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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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395
颗粒名称: 第八章 城市管理
分类号: F293.22
页数: 19
页码: 180-1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7年,宁海县城面积2.7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3.16万人。2010年,宁海县城市建成区面积30.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2.84万人。分别比1987年增加10.01倍和3.06倍。城市扩建,部分城中村拆迁改造和“撤村建居”后,城市基建工程增加,第二、三产业不断发展,大量省内外农民工参与其中。近几年,以小汽车为主的交通工具数量猛增,这些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沉重压力。为了整顿治理市容市貌、有效管理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城关镇政府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设立相关机构,组织人员在县城区范围内依法进行城市管理工作。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逐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逐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关键词: 宁海县 城市建设 管理

内容

1987年,宁海县城面积2.7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3.16万人。2010年,宁海县城市建成区面积30.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2.84万人。分别比1987年增加10.01倍和3.06倍。城市扩建,部分城中村拆迁改造和“撤村建居”后,城市基建工程增加,第二、三产业不断发展,大量省内外农民工参与其中。近几年,以小汽车为主的交通工具数量猛增,这些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沉重压力。为了整顿治理市容市貌、有效管理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城关镇政府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设立相关机构,组织人员在县城区范围内依法进行城市管理工作。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逐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逐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第一节 市容治理
  一、管理机构与职能
  1984年8月,城关镇成立市容领导小组,下设“三整顿”办公室,以整顿治理县城的市容卫生、交通秩序和贸易市场脏、乱、差现象。1990年8月,城关镇市容管理队成立;1991年4月,城关镇市容管理队改名为镇市容监察队,以整治市容市貌和管理人力三轮车为主要职能。
  1995年3月,县城乡建设环保局设立宁海县城建监察大队,监管城区市容环境。下半年,县创建文明卫生城镇办公室组建成立县综合执法大队,由县长助理分管,以整治管理城区机动车辆乱停放、市容市貌和人力三轮车为主要职能。1996年10月,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城镇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房地产等方面的监察管理职能委托给城建监察大队,实现归口统一执法,改变城区市容管理多头执法、交叉管理的状态。
  1998年3月,县政府城市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撤销了县综合执法大队和城关镇市容监察队。城区市容管理的职能(除了人力三轮车改由县交警部门管理外),统一由县城建监察大队一支队伍执法。
  2006年4月,宁海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成立,原县城建监察大队被撤销,其人员成建制划归城管局。另外从县规划监察大队和县土地监察大队抽调若干人员划归城管局。城管局受县政府授权及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林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委托,承担城市管理和行使在县城规划控制区内涉及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处罚权等职责。6月23日,城管局正式挂牌运作,内设办公室、法制科、管理科、执法督导科和行政执法大队。大队下设7个中队(跃龙中队、桃源中队、梅林中队、桥头胡中队、城中中队、城南中队、公安中队),共有工作人员135人。2010年,城管局管理科与执法督导科合并为一个科,其余科室未变。
  宁海县城管局城市管理的执法区域:主要是在县城建成区金水路以南、徐霞客大道以北的18平方千米区域内,依法进行市容环境整治管理工作;还有是在城市规划区90平方千米(即4个街道、115个行政村)范围内,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工作。
  二、市容治理
  (一)整治“六乱”
