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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溪水库员工论文索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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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溪水庫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081
颗粒名称:
白溪水库员工论文索引
页数:
3
页码:
458-460
内容
文献选编
一、重要文件
浙江省台州专员公署核转宁海县白溪水力发电站计划任务书
(58)署水字第0515号
浙江省水利厅:
宁海县人民委员会1958年4月20日宁办创字第0340号关于报送宁海县建筑白溪水力发电站工程计划任务书的报告,经我们初步审核认为:
一、该工程可以解决宁海县工农业生产发展用的动力问题,同时对白溪下游二岸防洪及灌溉问题,亦可解决,因此,同意该计划列入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积极兴办。
二、由于工程大,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密切,同时技术问题比较复杂。为了使工作顺利进行,避免造成损失,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该工程的一切准备工作,特别在查勘、测量、地基钻探和地质鉴定,大坝坝址的选定、水文分析工作以及接续的技术设计工作都必须深入细致的进行。因此,该工程可定58年内进行上列一系列的准备工作。59年着手施工,59年底开始发电。
上项工作由于县及专署技术条件的限制,无力进行,拟请省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并请迅速进行。
三、全部装机容量的加以适当的调节措施,可达4000千瓦,有效出力为3000千瓦,考虑使用二台机组运转。
四、大坝坝型以采用土质坝为适宜,除河床可利用的砂卵石外,坝址附近近距离内缺少优质土料,土石方的工作量相当大,运距又较长,因是项材料关系到整个水工建筑的成本问题,应仍由该县进行详细调查。
五、经费劳力估计部分,由于土石方的工作量大,可能的功效较低,山坡风化岩层较厚,处理深度较大,同时任务书对施工导流问题未加考虑,压力涵管的计算部分有误,电器设备列价过低,原列经费人工均不敷需要,估计整个建站资金需2500000元(不包括民工折价)民工2400000工,上述民工及资金部分除民工由防洪灌溉受益区内发动群众负担外,资金部分请列入国家基本项目投资解决。
浙江省台州专员公署
1958年5月23日
抄送:省人委(计划书已送)、省重工业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建设银行、专署计委、水利、财政局(附件各一份)县人委。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复
计罗字第2128号
省水利厅:
宁海白沙溪水电站的设计任务书收到,该工程同意由地方兴办。技术上请你厅给予协助,所需工程经费,由地方自筹解决,此复。
抄送:台州专署、宁海县人委、省计委。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15日国家计划委员会文件
陈耀邦签发
特急·计农经[1995]1989号(已经委办公会讨论通过)
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宁波市白溪水库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国务院:
宁波市计委送来宁海县白溪水库项目建议书要求审批。经商水利部,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白溪水库位于宁波市宁海县白溪流域,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有防洪、发电效益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宁波是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发展迅速,但工农业、城市生活用水矛盾日益突出,已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建设白溪水库能够提供可靠的水源,是保障宁波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兴建白溪水库是必要的。
二、白溪水库坝址选在大官山,坝型选定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23米,正常蓄水位170米,总库容1.64亿立方米,装机容量2.5万千瓦。工程建成后,可为宁波市饮水提供可靠水源,并使白溪下游的防洪标准由5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年平均发电量4200万千瓦时,灌溉农田6.6万亩。
三、按1993年价格水平核定白溪水库总投资4.2亿元。白溪水库工程为地方项目,投资以地方为主,水利部定额安排银行贷款投资8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宁波市负责筹措。
鉴于该项目的建设对宁波市的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建议国务院批准该项目建议书。
以上妥否,请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国家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农经[1995]2190号
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宁波市白溪水库
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的通知
宁波市计委:
《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宁波市白溪水库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七日
国家计划委员会文件
陈耀邦 签发
·特急·计农经[1997]2191号(已经委办公会讨论通过)
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宁波市白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国务院:
宁波市计委报来宁波市白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审批。对此,水利部进行了审查。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已于1995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市经济发展较快,但工农业、城市生活供水不足已成为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兴建白溪水库不仅可以提供可靠水源,保障、满足城市生活需要,而且对宁波市经济持续发展也是必要的。二、拟建的白溪水库位于宁波市宁海县白溪流域,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综合效益。白溪水库坝址选在大官山,坝型选定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调整为124.4米,正常蓄水位170米,总库容1.684亿立方米,装机容量1.8万千瓦。工程建成后,可为宁波市每年供水1.73亿立方米,白溪下游防洪标准由5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年平均发电量4200万千瓦时,灌溉农田6.6万亩。
三、按1995年价格水平核定,白溪水库工程为地方项目,投资以地方为主,中央安排建设银行贷款投资8000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为:宁波市财政安排4.06亿元,其中1.66亿元作为无息贷款,其余2.4亿元(地方预算内0.64亿元,地方机动财力0.16亿元,水利专项资金1.6亿元)和宁海县财政安排的0.5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资本金总额2.9亿元,占总投资的54.15%。
