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园林绿化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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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38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园林绿化管理
分类号: TU986
页数: 10
页码: 131-1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园林管理机构经历了多次变革,目前县园林管理局主要负责城市绿化行业指导、养护管理等工作。为规范绿化管理,宁海县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编制了相关规划。在养护管理方面,园林处采取了定额招标方式承包给民营绿化养护公司,并配备了专业机械设备。园林处还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包括推广综合养护模式、定期考核监督、奖罚分明等。至2010年底,宁海县城区各类绿地面积总计达到1134公顷。
关键词: 宁海县 园林绿化 管理

内容

一、管理机构职能与有关法规
  1977年,县园林站成立,隶属县林业特产局。1991年,园林站归属县建设局;1992年改名县园林管理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91年末,总人数15人,其中正式在编人员12人;2010年末,总人数32人,其中正式在编人员14人。2009年12月,挂牌成立县园林管理局,仍属县建设局。县园林管理局的职能主要是:负责城市绿化行业指导,绿化养护管理,绿地临时占用审批,古树名木管理,绿化工程规划、立项,绿化工程招投标和建设管理,绿化监察、违规行为查处和法规宣传;负责群众性园林绿化工作,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单位和个人对绿地的认建、认管、认养活动;负责组织园林绿化行业检查和宣传工作;组织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1992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城市绿化条例》,从此绿化管理开始走上法制轨道。随着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迅速发展,宁海县加大了规范化管理的步伐。从2001年开始到2010年,先后出台了《宁海县绿化管理办法》、《宁海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宁海县城市绿化补偿收费标准》、《宁海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综合养护考核暂行办法》、《宁海县公园综合养护考核办法》、《零星绿地养护考核标准》、《宁海县园林绿化先进单位评比标准》、《宁海县养护技术规程》、《宁海县绿化等级标准》等一系列绿化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又根据《宁海县域总体规划》,针对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和实施了《宁海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宁海县城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二、养护管理的措施与机制
  1991年前,县园林站负责对跃龙山公园的绿化建设与养护管理和县城街道行道树及绿化区块的树木种植与管理。1992年,县园林站改为县园林管理处(以下简称园林处)后,继续行使这些管理工作职责。当时,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方式是:雇用临时工做绿化养护工作,使用锄头、铁锹、树枝剪、手动喷雾器、手拉车等工具,临时直接监管其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
  1999年起,园林处改变了以前雇工绿化养护和临时直接监管的工作方式,开始采用定额招标方式,承包给民营的绿化养护公司经营;间接定期负责检查、监管和考核其养护工作的质量,根据其好坏有权进行奖罚处理。几年来,园林处配置了洒水车、机动货车、三轮摩托车、皮卡车、高压喷雾器、风力灭火机、除草机械修剪机、割草机、打药机、草坪修剪机、绿篱修剪机、高枝机动锯等绿化养护机械设备。承包绿化养护的民营公司也有一些专业机械设备。
  园林处对县城绿化建设养护管理的具体措施主要有:对主要道路行道树与绿带、公园、环岛和新增绿化地带,派专人管理;对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绿化布局,帮助其设计和建设。协助县农林局做好全县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城区公共绿地的树木花草,按不同季节,分别定期进行修枝、剪草、补植、喷药除虫、浇水施肥、涂白、加固等工作;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绿化管理的法规条例和《宁海县绿化管理办法》,协同县城管监察大队,查处毁绿、损绿、占绿等违法行为;利用《宁海报》(后改为《今日宁海》)、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有关绿化养护的法制宣传,提高市民爱绿护绿的文明意识;并同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建立联系网络,一起来监督、促进绿化养护工作。同时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活动,至2011年底,单位和个人认建、认养、认管绿地累计13处达12公顷。
  2001年,县“三镇合一”后建成的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总面积扩大到379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38.6公顷。园林处采取市场竞争机制,经过公开招投标,把公共绿地的养护工作分别承包给几家具有专业资质的民营公司。2002年,园林处试行推出了徐霞客大道景观带和正学公园的综合养护(即该公园的市政、环卫、绿化为统一体的养护工作,由一家公司承包)的模式,改变了以前单一绿化养护的模式,大大提高了公园养护质量。2003年,园林处在城市建成区全面推行公共绿地综合养护的模式,对中标的并签订承包合同(期限一般为2~3年)的几家民营公司的综合养护工作,进一步实行定期定量的考核与监督和不定期的抽查相结合,并行使奖罚分明的管理职权。是年,正学公园和科技大道荣获2003年度宁波市“甬城杯”绿化养护奖。2005年,徐霞客大道景观带和飞凤山公园被评为宁波市绿化养护示范点。2006~2010年,柔石公园连续5年荣获宁波市“茶花杯”园林绿化养护优质奖,这是全市绿化养护行业的最高奖项。2009年,徐霞客大道景观带和徐霞客公园亦获此奖。2010年底,县内有专业资质的绿化养护公司6家,其中,有一级资质的1家(浙江跃龙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二级资质的2家(宁波东恒建设有限公司、宁波永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三级资质的3家(宁海兴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宁海绿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永大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至2010年底,宁海县城区各类绿地面积总计1134公顷,其中,公园绿地209公顷,道路绿地145公顷。
