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施工期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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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溪水庫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06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施工期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2
页数: 10
摘要: 白溪水库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噪声污染防治和人群健康影响。采取多种措施减少污染,实现达标排放,保障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安全与健康。
关键词: 白溪水库 施工期环境保护 污染防治

内容

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倍受社会关注。白溪水库从开工建设始,就非常重视环境保护,采用边建设边开展水土保持与生态恢复策略,实现全过程同步保护。运行期间,加大经费投入,实施以水库建设为依托,以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为核心,综合水利、林业、农业、生态一体化的水资源综合开发战略,达到了山更绿、水更清、水质好,开创库区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循环局面。
  第一节 施工期环境保护
  白溪水库工程建设总工期5年(1997年—2001年)。1996年开始施工准备工作,前期准备工程始于1997年1月,2001年底全部竣工,工程施工期日平均人数约1200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定,结合白溪水库工程自身特点,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噪声污染防治、人群健康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一、施工区环境保护范围及分布
  为保护施工环境,白溪水库施工场地实际布置遵照以下一些原则:临时建筑物场地施工道路,按枯水期10年一遇防洪度汛高程78.5m考虑;利用自然地形条件布置施工道路和规划各施工辅助企业厂(场)区,尽量减少开挖量,力求挖填平衡;大坝施工道路布置尽量与溢洪道开挖道路相结合,创造直接上坝填筑条件;炸药库、油料室、氧气、乙炔库等危险材料库的布置及结构,遵守国家安全防爆防火等规范要求。在遵照这些原则的基础上,白溪水库的施工场地的具体布置如下:(一)施工场地
  白溪水库工程施工场地由以下各部分组成:水库淹没区、工程枢纽区(包括大坝、溢洪道、导流隧洞和引水隧洞、电站厂房、取水系统等)、施工辅企区(包括砂石料系统、碎石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修配间、木工厂、钢筋厂、预制厂、水泥库、钢材库、永久设备库、配件设备库、安装场地等)、生活办公区、厂内交通道路、土料场、石料场、弃渣场、下游间接堆料场和移民安置区等。这些施工场地主要布设在右岸坝址下游300~1500m处。
  坝址下游右岸距坝轴线300~700m范围有一山坳,各类施工辅助企业(砂石料生产系统、碎石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永久设备库、汽车和重机修理厂、停车场、钢筋厂、木工厂、水泥库、修配间、预制厂、试验室、现场办公室等)皆集中布置于此,总占地面积1836.6亩。施工配件设备库布置在后方营地内。炸药库单独布置在下游堆料场附近的山沟内(见表10-1-1和表10-1-2)。
  施工辅助企业厂(场)设施面积表(二)土石料场
  白溪工程的土料场、石料场、砂砾料场各一个。白溪料场为砂砾料,位于坝址下游3000~3500m处,占地面积139.5亩;石料场为白溪石料场,位于右岸坝址下游约700m处,占地面积28.5亩;土料场为山洋土料场,位于左岸坝址上游5000~6000m处,占地面积30亩。距坝址200m处的叶岙溪山谷内布置间接上坝料场,堆料约57万m3;坝址下游1000~1100m左侧在山坳处布置间接上坝堆料场,堆料约55万m3。
  仓库建筑分项面积与结构说明(三)渣场
  白溪水库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472.6万m3,大坝填筑、导流工程填方、公路回填和场地平整等综合利用量为374.9万m3,弃渣总量为97.7万m3。(见表10-1-3)
  根据弃渣情况,工程弃渣场除规划的左岸坝址上游弃渣场和叶岙溪弃渣场外,增设了叶岙村弃渣场、施工辅企区弃渣场,并将右岸下游弃渣场调整为左岸坝下游弃渣场,下游间接料场施工结束后堆放弃渣。(见表10-1-4)
  (四)生活营地
  工程主要施工的生产区及生活区,布置在右岸坝址下游300~1500m范围较开阔的平缓地带。办公、生活营地位于右岸坝址下游1100~1300m处,临近白溪村,地形较平坦,总占地面积81.7亩,包括业主营地、承包商营地、安装标营地。五金库、综合库、劳保库布置在承包商生活营地。生活营地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二、施工占地
  工程建设主要涉及岔路镇、双峰乡及五山林场。在水库工程建设初期征地5466.2亩,工程建设后期,由于溢洪道闸门升高、库区上游周边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实施以及旅游功能区建设等需要,部分临时征地改为永久征地,增加征地2530.5亩,工程实际征地面积7785.5亩,其中包括水库淹没面积。
