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工程效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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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溪水庫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065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工程效益
分类号: X52
页数: 17
页码: 368-384
摘要: 白溪水库自2000年蓄水以来,其防洪、供水、发电、灌溉等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取得了巨大效益,同时在旅游、水产养殖、资产经营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效益,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关键词: 白溪水库 功能效益 地方经济

内容

由于白溪水库是宁波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因此,不管是建设期还是进入运行期都十分重视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明确行政保卫科为水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专门配备员工负责水行政管理,专门配备车辆和购置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加强水质监测,做好保护范围内的巡查工作。
  白溪水库坝址上游涉及宁海县岔路镇、黄坛镇和天台县大同乡,库区约1.7万人,基本无企业,污染主要来自距水库0.5~32.5km不等的数十个自然村的农业和居民生活污染,其中,农业生产污染主要源于化肥农药的使用,生活污染物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人畜粪便、有机和无机垃圾。因此,水库水质主要污染物指标为TN和TP。
  2003年8月,白溪水库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的验收,正式跨入运行期的环境保护期。水库运行期间,指挥部和管理局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生活污染防治措施
  (一)库区村庄的生活垃圾处理
  2005年1月调查发现,库区各村基本无专职环卫员,无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置设施,有机垃圾积储做为肥料,其他生活垃圾基本随地丢弃,特别是就近倾倒于溪边。对此,管理局提出了白溪水库水源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到宁海县计划发展局,由宁海县计划发展局牵头,与岔路镇、黄坛镇和管理局一起,向宁波市水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白溪水库库区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005年4月,下发了关于白溪水库库区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到位的文件,库区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申请成功,岔路镇58万元,黄坛镇60万元,全部用于库区垃圾三级翻运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置。同年7月底,基本完成了库区垃圾三级翻运网的建设工作,在库区76个自然村配置了垃圾筒、垃圾临时堆放场、手拉车等,在岔路镇和黄坛镇各建造一座垃圾中转站,各配置垃圾压缩车一辆,村庄生活垃圾全部运下山。同时,也建立了长效保洁机制,成立了一支约65人的专业保洁队伍,其大部分工资和年运行费用由宁波市补贴,形成长效保洁机制。
  (二)生活污水处理
  因库区绝大多数农户无室内卫生设备,所以,各村基本建有公共厕所(水厕)。28个自然村(1999年行政区划)中仍无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溪流或山谷中,库区的生活污水处理仍是白溪水库水质保护的一个薄弱环节。截至2007年底,管理局仅在水库近水面有关村庄修建污水处理系统试点;并对库区生活污水处理进行全面规划,积极向宁波市、宁海县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尽快对库区生活污水实行更有效的治理和严格的控制管理。
  二、旅游污染防治
  2001年5月19日,白溪水库旅游正式开业由宁波天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公司)经营。2004年底根据宁波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3]100号)精神,管理局出资成立了宁海白溪水库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旅游公司),收购了天河公司的资产,并将景区资产租赁给旅游公司经营。
  为了做好水质保护,根据旅游可能带来水上交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粪便等污染物,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控制经营规模和范围 景区在2004年后经营规模保持稳定,关闭清风寨的餐饮项目,控制森林公园游客人数。
  做好垃圾收集清运旅游公司配置垃圾清运人员,将生活垃圾和环保厕所内的污染物全部打包清运出库,及时清理上游下来的漂浮物。