  “乱占道、乱设摊、乱停车、乱涂写、乱吊挂、乱堆放”现象(又称违章行为),是历年来县城市容环境整治的难点和重点。1990年,查处各类违章行为956人次。1998年,查处各类违章行为1.22万人次,罚款12万元。1999年,以人民大道、兴宁中路、桃源路创建“街容达标路”为抓手,在城区主要路段实行路段长责任制的办法,从严管理,查处各类违章行为8000余人次。2000年,人民大道获“省级城市街容示范路”称号。2001年,对沿街(路)50余家摩托车维修店占道经营进行整治,依法处罚了2家严重违章行为。2002年,同12条路段的2700余家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强化商家店铺门前清洁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2010年,城管局共与4000余家沿街商铺和单位签订了《门前责任告知书》,先后对其检查走访了3万多次,纠正违章行为和宣传教育3600余次。
  2006年4月,县城管局成立之后,整治“六乱”现象,采取在主要路段与区块落实专职人员、分片包干的办法,从严管理。自2006年6月至2008年,共查处“六乱”现象8850余件次。2009年,共查处“六乱”现象5400余件次。2010年,共查处“六乱”现象5000余件次。
  (二)查处“两违”
  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也是市容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1996年,为创建省卫生县城和市文明县城,共拆除违法占道棚屋52处计62间,违法建筑80余处计2000多平方米。1997~2000年,开展非农建设项目规划执法大检查,查出违法建筑项目543件,违法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经处罚补缴规费和罚款1642.9万元,拆除违法建筑90余家计2.25万多平方米。2006~2008年,共拆除违法建筑1277间,计面积12.17万平方米。2009年,城管局在4个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下,加强了对“三沿五区”、特别是高速公路视线范围内违法建筑的专项整治,全年共查处此类案件200件,拆除违法建筑100处,共计面积16092平方米。2010年,县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宁海县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宁海县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办法》,城管局会同4个街道及国土、规划、农林等部门,共拆除有关村庄、村民的违法建筑7000多平方米,回填违法用地1万平方米。
  (三)“牛皮癣”的治理
  2003年,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牛皮癣”现象进行重点整治,购置高压冲洗设备,落实专人负责清洗,利用电讯通信部门的“呼死你”系统,对拒不接受处理的违章者、对其广告上的电话、手机号码予以停机。2006~2008年,共清除“牛皮癣”83万处,累计停机1048只。2008年7月,对城区“牛皮癣”的清除工作试行市场化运作,以42万元的清除费用,发包给专业公司清除。同时制定了《宁海县城区“三乱”清除工作质量验收标准》和《宁海县城区“三乱”清除考核评分标准》,每月对清除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了及时清除的效果。2010年,对隔水洋以北的城乡接合部的“牛皮癣”现象进行了清除,共清除“牛皮癣”5000多处。
  (四)户外广告的管理
  1999年开始,对户外广告实行审批制度,当年审批了户外广告900余只(幅)。2001年4月,跨街横幅广告经营权实行公开竞拍,以3年100万元的价格拍出广告经营权。2004年5月,又以3年200万元的价格拍出广告经营权。2007年,编制了《宁海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出台了《宁海县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当年6月,跨街横幅广告取消,推出广告网架,并以一年180万元的价格拍出城区广告网架经营权。2008年7月,又以一年58万元的价格拍出城区广告网架经营权。是年,小广告张贴栏从原来的8处扩展到15处,并规定统一受理、统一打印、统一张贴。店面招牌按照统一位置、统一尺寸、统一色调的原则,进行制作。对主要商业街路的店面招牌,在材质、造型、色调等方面的品位有所提升。确定了31个点和45个移动网架广告设置权的公开竞拍。统一设计了中山路、人民大道LED滚动灯箱广告的设置方案。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审批了6个大型的高架广告和3个板式广告。2009年,对城区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治理,坚持“规范、减量”的原则,严把审批关,减少灯箱广告、旗杆广告、绿地广告和条幅广告的设置,拆除违法设置和有碍市容的户外广告,全年共审批大型户外广告6个,门面招牌600余个,公告张贴栏共发布各类信息近万条。2010年又开展户外广告治理,共拆除大型违章户外广告9处计34块牌和1个高架广告牌,合计拆除广告牌面积4000余平方米,拆除破损的、未经审批的,以及设置不规范的广告100多处,督促广告公司将石家岙11处大型山体户外广告全部更换成有关“5·19”开游节内容。
  (五)“夜排档”管理
  2000年7月,全面取消零星占道经营的夜排档摊位,集中在环城北路开辟美食街,设置80只夜排档摊位,并采用公开竞拍方式审批出租。2001年,将原来日夜占道的夜排档摊位改为“日拆夜搭”的活动摊位,使其道路在白天让机动车辆畅通;9月,环城北路美食街夜排档摊位缩减为30只,另在其他地段增设10只。2006年1月,夜排档摊位统一搬迁到桃源中路东侧原华山煤气站已拆迁地块,共设18只摊位。2010年3月,夜排档摊位又统一搬迁到南门跃龙大桥北端东侧跃龙山脚原县供电局发电厂已拆迁地块,共设19只摊位,采用公开竞拍方式全部出租。夜排档摊位统一设点,便于管理、减少污染、清洁卫生和方便市民。
