搬迁改造。推进商业特色街区建设,通过建设步行街、精品街等形式,提升老城区休闲、购物、餐饮等商业功能和档次。推进市场改造提升,按照“批发市场近郊化、零售市场网络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商业网点、菜市场等布局,重点推进跃龙综合市场、百家农批市场和红枫建材市场的搬迁和功能转换,建设龙海农批综合市场。推进新兴业态培育,利用独特的人文历史资源和商业价值,发展创意产业等高附加值产业。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加快城市组团间的道路连接,进一步拉开城市框架,推进“北联”。规划建设职高路,改造梅桥路,加快公园路等道路建设,着力构筑梅桥片区“两横三纵”路网体系;加快回竹中路、气象北路延伸工工程建设,为城市中心区建设奠定基础;加快兴海路南北延伸,实施甬临线改道和西环线规划建设,形成城市道路大循环闭合圈;规划建设环宁海湾滨海大道,推进“北联”向强蛟、西店区域拓展。
  (五)推进城市功能的连接和完善
  加快梅桥区块的开发,推进物流园区九顷区块开发建设,启动建设外商投资区块,加快引进汽车4S店,加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和公建资源的配置,完善区域功能,带动区域开发。加快城市重心北移,通过开发、建设一批行政、文化、居住等设施和区块,增强城市中心区集聚辐射能力,促进城市中心区与梅桥片区的功能连接和相向发展。
  (六)推进城市形象连接
  突出重点,加快片区改造,做好“村改城”工作,推进梅林街道重要节点改造,适时启动桥头胡村改造,结合经济适用房、农居搬迁安置点建设,适度开发一批房地产项目。进一步拓展城市管理空间,理顺管理体制,构建大区域城管格局。做足山水、生态文章,凸显“两湖一河一港一环”的自然生态景观,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生态条件,加强规划引导和塑造,注重城市与自然的对景关系,做到显山、露水、傍海、见绿。
  (七)着力推进重点功能区块建设
  新世纪现代商贸商务区、新行政中心、物流园区、模具城工贸区、火车站前商贸区、兴海路以东区块,是展示宁海城市形象的六大重点功能区块,必须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力争3年初成形象、5年基本成型。全面启动新世纪现代商贸商务区建设,确保三年出形象。深化细化新城市中心方案,加快项目包装报批,实质性启动大中山商务楼建设。加快建设物流园区、模具城工贸区、火车站前商贸区。积极有序地开发兴海路以东区块,建成规模企业总部经济中心和高档住宅区。
  三、创新机制,优化城市发展新环境
  (一)健全完善城市规划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对城市规划的领导、协调、决策和监督作用。建立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编制和修改的程序。加强对近期开发建设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和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土地一律不得划拨、出让和开发建设。强化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形成公众参与规划制订与实施的监督机制。严格规划执法,建立健全依法监督管理机制和行政、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增强规划的严肃性,确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完善城市建设用地制度
  科学利用“两规”联合编制试点的契机,加强系统研究,利用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把当前和今后3~5年的项目建设用地调整落实到位;向上积极争取,向内挖掘潜力,确保城市开发建设及重大项目、重要基础设施的用地需要。按照“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的原则,通过前期的配套建设,把“毛地”变成“净地”,确保推出地块开发建设顺利推进。
  (三)深化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
  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贷款、上级补助和开展招商引资的同时,切实加强国有投资公司的资本运作。统筹制订城市房地产开发计划,有时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土地储备地块,发挥好土地的融资作用,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抓好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房的供给,进一步优化住房结构,完善住房体系,改善群众的住房条件。
  (四)健全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根据新的形势,整合城市管理有关职能,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着力解决职能交错、职责不清、管罚脱节等问题。实行管理重心下移,成立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挥和强化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突出抓好大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城市出入口等周边市容市貌管理。强化城镇个人建房管理,加大违章建筑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街道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拆违的整体合力。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要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更要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使城市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加强领导,开创城市发展新局面