  严格控制交通用船污染 在库面行驶的所有船只一律使用四冲程汽油动力船和煤气动力船
  三、库区合作保护
  (一)与五山林场合作,托管双峰林区
  宁海县五山林场共有5个林区,山林面积3.1万亩,在职职工110人,离退休职工32名,每年采伐木材3000m3,其中,地处白溪水库上游的双峰林区的年采伐量占全场的50%。林木采伐经营收入是五山林场的主要经济来源,这与白溪水库保护森林资源相矛盾。通过协商,2000年11月30日,白溪公司(乙方)与宁海县五山林场(甲方)签订了《关于双峰林区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合作期限为70年,即自2000年12月1日至2070年11月30日止。甲方同意将双峰林区所辖山林资源(即森林公园)委托乙方实施封闭式管理,为此,管理局报经县府同意发布了封闭管理通告,禁止采伐林木、挖树根和采摘树叶、狩猎、放牧。五山林场率先停止了林木采伐。白溪水库出资征用了双峰林区范围内的280亩插花山,并迁移了1户农户,迁移坟墓50座,消除了因扫墓而引起火灾的隐患。乙方在合作期内投入资金,逐步改善林区的交通、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搞好人工造林和林区生态建设。森林公园门票收入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森林资源补偿费(如果年收入不足5万元,则以5万元保底)。双峰林区的原天然林、人工林,因林木生长需要间伐、择伐和工程占地需要砍伐,必须经双方同意后,再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甲方组织实施,收入归甲方所有。乙方风景区建设需用原人工林的林木,经甲方同意,按市场价下浮30%售给,乙方林区管理需用少量木材,经甲方同意后无偿使用,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营造的人工林间伐收益的30%归甲方,70%归乙方。
  五山林场通过与管理局的合作,在林场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解决了双峰林区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问题,解决了林场日常管理费用和职工的收入保障问题,改善了林区的通讯、交通和能源条件,还可从管理局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过程中获得一定数量的收入作为补偿。而管理局虽然要支付五山林场一定的费用,但赢得了林场70年的经营权,库区的生态建设、水土保持、水质保护却获得生机。管理方因为利益驱动,竭力保护好自然资源,便于将来为他们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经营方如果不注重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将直接影响到其经营状况。白溪公司与五山林场合作的成功,为其日后与库区其他镇、村合作保护森林资源提供了借鉴。
  (二)与大峡谷有关6个村合作,托管浙东大峡谷景区
  大松溪是水库的主要支流,通过合作保护开发大松溪峡谷,使之成为浙东大峡谷景区。
  浙东大峡谷6个村共有山林7000多亩,浙东大峡谷门票收入的7%付给6个村并由该6个村的居民负责管理大峡谷风景区的森林资源。其中杨染村面积最大,每年可获12万元的收入,村民也能得到部分经济收益。四、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
  通过指挥部积极争取,于2004年初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白溪水库库区实行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补偿试点范围包括库区淹没线以上至第一山脊迎水面,与宁海县划定上报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范围相吻合,总面积62161亩,涉及到宁海县和天台县,包括岔路镇、黄坛镇(原双峰乡)、前童镇、白溪水库和五山林场的28个村(区),其中,岔路镇34171亩,黄坛镇11383亩,前童大郑1548亩,五山林场双峰林区10681亩,管理局已征用的2033亩,天台县2345亩。
  为了做好试点工作,管理局与有关镇、乡、县农林局开展联合保护森林资源,组成野外调查小组,摸清了白溪水库库区的山林现状,包括面积、权属、经营情况等,促使试点顺利进行。
  2004年7月1日,管理局(甲方)和宁海县农林局与双峰乡人民政府和岔路镇人民政府(乙方)签订了《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协议书》,与宁海县五山林场(乙方)再次签订《生态公益林补偿补充协议》,这些协议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协议明确地规定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和护林员工资。实际上,管护协议共有四个层次的含义:宁海县农林局和管理局与当地镇(乡)政府签订协议;镇(乡)政府和有关村签订协议;各村和农户签订协议;镇(乡)与管护人员签订协议。
  生态公益林实行每年按亩有偿补助政策,即2005年的补偿标准为20元/亩(详见表10-4-1),其中,15元/亩落实到相关村的农户,3元/亩为护林员工资,2元/亩用于宁海县森林防火。主要由管理局与市、县财政出资,请当地居民代为保护。资金具体来源为:宁波市财政、林业等部门补助为5元/亩,宁波市水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补助3元/亩,宁海县政府补助2元/亩,管理局补助10元/亩。自2004年开始,每年12月底前,由白溪水库将补偿费交付各镇政府,然后通过镇政府将补偿金发放到相关村和户。在交付补偿基金前,管理局和农林局组织有关人员,包括乙方人员参加,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情况和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乙方违反协议条款约定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扣发补偿资金,违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必须用于生态公益林的经济补偿和管护费用,不得挪作它用,专款专用。为此,设立了生态公益林补偿专用户头,补偿资金往来一律采用支票划拨,禁止现金支付。