  (六)城区停车管理
  2003年起,在城区主要商业地段和大型商业建筑物空地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放,有专人维护秩序;在城区道路边侧划出机动车停车泊位线、设置警示牌,进行停车管理;对人行道上违章停放的机动车辆试行原地锁定、接受处罚的措施。2007年,对中山路、桃源路等路段宽度在8米以上的人行道增划临时停车泊位650个,并对其他路段人行道的原有临时泊车位进行了整改,尽量满足停车需求。是年,城管局制订《努力解决停车难、行车难问题工作方案》,并与建设局、交通局、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动,理顺管理体制,合理调整和利用城区空置地块,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停车面积,实行停车有序,缓解城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2003年,宁海县小汽车(主要是城区私人轿车)共有8144辆,2007年增至23489辆,2010年增至48005辆。因此,缓解城区停车难、乱停车现象,仍是停车管理工作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
  (七)流动摊贩的管理
  在城区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严禁流动摊贩经营,而在一些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里,则允许流动摊贩经营。2007年,合理设置了3个“钟点菜场”,让流动摊贩在规定的时间内摆摊经营,方便居民就近买菜,关场时间一到,收摊走人,清空菜场。2008年,城区已设置了5个“钟点菜场”。地产时令水果如草莓、杨梅、枇杷、西瓜、柑橘等上市时,开辟专门销售点,落实专人维护秩序,从而减少了流动摊贩侵占道路、影响交通和市容的现象。这种堵疏结合的管理模式,受到群众好评,《人民日报》《中华建筑报》等新闻媒体给予了报道肯定。此管理模式被宁波市城管局授予2008年度“城市管理创新奖”。至2010年底,对流动摊贩进行堵疏结合的管理模式仍在沿用。
  (八)“城管窗口”的服务管理
  城管局服务大厅主要是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道等审批和投诉举报的受理。2008年,共受理大型户外广告30多项,店面招牌850多项,临时占道120多项,气拱门180多项;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城管窗口”共受理各类即办件近1700件,收取各类规费351万元。2008年,宁海县城管局服务大厅荣获“市文明示范窗口”称号。2010年,共受理信访投诉1249件,上级督办件62件,报结率达到100%;教育、处罚市容违章行为3000人次;完成店面招牌、临时占道和广告张贴等审批1600件。
  第二节 环卫保洁
  一、管理机构与有关政策制度
  1989年,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划归县城乡建设环保局领导,更名为县城关环境卫生管理所,时有职工45人。机械设备有拖拉机改装的垃圾运输车、吸粪车、洒水车等5辆,小型垃圾铲车2辆,专用洒水车1辆。1993年更名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1996年12月更名为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下设城东、城中、城西3个管理所和车队等机构,在编职工45人,临时合同工101人,各种机动车辆22辆。2001年,增设城北管理所,承担梅林、桥头胡两地的环卫管理工作,在编职工46人,临时合同工334人,各种机动车辆42辆。2007年,在编职工40人,临时合同工580人,各种机动车辆59辆。2010年,在编职工40人,临时合同工330人,有洒水车、扫地车、自卸车、箱式压缩车、拉臂车、吸粪车、密封车、高压冲洗车、餐厨垃圾车、电动运输车、铲车、除虫车、挖掘机、装卸机、推土机、压实机等各种机动专用车(机)84辆。全面推行环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管理机制,主要把城区道路清扫工作发包给几家民办的环卫保洁专业公司负责。
  1988年1月,县物价局、城关镇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1988年5月,城关镇政府制定《关于城区小街小巷环境卫生和道路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6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调整城关地区卫生收费标准的批复》。1993年9月,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制定《宁海县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补充规定》。1994年1月,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建立了县城镇环卫监察报告制度。1996年6月,制定《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社会服务承诺(试行)》。