  (以下内容略)
  关于廉政建设的十条规定
  (宁建党字〔1991〕第08号)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
  党政机关不廉洁,是“和平演变”在国内的土壤条件,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这次机关思想作风整顿时,党委对1987年“关于廉政建设七条意见规定”和1989年“关于当前抓好廉政建设十件事的决定”进行了认真的对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当前的新形势,经党委讨论,重新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前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好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运用各种形式,开展一次反“和平演变”的教育,要教育党员、干部关心政治、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政治活动,正确处理技术与政治的关系,同时,要经常进行廉洁教育、宗旨教育以及艰苦奋斗的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从思想上筑起一道抵御和平演变的钢铁长城。
  二、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坚决制止用公款请吃送礼的规定。局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下乡、下基层一律吃简单的工作餐,并按规定交伙食费。参加各项验收原则上不准吃请,如因工作需要只能吃简便的工作餐;上级领导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应本着“合理、必须、小额、从简”的原则,陪同人员不得超过两人;严格控制各种表彰会、鉴定会、竣工验收等各种活动,均不得发纪念品,一切从简,讲究实效。
  三、严禁赌博。对以前参与赌博的人员,已作了自我批评的,可不加追究。今后机关干部参加赌博,按项建中县长“公开信”的精神,一律从严处理。
  四、关于标会问题。目前标会的已超出了同志间“互助会”的性质,凡参与“标会”的干部和职工不得再参与新的“落会”活动,并应做好家属及子女工作,为社会作出好的表率。
  五、严禁在职机关干部从事经商活动。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一律不得兼任企业单位的领导职务。不得拿领各种业务费;各企业的正、副领导如承包内部商店、门市部、场地、幢号、车间等,都要同现任领导职务脱钩。上述人员也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其子女、亲友的承包和经商活动提供任何方便条件。
  六、杜绝在人员调动、招收、分配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公开监督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正、副局长、党委成员不准个人干预干部、职工的调动、招收、分配和安置,做到秉公办事,反对搞小圈子等非正当活动,机关股长级以上干部和各单位的正、副职配偶,不得安排在本单位任财务、办公室主任、人事干部。对以前遗留的问题逐步调整解决。
  七、严肃财政纪律,加强财务一支笔管理制度。对上级拨款及按规定收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收费及返回程序办事,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用车及购买办公用品应按规定及程序使用;出差超标准的应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个人一律不得向公家借款。
  八、坚决查处贪污、受贿、行贿和投机倒把等经济犯罪和严重违犯的大案要案,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以权牟私、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案件,应当从严查处。对遗留下来的少数违纪案件,通过复议从速结案。同时,要注意纠正行业的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城乡建设环保系统真正成为为人民办实事的窗口单位。
  九、目前封建迷信甚盛,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应是唯物论者,因此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并要教育好本单位职工和自己的家属及子女。
  十、加强组织纪律。这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的组织原则,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不传播小道消息,同志之间有意见应当面及时指出,不背后议论同志的缺点,坚决反对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的歪风邪气,加强革命团结。
  以上规定各下属单位应参照执行。
