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农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南门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103
颗粒名称: 第三篇 农业
分类号: F327.55
页数: 17
页码: 17-3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某村从封建土地所有制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变迁,以及农田水利、粮食生产、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发展。
关键词: 宁海 土地所有制 农田水利

内容

第一节 土地所有制
  建国以前的土地制度,为封建土地所有制。据1951年调查,仅占本村农户总数6.7%,人口7.8%的地主,共拥有田地2116.72亩,占全村田地总面积的65.76%。
  1952年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全村无地少地的农民,平均每人分得土地1.48亩。地主亦分与土地,使参加劳动自食其力。1953年,县人民政府为每户农民颁发土地证,以保障其对土地的使用权。
  1956年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入社,按劳计酬”,土地归合作社集体所有。1961年成立永福生产大队后,土地改归大队集体所有。
  1979年起,逐步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集体所有制未变,仍归大队(村)集体所有,而由农户承包耕种。在承包期内,承包户对土地拥有相对的使用权,但是除了从事农业生产外,不得移作他用,不得分割或转让。
  1987年下半年,本村创办农场,将从事工商各业无心兼顾农业之农户的承包责任田,改由农场承包。
  第二节 经营体制
  迄至1952年,农业均以户为单位从事个体经。
  1953年,三桃村杨根法等8户率先成立互助组,共23人,有劳力8个、土地31.84亩。次年,中南、三桃两村的互助组发展到7个,42户,耕地167.16亩。
  1955年2月,三桃村成立永胜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11户,有耕地61.94亩。同年4月,中南村成立建胜、繁荣两个初级社。初级社对生产统一经营管理,按土地分红。
  1956年2月,三个初级社合并,成立永福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除初级社53户农户全部参加之外,并有39户互助组、96户个体农民加入。次年2月,参加高级社农户增至206户,拥有耕地912.6亩。高级社实行土地入社、按劳计酬,并推行劳动定额、三包(包产、包工、包成本)一奖等制度,加强经营管理。
  1958年冬实行“公社化”,永福社改为永福生产队,先隶五星人民公社,后隶宁海人民公社西城管理区。人民公社对所辖各生产队的土地、劳力、农具以至房屋、粮食,资金等无偿调配,经济核算则以原高级社为单位。1961年,永福生产队改为生产大队,下设10个生产队,并实行It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改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对于被平调的财物,给予折价退赔。
  1979年起,逐步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初为“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继而实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与“联产到组、到劳,组劳结合”。1981年10月统计,全村分10个生产队,实行统一经营、小段包工的5队;联产到组的3队;联产到劳的1队;联产到组、到劳,组劳结合的1队。至1983年,全村11个生产队已有5队包干到户,6队商品粮到劳、口粮田到户。