1997年3月,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制定《宁海县环卫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1997年10月,县政府出台了《宁海县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8年3月,县政府发出《关于调整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8年4月1日起,城区的小街小巷、居民住宅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管理工作由城关镇政府划归给县环卫处。从此,城区的环境卫生保洁、清运、处理等工作全部由县环卫处统一管理。1999年4月,县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城区环卫收费标准的通知》。2006年10月,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门前责任区制度和建筑垃圾管理有关事宜的协调会议纪要——关于建筑垃圾管理问题》指出,鉴于环卫保洁职能仍然在县建设局,建筑垃圾的信息来源收集、清运及清运过程中建筑垃圾散落、漏滴的清扫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在工作上更加有利;会议明确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由县建设局负责,相应的规费也由县建设局负责收取。2008年12月,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物价局、建设局、财政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宁海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本《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县物价局原批准的涉及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文件和物业管理企业执行的关于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处理费收费标准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宁海县环卫处于1999年和2007年两次荣获“浙江省市容环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宁海县于2007年荣获“国家卫生县城”称号。
  二、环境卫生的保洁与清理
  (一)道路及住宅小区的清扫保洁
  1987年,城关镇环卫所负责清扫保洁中大街、桃源路和县前街等县城主要道路,面积3.26万平方米,实行人工一天一扫保洁制。小街小巷由城关镇“卫生办”组织城关内的各村村委会负责清扫。清扫的垃圾用手拉车收集,就近运至城关几个临时堆场,再由环卫所统一运到白峤岭垃圾填埋场填埋。1989年,城关镇环卫所划归县城乡建设环保局后,县城的主要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由县环卫所负责。1994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扩大到28.7万平方米;组建了城建环卫监察中队,并建立了县城镇环卫监察的报告制度。1997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达53.8万平方米,其中,桃源路、兴宁路、人民大道、东大街、中大街、北大街6条道路17.8万平方米实行全日制保洁;桃源路、兴宁路、人民大道、东大街、中大街、北大街、西大街、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11条道路两边的商店门前卫生实行自扫保洁管理;垃圾收集改用脚踏三轮车。1998年,县城及开发区的道路和居民住宅区、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统一由县环卫处负责,实行“一支队伍执法,一把扫帚保洁”的新机制,保洁面积增加到126万平方米,其中,实行全日制保洁道路增至9条,面积19.8万平方米,对松竹新村、外环路别墅小区、淮河小区和怡惠小区4个住宅小区进行生活垃圾袋装化试点工作。1999年,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工作扩大到15个居民区和12个行政村。工商企业、机关单位和学校的垃圾实行容器化收集,尽量做到营业性垃圾、办公性垃圾和生活性垃圾不落地。2001年,对居民住宅区、城区行政村全面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并相应设置装有小轮子的垃圾桶,便于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
  2003年10月起,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行两班制(从早晨4时到夜晚10时)的间歇动态保洁方式。2004年,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延伸至梅林、桥头胡两个街道,保洁面积增至277万平方米,其中机扫面积35.5万平方米。2007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为443万平方米,其中机扫面积70万平方米。2008年,县环卫处又购置电动运输车9辆,在城区各住宅小区推行桶装垃圾用电动车运输,避免了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城区基本形成了人工保洁、机械清扫、洒水洗路“三位一体”的道路保洁体系。2010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为491万平方米,其中机扫面积140万平方米。
  (二)垃圾的中转清运与填埋处理