  附记:古树名木
  一、古树名木的种类及分布状况
  宁海县从建县至今已有1700多年历史,县内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它们生长在山野、河岸、寺庙、祠堂和村庄等地。古树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是活着的“古董”;它们不仅对当地文物古迹的考察与研究有重要作用,而且也为研究当地古代气候、地质、水文、地理环境与植物群落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尤其对绿化先锋树种的选择提供了良好的依据,从而为发展园林事业和旅游事业服务。
  1992年,县园林管理处对城关镇范围内的古树作了首次调查,共调查出古树34株。1993年,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浙建规〔1993〕89号文件精神,县园林管理处把古树名木调查列为重要工作之一。第二次抽调人员,组织力量,于4~9月,对前童、岔路、桑洲、西店、梅林、深甽、一市、越溪、明港、长街等乡镇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共调查出古树名木703株,隶属于23科29种。以上两次调查的有关数据,均列表记录存档。
  2002年,县农林局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普查并建立了档案,还实行了微机动态监察管理。根据普查资料统计,全县有古树名木2515株,其中,散生古树1202株,散生名木5株,古树群古树28丛1308株。这些古树名木隶属36科62属78种。其中,壳斗科、樟科、金缕梅科所属种类较多。从各树种的数量统计,青冈栎、樟树、枫香、苦槠、马尾松、朴树、银杏、枫杨、黄连木、圆柏的株数较多,其中,青冈栎525株,樟树375株,枫香281株,分别占全县古树名木总数的20.9%、14.9%、11.2%。古树名木分布于全县4个街道、14个镇乡所属的村庄山林和2个国有林场的林区。
  2515株古树名木按不同要求分类如下:1207株呈散生分布,1308株呈群状分布;按区域类型分,城区50株,农村2451株,森林公园14株;按生长位置分,单位庭院30株,个人宅院19株,寺院133株,公园15株,村庄551株,河岸旁120株,田地旁212株,山岭上995株,其他位置11株。宁海的古树名木树龄结构较合理——500年以上的一级古树有336株,其中,千年以上的有32株,另有名木5株;300年以上的二级古树有419株;100年以上的三级古树有1755株。有些古树树形奇特怪异——有树上长树的,有大树抱小树的,有两株大树树枝互相“牵手”(合生)成连体的,有枯木几十载逢春重长绿叶的,有树干仅剩1/5仍生机盎然的。古树档次较高,既有国家一级保护树种南方红豆杉、银杏,又有国家二级保护树种榧树、榉树、樟树。全县大多数古树树形高大,尤以枫香、银杏的高和香樟的大出名。如力洋镇力洋孔村有株450余年树龄的枫香,树高35米;桥头胡街道涨家溪村有株900年树龄的樟树,平均冠幅45米,荫盖面积约2000平方米;前童镇竹林村——七星自然村有株1060余年树龄的樟树,树高18米,胸围15米,中空,能容纳数十人,俗称“五杈樟”,有“宁波树王”之誉,又称“浙江第一樟”;黄坛镇逐步村有株900年树龄的南方红豆杉,树高19米,胸围4.9米,平均冠幅12米;跃龙街道西门村有株近900年树龄的银杏,树高26米,胸围5.3米,平均冠幅17米。根据普查数据统计,全县散生古树名木的平均胸径255厘米,平均树高15.7米,平均冠幅12米。名木虽然只有5株,由于是明代大儒方孝孺所植的圆柏和刺柏(植于前童镇桥头杨村),历经600多年风霜雨雪,仍傲然挺立,四季常青,名闻世间。
  二、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县政府和县绿化委员会十分重视对现存古树名木的保护,不断完善古树名木的管护政策和村规民约,落实了专项管护资金,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对古树名木挂牌标号公示。首先,向社会公布县内所有百年以上的古树名单,在每株树上挂牌标号公示,并建立完善的档案和监管体系,实行微机动态监察管理。其次,引进古树名木管护的专门人才或指派专人参加专业培训,以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再次,积极开展古树名木的科学研究,特别是古大树移栽技术,此为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当影响到古树名木时,这项技术可避免或减少工程绕道或移位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如在2005年建设县重大工程之一的西溪水库时,要淹没位于库区的一株500年树龄以上的雌雄连体异株“夫妻红豆杉”,县绿化委员会和园林管理处为此邀请有关专家多次进行可行性论证,在确保成活的前提下制订了移栽方案,将此树移栽在西溪瓦窑山村龙潭坑,移栽资金约30万元,达到了保护古树和建设水库的双赢。
  二是保护古树名木有法可依。由县绿化委员会发文,通知各地各部门将《宁波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作为本县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依据。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破坏和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同时,加强有关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
  三是落实古树名木的保护复壮措施。有关部门每年对现存古树名木进行一次巡查,发现有病虫害的古树立即采取防治措施;对濒危或经受不起风雪等自然灾害的古树,采取砌石、培土、支撑加固等办法进行抢救性保护,并及时抓好松土施肥、死枝修剪、控制挂果和禁牧等复壮养护工作。
  四是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宣传、宣传资料发放、现场实例讲解等方法进行宣传,使全县人民懂得保护古树、爱护古树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瑰宝的一种爱国行为。开展古树名木认养认管活动,让全社会参与城镇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进一步营造全民爱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2009年3月12日,在前童镇竹林村的七星自然村举行了一个古树认养仪式;国华宁海电厂正式认养“浙江第一樟”,省林业局特为该厂颁发了认养证书。

知识出处

宁海县建设志

《宁海县建设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7-2010年宁海县城乡建设的史实和发展成就。全书分为城乡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公共用房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水网工程、城市管理、建筑施工、住房建设、房地产业管理、机构与职能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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