  做好生态村保护宣传从2004年7月1日起,管理局与县农林局分工负责做好宣传,县农林局负责在被列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的山林周边的明显处设立固定性碑牌和标志,管理局做好内部警示牌。
  1号警示牌在白溪叶岙村出水口,2号警示牌在岔沙公路花钱公路边,3号警示牌在岔沙公路山皇岗公路边,4号警示牌在岔沙公路山皇岗公路边,5号警示牌在岔沙公路龙王殿岗公路边,6号警示牌在白溪柯仙司鼓湾停车场边,7号警示牌在双峰杨染荒岩凹公路边,8号警示牌在双峰乡(即黄坛镇)王家染村庄边,9号警示牌在王爱捎场龙头坑岑头公路边,10号警示牌在王爱王家坑大草坛公路边,11号警示牌在王爱官山公路与跑丘公路交叉口处。此外,在相关各镇、乡、村大小会议上宣传保护生态林的重要性。
  健全组织 落实责任为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2004年6月14日,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2004]67号《关于成立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文件,成立了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宁海县政府、管理局、县农林局、岔路镇和黄坛镇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组成,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管理局、县农林局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管理局分管政策处理的领导兼办公室主任,岔路镇、黄坛镇山林特别技术员、县农林局具体负责的同志为成员。各镇乡也成立了相应的护林小组,并组成了30~40人的森林防护突击队,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做到随时拉得出,打得响。 2004年7月1日,领导小组出台了《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各方职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林局、管理局、镇(乡)政府等各方职责进行了细化,各方职责分明,管理有序。
  健全制度 落实措施 根据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的要求,2004年7月1日,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宁海县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
  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组长总结和布置全局性工作。办公室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总结季度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季度工作,有重大事项,应随时召开会议。如有需要协调的事件发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有关部门商讨,视情况随时召开。如有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其他领导小组成员主持,组织动员力量解决突发事件和救灾工作。
  采取全面性检查考核、分片检查考核、突击性检查考核、对口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定期检查考核。
  此外,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确保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工作到位,主要措施有:按区域划定生态公益林的保护范围,实行全面禁伐和保护;实施“六个不”:不采伐森林、不采摘树叶和挖掘柴树桩、不发生森林火灾、森林树木不被偷盗、不捕猎野生动物、不开山采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管护方落实森林管护人员,按区域划块,定人定岗定报酬,设卡管理,15位管护人员的年薪在6000元/人左右。
  由于制度完备合理,工作得法,措施得力,生态林管理工作,各方配合的较好,已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的轨道。截至2007年底,库区范围内森林未发现重大的森林火灾,无乱砍滥伐现象,森林资源保护完好,这为库区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五、农业生产污染防治措施
  农村生产污染主要来源于农药化肥的使用,水库控制流域范围内耕地面积为5437亩(天台除外),据2001年宁海县国民经济统计年鉴,宁海县境内化肥用量为131kg/亩/年,其中氮肥用量(以氮计)18kg/亩/年,磷肥用量(以磷计)3kg/亩/年。按氮流失率为30%,磷流失率为5%计算,一年按365天计,平均进入白溪水库的氮80.4kg/日、磷2.24kg/日。可见,农业生产对白溪水库库区水体的TN、TP指标的影响非常大。鉴于此,库区对农村农业结构作出了调整,发展山区和半山区高山蔬菜,建成无公害蔬菜基地、经济林和果林。倡导农民科学种地,科学施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提高化肥使用率,减少流失。