  宁海县城乡建设环保局党委
  1991年11月12日
  企业产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宁海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让方:宁波同三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宁海县委〔1998〕11号文件精神和批准实施的宁海县第三建筑公司企业改制方案,经转让双方商议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转让标的:宁海县第三建筑公司全部产权,即(宁地税政〔1998〕118号)文件批复确认的全部资产15385552.62元,负债13162262.18元,净资产2223290.44元。
  二、转让价款:按(宁地税政〔1998〕123号)资产界定通知,企业净资产经核销坏账损失462870.68元,提留安置、补助费633541.00元,调减应补缴税款233420.43元后为893458.33元,再按县委〔1998〕11号文件规定优惠20%计178691.67元,转让底价为714766.67元。考虑到转让企业的资质、信誉和发展前景,确定转让价款为1066579.57元。
  三、付款办法:受让方应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按企改方案意见,该款上缴给转让方,由转让方按县有关企改政策规定管理使用。
  四、产权交接时间:本协议生效之日,为转让之企业产权交接日。受让方可以依法行使权力。
  五、宁海县会计师事务所(宁会字〔1998〕第236号)资产评估报告视同产权交接清单。评估基准日到本协议生效之日期间,企业资产发生变动的,不再作调整,但有关部门界定中调整的除外。
  六、受让方承担受让之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负责催收已作账销案存处置的应收款项。该款收回后,上缴转让方40%。
  七、本协议签订后,受让方应按企改方案进行操作。按县企改政策规定管理、使用提留的安置、补助费;及时向工商、财税、土地、房管、劳动等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继续接受转让方行业管理。
  八、本协议所列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书双方签章生效。
  十、本协议书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有关部门。
  附件:1.宁地税政〔1998〕118号资产确认批复(略)
  2.宁地税政〔1998〕123号资产界定通知(略)
  3.宁建字〔1998〕第74号批复(略)
  4.宁海县第三建筑公司企业改制方案
  5.宁会字〔1998〕第236号资产评估报告(略)
  转让方:宁海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葛军
  受让方:宁波同三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严跃飞
  1998年9月26日
  附件4:宁海县第三建筑公司企业改制方案
  一、企业概况
  宁海县第三建筑公司,所在地宁海县城关镇人民路122号,属集体性质的施工企业,资质为建筑二级。业务经营范围系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建筑材料和土石方工程等。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已被省建设厅验收认证,档案管理达到市级标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得到县级验收合格。公司现有在册职工55人,其中,有技术员职称以上的人员45人,退休人员8人。近3年来,公司施工产值保持在6000万元以上,创税利580万元,列为我县施工企业之首位。公司在上海、宁波、长沙、襄樊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有县外承接建筑工程业务的信息渠道和能力。近年来,公司承建的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一直保持在45%以上,在县内外具有一定的信誉和知名度,是县内效益最佳的建筑施工企业,发展前景看好。
  二、企业资产
  截至1998年3月31日,经宁海县会计事务所评估,企业资产总额15385552.62元,负债13084073.25元,所有者权益2223290.44元。
  三、资产核销和提留
  按照宁海县委〔1998〕第11号文件规定,公司在改制中应核销、提留资产1096411.68元,具体项目如下:
  1.经县城乡建委和县地方税务局同意核销公司驻上海办事处坏账损失261670.68元;
  2.经县城乡建委和县地方税务局同意核销公司驻宁波办事处坏账损失201200元;
  3.依据县企改政策的规定,提留职工就业风险金547541.00元(55人,计工龄年772年,乘上年度县月社会平均工资709.25元);
  4.依据县企改政策的规定,提留退休人员医疗补助80000元(8人,按每人10000元标准计提);
  5.提留土地征用工带资安置费6000元。
  四、资产处置
  企业资产经评估确认、核销、提留后,资产净值为1126878.32元,按宁海县委〔1998〕第11号文件规定,一次性付清购买款的可优惠20%(225375.66元),企业资产转让,底价为901502.66元,考虑到企业的建筑施工资质,近几年形成的信誉和改制后企业的发展前景,确认企业资产最终转让价为130万元。由改制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转让收入上缴县城乡建委,并按县有关企改政策规定管理使用。
  五、企业改制形势