  1984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概包产到户,由南门村生产合作社与各农户签订《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合同书》,承包期限为15年,即延至2000年。
  联产承包后,剩余劳动力转向其它各业。1985年,全村从事工业有407人,商业25人,运输业31人,手工业25人,服务业16人,共504人,约占总人口的47%。
  第三节 农田 水利
  一 田地山林
  耕地 土改与合作化后,村民垦荒造地,耕地面积由1955年的822.64亩,增至1957年的912.6亩。1961年经过调整,减为803亩,其中水田679亩,旱地124亩。此后,由于城镇建设与扩建住宅等原因,1976年减为618亩;1986年复缩至489亩,其中水田409亩,早地80亩。
  山地 根据1982年6月县发山林所有权证,本村共有山9块,面积329亩;另有城关镇委托本村代管之公山400亩。
  二 水利
  本村大部分耕地,原为“靠天田”,常因夭旱、水涝而闹荒歉。民国18年(1929),曾用铜茶壶浇水插秧,持畚斗收获。1950年开始兴修水利。建国以来本村参与修建的水利设施计有:
  1950年,改造护城河。修筑和尚塘水库和应家山塘。
  1953年,修建清泉抽水机埠,次年建成。
  1958年,修筑黄坛水库,总库容10601万立方米,1972年建成。本村累计投放劳务共15.43万工。
  同年,投放5000工建成南门大溪防洪坝。
  1959年,整理排灌系统。新建崇教寺至上隍畈的渠道,并修筑黄土岭妇女塘。
  1977年,治理颜公河。至1984年,本村共投放劳务3000余工。
  经过农田水利建设,尤其是黄坛水库引水灌溉,全村耕地的抗旱能力现达30~50天。
  第四节 粮食生产
  建国前,粮食产量低。丰年时,亩产最高不足400斤,俗称“双加箩”。若遇干旱,则仅百斤左右。
  土地改革后,村民力克自然灾害,1953年粮食平均亩产首次突破400斤(达437斤),总产35.06万斤。其后,随着水利条件的改善与耕作技术的改进,产2-持续提高,1971年,平均亩产超过1000斤。1978年,推行生产责任制和科学种田,生产又获新的进展。是年,全村粮食总产达7571担,为有史以来最多一年。1986年,平均每亩年产量1641斤,为1953年的3.76倍,创历史最高水平。
  第五节 多种经营
  一 畜牧业
  畜牧业历来是本村农户的主要家庭副业,而且是农业的畜力和肥料的重要来源。
  生猪饲养在60年代至70年代初有较大发展。1965年饲养量246头,平均每户1头。至1969年,年末存栏226头,为1961年的6倍。1971年,本村建畜牧场一所,年饲养量剧增至469头,但因发展过快,管理不善,致经济效益不高。此后,生猪饲养呈下降趋势。
  耕牛饲养初以黄牛为主。1961年养牛31头,其中黄牛23头,水牛8头。1975年以后,改以饲养水牛为主。
  本村部分农户原有养蜂习惯。1961年有蜂3箱。1965年增至5箱。80年代发展较快,1963~1986年,每年均养蜂30箱,约产蜂蜜20担。
  二 林业
  1956年,山林由永福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是年,植松树90亩,杉木15亩。1964年,又植松树20万株,杉木1万株,毛竹320株,桃与梨各1000株。
  1973年开始建立山林队,共13名社员,有房9间,负责山林管理和茶叶、果树的栽培,当年收获梨35担,桃200担。
  1978年起,山林队实行经济独立核算。1984年全面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山林队改由村民承包,每年上交村民委员会积累5000元。1983年,山林队总收入23116元,平均每人净收入1300余元。
  第六节 农艺
  一 耕作制度
  50年代初,耕作制度沿袭“老三熟”制,即大小麦、油菜、草籽——中汛稻——豆、玉米。
  50年代中后期,开始试种双季连作稻。1956年,全村水稻种植面积695.02亩,其中试种间作稻71.2亩,连作26.12亩,单季晚Y49.8亩,单季晚青455亩,中汛稻30.7亩,糯晚稻62.2亩。
