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建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0427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产权产籍管理 |
| 分类号: | F293.3 |
| 页数: | 4 |
| 页码: | 308-311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在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地产测绘方面进行了多项工作。1988年,县政府成立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至2010年末,累计登记发证125476件。1996年,县政府授权县房地产管理处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2005年,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变更为宁海县建设局,并换发了新产权证书。县房管处设有档案库房和现代化档案设备,档案管理网络和制度健全,房屋产权档案全部实现数字化管理。2008年,宁海县建设局制定出台《宁海县房屋权利人信用档案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宁海县房地产测绘始于1985年,经过房地产普查与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凸显测绘工作的重要性。2004年,全县房地产测绘实行“测、管分离”,测绘业务由具有测绘资质和法人资格的社会专业机构经营。县房管处加强房地产测绘管理、监督机制。 |
| 关键词: | 宁海县 房地产业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