鉴于宁波市白溪水库工程的各项建设条件已经落实,建议国务院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上妥否,请示。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水利 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请示
国家计委办公厅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印 打字: 校对:国家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农经[1997]2620号
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宁波市白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
宁波市计划委员会:
《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宁波市白溪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计农经[1997]2191号)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章)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宁波 水利 可行性研究报告 通知
抄送:水利部、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计划委员会文件
关于白溪水库初步设计的批复
甬计投[1998]93号
宁波市水利局:
你局甬水计[1998]7号文《关于要求审批白溪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悉。为缓解我市供水紧张状况和提高白溪下游河道防洪能力,并兼顾发电、灌溉等综合效益,根据宁波市国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要求,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同意白溪水库初步设计及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用地
该水库坝址在大官山,占地4833.5亩(含永久性用地4433.5亩,借地400亩),包括耕地837.5亩,非耕地3996亩(含林地3914亩)。其中用水库淹没用地3600亩(含耕地182亩,非耕地3418亩),用于工程建设和施工用地1233.5亩(含耕地655.5亩(借地200亩),非耕地578亩(借地200亩))。
二、建设规模及工程等别
该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水库正常蓄水位170米,总库容1.684亿立方米,装机容量1.8万千瓦。工程建成后,按5.5m3/s的供水流量向宁波市供水,年供水量1.73亿立方米。水库下游防洪标准由5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年平均发电量4200万千瓦时,灌溉农田6.6万亩。
三、工程总体布置
同意初步设计的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即左岸设置岸边溢洪道,右岸设置引水发电洞及水电站厂房,坝后设反调节池。
四、主要建(构)筑物及设计标准
该水库由拦河坝、溢洪道、引水发电洞、水电站厂房、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反调节池、下游挡水堤、引水工程进口段及管理和宿舍用房组成。其中拦河坝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长398米,最大坝高124.4米,坝顶宽8米,上游坝坡1∶1.4,下游平均坝坡1∶1.52。溢洪道由进水渠、溢流堰、陡槽、挑流鼻坝及出水渠组成,溢流堰位于坝下20米,共设3孔(15×8米),陡槽长304.68米,纵坡为1∶5。引水发电洞进水口位于大坝上游170米,隧洞内径4米。拦河坝、溢洪道及引水发电洞均为2级建筑物,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电站厂房由主副厂房组成,内装二台0.9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主厂房长24.5米,宽18.35米,高25.77米,为3级建筑物,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并以反调节池运行水位复核;反调节池最高水位86.20米,最低水位73.()米,调节容积20.05万立方米,为2级建筑物,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下游挡水堤采用堆石结构,坝高87.()米,为3级建筑物,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管理及宿舍用房面积为8400平方米。
五、机电及金属结构
(一)同意选用二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8万千瓦,水轮机参数应结合电站运行情况进一步优选,水轮机的比转速宜适当提高。
(二)同意本阶段设计的金属结构设备布置和选型。
六、消防设计
基本同意本工程消防设计,有关消防专题报告应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核。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4亿元。资金来源:中央安排建行贷款8000万元,宁波市安排4.1亿元,宁海县财政安排0.5亿元。项目基本金额2.9亿元,其中:宁波市财力2.4亿元,宁海县财力0.5亿元。
望接文后抓紧办理有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附:浙江宁波市白溪水库工程概算审定表
宁波市计划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宁波市计划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文件
甬计重函[1998]11号
甬财政基[1998]151号
关于对白溪水库工程实行项目投资包干的函
市水利局:
根据国家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为健全我市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经研究,对白溪水库工程实行投资包干,要求你局:
1.按甬计投[1998]93号文批准的规模和内容,建设总库容1.684亿立方米,装机容量为1.8万千瓦及相应配套设施(含引水工程进口段和专用配套输变电工程)的大型水库一座。建成后,水库有效库容为1.58亿立方米,以供水防洪为主,兼发电灌溉,形成年供水1.73亿立方米,年发电量4380万千瓦时,灌溉下游农田2万亩的综合能力。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标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做到科学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监理,确保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3.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基础上,抓紧实施,保证在五年内即2001年底前全面建成,并形成综合能力。
4.工程总投资核定为5.4亿元,由你局控制,并负责与建设单位签订投资包干协议,项目资金不得调到概算外项目使用。
5.包干指标5.4亿元不得变动,除因地质等变化引起重大设计修改,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引起物价大幅度上扬,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因素,概算列的预备费确不抵支,经报市有关部门审定调整外,超支不补,节余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
6.资金按原确定来源,水利建贷8000万元,市投资12000万元,市拨款12000万元,宁海县投资3000万元,宁海县拨款2000万元,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办理。缺口资金1.7亿元,由市计委、市财政局以及你局商量筹措。希你局按此精神,本着充分调动参建单位和人员积极性,严格管理,落实考核措施,以确保工程优质、安全、高效建成,为我市水利建设作出贡献。