  六、水库上游溪道保护措施
  以各村垃圾保洁员为主,建立溪道保洁队伍,负责清除溪道内垃圾及枯枝败叶。保护的工程措施为在溪流上建设滚水坝及溪道拦污栅,目的是拦截上游水土流失和漂浮物及生活垃圾,尽量减少污染垃圾流入水库中污染水质。其中,2005—2006年,大松溪流域已在榧坑建4座滚水坝,在应家坑建1座滚水坝,其余多处滚水坝和拦污栅的建设截至2007年底尚在规划中。
  七、库区小水电的管理
  白溪水库库区有已建成、在建和拟建小型电站多处,这些小型电站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染物无疑会对水库水质产生影响,管理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防止这些污染:
  与小型电站签订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议,约束小型电站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如:2005年6月11日,白溪公司与宁海县新宇水电有限公司(即浑水溪水电站)签订了《关于浑水溪水电站开发与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协议》。同年8月7日,双方再次签订了《关于浑水溪水电站开发与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补充协议》。协议要求严格控制电站常住人口,防止人多产生污染物也多的现象。
  管理局联合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加大对库区小型电站的监督力度,对库区小型电站进行突击检查,督促已建成的曼湾、柯仙、浑水溪等小型电站的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截至2007年底,库区小型电站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但电站周围的环境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水产养殖管理
  白溪水库共有水面5000亩,2002年,指挥部开始在水库实施水产养殖。每当夏秋两季,私自钓鱼、网鱼甚至毒鱼事件时有发生。2002年,指挥部和公安值勤室专门对天台县大同乡进行检查和走访,发现大同乡的捕鱼、毒鱼情况比较严重,指挥部请天台县大同乡派出所和当地相关村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干部大力配合,广泛宣传教育,共同保护水源,有效防止流域的毒鱼行为。
  2006年10月21日,白溪公司(甲方)将养殖经营权承包给当地居民(乙方)经营,承包期限6年(2005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乙方在养殖过程中必须做好水源、环境和森林保护等工作,严禁乙方滥砍滥伐,严禁向库内弃置生活垃圾,严禁人工投饵养殖和网箱养殖,捕鱼船动力要求用汽油发动机或经甲方许可的其他无污染的动力系统,在库区内因管理而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外运。乙方日常生产管理用船不得超过3艘,捕捞用船数量根据捕鱼需要确定,但须经甲方同意,且渔船严禁搭乘游客。另外,养殖者不得在库区从事与渔业养殖无关的其他活动。
  九、水质监测
  指挥部和管理局始终把水库水质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设立了“环境保护与水质监控中心”,主要负责管理与检查库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其水质监测机构及其主要监测情况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宁波监测站(宁波市自来水公司),每年定期两次对白溪水库的水进行取样化验;宁波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每年定期两次对白溪水库的水进行取样化验;宁海县环境保护检测站进行地表水常规检测,每两个月取样化验一次;宁波市水利局水文站的对白溪水库的地表水进行常规检测,每两个月取样送至杭州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分析化验。
  2003年,为确保白溪水库水质,让宁波市民都来监察水库的水质。白溪水库与上海摩特尔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价值78万元的法国seres公司生产的水质自动在线检测设备的合同。10月,此套设备在白溪水库反调节池处正式投入运行。
  此仪器属水质在线分析产品,仪表测量方法以国际标准方法ISO8647为基础。白溪水库配置的仪表有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总氮在线分析仪。监测的主要水质指标也相应为COD?n、TN及TP指数。监测时间间隔10~120分钟,可自行设置。COD?n指数1次/2h,TN和TP指数1次/4h,并配合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宁波监测站等相关部门对水库水质进行定期监测。该系统设备投运以来,运行正常,没有出现大的故障。自动检测和记录白溪水库向宁波市供水的水质。宁波市人民可随时点击白溪水库网站获悉水库水质。据悉,配置如此先进、精密的仪器监测水库水质,这在当时中国水库行列中尚属首例。除在白溪水库反调节池处设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站外,同时,还建成了实验室,共投资90万元。