  1987年,县城有露天垃圾堆放中转场32处,垃圾铲车1辆,用中型拖拉机装载垃圾,运至白峤岭生活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全年清运、填埋生活垃圾0.86万吨。1993年,建成环城西路室内垃圾中转站,始用集装箱汽车清运,全年清运、填埋生活垃圾2.2万吨。1994~2006年,陆续建成垃圾中转站9座,采用机械压缩垃圾、装箱清运,减少了运输成本。2000年,清运、填埋生活垃圾7万吨。2002年,库容量为120万吨的白峤外埠头生活废弃物(垃圾)填埋处理场一期工程竣工投入使用,白峤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同时关闭。2003年填埋处理生活废弃物10.5万吨,2005年为14.5万吨,2007年为13.3万吨,2010年为17.8万吨。
  从1993年起,征用白峤岭岭头南侧的一处山岙,作为建筑渣土(垃圾)集中倾倒的终端堆放场。渣土清运车辆实行运输许可证制度。1996年,县环卫处清运渣土2.1万吨;至2010年,已清运建筑渣土累计40多万吨。
  (三)公厕保洁、粪便清运
  1987年,城关环卫管理所承担县城25座公厕和30座农厕的保洁工作,另与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签订保洁合同、实行有偿保洁单位厕所30座,全年清运粪便1万吨,其中,送肥下乡有偿售肥0.38万吨。1994年,县环卫管理所管理标准公厕29座、农厕26座,并对标准公厕实行如厕(大便)收费,每人次2角,提供卫生纸,是年,清运粪便2万吨。1996年,白峤岭垃圾填埋场内粪便处理池建成,当年无害化处理粪便2.6万吨。1999年,40座公厕全部实行自来水冲洗保洁,64座单位厕所实行有偿保洁服务,当年清运粪便3.1万吨。2000年,县环卫处试行市场化环卫保洁管理机制,将6座公厕的保洁工作承包给宁海县天天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负责。2002年,宁海县举办首届中国(宁海)“5·19”徐霞客开游节时,县环卫处专门购置了流动厕所2只,做到及时冲洗、随时维修,为开游节期间的游客服务。自此开始,以后每年对举办重大公共活动的场所,因地制宜设置流动公厕,落实专人保洁管理。2005年,城区公厕有80座,取消了如厕(大便)收费制度。2006年,城北污水处理厂内的粪便处理池建成,当年处理粪便5.4万吨。2008年,县城有三类以上标准公厕85座,当年清运处理粪便5.81万吨。2010年,县城有三类以上标准公厕94座,当年清运处理粪便5.9万吨。
  (四)垃圾箱(桶)、果壳箱的更新添置
  1987年前,在城区主要街道设有垃圾箱(桶)30只。1991年创建县卫生城镇时,在兴宁路、桃源路增设果壳(垃圾)箱100只。1992年对原有垃圾箱作了全部整修刷新,并增添了50只。1999年城区共有垃圾箱(桶)288只。2001年,在各公园、主要街路口设置100只废旧电池回收专用箱,并在白峤岭垃圾填埋场内,建造了废旧电池专用密封坑。2002年增设果壳箱200只。2003年,在严防当时国内外流行的“非典”呼吸道恶性传染病中,专门设置可开闭的垃圾箱180只,带盖痰盆300只。2004年,在人民大道、中山路等18条主要道路旁边更换老旧垃圾箱,增添不锈钢果壳箱400只。2007年,又新增、更换果壳箱460只、垃圾桶385只。2008年,在城区170余处地方新增、更换果壳箱275只、垃圾箱(桶)930只,其中,新装置了一部分标注着“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字样的并列的不锈钢分类垃圾箱。2010年,这些遍布于城区街路和住宅小区及巷弄里的垃圾箱(桶)、果壳箱共有1387只。
  三、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管理机制
  2000年以前,城区的环卫保洁工作由县环卫处直接操作和直接管理。
  2000年6月,宁海县天天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成立。这是县内首家正式注册登记的环卫保洁服务专业公司,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通途城建配套有限公司和县环卫处凌孝才、胡跃勇、洪涛等43名在职职工联合投资组建而成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当年该公司购置机动扫地车1辆,当年机扫道路面积7万平方米。2001年机扫道路面积32万平方米。2003年,该公司改为独立经营的法人制民营公司,承包了城区外环路以北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保洁面积为28.75万平方米。这是县环卫处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管理机制迈开的第一步。
  2008年上半年,县环卫处通过公开招标形式,两家民营公司承担城区部分地段的环卫保洁工作。宁海县乾兴环境卫生治理有限公司负责环卫保洁的地段分为A、B块,A区块四至为:东至白峤岭脚、杜鹃新村、白云山庄,南至原化肥厂宿舍、飞轿造漆集团,西至兴宁南路,北至中大街;B区块四至为:东至兴海路,南至人民大道,西至气象北路,北至外环路;合计保洁面积为130.37万平方米。宁海县佳美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保洁城西地块的四至为:东至桃源路,南至徐霞客大道,西至山河岭,北至人民大道与中山路;保洁面积为48.19万平方米。
  2011年5月,通过对原宁昌标段公开招标,由宁海县给力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其保洁标段四至为:东至气象北路,南至人民大道,西至山河路,北至环城路;保洁面积为44.28万平方米。
  宁海县杜龙冲洗保洁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中标后同县环卫处订立城区人行道冲洗与河道保洁合同,负责人行道冲洗面积为25万平方米,河道保洁包括颜公河、大溪南门段、兴工一路河道等,保洁面积为13.69万平方米。
