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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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南门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128
颗粒名称: 第七篇 人民生活
分类号: F113.9
页数: 10
页码: 70-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门村历经贫困,建国后经济逐步发展,农民生活改善,社会福利增加。
关键词: 南门村 农民收入 消费水平

内容

南门村地处南门大溪北侧,每当台风季节,溪洪暴发,本村首当其冲,历史上村民屡受其害。而且原有耕地贫脊,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建国前,住宅大都是低矮简陋的平屋,又多属地主所有。全村130余户农民中,有14户常年在外当雇工,20户难以糊口,更有40户外出流浪。乞讨度日。
  建国后,经过土地改革与合作化,农业得到发展,口粮逐年增加,生活渐趋安定。80年代广开生产门路,从事多种经营,尤其是兴办村镇工业,村民收入大幅度增长。人民生活现已开始由温饱型逐步向小康型发展。
  第一节 农民收入
  1954年,据“宁波专区宁海县粮食统购统销情况典型调查整理表”载,中南村184户,712人(内非农业人口456人),共有耕地420.63亩,总产8178176斤,人均696斤,全年口粮消费为303420斤,人均420斤。其中余粮户34户(81人),占总户数18.4%,占总人口11.4%,自给户18户,73人,分别占9.8%与10.25%,缺粮户132户,558人,分别占71.7%与78.32%,
  1960年,南门村(时称永福生产队,集体分配人均收入36.50元,人均口粮(1961年)293斤。1965年增至38.6元,369斤,均低于全镇农民平均水平。
  1983年,人均收入290元,约为1960年的8倍,人均口粮478斤,为1961年的16300。次年人均口粮增至644斤,又比1983年增加35%。1986年人均收入806元,居全镇各村之首。
  又据本村第七生产队统计:
  1976年全队年收入2800元,人均收入168元,在厂职工年工资人均600元。
  1983年,全队年收入11040元,人均收入446.48元,在厂职工工资4800元。
  1986年,全队收入13840元,人均607.05元,职工工资5800元。
  第二节 农民消费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收入的增加,本村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衣、食、住、行的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
  50年代,农民但求“食能果腹,衣能蔽体”,柴、米、蔬菜均以生产自给为主,上山穿草鞋、下地打赤脚、衣服加补丁、长年吃咸菜是普遍现象。车胎鞋的流行为生活的一大变化。
  60年代初,因国民经济“困难时期”而糠菜代粮,生活下降。
  1963年以后,农业生产回升,家庭副业恢复并发展,、消费水平又逐渐提高。被称为“老三件”的手表、自行车、收音机,以及缝纫机、台钟、皮鞋等开始进入农家。吃的方面,食油、猪肉、水产品的消费量有所增加。衣着方面,随着化纤与塑料制品大量投放市场,农民普遍穿起的确良、塑料鞋。并且,部分农民开始骑自行车下地劳动。
  80年代,村民经济收入大幅度增长,消费水平显著提高。鱼、肉、食油的消费成倍增加,呢料、毛料开始成为青年农民的热门货,并且“老三件”渐次被“新六件”(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摩托车)所替代。据1985年对家用电器购置状况的统计,全村农户共有电视机230台(其中彩电30台),占总户数的64%,电风扇500架,已趋普及。此外并有洗衣机30台、收录机50架、电冰箱20具、摩托车5辆,汽车10辆。
  又据1988年6月对本村第七生产队社员生活状况的调查,该队共24户,88人,生活水平在全村属中等,1978年以来部分年份的消费情况如下表:
  第三节 农民住宅
  建国前,农民居住条件甚差,不但住房低矮、破烂,而且“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者比比皆是。土地改革时,全村共没收地主(包括工商业兼地主)的房屋324.5间,分配给无房少住的贫苦农民,全村农户始都有安身之所。
  迄至1978年,本村农民很少建造新房。据1986年城关镇对本村的调3统计,1949~1978年,全村仅2户农民新建了住宅,共6间平房,建筑面积180平方米。1978年以后,农户经济渐趋宽裕,又因人口不断增加,建房逐渐增多。至1986年统计,八年中全村新建或扩建住宅的农户累计达113户,占总户数的31.4%。共建房343.5间,建筑面积12330平方米,为1978年前建房面积的68.5倍。其中2户建三层楼房6.5间,81户建二层楼房260间,30户建平屋77间。按建国以来新建的住宅计算,人均居住面积为11.51平方米。
  本村第七生产队自建国以来新建住宅情况如下表:
  第四节 社会福利
  迄20世纪70年代,农民并无劳保福利可享受,只能终生劳动、老无所养。
  80年代,由于兴办村办企业,发展多种经营,使集体经济逐渐富裕,从而推动了社会公益与村民劳保福利事业的开展。
  1986年,村委会拨付贴农资金28600元,以提高农业劳动报酬,使务农的村民安心于农业生产。又为全村各户接通自来水,并投资5000元全面修整村内道路,以改善村民生活条件。而且,为16~65岁的村民办理简易人身保险,和为各户办理家庭财产保险,使村民的身家性命获得基本保障。
  1987年1月起,进而实行农民退休劳保福利制度。规定:凡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本村公民,概由村委会按人按月发放养老金20元。是年,全村有121名年老农民享受劳保待遇,做到“老有所养”。同时又规定:所有本村村民子女,从进托儿所到高中毕业的全部学杂费,概由村委会承担,并对考上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发给奖学金300元,从而又使少有所育。此外,对于因执行计划生育国策而施行绝育手术的妇女,发给营养费200元,对于亡故的村民,发给丧葬抚恤费200元;并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发放独生子女费。
  是年,本村办理每户村民简易人身保险,养老金保险,儿童平安保险等“三保”,每月支付4800元。

知识出处

宁海南门村志

《宁海南门村志》

全志分大事记及区域、党政群团、农业、工商业、文教卫生、人口、人民生活、人物、杂记等九篇,凡40节。它是总汇一村历史和现状的全书。编纂村志,有利于鉴古通今,继往开来,对于促进物质文明建设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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