  根据宁海县委〔1998〕第11号文件《关于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公司中层干部以上会议讨论同意,经县城乡建委企业转制领导小组原则同意,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将公司改组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现企业经营者和项目经理作为发起人,认购股份,并定向向公司职工和社会自然人募集股份。
  公司股本金为1500万元,现金股每股10万元,约计20~25股,现金股本金不少于250万元,实物股每股50万元,约计25股。现金股的认购,项目经理占55%,经营者及职工占45%,企业骨干持股,经营者持大股,职工认购股份以自愿为原则,只认购现金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经本方案批准后实施,依照法定程序申报。
  六、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安置
  现企业在册职工先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后由新设定的股份制公司择优聘用,重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受聘面在80%左右。受聘职工提留的劳动就业风险金,继续留给企业无息使用,未被聘用的职工,一次性带走提留的劳动就业风险金,自谋职业。
  退休人员提留的医疗补助费用,一次性缴付给县社保机构,与企业脱钩,其养老金及大病医疗保险等由社保机构负责管理。
  七、改制后企业的发展前景
  按照《公司法》改制后的企业,实现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和政企分开,将极大调动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员工对企业自身命运的关怀性,有利于强化企业的科学管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公司立足宁波,面向全国,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抓住房地产业再度振兴的机遇,开拓县外建筑市场,实现年施工产值超亿元。
  宁海县第三建筑公司(盖章)
  城市化不等于城市扩建——浙江宁海的实践与启示①
  黄全斌 郑波 钟劲
  城市化战略,各地都在实施,效果如何?高下不一。记者近日到浙江宁海县采访,发觉他们的城市化效果很好:一是城市变美了。从1998年实施城市化战略以来5年时间里,宁海中心城区面积由8.48平方千米扩展到17平方千米,城市人口由6万增加到9万;全县城市化水平由26.7%提高到43%;宁海山变绿水变清,成为宁波市唯一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二是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5年来全县GDP年均增长13.6%,2002年达到83亿元,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年均增长35%,跻身东部强县之列。
  宁海县县委书记郑金平告诉记者:宁海对城市化执着地探索了5年,最大的体会就是:城市化不是简单的扩建城市,而是要实现三个效用:其一,重组城乡资本,提高资本效率;其二,城市建设和经营市场化;其三,提高城市品位,建设个性城市。
  记者在宁海的采访中,对这里的城市化印象很深——
  宁海的城市化始终体现了整合资源、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的主题。宁海属全国首批对外开放地区之一,经济活跃,个体私营经济相当发达。进入21世纪后如何再上新台阶、实现新一轮经济增长?宁海人选择了城市化这个新的思路。2001年初,按照《宁海县城市总体规划》,他们成功实施了城关、梅林、桥头胡三镇合并,拉开了城市框架。三镇合并,主要是解决4个制约经济发展的难题:农村劳动力转移慢、工业低散小、基础设施共享程度低和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在此过程中,宁海特别注重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互动;使工业建设推动新城区建设,新城区建设成为工业的发展载体。通过城市化和工业园区建设,宁海实现了新的资本重组;目前全县400家规模以上企业中,70%以上的企业集中到了中心城区,继而又带动了农村人口以每年1.5万人的速度快速向城区集聚。这种集聚,体现和加强了中心城市对资本的吸引力和城市资本的辐射能力,最终提升了资本效率。
  宁海的城市化始终体现了创新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的主题。此项创新,郑金平向记者介绍了三招:一是把政府职能转到用市场经济的办法经营城市上来。宁海建立了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建立城建投资开发公司,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行自我举债、自我还贷、自我建设、自我发展,成为市场主体,使各级政府由原来的建设项目直接经营者变成规划者和监督者。二是盘活土地资本,提高土地收益。他们通过区域规划、确定城市性质定位等工作,造就不同地级的增值预期,同时通过先期投资,“三通一平”,把生地养成熟地,提高土地价值。5年时间,宁海拍卖土地收益达10亿元。三是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市场化经营。宁海把凡是可以投入市场运行的基础设施能卖的卖,能租的租,能抵押的抵押,直接创造经济效益。