  白溪水库1999年—2007年各项指标检测数据见表10-4-2。从表10-4-2可看出,白溪水库的主要污染指标为TN、TP、溶解氧、COD?n指数,粪大肠菌群和氨氮;1999—2002年检测频率相对较少,出现的偶然性比较大,水质总体评价为Ⅱ类标准。2005—2007年检测频率较高,1次/月,水库水质每月的总体评价也为Ⅱ类水标准(TN不参与评价),说明水库蓄水至2007年底,水质总体情况稳定。
  十、规划和实施花园式水库
  白溪水库的绿化工作与工程的开工几乎同步进行。1997年8月,指挥部开始规划设计白溪水库厂坝区园林和绿化,白溪水库一期(即建设营地,含油库)绿化由宁海县跃龙花圃承包实施,1998年3月基本完成,种植花木1897株,草地面积148.3亩,绿化覆盖率达44%,同时,还制定了二期绿化(厂区、坝区等)的设想。
  1998年,提出了争创宁波市、浙江省、水利部文明单位的工作目标,将白溪水库建成花园式水库和宁海县花园基地。成立了专门负责绿化植树的机构——园艺场,招聘了风景园林、观赏园艺等专业的青年大学生和有经验的中老年人,开展绿化植树、培育苗木和美化环境工作。白溪水库被评为宁波市市级绿化先进单位、宁海县首届“十佳”园林式绿化先进单位。1999年,制定了在2001年初步建成全国一流的花园式水库和中国水利风景区的绿化目标。完成的绿化工作有:建立了120亩的园艺场;指挥部拨专项资金请白溪村一村民专门负责协助园艺场做好道路绿化管理工作;1999年10—12月,对白溪前山滑坡和进厂公路和116线边坡进行垂直绿化,种植紫藤250棵,爬山虎3000棵,绿化面积75亩,发挥了美化环境和防止水土流失的双重效益。
  2000年,围绕“建设一流花园式水库”目标,在植树节,指挥部组织员工、白溪村和里王村村民、白溪中小学师生和宁海县人民武装部的官兵在白溪对岸公路搞“军民共建文明”活动,同植友谊树,共植行道树水杉350株,培育草坪36亩,截至2000年底,营地绿化覆盖率达60%,出现了“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美好景观。园艺场还成功试移200株大龄树,试种各种进口草籽,为水库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准备技术和苗种。
  2001年,完成的绿化工作有:组织开展水库淹没区野生大树移植工作;过境公路和JK线的绿化;营地北山改造及绿化;对外公路行道树的养护、补种;叶岙码头山坡及马路两边绿化;坝顶、坝后坡、大坝之字路绿化方案的规划设计;王家染公路边坡的清理及行道树种植;大松溪2号线草坪种植地的场平及施工;森林公园野花种植方案的设计及实施。2001年,水利风景区初步建成水面游览区、森林公园和大松溪峡谷游览区。9月,以白溪水库为依托的“天河生态风景区”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利风景区,18个首批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中,白溪水库是惟一的一座在建水库。10月,开展试营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反响,并得到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等部门的高度评价。
  2002年,指挥部开辟了后山及其他苗圃150亩;保证路通树绿;植树节期间,指挥部组织员工、白溪村和里王村村民、白溪小学师生、宁海县人民武装部等军民一道于大坝、上坝路等处搞“军民共建文明”同植友谊树活动,完成了笔架染、平坑氧化塘周边环境建设和绿化施工、叶岙码头绿化建设、施工辅助区局部绿化施工、库区周边景观改造实施工作、平坑野营区绿化施工建设、阆凤山庄庭院绿化方案设计与施工,营地的绿化覆盖率达70%。总之,2002年,白溪公司实现了以枢纽区和库区水面为核心,总面积近30k㎡的资源整合,对其实现全封闭的管理,进而组织统一有序的保护和开发经营。5月19日,宁波天河生态风景区开业庆典,水利部授牌白溪水库为“国家水利风景区”,宁波市委副书记王卓辉宣布开业。
  2003年,管理局园艺场盆花生产量大增;在飞龙桥附近的山黄岗植树;完成了库区周边景观改造实施工作;逐步完成施工辅助区大面积草坪铺植;大规格香樟和香泡的种植及整体绿化;电厂草坪铺植及绿化树木的种植;之字路绿化;营地篮球场的绿化等工作。
  2004年,管理局完成的主要绿化工作有:补种库区涨落带、电厂调节池及坝后之字路的植被;施工辅助区大树栽植及行道树补植;郁金香图案的改造;上坝路行道树广玉兰等种植土的改良及已死树木的补植;大官山征地边界及隔离带的绿化;园艺场内苗木的移植、修剪、培育工作以及一些切花品种的更新。
  2005年冬至2006年春,管理局实际完成绿化面积110.1亩,种植苗木29101株(园艺场挖出456株),购入苗木28645株,总共投入资金220987元。主要绿化范围为:雪坑、大观山、新办公楼用地以外东南西三面空地、大草坪边缘路、大草坪北角、电厂、大草坪中间空地、里王村桥头停车场、雪坑马路两边、叶岙码头和停车场等。
  2007年绿化面积65.5亩,种植苗木151777株(采购苗木中作为培育绿化用苗有510株,盆景用67株);采购马尼拉草皮9176㎡,合计绿化投资总额为238215.5元(包括2000元大规模苗木承包绿化费用)。绿化范围有:综合办公楼周围及天井,办公楼区入口柏油路东西两侧,门卫南面三角块,办公楼广场前(包括柏油路弯道以南狭长带),滴水池及其周围,停车场,大草坪密植区,电厂周围,别墅、食堂及后山,白溪水库下游河道绿化(包括下游里王村河段、白溪树大香樟木—天河桥断、白溪村大香樟—白溪大桥段)等。
  经过多年努力,指挥部和管理局先后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以大坝下游厂坝区为花园中心,建成了绿色的宾馆区、水库游览区、枢纽观光区、登山旅游区及植物园区。

知识出处

白溪水庫志

《白溪水庫志》

《白溪水库志》由白溪水库志编纂委员会编纂,详细记录了白溪水库的历史沿革、建设过程、运营管理、社会文化影响等方面,展现了水库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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