  至2011年,共有5家民营保洁公司在县环卫处管理下,履行双方订立的城区环卫保洁合同。县环卫处则负责对这5家公司日常的环卫保洁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分记录,并在年终考核时,根据对各家公司全年环卫保洁工作质量的累计评分结果,决定对其奖罚措施,以维护环卫保洁市场化管理机制的健康运行。
  是年,城区道路保洁实现100%市场化。道路保洁按照主要道路每日18小时动态保洁、次要道路和住宅小区按照每日12小时动态保洁的作业模式进行,机械清扫和洒水时间达到每日动态8小时,机械清扫率30%。公厕保洁分专人保洁和非专人保洁两类;专人保洁公厕实行24小时专人看管,非专人保洁公厕实行一日五扫的工作要求,公厕配备电子到岗读卡机,实现了科学化考勤。对建筑渣土的清运管理工作,县环卫处通过与县城管局联合执法,执法权限和管理效果得到补充和加强。河道保洁全面实行市场化,县环卫处将城区近27万平方米的河道清理保洁工作,包给县杜龙保洁冲洗有限公司经营。按照县政府要求,全县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填埋”的三级清运处理网络运转正常,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收集、密封运输,城区生活垃圾清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了100%。
  第三节 交通管理
  一、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1987年,开始在城区桃源路(今跃龙中学至老干部局一段)分设车行道和人行道,并在桃源路与环南中路的交叉口首设人工指挥岗台,进行交通临时管理。
  1995年1月,在城区大北门桃源路与北大街、环城北路相交的十字路口始设交通管理岗亭,并首次设立红绿灯信号设施指挥交通。是年,开通“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996年,首条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种有行道树的人民大道建成。1998年,城区有红绿灯信号设施暨交通管理岗亭两处,道路绿化隔离带13832米,交通标志牌317块,标线路段6858米。
  2000年,在人民大道与桃源路相交的十字路口,首次安装了“闯红灯违章自动摄像仪”和“机动车辆超速违章自动拍摄仪”(以下简称“电子警察”);全年拍摄处罚违章车辆5795车次,有效地遏制了机动车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的痼疾通病。人民大道被列为“严管街”,又在该路两侧行道树与机动车道之间增设两条灌木草花隔离带,把路面分为主车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五路,既美化了市容,又减少了交通违章现象。从此以后,人民大道基本上形成“按线行走,按灯通行,按位停车,按章处罚”的良好秩序。
  2001年,分别在兴宁南路与北大街交叉口、兴宁中路与外环路交叉口、中山路与桃源中路交叉口三处安装了“电子警察”。
  2002年,在城区主要路口增设了5组红绿灯自动控制系统,设置交通标志456块,铺设道口减速垫2177米。对城区的道路交叉口进行科学合理的渠化(指在道路交叉口安装隔离栏或灌木隔离带,形成像渠道似的路线,迫使车辆进入渠道路线单向有序行驶,从而减少了交通事故),渠化率达85.1%。对人民大道全线交通情况实行24小时有效监控。同时,交警大队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逐步建成一个网络健全、运作正常、规范高效、指挥有力的交通管理指挥中心。
  2004年,改建城区主要道口4只,漆划标线8785米,设置隔离栏700米,新安装交通信号系统7组。对汽车东站路口进行渠化,并安装了信号灯控制系统。2005年,在城区增设和更新交通标志200块,新设隔离栏1800米,漆划标线5800米,新装灯控系统5组,对城区所有路口的信号灯配时装置重新进行调整,维修路口灯控系统120起,保证了城区24个路口灯控系统正常运作。在城区街路两侧条件许可的地段,尽量漆划临时停车泊位,并动员街路两边的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以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新增停车泊位345个,新建停车场6处。2007年,新增路口灯控系统5组、“电子警察”5个,对部分道路人行道进行降坡处理,新增停车泊位750个。
  2008年,交警大队建成信息采集室、装备室,交通指挥室于12月初开始运作。新增汽车4辆、酒精测试仪3台、电脑40台。已建成公路交通科技监控网络,完成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新标准的改造实施工作。《宁海县城区信号灯控制系统设计方案》通过会审,进入试运阶段。当年,新增灯控设施4组,分别装在人民大道与北斗北路交叉口、中大街与兴宁南路交叉口、兴宁中路与跃龙路交叉口、兴宁中路与银河路交叉口;新增“电子警察”5个,分别设在兴宁北路与堤树路交叉口、兴宁北路与兴工一路交叉口、兴海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兴海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时代大道与气象北路交叉口;新增交通标志231块,漆划标线路段9414平方米,新设隔离栏2800米,新铺道口减速垫685米,新设警示桩230根。至年底,累计在城区29个路口装有灯控设施,其中,17个路口配置了“电子警察”。在全县道路安装了6个卡口监控系统,9台移动测速仪全天候运作。
  二、交通管理措施与安全宣传
  1984年,县教育局与县交通监理所联合发文《关于对学生儿童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的通知》,将交通安全列入教育内容,先在梅林试点,后在全县推广。
