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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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37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
分类号: TU986
页数: 4
页码: 126-1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居住区绿化从无到有,逐渐发展。90年代新建住宅小区增多,但绿地面积小。21世纪后,开始统一规划绿化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布局。至2011年底,新建和旧改造居住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2.05%和25.37%,多个居住区被评为园林式居住区。同时,单位庭院绿化也向园林式发展,1997年开展拆墙透绿工程,之后各单位积极参与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至2010年,城区271家单位绿化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5%,有166个园林式单位,其中12个为市级园林式单位。继续推进拆墙透绿工程,位于城区主干道路两旁91.18%的单位实施了拆墙透绿。
关键词: 宁海县 城市绿化 居住区

内容

一、居住区绿化
  20世纪80年代,县城居民住房未形成住宅小区规模,因此也未形成居住区绿化规模,只有少数住房条件较好的居民在住宅的院子(别称天井或道地)里植栽几株花木,在阳台上摆几盆花草,进行简单绿化。20世纪90年代,县新建住宅小区迅速增多,但小区内绿地面积的比例很小。也有个别住宅小区的绿化搞得较好,如1997年新建的“园丁新村”绿地面积达1160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达40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0%。进入21世纪后,开始对县城新建的居民住宅区的绿化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合理组织,初步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布局方式。居民区绿化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点缀园林小品,突出绿色创造环境的原则。2002年建成的“华山花园”居住区,绿化面积达18770平方米,绿化率达32.5%。2004年建成的“华庭家园”,荣获宁波市四星级园林式居住区称号。2005年建成的龙珠大厦(1~3层是商场裙楼,4~30层是住宅套房),在商场裙楼平面屋顶上营造绿地,亚乔木、灌木、花草配置合理,适当点缀花坛、坐凳等园艺小品,绿化面积达4352平方米。墙体垂直绿化效果明显的有:华庭家园在围墙及水池边种植云南黄馨,腾达住宅小区墙体采用爬山虎植物攀缘覆盖,合计绿化面积4300平方米。同时,许多居民在自家的阳台、客厅或天井栽摆花木,绿化家庭。2007年,宁海县绿化委员会制定了《宁海县园林式居住区评定标准》。至2011年底,城区33个居住区中,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率达32.05%,旧居住区通过改造后的绿地率达25.37%;园丁新村、华山花园、华庭家园、兴海家园、枫景园、天景园、东景花园、丰泽园、阳光小区等22个居住区先后被评为市、县级“园林式居住区”。居住区绿化养护资金全部到位,绿化养护管理规范,效果较好。2005年,城区居住区绿地面积21.1万平方米;2010年,扩大为42.1万平方米。
  二、单位庭院绿化
  1996年前,城区各单位围墙庭院里自种树木,自建花坛。1997年,开展拆墙透绿工程,当年拆除了11个单位350米长度的实心围墙,改为栅栏式通透围墙,使单位庭院里的绿化与街道绿化相辅相连,扩展了城区环境绿化的效果。之后,单位庭院绿化向园林式发展,并将花卉盆景摆进了大厅会堂、走廊两边、楼梯转角处和办公室。2007年,县里规划要求工业企业单位绿地率不低于20%,行政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其他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0%。随后,各单位积极参与“园林式单位”及“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对单位绿化进行升级改造。至2010年,城区271家单位绿化总面积达151.3公顷,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5%;有“园林式”单位166个,占比达61.25%;其中,被评为市级园林式单位的有县政府、水务集团、第一医院、五峰机械有限公司等12个,被评为县级园林式单位的有县检察院、农林局、建设局等154个。继续推进拆墙透绿工程,位于城区主干道路两旁91.18%的单位实施了拆墙透绿。

知识出处

宁海县建设志

《宁海县建设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1987-2010年宁海县城乡建设的史实和发展成就。全书分为城乡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公共用房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水网工程、城市管理、建筑施工、住房建设、房地产业管理、机构与职能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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