  经综合统计计算,工程扰动土地面积为1382.25亩,综合整治面积为1158亩,扰动土地的整治率为83.79%。
  三、废水废浆处理
  (一)施工废水
  生产废水包括土、石料场雨水冲刷废水、碎石筛分系统的含有细微岩石粉废水,以及运输设备的油污冲洗废水,以无机物为主,含砂量较高,一般不含有毒物质。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防渗墙施工泥浆水、筛洗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混凝土搅拌冲洗水(主要源于施工场地混凝土拌和和冲洗,主要污染指标是悬浮物和PH值)、汽车冲洗水(主要污染指标是悬浮物和少量石油类)及机械维修水(主要是从机修车间排出的废水,含有大量石油类,偏碱性)等。对上述废水、废浆的处理,均做了施工设计,进行收集处理。(见图10-1-1)白溪水库工程上游围堰、下游挡水堤均设水下混凝土防渗墙。由于混凝土防渗墙造孔必须采用泥浆固壁,因此防渗墙施工时会产生大量废浆,如不及时处理,将对下游水源及环境造成污染。为了尽可能减少废浆对河道的污染,对泥浆的回收与废浆的排放处理如下:
  在防渗墙施工时(清孔、混凝土浇筑),将槽孔内排出的浆液通过泥浆泵打到泥浆池进行重复利用。在防渗墙造孔过程形成的废浆(包括捞砂、冲洗场地等)及清孔、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多余的泥浆等通过排水沟引入废浆池。使泥浆在池中沉淀后排放,沉渣定期挖除。上游围堰废浆池容积900m3,下游挡水堤废浆容积600m3。(其工艺流程见图10-1-2)
  砂石料筛分水的主要污染指标是悬浮物,在砂石料筛分机旁设10m3沉淀池,使粗颗粒泥砂在池中沉积后排放,沉渣定期挖除。(见图10-1-3)
  混凝土拌和站冲洗水的主要污染指标是悬浮物和PH值,混凝土生产系统标书中按集中布置拌和楼,实际施工按分散布置拌和站。拌和站布置在石渣回填区内或远离河道的山坡上,拌和机冲洗水不会污染河道,拌和机旁的废混凝土定期清理。
  汽车冲洗水的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石油类,汽车冲洗场布置在远离河道的辅助企业厂区内,该场地用工程弃渣回填而成。汽车冲洗水不会污染河道。
  机械维修水的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类,在施工辅助企业厂区建立了一幢428㎡的机械大修车间(轻型钢屋架结构,混凝土地面),车间内设2条地沟。机械检修时用盆(桶)集油,干净的油回收利用,废机油作为混凝土脱模剂使用。机械维修污染水的处理工艺流程为:废水→沉淀池→集油→废油二次利用为混凝土模剂。
  施工废水经上述工艺处理后,实现了油水分离,且废油得到回收利用,悬浮物等污染指标也基本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而排入河道,或因其排放点距河道较远而对河道不产生影响。
  (二)生活污水
  办公、生活营地位于右岸坝址下游1100~1300m处。施工区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业主、承包商营地及其办公场地,多集中在早晨、中午和晚上三个时间段内排放,平均排放量达144m3/天。生活污水主要为生活区污水和食堂污水,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多含有机质、氯化物以及致病细菌和寄生虫卵等,主要污染控制指标为BOD?、CODcr、NH?-N、PH值、SS。
  施工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是化粪池。化粪池是利用污泥的厌氧消化作用分解有机物,其处理效果主要取决于生活污水在池中的停留时间,即与化粪池的容积有关。业主在营地(后方生活区)设了5处化粪池。(见表10-1-5)另外,在叶岙生活区设一处化粪池(干化厕所),供当地农民使用。在施
  生活营地化粪池设置情况统计表工辅助企业区设一处化粪池。化粪池规模及处理量均按其所处区人员总排放量设计。
  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基本做到了达标排放。综合楼旁的化粪池4#,后因管道不畅和吸粪车无法到达而废除,改用化粪池6#。
  四、施工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施工扬尘和材料运输扬尘对大气环境产生了一定影响,对此采取了如下防治措施:
  土石方开挖的操作人员戴防尘口罩,采用湿式作业,洞内作业加设通风设施,做好通风、散烟、防毒、防尘工作;
  在大坝填筑时,配置二辆由T20自卸汽车改装成的洒水车,水箱容量18m3,专门用于大坝碾压及场地和部分施工道路洒水。另还配置了一辆简易洒水车(汽车背水箱)专门用于主要施工道路洒水;
  为减少进厂公路(生活区至施工区主干道)在汽车行驶过程中的扬尘,在工程初期提前完成混凝土路施工,改善了施工环境。
  由于施工区集中在大坝周围,离周围村庄较远,大气污染对当地居民并未造成影响,没有引起纠纷。从防治措施执行效果上看,施工场地的大气质量基本令人满意,施工人员未受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处置
  白溪水库工程固体废弃物有三个来源:大坝基础的最终开挖弃渣、砂石料加工系统的废料和沉砂池淤泥、生活垃圾。
  (一)弃渣
  据调查复核,主体及临时工程土石方开挖包括溢洪道、大坝、厂房、导流洞、引水发电放空洞、取水系统、公路、砂砾料场、土料场和石料场,开挖总量为472.6万m3(自然方)。其中土方99.3万m3,石方373.3万m3。为减少弃渣量,提高石方利用率,工程利用开挖的土石方进行大坝填筑、导流工程填方、公路回填和场地平整等,综合利用量为408.8万m3,弃渣总量为100.13万m3。
  除下游间接料场必须实施拦挡工程、整治堆渣、重新覆土复垦外,其余渣场全部被整治绿化或覆土复垦。