  宁海的城市化始终体现了提升城市品位、创建个性城市的主题。个性城市是宁海城市化的目标:一是培育文化特色,做名人文化文章,相继修建了方孝孺读书处、潘天寿广场、柔石广场、徐霞客大道,2002年还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宁海)徐霞客开游节;做遗产保护文章,宁海的前童、黄坛古民宅、王锡桐起义遗址等,都得到科学保护;做文化事业文章,建设了一批高档次、高品位的文化设施。二是培育生态特色,5年时间,宁海的城区绿化总量达到628.53公顷,增加386.53公顷;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4.2平方米,增加8.47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为35.13%,提高了26.59%;城区绿地率为33.08%,提高了26.84%。郑金平对记者说,宁海依山傍海,山、海、水、岛屿等资源十分丰富,宁海的目标是建成组团式、开放型、生态化的山水城市。三是培育建筑特色,确保城市建筑风格各异、协调统一。
  宁海“小五匠”小史①
  应文天
  宁海素有“小五匠”之乡的美称,可如今却被人们所遗忘。特别是有些年轻朋友,更不知“小五匠”的发展历史。
  人类社会有了分工后,就出现了小手工业者,随着时代步伐的前进,逐渐发展成现代工业。宁海传统小手工业的发展也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兴衰和生产关系的变革,经历过坎坷而漫长之路。
  由于宁海自然环境背山临海,溪流纵横,港湾众多,土地甚少,交通闭塞,自然灾害频繁,宁海人民过的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艰辛生活,谋生就成了人们共同追求的理想。有的人在进步思想的影响下,冒着风险,远离故土,走上革命道路;有的人想方设法去外地求学寻找出路;还有相当一部分民众,通过各种途径,去拜师学传统手工艺,于是泥匠、木匠、石匠、篾匠、铜匠等“小五匠”应运而生。如城关泥匠名师应法根,门下弟子达8人之多。大概缘于“小五匠”姓“小”之故,在民国前,他们既无行业序列,也无从业人员的人数记载。民国初期,宁海小手工业已发展为17个行业,人数近2000人。相当于明朝正统年间总人口的4%左右。抗日战争爆发后,国难当头,民不聊生,传统手工业萎缩至7个行业,人员大幅度歇业。抗战胜利后,又增至13个行业,从业人员约5000余人(县志有载)。新中国的诞生,为小手工业发展开辟了广阔天地,行业种类增到31个,从业人员猛升至7637人,其中“小五匠”占有半壁江山,成为传统工业的主力军。他们分布在全县各地,不仅服务于当地民众,还活跃在宁波、杭州、兰州、新疆,甚至走出国门,漂洋过海去南洋、新加坡、马来西亚从业。宁海的“小五匠”也就此闻名全省。
  20世纪60年代初的“瞎指挥”刮“五风”特殊年代,“小五匠”惨遭厄运。“资本主义尾巴”的罪名横加在他们头上,还责令他们限时回家,从事农业劳动。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又迎来了宁海“小五匠”大发展的春天。他们大摇大摆地登上了建筑集体企业的大雅之堂,成为现代建筑工人。
  “自给自足,自我发展”是宁海“小五匠”的主要经营模式,运作方式则根据各自工艺特点有所不同。比如木匠、石匠、泥匠和篾匠以入户做活为主;小铜匠则挑着工具担走街串巷,吆喝着“补锅!修铜茶壶喔!”的号子以招徕生意。他们的收入菲薄,且常有失业之虞。根据《宁海县志》记载,民国32年(1943)统一限定的工资标准为:泥工、木工,供膳的日工资为10元法币,不供膳的为20元法币;篾匠还要低于这一标准;最高的是石匠,供膳的工资为15元,不供膳的为30元法币;铜匠则按照器皿破损程度,经过讨价还价,经过双方协商定价。
  “小五匠”在各个历史时期,一直为发展宁海县经济、稳定社会发挥着积极作用,并一代代地传承了下来。据一些老同志回忆说:“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汇储款,主要来自外出打工的‘小五匠’。他们为解决部分农民温饱问题、安定社会立下了汗马功劳。”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小五匠”率先涉足集体化道路。1956年,以泥工名师应法根为首组建了“宁海城关泥水合作社”。1969年,宁海县建筑工程公司成立;20世纪70年代,全县各公社相继组建建筑工程队(共43家),80年代,县第二、第三、第四建筑公司等先后成立。自此,建筑业成为宁海县国民经济主导产业之一,据新《宁海县志》记载,1985年的建筑业产值占全县社会总产值的11.62%,为宁海县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立下了新功。
  “小五匠”兴起,打开宁海封闭之门。他们把全国各地各种信息、先进事物传递至故里。据说宁海种植的包心菜种子就是由一木工从东北捎回来的。1987年,宁波地区组织各县城建局局长去西安参观学习,该市房管处一位副处长,在聊天时对我们宁海木匠赞不绝口。他说,你们宁海人在西安做木工的不少,他们不但人品好,且工艺巧。同样做一张床、一张写字台,宁海人设计的款式新颖、做工精细,很受西安人欢迎。有的西安人还拜宁海木匠为师。
  宁海“小五匠”不分天南地北闯荡江湖,不仅磨砺了意志,锻炼了自己,还学会了应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在艰苦环境下生活的本领,因此也造就了他们仗义豪爽、敬业爱岗、刻苦耐劳、勤奋好学、团结诚信等品格和风采。
  目前,宁海县正处在现代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加速发展的历史阶段,昔日的“小五匠”虽然退出历史舞台,但深析现代建筑业的形成,“小五匠”仍然是其内在结构中的一个重要元素,我们不能忘记他们。

知识出处

宁海县建设志

《宁海县建设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7-2010年宁海县城乡建设的史实和发展成就。全书分为城乡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公共用房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水网工程、城市管理、建筑施工、住房建设、房地产业管理、机构与职能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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