  1988年10月,县公安局交警队与县政府第一次签订《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责任状。交警队与下辖的中队、股、所,签订相应的责任合同,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基层与人。1989年,交警队上路巡检18120人次,检查车辆95814辆次,纠正违章43776次,扣证1275本,扣车1792辆,增设交通标志牌141块,修复13块,清除路障63处。1990年,贯彻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联合通知》和宁波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宁海县城关交警分队与城东小学挂钩,共建“红领巾少警队”,由交警担任校外辅导员,城东小学每逢星期日及节假日派出学生共同参加城区路面执勤;组织干警给公路沿线26所小学上交通安全知识课,受教育的师生达3.46万多人次;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图文板100余块,在城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巡回展出。
  1992年,根据交通部交通管理局提出的“预防事故、缓解阻塞、综合治理、安全畅通”的工作总方针,结合本县实际,县政府发布1992年第2号通告,从5月1日起,禁止简易机动车(俗称“三卡”)上甬临线公路,并禁止无牌无证轻便后三轮车(俗称“乌龟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在城区营运。同时,用宣传车巡回广播《通告》精神,并组织力量撰写宣传资料在乡镇农村张贴,在电影院加放幻灯片120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是年,县交警队升格为交警大队。
  1995年5月25日起,梅林交警中队首设夜间交警治安执勤岗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是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公路“三乱”现象得到制止。1996年3月29日,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第一个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城区大北门举行了“抓秩序,搞宣传,保通畅,学济南,强素质,防事故”为主题的万人签名仪式。1997年9月,成立县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与交警大队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的工作机制,其职责拓展到发生在公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阶段。11月,在开展学习济南交警活动的推动下,进行岗位大练兵。为交通民警印发“服务纠违忌语20句”、“交通民警三字经”,城区岗亭民警首次一律佩带哨子,做到规范执法。是年,交警大队通过宣传媒介,在《宁海报》开辟了“交通园地”、县有线电视台开辟了“交警宣传窗”、县广播电台开辟了“红绿灯下”等专栏。编印了《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4000本,赠送给全县各小学。
  1998年10月,执行《宁波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有效地制止了无证驾驶、超载、超速、无安全帽骑摩托车等违章行为。1999年,交警大队改革勤务制度,强化路面巡查监控。对下属中队实行弹性错时工作制,全年实行错时监控,巡逻为主,交叉进行,做到时间、路段、装备、人员、职责“五落实”,弥补了早、中、晚时段路面失控的缺陷。5月1日起,禁止拖拉机进入城区。是年,交警大队在县驾驶学校创办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全县驾驶员分期分批集中到驾校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学习,共计上课144节,学习人数达30587人次。同时,举办交通违章、肇事驾驶员学习班16期,受教育者1739人。全年发送《驾协教讯》3.24万份。此后,每年都要对驾驶员进行上述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
  2000年,开展以“平安大道”、“严管街”为主载体的道路交通管理宣传。宣传以城区为重点,遍及全县乡村。完善甬临线宁海西店至城区段、人民大道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同时在道路两侧的路灯柱上悬挂宣传标语460幅,在公路两侧书写大幅标语20幅。2001年,开始创建“平安大道”和“畅通工程”。按照“政府发动、社会联动、交警主动、部门协同”的原则,完善管理网络,构建管理机制,强化路面管理。建立了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卡点静态管理与巡逻车动态管理相结合的防控体系。县政府又从公安、城建、交通、工商等部门抽调力量组成联合执法队,综合职能,统一执法。同时,交警大队与城区道路两侧178家单位和店铺签订责任状,杜绝门前违章占道,抓好长效管理。是年,在《宁海报》上曝光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违章机动车车号,对交通违章车主起到了警告作用。