  (二)生产垃圾
  施工期间,工作场地生产废弃物的处理均按照环境保护设计执行,处理效果较好。将生产垃圾进行必要的分类处理后,可再生利用的废弃物回收利用,其余废弃物均运往施工期设置的渣场掩埋处理。垃圾运输设施密闭性良好。
  (三)生活垃圾
  在营地办公区、食堂、宿舍楼设活动垃圾箱各一个,每日由专人打扫卫生,定期处理垃圾。在五金库、劳保仓库、职工宿舍(5幢平房)区设固定垃圾箱二个。对临时卫生设施进行定期消毒、清理。生活垃圾均进行了必要的分类处理,环境状况良好。
  六、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噪音主要来自爆破和施工机械运转。因不考虑噪声对室外环境的影响,只对室内的设备声级采取降声措施,按《白溪水库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使噪声污染达到85分贝(A)以下。
  (一)木工机械
  该工程板、方木均从地方采购,故工地未设大锯车间,木工车间仅设一台电动刨、一台圆盘锯。为减少设备振动,木工机械均做混凝土基础,故而,木工机械发出的噪声低于《白溪水库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105分贝(A)。
  (二)混凝土搅拌系统
  混凝土搅拌站比混凝土拌和楼减少了中转料仓和若干条皮带。搅拌站一般布置1~2台0.75m3拌和机,而拌和楼要布置2~3台1.5m3大型拌和机。鉴于此,混凝土拌和站要比拌和楼噪声低得多。该工地采用拌和站拌和混凝土,故对操作人员防护要求相对较低,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三)组合噪声
  由于木工厂、混凝土拌和站、砂石料筛分系统、机械维修、空压机、风钻、水泵等均分散布置,故其组合声级低于《白溪水库环境影响报告书》的110分贝(A)。
  此外,施工期间为降低噪音,减小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规定夜晚不得开炮,有效地减小了噪声污染。
  七、人群安全与健康
  施工期间,噪声、烟尘、飘尘、运输等因素对工地附近有限范围的环境和人群产生不利影响。
  为安全起见,在施工布置中,考虑了施工辅助企业厂(场)区、砂石生产系统、生活、仓库区等设施的集中布置以及枢纽施工道路、施工现场及附属企业等与生活区的分区;对炸药库、油料室、氧气、乙炔库等危险材料库的布置及结构,严格遵守国家安全防爆防火等规范要求。
  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期间,非常注重安全防范。如:
  施工人员配发安全帽、工作服、工作灯、防尘面具和安全带等劳保用品;
  在进行爆破、隧洞开挖等较危险的施工时,按照《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施工技术规范》(SL212-83)、《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等相关规程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安全防护条例,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施工炸药、雷管等危险品的存放和运输,设有专人管理,严格按相关规程提供给施工单位,保证无意外危险事故发生;
  在施工区的适当位置设置了必要的道路信号、危险信号、报警信号、安全信号和指示信号等,位置较为醒目,符合相关规程。
  第二节 水土保持
  为满足工程安全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白溪水库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制定施工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照此方案施工;二是对水土流失进行分区治理,包括工程措施和生物绿化措施。
  一、编制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一)编制《浙江省宁海县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1997年12月,华东院受指挥部委托,完成了《浙江省宁海县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1999年4月8日,市水利局在白溪水库主持召开了《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查会。根据专家意见,1999年8月,华东院完成了该报告书的修正工作,编写了《浙江省宁波市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修正本)》。2001年8月2—3日,受水利部委托,在白溪水库工地,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召开了审查会,会议要求华东院对修正本再次进行修改和补充。根据审查会的会议纪要,华东院再次修改报告,2001年9月,华东院设计的《浙江省宁波市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出炉。2001年10月17日,水利局将此报告书上报水利部审批。2002年6月14日,水利部以水保[2002]199号文,对该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按报告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该方案确定白溪水库水土保持责任范围为4755亩,其中工程建设区4545亩,直接影响区210亩。总投资751.42万元,其中,新增投资392.42万元。
  (二)从设计角度确保水土保持方案落实