宁波市计划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特急·计投资[1998]850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下达1998年[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基本建设新开工大中型项目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省计委(计经委):
按照中共中央中发[1998]3号文件关于扩大国内需求、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确保今年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达到8%的精神,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江苏泰州引江河工程等10个项目开工建设。请有关部门和省市精心组织,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对于各方承担的建设资金要严格落实责任,保证按时到位。项目如有超支,全由地方负责解决。
现将1998年(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基础建设新开工大中型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附表:1998年(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基础建设新开工大中型项目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水利部文件
水保[2002]199号
关于浙江省宁波市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宁波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宁波市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甬水政[1999]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宁波市白溪水库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境内西南部白溪流域干流中游,水库正常蓄水位170米,相应库容1.45亿立方米,调洪库容0.234亿立方米,供水调节库容1.35亿立方米,发电调节库容0.82亿立方米,是一座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效益的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建设单位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工程及项目区概况介绍清楚,防治目标较明确,技术方案合理,满足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设计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属轻度水土流失。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预测方法符合工程实际,预测结果基本可信。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为317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包括水库淹没区、工程枢纽区、附属企业区、生活办公区、厂内交通道路、土石料场、弃渣场、下游间接堆料场共303公顷;直接影响区包括移民集中安置区、绕坝公路和砂砾石料场等共14公顷。
1998年(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基础建设新开工大中型项目计划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及分区治理措施。水土流失防治采取植物措施结合工程措施,并及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弃渣场采取“先拦后弃”,道路施工设置挡墙并结合植物措施的作法合理。下阶段建设单位应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尽快落实实施,尽早恢复改善工程区现有植被状况,控制因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监测内容与方法,建设单位应定期向有关机构提交监测报告,承担监测任务的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工程建设中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标准给予补偿。
九、方案批复后,要进一步落实后续设计工作,保证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十、建设单位应按照方案实施的进度安排尽早落实资金、监理、管理和其它保证措施,并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〇〇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抄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太湖流域管理局,浙江省水利厅,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部办公厅2002年6月14日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甬政办发:2004]84号
转发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白溪水库库区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白溪水库库区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县(市)、区和部门遵照执行。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白溪水库库区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实施意见
(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白溪水库是宁波城市供水的重要水源,为保证宁波市民的饮用水水质安全,必须加大库区周边水源涵养的管理力度,做到区域内的森林全面禁伐,为此,决定对该区域内的森林所有者进行经济补偿试点。现就白溪水库库区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补偿试点区域的核定
经调查核定,补偿试点区范围为:从水库淹没线到第一层山脊线内的迎水面的森林,面积为62161亩,涉及白溪水库、五山林场和二个镇(乡)的28个村(单位)。
二、补偿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补偿标准。根据白溪水库的生态重要性和功能,在全面禁伐试点区森林的前提下,确定对库区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20元。
(二)资金来源。每亩每年补偿资金分别由:公益林专项资金中市级补助5元,县级配套2元;市级水源保护专项资金安排3元;白溪水库从发电、供水收入中承担10元。
三、资金使用
补偿资金统一由白溪水库管理局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用于经核定列入试点范围的生态公益林的经济补偿和管护费用支出。其中每亩每年15元直接补助给林木经营单位和农户,白溪水库留存每亩每年5元作为管护费用支出。
四、管理措施
(一)成立由白溪水库管理局牵头,由县农林局、当地镇(乡)政府和有关村组成的生态公益林保护领导小组,负责该区域内的公益林保护工作,制订生态公益林具体管理办法,建立享受补偿的公益林清册和档案,负责协调管护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二)落实好管护人员。由白溪水库管理局与区域内的镇(乡)、村统一落实管护人员,管护人员应采取公开招募的办法确定。每一管护人员的管护范围宜为3000亩左右;特殊地段可酌情增减。