  2002年春运前夕,县驾驶学校和驾驶协会共组织2470名驾驶员进行春运交通安全学习,与463家个体车辆单位签订《春运安全目标责任状》。是年,还把外籍驾驶员纳入交通安全教育对象,组建外籍驾驶员安全教育片组。7月1日起,按照宁波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执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对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快速处理,从而提高了道路的通行能力。2003年,在全国上下抗击“非典”疫病的行动中,交警大队在全县暨城区七个检查卡点执勤,共检查过往车辆125825辆次,检查乘客509877人次。全年撰写交通事故案例和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的稿件被各新闻媒体录用的有423篇,分发宣传资料15万份。县交通安全学校共办班308期,上交通安全课960课时,培训教育各类驾驶员55897人次。
  2005年,交警大队锁定“畅通工程”C类城市二等管理为目标,对照评价体系,落实各项工作。重点加强交通高峰期路面管控,在城区流量相对较大的13个路口,每周一至周五上下班时段均实行增加警员高峰执勤的办法。在强化日常巡逻的同时,充分运用“电子警察”、电子监控、酒精测试仪、手动测速枪等科技手段,提高发现率和查处率。4月,县政府出台了《宁海县道路交通管理考核办法》,把交通管理责任和事故死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4月23日,在潘天寿广场举办了“我与文明同行”暨“通畅工程”创建活动仪式,交警大队与城建部门联合开展了“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走”为主要内容的大巡游活动。4月25日夜,县政府办公室与交警大队联合,在潘天寿广场举办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大型文艺晚会。5月21日,县综治委专门下发《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将整治工作绩效列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年度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6月21日,交警大队又联合消防、公管、农机等职能部门,在潘天寿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2006年5月,交警大队在县职教中心举办了“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工程启动仪式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现场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专门印制了2万余册宣传资料,制作了宣传图文板,在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巡回宣传。6月,交警大队联合消防、公管、农机等职能部门在金龙百货公司广场开展了全国第5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民警接受市民咨询,为市民解疑释难。7月,全县18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交通管理站,原乡镇、街道的交通协管员划归交警大队使用。交警大队有计划地推行区域分片、路段承包、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同时发挥交通管理站、道口管理员、交通检查站的作用,对重点路段严管严守;突出空当时段管理,确定每天6:00~8:00、11:30~13:00、17:00~21:00,为早、中、晚重点空当时段,在这些空当时段(上下班职工的人车高峰流也夹在其间),各辖区中队值班人员变值班为上班,尽可能安排警力上路巡查。通过以上措施,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明显提高。是年,宁海县“畅通工程”获得“全国二等管理水平城市”称号。
  2007年,县综治委首次把道路交通安全有关业务列入综治干部培训内容。交警大队邀请无锡同济交通管理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对城区交通组织进行调研,重点对客运总站、城雕、气象南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等三处路段进行交通组织论证。是年11月,编制完成《宁海县城区近期(2007~2010年)道路交通组织管理规划与设计》。2008年4月,交警大队和跃龙街道共同发起“交警社区共携手,同创交通文明岗”活动,每天安排100余名由各社区选派的交通管理志愿者与交通警察一起上路执勤,开展交通文明劝导活动。2010年9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宁海县城区交通“排堵保畅”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其措施是:加强规划研究和引导;实施交通疏解工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切实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加强交通文明宣传教育。

知识出处

宁海县建设志

《宁海县建设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7-2010年宁海县城乡建设的史实和发展成就。全书分为城乡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公共用房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水网工程、城市管理、建筑施工、住房建设、房地产业管理、机构与职能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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