  工程设计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进行,如:针对不同开挖料性质确定不同的开挖边坡,确保边坡稳定,对高差较大的开挖边坡设置一定的马道,必要的排水孔、排水沟全部按要求设计,同时对开挖边坡在地质验收的基础上,全面进行支护设计。
  通过优化设计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水平,如:利用河床砂砾料填筑大坝,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还提高了河床的行洪能力,利于水土保持,避免了80万m3石料开挖引起的山林破坏和水土流失;利用废弃的卵石料轧制垫层料,在降低工程造价的同时,避免了相应弃料和石方开挖引起的水土保持问题。
  (二)从施工和监理方面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按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在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均需提交施工组织措施,并通过上海院监理的审查,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作业,并经监理单位的验收,对开挖到位的边坡做到边开挖边支护;由于设计和施工措施落实到位,边坡不稳定现象极少,一旦发生边坡不稳,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措施比较到位;对石方开挖,严格控制装药量,规范爆破作业,开挖边坡时未造成山体滑坡事件;对土方开挖,合理选择弃渣场和弃渣方式,特别是利用砂砾石含量较高的弃渣修筑上游围堰,放缓上下边坡,并对上下游边坡进行块石保护,土方开挖尽量利用枯水期,并留足土方自然固结时间,位置尽量避开主河床,确保土方自然稳定。因此,工程施工期间未出现水土流失现象。
  (三)政府监督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
  白溪水库工程建设期间,市水利局根据《浙江省宁波市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内容,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前后10余次到现场检查监督,未见大面积水土流失的情况发生,各防治区能按照《浙江省宁波市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工作。
  二、水土流失分区防治
  水库工程初期征地5466亩,施工活动控制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工程建设后期,由于溢洪闸门升高、库区上游周边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实施以及旅游功能区建设等需要,部分临时征地改为永久征地,增加征地2530.5亩,工程实际征地面积达7785.5亩。工程投入运行后,扣除水库淹没面积为3616.5亩和已交付地方的直接影响区210亩,运行期的水土保持责任范围为剩余的4170亩。
  白溪水库水土流失防治区包括工程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工程建设区包括水库淹没区、工程枢纽区、施工企辅区、生活办公区、厂内交通道路、土料场、石料场、弃渣场、下游间接堆料场和移民安置区。直接影响区包括绕坝公路和砂砾料场。(见图10-2-1)
  根据2001年9月华东院的《浙江省宁波市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和2002年5月31日水利部批准执行的水保[2002]199号文规定,将水土流失防治分为五个防治区(见图10-2-1)的八大工程项目进行整治。
  白溪水库的水土保持工作严格依据《浙江省宁波市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进行,于1997年开始实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严格依据《浙江省宁波市白溪水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在2001年水库建成蓄水后,五大防治区绿化基本到位。
  (一)五大防治区的划分
  Ⅰ区为坝址防治区,包括大坝、溢洪道、导流隧洞和引水隧洞、厂房、取水系统、采石场、右岸厂坝区场地等的永久占地和临时施工占地。在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已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开挖边坡的稳定,施工场地在工程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指挥部负责复垦或征用为水保用地。采石场和厂坝场地采取工程措施或工程、植物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图10-2-1 白溪水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布Ⅱ区为道路防治区,包括对外公路、绕坝公路、上坝公路以及叶岙溪弃渣场、叶乔村弃渣场。采取工程措施确保路堤和开挖边坡的稳定,道路两侧和路肩边坡进行绿化。弃渣场采取工程措施防治弃渣坍塌,弃渣堆毕后,覆土 还林或还田。
  Ⅲ区为上游防治区,包括土料场、上游间接堆料场和上游弃渣场。土料场采取植物措施;堆料场、弃渣场在水库蓄水后均处于水面以下,为防止施工期堆料和弃渣坍塌,影响河道行洪和施工,采取工程措施加以防护。
  Ⅳ区为下游防治区,包括下游间接堆料场、下游弃渣场、业主营地和承包商营地。堆料场和弃渣场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堆料和弃渣坍塌,工程结束后,覆土还田或还林。业主营地、承包商营地为办公和生活区,按要求进行绿化。
