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防洪效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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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溪水庫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06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防洪效益
分类号: P333
页数: 9
摘要: 白溪水库在2004年、2005年和2007年通过科学调度成功应对多次大规模洪水,有效削减洪峰洪量,确保下游防洪安全,发挥了显著的防洪作用,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关键词: 白溪水库 防洪调度 社会效益

内容

自2006年7月向宁波市城区供水起,白溪水库的最大经济效益就是供水。白溪水库供水有效保障了宁波城区供水量,极大改善了市民生活用水的水质,提高了城市品位。
  一、白溪水库向宁波市城区的供水情况
  白溪水库供水设计水平年为2000年,每年计划给宁波市供水1.73亿m3,年内分配见表11-1-1。
  图11-1-1 白溪水库水资源利用系统图
  白溪水库设计向宁波市供水年计划表2006年7月,白溪水库开始向宁波市供水,初供水时,进行设备调试,流量较小,后来逐步接近设计值。2006年7—12月具体供水情况见表11-1-2。
  2007年全年平均供水41.3万m3/日,最高达到59.7m3/日。2007年向宁波市城区供水量见表11-1-3。
  白溪水库依托库容大、调蓄能力强的特点,自2007年始,成为宁波市城区供水的主要水源,使宁波城市供水的原水保障系统更趋合理(见表11-1-4)。
  2006年白溪水库向宁波市城区实际供水情况
  2007年白溪水库向宁波市城区月供水量表
  宁波原水集团相关取水单位2007年度取水计划(一)供水价格和水费结算
  2006年6月30日,市物价局甬价管[2006]96号《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规定,“水库取水由现行每立方米0.21元(含水资源费0.02元)调整为0.41元(含水资源费0.08元和水环境整治和保护费用0.05元)。”2006年6月7日,白溪公司与市自来水总公司签订《供水协议》,结算价格条款为:“白溪水库供水价格按宁波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水费价格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白溪水库开始供水就执行0.28元/m3的价格。
  白溪公司与市自来水总公司的水费(包括水资源费)每2个月结算一次,在双方核定供水量之后,由市自来水总公司在次月15日前按时足额支付。水资源费和水环境保护费由原水集团收取。
  (二)供水计量
  2006年6月30日,市物价局甬价管[2006]96号《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规定:“水利工程供水实行源头计量,漏损部分计入市自来水总公司的供水成本。”
  2006年6月7日,白溪公司与市自来水总公司签订《供水协议》,供水计量明确规定为:“白溪水库采用源头计量,即以白溪引水管道在水库调节池取水口处所安装的流量计为依据,在每月26日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有效水量。”如果取水计量设施因停电或故障维修、保养而不能正常计量运行,取水量按上月平均日取水量计算。
  (三)供水收益
  白溪水库2006年计划向宁波市供水总量为3570万m3,实际供水量5573.15万m3,供水收入1560.48万元;2007年向宁波市城区供水共15075.15万m3,供水总收入4221.04万元,超过当年的发电收入(当年发电收入1925.15万元);至2008年底,白溪水库已向宁波市供水39257.2万m3,供水总收入10992.01万元。
  二、向下游河道供水
  2006年6月前(包括6月),白溪水库未向宁波市城市供水,除泄洪外发电机组发电后全部排入下游河道,下游河道均匀过水,水量充沛。
  2006年7月,白溪水库开始向宁波市城区供水后,向下游供水按保障下游生产、生活和生态等综合要求供给,灌溉期加大供水,几年来保障了下游的用水需求。原设计方案规定,水库向下游河道送水保证率(P=75%),流量为0.1m3/s,供水总量为0.13亿m3/年。2006年供水分配见表11-1-5。
  2006年7月—2007年5月,白溪水库累计向下游河道补水9643.18万m3,具体过程见表11-1-6。实际分配基本符合下游需水要求,很好地协调了城市供水和下游河道需水的关系,自2007年上半年始,白溪水库向下游供水日均4万m3左右,确保了下游河道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第二节 防洪效益
  白溪水库大坝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下游控制断面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从水库建成以来,主要在2004年、

知识出处

白溪水庫志

《白溪水庫志》

《白溪水库志》由白溪水库志编纂委员会编纂,详细记录了白溪水库的历史沿革、建设过程、运营管理、社会文化影响等方面,展现了水库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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