  60年代,普遍推广双季连作稻。1960年,有水田670亩,其中单季229.4亩,间作114.6亩,连作326亩,连作占水田总面积的48.7%。1967年,间作减为56亩,连作增至368.6亩。1968年以后,间作被淘汰。60年代中、后期,采用麦(菜)——早稻——晚稻的新三熟制取代原来的老三熟制。
  70年代引进单季杂交稻(俗称一吨稻)。80年代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普遍种植杂交水稻,早稻与春花有所减少。
  插秧规格亦多次变动。建国初,株行距7~8寸。1956年推行连作,采取“直六横四”,也有取“直六横三”作试验的,但间作为直六横八,中汛稻为六寸见方。60年代推广矮杆品种,一般插6×5寸。70年代复推行5×4寸或6×3寸,并普遍采用“水田绳”拉线种田,以增加秧株数量,从而提高产量。80年代提倡小株密植,一般规格为5×3寸或6×2.5寸。
  二 秧苗培育与病虫害防治
  秧苗培育 “秧好一半稻”,培育壮秧历来受到农户重视。旧时普遍采用清水浸种,浅水下播。60年代采用半旱秧田,播谷后,覆以岩衣、草木灰或焦泥灰以防止烂秧。70年代,推行尼龙育秧与小苗移栽。用尼龙薄膜覆盖秧田,用以抗寒防烂,又可缩短秧龄。并且改拔秧为秧锨铲秧、带泥移栽以提高成活率。近年,农户普遍使用地膜育秧。
  良种推广 国后始重视水稻品种的改良。50年代推行双季连作时,以早稻“南特503”、晚稻“南特10509”为主要品种。1936年以上述两品种栽培早稻106.36亩,晚稻48.8亩。60年代改高杆作物为矮杆作物,早稻选用“广陆矮”,晚稻选用“农垦58”070年代,早稻改为“二九青”、“青杆黄”,晚稻推广杂交稻“南优”、“汕优”等品种。80年代早稻选用“二九风”、“305”,晚稻为三优六号杂交水稻,粳稻一般以“8411”、“秀水27”、糯稻以“8325”、“8484”为主要品种。
  病虫害及其防治 水稻病虫害造成粮食歉收而闹饥荒的事,本地历史上屡有发生。但旧时农户除用青油打?外,别无他法。
  建国以来,各种病虫害仍有发生,而且随着复种面积的扩大而有所发展,先后有三化螟、稻虱、稻包虫、纵卷叶虫、稻叶瘟、穗颈瘟、纹枯病、白叶枯病、钻心虫、虫向虫、飞蛾等为害。50年代主要采取拔除稻根,捕捉秧苗虫卵,点灯诱蛾和“西力生”浸种等方法防治,同时清除田边杂草。60年代起,改以农药喷杀为主,使用“二二三”乳剂、“六六六”粉剂除虫。70年代后,普遍使用敌百虫、敌敌畏、杀螟松、乐果、磷胺、甲胺磷、1605、杀虫TA、叶蝉散、杀虫净、井冈4素、稻瘟净等农药。
  自70年代起,各生产队均配备植保员,负责水稻病虫害的防治。
  第七节 农机具
  迄至建国初期,本村农民从事农业劳动全凭人力和畜力,使用锄头与犁翻土,用镰刀、稻桶收割、脱粒,用水车车水灌溉。1955年组织初级社时,共有耕牛27头、稻桶31口、犁26张、水车4具。次年成立高级社,始用双轮双铧犁和脚踏打稻机。1966年,永福大队有人力打稻机2台、磨粉机1台,并开始使用喷雾器治虫。
  1971年,本村购置第一台12马力手扶拖拉机和旋耕机,开始机耕。并置有人力打稻机15台、喷雾器17架、农用水泵2台、10千瓦电动机1台、饲料粉碎机和磨粉机各1台。1974年又添置中型拖拉机1辆,连旋耕机1台。是年,机耕面积为470亩。
  1975年,始用机动打稻机。次年,机动脱粒面积160亩。
  1979年,购置35马力大型拖拉机1辆。1980年,本村共拥有20马力和35马力拖拉机各1辆,手扶拖拉机2台,3马力机动打稻机14台,人力打稻机16台,3马力机动喷雾器8架,手摇喷雾器33架,农用水泵2台,10千瓦电动机2台,12马力柴油机1台。3千瓦机动脱粒机3台。是年,机耕面积1234亩,占全村耕种总面积的99%;打稻机脱粒面积1400亩,占收获总面积的97%,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与半机械化。

知识出处

宁海南门村志

《宁海南门村志》

全志分大事记及区域、党政群团、农业、工商业、文教卫生、人口、人民生活、人物、杂记等九篇,凡40节。它是总汇一村历史和现状的全书。编纂村志,有利于鉴古通今,继往开来,对于促进物质文明建设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
南门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