  Ⅴ区为移民安置防治区,白溪水库移民较少,宅基地主要利用弃渣填平低洼地,无需采取工程措施。
  (二)五大防治区的重点区防治
  五大防治区中,Ⅰ区右岸厂坝区场地,Ⅱ区上坝、绕坝公路、叶岙村弃渣场和Ⅳ区下游弃渣场等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其中,弃渣场、采石场和沙砾料场等又为五大防治区重中之重,其对区域自然环境的破坏形式主要表现为严重破坏地面植被和表层耕植土以及占压河道影响行洪。该区域占地面积大,治理措施以工程为先导,以生物措施为主体,施工结束后,大部分区域已覆土还田,并归还地方使用。具体治理情况见表10-2-1。
  白溪水库弃渣场治理情况表
  弃渣场 位置 面积亩) 弃渣量(万㎡) 处理措施
  上游弃渣场 左岸坝址上游 1000m处 82.1 45.7 水库淹没,进入水库死库容。
  叶岙溪弃渣场 左岸坝址上游 500m低洼地 13.3 3.7 砌筑挡墙拦挡弃渣,渣场全部整平,覆土后复垦,现为耕地。
  叶岙村弃渣场 叶岙村绕坝公路旁 15.7 3.0 分三个梯级砌筑挡墙拦挡弃渣,渣场已全部整平、覆土复垦。第一梯级为农田和桃园,第二、三梯级全部栽植桃树。
  施工辅企区 右岸坝址下游约 200~600m处 183.5 19.73 在明渠和白溪两岸修建衡重式浆砌块石挡墙,清除所有设备、建筑和堆积物。已征用并栽树种草。(三)八大工程项目
  五大防治区主要分为八大工程项目,这八大工程项目是:大坝边坡、溢洪道边坡、导流隧洞和引水隧洞洞脸、厂房边坡、取水系统进水口边坡、间接上坝料场、弃渣场、进场公路内侧及山体滑坡,其主要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大坝边坡 大坝岸坡开挖挖除了所有覆盖层,其余清除表层松散层,基岩挖至强风化下限,坡面平顺,无陡坎、反坡,岩坡石方开挖采用手风钻钻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在无不利结构面控制情况下,开挖边坡弱风化为1:0.25或按结构要求,河床砂卵石层临时边坡为1:1.4,边坡处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马道。
  溢洪道边坡 溢洪道边坡最大开挖高度约120m,属高边坡开挖,永久边坡或倾斜、垂直和水平建基面,尤其是有严格要求的建基面,均按设计开挖线布置预裂孔,进行预裂爆破,使开挖面以下或以外的基岩保持设计要求的完好状态。边坡开挖自上而下,边开挖边进行断层和破碎带处理,同时进行锚喷支护、排水孔等施工。
  开挖边坡覆盖层、全强风化为1:1,弱风化为1:0.5,对节理裂隙发育部位进行锚喷处理。主要采用系统锚固加固,锚杆长700cm,梅花型布置,喷锚支护。顺坡断层破碎带部位及陡倾角逆断层部位,用长锚杆支护加固,边坡设排水、排水沟及截水沟。
  边坡每隔20m设一级4m宽的马道,开挖至一级马道,随即进行中间验收,下层开挖在上层边坡支护完成后才能进行,不得在整个边坡开挖后再进行上述支护处理。
  为确保溢洪道边坡稳定性,除合理的开挖支护外,还将对溢洪道边坡进行稳定性、安全性检测,一旦发现地质异常,山体变形及其他不安全风素时,
  下游弃渣场 左岸坝址下游 1500m处白溪河滩 18.0 3.0 砌筑挡墙拦挡弃渣,渣场全部整平,覆土后复垦,部分为耕地,其余撂荒。
  下游间接料场 左岸下游 1000~1100m处 76.5 25.0 指挥部与村协商补助适当经费,由村负责治理。
  合计 389.1 100.13 予以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确保边坡稳定。
  导流隧洞及引水隧洞洞脸导流洞进出口上覆盖岩层厚约19~53m,岩石为含角砾熔结凝灰岩,无大断层通过。但在进口有高倾角断层F33和F55交叉及J7挤压破碎带通过,出口有F27和F40交叉及F32高倾角断层通过。洞口属Ⅲ-Ⅳ类围岩,开挖边坡为1∶0.6,覆盖层临时性开挖边坡为1∶1~1∶1.2。
  引水隧洞进出口洞脸开挖边坡为1∶0.25,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并及时做好洞脸围堰处理,采用钢筋(丝)网、随机锚杆和喷混凝土等坡面加固措施,并作好洞脸两侧和坡顶的排水设施。
  施工单位在进洞开挖前,对山坡岩石的稳定性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洞脸边坡岩石的稳定性。在洞口靠近洞脸岩石开挖和起始洞段的洞身开挖,用小炮并降低装药量,以避免洞脸边坡由于爆破而产生岩石震裂、松动和塌方等危害。
  厂房边坡 厂房开挖边坡安全,强风化1∶1,弱风化1∶0.6,新鲜基岩1∶0.25。施工方法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要求建基面不欠挖、无陡坎、无反坡,开挖后的工作面即进行危岩处理,锚固作业依开挖工作面的施工进度自上而下进行。
  取水系统进水口边坡 开挖范围内覆盖层全部人工挖出,石方自上而下分层钻孔爆破,边坡及建基面采用预裂爆破,分层高度3~6m。边坡开挖后,及时锚杆支护,边开挖边支护。
  间接上坝料场 上游间接堆料场位于左岸坝上游200m处的叶岙山谷内,堆料57万m3,设计高度87m,三面靠山,外侧采用台阶式的阶梯堆放,共分7层。施工方法采用T20自卸车运输,分层堆筑,每层间留有4~10m不等的马道。为避免洪水冲蚀,确保堆体稳定,将堆体上方叶岙溪改道。
  下游间接堆料场为临时占地,位于左岸坝下游1000m处的山坳内,堆料约55万m3,堆高约8~10m,堆料场平面布置及施工方法同上游间接堆料场。为确保堆料体稳定,除保留部分原有排水沟外,沿堆料场周边挖新排水沟,沟宽3m,深2m。
  弃渣场上游、叶岙溪、下游三处弃渣场,据地质、地形条件,为防止水土流失,在上游、下游弃渣场底部做挡墙,其中上游弃渣场设在库区,设计干砌挡墙;下游弃渣场在坝下河滩边,设计浆砌挡墙;为确保堆渣体稳定,渣体边坡为1∶2,并视堆渣体高度设1~2级5.5m宽的马道。叶岙溪弃渣场为将低洼地改造成平整地,不存在边坡稳定问题,无须作挡墙设计。(四)五大防治区的绿化
