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建设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0394 |
| 颗粒名称: | 附记:土地收储、出让和融资 |
| 分类号: | F293.33 |
| 页数: | 6 |
| 页码: | 174-179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进行土地储备工作以支持旧城改造和新城区开发建设。县政府出台了相关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明确了可以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类型和收购补偿方式。土地供应则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为了解决城市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县政府于2000年批准建立了宁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履行政府部分投资职能,实施收储和经营城市土地,多渠道筹集、融通建设资金。2009年至2011年,该公司获得了国家发改委批准发行12亿元公司债券,以储备的城区土地作为反担保资产,为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开辟了新渠道。 |
| 关键词: | 宁海县 补偿 土地收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