(三)逐级签订管护协议。由宁海县农林局、白溪水库管理局和当地镇(乡)政府,镇(乡)政府和有关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农户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协议。当地镇(乡)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管护协议(合同)的签订时间为从签订之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四)统一树立固定性宣传牌。白溪水库管理局应按照市林业局制定的统一样式制作固定性宣传牌。宣传牌设在试点区的主要入口处或明显地段,每块宣传牌的宣传范围最少须覆盖5()()()亩以上的面积。
(五)加强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年终财务决算报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备案。
主题词:林业 补助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新闻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4月26日印发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甬编[2004]22号
关于建立宁波市白溪水库管理局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要求建立白溪水库管理局的请示》(甬水利[2003]37号)悉。经研究同意建立宁波市白溪水库管理局,为你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于行政正处级;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水文水保科、工程管理科;内设机构级别相当于行政正科级;核定人员编制18名,单位领导职数2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
宁波市白溪水库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库大坝及其他枢纽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承担水库防洪调度,确保水库防洪安全;承担水库兴利调度,最大限度发挥供水、发电、灌溉等综合功能。
请在三十日内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甬编办事[2006]42号
关于宁波市白溪水库管理局机构编制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要求增加白溪水库管理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请示》(甬水利[2006]58号悉)。经研究,同意宁波市白溪水库管理局人员编制由18名增加到40名;内设机构经调整后共设5个,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工程管理科、运行调度科、行政保卫科;单位领导职数增加1名,共设1正2副,中层领导职数共设8名;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与经费渠道维持不变。
请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手续。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文件
甬政发[2007]70号
关于划定白溪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批复
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要求划定白溪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请示》(甬水利[2007]38号收悉。根据《宁波市防洪条例》,先将白溪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事项批复如下:
一、管理范围
(一)库区的管理范围为已征用土地。
(二)大坝的管理范围为大坝两端向外延伸不少于1()()米的地带(以已征用土地线为界)以及大坝背水坡脚向外延伸300米左右的地带(以已征用土地线为界)。二、保护范围
为上述管理范围向外延伸100米。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证
注册登记号:BG00000202-C330226
根据《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特发此证。
单位名称:宁波市白溪水库管理局
单位性质:国有事业
所在地点:浙江省宁海县岔路镇
工程效益: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灌溉。
法人代表:陈小兆
安全分类:一类
注册资金:——固定资产:1.5亿元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管理司二、潘家铮在白溪水库工地上的讲话
(1999年4月15日)
有机会到白溪工程参观学习,非常高兴。白溪水库有很大的供水、防洪、环境效益,采用新型的面板坝,规模是国内第四位。开工三年来,进展巨大、胜利在望,明年就可开始发挥效益,今后百年、千年永远为宁波人民服务。同志们不愧是大禹传人。
领导要我讲几句话,我是上午才到工地,任意发言是不慎重的。对工程我确实是不敢说三道四,只能说,在参观中深感满意,希望它成为第一流的工程。要做到第一流很不容易,但白溪工程有条件成为一个样板和典范。为此,我提出五点希望。
(1)希望白溪工程在质量上达到一流水平,一次投产,安全运行,没有隐患,不留尾巴。现在建筑市场不规范,出了许多问题。豆腐渣工程就出在水利口上。中国的产品质量实在差,低档货,甚至假冒伪劣。我们能否争口气,把白溪工程建成质量一流的工程。
(2)希望通过白溪工程建设,促进水利建设科技水平的提高。白溪工程上尽量多采用新技术,123米高的面板坝本身就是新坝型、新事物。要最终赶上西方国家只能依靠科技发展,搞科技发展不能只靠大的研究院所,只搞尖端科学,在传统学科、地方工程上也要搞创新,也要做贡献。总之,希望在白溪工程做总结时能拿出很多的创新技术。
(3)希望通过白溪工程建设,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中国不仅是科技落后,管理更落后。这有历史因素,我们要改变这个面貌。过去要发展生产,总是建新厂、开新矿、要资金、要设备、要人力。实际上,光有这些不解决问题,还有个管理问题。我在工地上看,认为白溪的管理是科学的、文明的,希望能进一步提高和总结,把好经验推广到其他工程上去。
(4)希望白溪水库能建成一个环境优美的工程,就是葛其荣同志讲的“花园工程”。从白溪的条件看,完全可能。我们要保护水源、美化环境,真正建成一座大花园,真正达到最好的水质,使全水库的水都是优质水、纯净水,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中国人是爱护环境的,是高标准要求的。
(5)希望白溪水库能成为团结协作的好样板。在白溪工地上,我们高兴地看到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团结协作、亲密无间。业主开明,主动关心参建各方,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参建各方也全心全力为业主考虑。这是十分宝贵的经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本来就应比资本主义国家更讲究团结协作,现在的情况不能令人满意,我很痛心。听了白溪的介绍,精神为之一爽。现在国内有好些大工程已经注意到这点,地方工程也做到了,大有希望,白溪工程就是一块好样板。
能做到这五点,白溪工程就是无可争议的第一流工程了。这五点总的讲的是要为中国人争气。人家总是笑我们质量低、技术差、管理劣、又脏又乱、擅长搞窝里斗,我们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要做个样子给人看看。对我们抱成见的人,请到白溪水库来看看吧。
(潘家铮:两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国内外著名的水电工程专家和坝工权威。)
三、潘家铮为白溪水库题词
知识出处
《白溪水庫志》
《白溪水库志》由白溪水库志编纂委员会编纂,详细记录了白溪水库的历史沿革、建设过程、运营管理、社会文化影响等方面,展现了水库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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