  白溪水库大规模的绿化工程开始于2000年,截至2003年8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督管理司组织的验收组验收时,工程建设区植被恢复指数(林草面积占宜绿化面积比)为48.6%,林草植被覆盖率25.85%(见表10-2-2)。详细绿化情况详见本章第四节。
  白溪水库工程建设区绿化情况一览表
  分区 乔木(棵) 灌木(棵) 藤本植物(棵) 植株小计(棵) 单(亩)
  坝址防治区 2480 1500 3000 6980 429.6
  道路防治区 5000 — 16500 21500 —
  下游防治区 3600 500 — 4100 225
  移民安置区 1749 1050 4000 6799 87.3
  合计 12829 3050 23500 39379 741.9
  (五)五大防治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情况
  五大防治区水土保持工作(包括工程措施和绿化措施)完成情况与质量评定等级见表10-2-3。
  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情况与质量评定等级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名称 评定意见 名称 检查 情况 评定 结果
  坝址防护区 除采石场未完全平整建园外,其他分部工程全部完成且质量优良,采石场平整建园工作正在积极开展,2003年5月完成浮渣平整,建园工作也将与辅企区建设一起完成。因此,该区总体评定为优良。 大坝边坡支护 完成 优良
   溢洪道边坡支护 完成 优良
   隧洞洞脸支护、防护 完成 优良
   厂房边坡锚固 完成 优良
   取水系统进口边坡支护 完成 优良
   采石场清浮渣平整建园 基本完成 合格
   施工辅企导流挡墙 完成 优良三、建库前后的土地利用对比
  根据白溪水库库区周边原白溪乡、双峰乡的统计资料,对建库前后(1996年,2002年)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比较(详细比较情况见表10-2-4)表明:白溪水库库周土地类型主要由林业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水库河流生态系统和草地生态系统组成。
  以经济林为主的林地生态系统是白溪水库库周占地面积最大、分布最广的拼块,属于面状分布。1996年,林地面积为45559.5亩,占评价区域面积的84.1%。2002年,林地面积减至41809.5亩,占评价区域面积的76.6%。
  道路防护区 由于叶岙村渣场挡墙于1999年建成使用,边坡稳定术发生形变,也就未重新拆除砌筑,但水库建设指挥部已将该挡墙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其他分部工程全部完成且质量优良。该区总体评定为优良。 对外公路滑坡挡墙 完成 优良
   上坝、绕坝公路削坡挡上 墙、行道树 完成 优良
   叶岙溪渣场平整还田 完成 合格
   叶岙村渣场挡墙 完成 基本 合格
  上游防治区 由于整平的土地未及时种植茶树,山洋取土场目前仍发生土壤流失;其他分部工程质量优良,该区总体评价为合格。 山洋取土场平整植树 未完成
   上游间接料场抛石护脚、叶岙溪改道 完成 合格
   上游渣场抛石护脚 完成 优良
  下游防治区 下游间接料场已实施部分土地平整、挡墙砌诛,并与有关村协商补助经费由村负责实施,土地已交还村,该区总体评定为合格。 白溪河道渣场挡渣堤平整 完成 优良
   下游间接料场清理修排水 沟、挡渣墙 基本完成
   生活办公区绿化 完成 优良
  移民安置区 移民规模小,利用工程弃渣填平原低洼宅基地,并建新居,房屋周围进行绿化,该区总体评定为优良。 就地后靠安置 完成 优良
   填平弃渣建房 完成 优良由水田、旱地组成的农业生态系统,主要分布在岔路镇的白溪乡,呈嵌入型分布。1996年,面积为3285亩,占评价区域面积的6.1%,其中,水田和旱地面积分别为2458.5亩和826.5亩,所占比例分别为4.5%和1.6%。2002年,耕地面积减少到2715亩,所占面积比例降至5.0%,其中,水田和旱地面积分别为2340亩和375亩,所占面积比例为4.3%和0.7%。
  以居民点和交通用地构成的人工生态系统,呈点状和线状分布。1996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995亩,所占面积比例为3.7%,其中,居民点、交通用地
  ①表格中2002年的总面积比各项的和多出4909.5亩,是由于蓄水高程增加后,面积也随之增加的缘故。面积分别为585亩、1410亩,所占面积比例分别为1.1%、2.6%。2002年,建设用地面积增至2017.5亩,所占比例为3.9%,其中,居民点和交通用地面积分别为630亩和1477.5亩,所占面积比例分别为1.1%、2.8%。
  由果园、茶园构成的园地生态系统,分布于白溪、双峰乡。1996年园地面积为1228.5亩,所占面积比例为2.3%,其中果园和茶园面积分别为123亩和1105.5亩,所占面积比例分别为0.3%、2.0%;2002年园地面积减至1170亩,占总面积的2.1%,其中果园和茶园面积分别为120亩和1050亩,分别占总面积的0.2%、1.9%。
  草地生态系统呈嵌入型分布。1996年,牧草地面积为1134亩,所占面积比例为2.1%;2002年,牧草地面积减为1000.5亩,占评价面积的1.8%。
  由河流、水库组成的水库河流生态系统,呈线状和面状分布。其1996年的面积为945亩,所占评价面积比例为2.1%,其中河渠面积为945亩;2002年水域面积增至5760亩,占评价面积的10.6%,其中河渠、水库面积分别为630亩和5145亩,所占面积分别为1.2%、9.4%。
  总之,1996年和2002年相比,白溪水库库周评价区的各土地利用类型主次顺序变化不大,仍然是以林业生态系统为主,农业和草地生态系统为辅,说明区域环境质量受人为影响较小,库周人口数量变化不大,人类活动强度不大,水库建设使得河渠面积减少而水库面积所占比例增大。
