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党政 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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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南门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095
颗粒名称: 第二篇 党政 群团
分类号: D630.1;D638
页数: 10
页码: 7-16
摘要: 文章介绍了南门村从解放初到1986年的党组织、行政机构、农会、妇代会、民兵、共青团和调解委员会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南门村 党组织 行政机构

内容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
  解放初,中南、三桃两村仅有党员1名。
  1956年,党员增至3名。次年,成立中共永福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支部,设书记1名主持支部工作。1961年改称中共城关镇永福大队支部,有党员6人,增设副书记。
  1966年下半年起,支部活动停止。1970年12月,建立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同月,重建中共立新大队支部,恢复组织生活。次年,有党员9人,建立支部委员会,并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1973年7月,按“老中青三结合”原则,调整支部领导班子。至1977年,党员发展到14人。
  1981年,改称中共城关镇南门大队支部,有党员13人。1983年12月实行政社分设,改称南门村支部,有党员11人。1986年8月至10月开展整党整风,党员重新评审、登记。全村有党员17人,内正式党员14人。其中脱党1名,给予登记13名。
  第二节 村行政机构
  据《赤城志》载,旧时“宁海郭内有坊十一”,余不详。
  民国时,推行保甲制度,保设保长,保队附,甲设甲长,负责派捐、抽丁、派伕等行政事务。南门地区分设四保,后调整为三保。
  建国初,南门设立中南、三桃两个行政村,各有村长,主持村政事务,协助镇人民政府维护社会治安与建设民主政权。
  1955年,两村成立永胜、建胜、繁荣三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各设社主任一名。合作社与行政村并存,前者主持生产,后者负责行政。次年2月,三个初级社合并,成立永福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村行政事务改由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办理。同时,另成立两个居民区,由居民区委员会负责办理居民(非农业户)事务。
  1958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改永福合作社为永福生产队,隶五星人民公社,后属宁海人民公社西城管理区,设队长一名。1961年,取消管理区,永福生产队升格为生产大队,并成立大队管理委员会,设正、副大队长各一名,委员若干名。下设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1968年,永福大队改名立新大队。次年2月,成立立新大队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3名,委员若干名,由革委会行使党政职权。1980年3月,取消革委会,恢复大队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次年改称南门大队。
  1983年12月,取消生产大队,改名南门村,成立南门村村民委员会,为行政机构,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同时成立南门村生产合作社,主持生产,设正副社长各1名。
  第三节 农会
  1949年底,三桃、中南两村分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三桃村农会有会员29人,由陈尧盎任主任;中南村有会员21人,主任庞烈胜。1951年初经过改选,改由杨绍正、应毛来分别担任三桃、中南农会主任。建国初期,农会协助政府开展减租减息、反霸剿匪、土地改革、完成粮食征购任务,以及动员参军参干、抗美援朝和参加生产互助合作。凡全村大事,均经农会讨论通过后施行。至1954年,两村加入农会人数共67人,中南村农会主任改由华日富担任。1956年实现农业合作化后,农会工作逐步由合作社取代。
  1965年,本村又成立永福大队贫农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负责对大队、生产队的生产与经济进行监督。1968年,贫协为“贫代会”所取代,并以参加“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为主要任务。至1973年11月又恢复贫协,由杨绍正任主任。1983年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会自行消失。
  第四节 妇女代表会
  1950年初,各行政村均成立妇女代12会,并设村妇女主任,从事妇女工作。中南村妇女主任为潘菊清,三桃村为杨玉凤。1951年至1953年,改山蒋根妹(中南)、张秀凤(三桃)任主任。妇代会与农会等一道,参加土改反霸、拥军优属、爱国卫生等工作,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同时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主,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合作化后,两村合并,1957年由陈玲花任妇女主任。妇代会以组织妇女参加集体生产为主,并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以防治血吸虫病为重点的卫生工作。
  1964年起,妇女主任蒋宝香。妇女工作侧重于宣传与提倡计划生育、晚婚晚育,调解家庭纠纷及妇幼保健。
  1983年以后,妇代会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五好家庭”活动,推进“文明村”的建设。1984年后,周法莲任妇女主任。
  附:“五好家庭”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好。
  二、努力生产、工作、学习,完成任务好。
  三、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勤俭持家好。
  四、移风易俗,文明礼貌,清洁卫生好。
  五、尊老爱幼,家庭民主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好。
  第五节 民兵
  1949年底建立民兵组织。三桃村有民兵29人,队长杨根法;中南村有民兵21人,队长范新民。1956年成立永福高级农业合作社,由葛友仁任队长,有队员25人。1958年实行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本村编为一个连。并在青年社员中,择优组成基干民兵,于每年冬季施以军事训练,以提高其军事素质。其余则为普通民兵。
  1961年,在基干民兵中另建武装基干民兵,并由应必江负责民兵工作。1975年,立新大队民兵连设有两个武装班,佩戴“城关武装民兵”符号。至1986年,全村民兵减至5人。
  民兵在建国初期负责站岗放哨,参加剿匪反霸,防止敌对势力的破坏捣乱,保卫人民政权和土改等民主改革的顺利进行。其后,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历任本村民兵队(连)长还有吴继良、王朝龙、潘金根、孔允隶、葛小民、应岳根和娄荣剑等。其中葛小民曾任重机连连长。
  第六节 共青团
  1952年,中城镇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城联合支部,中南、三桃两村共有团员2人。
  1953年,三桃村始单独成立团支部,陈玲花任支部书记。
  1956年,永福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团支部,有团员25人,葛友仁任支部书记。次年,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书记潘金根。自1971年至1980年,陆续发展团员四五十人,同时,陆续有团员超龄退团,或外调其它单位工作。至1981年,全村有团员26人。1986年,龚国勤任南门村团支部书记。历任团支部书记有林正才、杨元岳、应龙标、俞富新、孔允康、陈深海、阮依满、俞大森。
  团支部在完成各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和生产任务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并教育培养青年,为党、政、军及企事业单位输送了一批干部。
  附:儿童团
  1950年冬,中南、三桃两村分别成立儿童团,各有团员25人左右,于建国初期配合民兵站岗放哨,沿途巡逻,检查行人通行证(路条),对维护社会治安与顺利完成土地改革均起一定作用。1953年后自行解散。
  第七节 调解委员会1965年,成立永福大队调解委员会,由委员3人组成,负责调解村民中案情较轻的民事纠纷。次年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止,至1978年恢复。1982年至1986年,本村各种民事纠纷调解情况如下表。

知识出处

宁海南门村志

《宁海南门村志》

全志分大事记及区域、党政群团、农业、工商业、文教卫生、人口、人民生活、人物、杂记等九篇,凡40节。它是总汇一村历史和现状的全书。编纂村志,有利于鉴古通今,继往开来,对于促进物质文明建设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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