  第三节 库底清理保护
  为保证白溪水库工程安全运行,保护库内水质,在蓄水前必须进行库底清理。华东院主要依据电力工业部(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水利部(1997年5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水利电力部(1996年11月)《水库库底清理办法》、水利部(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规范要求,于1999年9月提出《白溪水库工程水库库底清理技术要求》。以及依据宁海县白溪水库建设政策处理领导小组的宁白政[1999]1号文《关于做好白溪水库库底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库底清理工作。
  白溪水库下闸蓄水前,完成了库区坟墓迁移、猪牛舍及基坑消毒和宅基断墙残壁推平等工作,达到蓄水要求。库区淹没线173.Om以下树木柴草砍伐清理,因工作量大,后期又作了补充清理,2001年底,全面达到工程建设清库要求。一、库底清理范围
  根据枢纽工程运行方式和水库开发利用的要求,库区清理分为一般和特殊清理两部分,由于该工程尚无特殊清理要求,仅作一般清理,即居民迁移线(人字桩)①以下的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污染物清理及漂浮物处理,梅汛期蓄水位173m(正常蓄水位170m)以下的林木砍伐,林杂地处理及漂浮物处理等。
  1996年10月,水库淹没界线永久界桩测设工作全部完成。根据水库淹没处理设计规范规定,不同淹没对象的设计洪水标准也不同。如:农村居民点、公路、电力、邮电、广播、电信文物古迹等为20年一遇(5%频率);耕地、园地、水塘等为5年一遇(20%频率);林木、杂草等的砍伐和迹地清理范围为梅汛期蓄水位173m(正常蓄水位170m)以下。水库在淹没界桩设梅汛期蓄水位173m为“林字桩”,20%洪水回水位为“土字桩”,5%洪水回水位为“人字桩”。界桩测设工作由华东测量队测设,并于1996年5月30日完成。以上三类的淹没界桩共测设27个,其中林字(正字)桩23个,土字桩0个,人字桩4个。各类水库永久界桩所围地区即为对不同清理对象进行水库库底清理的范围。
  二、清理种类与要求标准
  (一)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
  导流洞进口岩梗开挖用潜孔钻钻水平孔,一次爆破后,用反铲挖出。导流洞出口围堰、引水洞出口围堰直接用反铲挖出。
  库区清理范围内所有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均予以拆除,墙壁(土墙除外)推倒摊平,其残留高度不超过地面0.5m,不能利用的废旧材料和易漂浮物就地烧毁。
  清理范围内的公路、桥梁、输电、电信、广播等线路和水利工程等地面建筑物及一切附属设施,凡妨碍水库运行安全和开发利用的均予拆除,设备和材料运出库外,残留的桥台、桥墩等较大障碍物拆除,遗留高度不超过地面0.5m(除鸿鼎桥外),填塞、封堵、覆盖水井、地窖等地下建筑物。组织专业队伍炸毁高耸固石,并进行清理。
  ①淹没线的具体高程参见第六章第一节6-1-1白溪水库淹没区界桩设立表。(二)林地清理
  在清理范围内的竹林、灌木林及树木,砍伐并清理运出库外或焚烧,残留树桩不高于地面0.3m。对个别枯树(竹)已沤烂或发臭的根部予以拔除处理。
  对竹、木砍伐后残余的枝桠、枯木、灌木丛、秸秆和泥炭等易漂浮物,就地烧毁或运出库外。就地焚烧时,为防火安全,有专人负责看管,焚烧点与林区或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50m,并选择在风速小于二级的天气进行。烧毁后的残渣在库内挖坑深埋,并加净土覆盖,或运出库外。
  为防止蓄水初期水库水面漂浮物移至坝前,影响大坝安全运行,下闸蓄水的同时,在坝前采取临时拦浮措施,直至把水面的漂浮物打捞干净为止。
  (三)卫生防疫清理
  白溪水库是以城镇供水为主,对水质的要求较高,因此,对库底卫生防疫清理的要求标准较高。建设单位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操作,在清理范围内,严禁埋葬人畜尸体;严禁堆放废物、肥料、垃圾、烧灰积肥和倾倒污物。
  对库区内的污染源地,如:移民户原厕所、粪坑(池)、畜厩、垃圾等,由专业队伍进行卫生防疫清理,将其污染物尽量运出库外,或薄铺于地面曝晒消毒,坑穴用生石灰、漂白粉和宁波精细化工厂出品的波峰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并与污水坑一起以净土填塞。
  库区坟墓迁出库外,或就地处理,每个坑穴喷洒生石灰或漂白粉进行消毒处理,对遇埋葬传染病死亡者的墓地和病畜埋葬场,用10%漂白粉消毒液喷洒,用量为2kg/m3,埋葬时间较短的坟墓迁移后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并做好盖土夯实。
  房屋等建筑物推倒摊平后,喷洒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
  三、清库完成情况
  指挥部十分重视清库工作,在县水利、林业、卫生防疫、、设计、施工单位等积极配合和库区有关镇、乡、村大力支持下,水库库底清理工作在水库下闸蓄水前3个月(2000年7月)顺利结束,满足了水库蓄水的要求,清库总费用支出45.4万元。各类清理工作完成的情况见表10-3-1。
  白溪水库淹没涉及一镇(岔路镇)、一乡(双峰乡)的行政村(场)20个。1997年1月至1997年11月移民工作完成,库底清理工作至2000年7月全部完工。其清理工作见表10-3-2。水库清理工作结束后,按《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规程》的有关规定,指挥部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移民机构、施工、设计等单位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深入库区对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测报告符合饮用水源蓄水环境卫生标准和基本卫生要求。第四节 运行期环境建设
  由于白溪水库是宁波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因此,不管是建设期还是进入运行期都十分重视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明确行政保卫科为水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专门配备员工负责水行政管理,专门配备车辆和购置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加强水质监测,做好保护范围内的巡查工作。
  白溪水库坝址上游涉及宁海县岔路镇、黄坛镇和天台县大同乡,库区约1.7万人,基本无企业,污染主要来自距水库0.5~32.5km不等的数十个自然村的农业和居民生活污染,其中,农业生产污染主要源于化肥农药的使用,生活污染物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人畜粪便、有机和无机垃圾。因此,水库水质主要污染物指标为TN和TP。
  2003年8月,白溪水库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的验收,正式跨入运行期的环境保护期。水库运行期间,指挥部和管理局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生活污染防治措施
  (一)库区村庄的生活垃圾处理
  2005年1月调查发现,库区各村基本无专职环卫员,无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置设施,有机垃圾积储做为肥料,其他生活垃圾基本随地丢弃,特别是就近倾倒于溪边。对此,管理局提出了白溪水库水源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到宁海县计划发展局,由宁海县计划发展局牵头,与岔路镇、黄坛镇和管理局一起,向宁波市水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白溪水库库区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005年4月,下发了关于白溪水库库区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到位的文件,库区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申请成功,岔路镇58万元,黄坛镇60万元,全部用于库区垃圾三级翻运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置。同年7月底,基本完成了库区垃圾三级翻运网的建设工作,在库区76个自然村配置了垃圾筒、垃圾临时堆放场、手拉车等,在岔路镇和黄坛镇各建造一座垃圾中转站,各配置垃圾压缩车一辆,村庄生活垃圾全部运下山。同时,也建立了长效保洁机制,成立了一支约65人的专业保洁队伍,其大部分工资和年运行费用由宁波市补贴,形成长效保洁机制。
  (二)生活污水处理
  因库区绝大多数农户无室内卫生设备,所以,各村基本建有公共厕所(水厕)。28个自然村(1999年行政区划)中仍无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就近排入溪流或山谷中,库区的生活污水处理仍是白溪水库水质保护的一个薄弱环节。截至2007年底,管理局仅在水库近水面有关村庄修建污水处理系统试点;并对库区生活污水处理进行全面规划,积极向宁波市、宁海县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尽快对库区生活污水实行更有效的治理和严格的控制管理。
  二、旅游污染防治
  2001年5月19日,白溪水库旅游正式开业由宁波天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公司)经营。2004年底根据宁波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3]100号)精神,管理局出资成立了宁海白溪水库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旅游公司),收购了天河公司的资产,并将景区资产租赁给旅游公司经营。
  为了做好水质保护,根据旅游可能带来水上交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粪便等污染物,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控制经营规模和范围 景区在2004年后经营规模保持稳定,关闭清风寨的餐饮项目,控制森林公园游客人数。
  做好垃圾收集清运旅游公司配置垃圾清运人员,将生活垃圾和环保厕所内的污染物全部打包清运出库,及时清理上游下来的漂浮物。
  严格控制交通用船污染 在库面行驶的所有船只一律使用四冲程汽油动力船和煤气动力船
  三、库区合作保护
  (一)与五山林场合作,托管双峰林区
  宁海县五山林场共有5个林区,山林面积3.1万亩,在职职工110人,离退休职工32名,每年采伐木材3000m3,其中,地处白溪水库上游的双峰林区的年采伐量占全场的50%。林木采伐经营收入是五山林场的主要经济来源,这与白溪水库保护森林资源相矛盾。通过协商,2000年11月30日,白溪公司(乙方)与宁海县五山林场(甲方)签订了《关于双峰林区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合作期限为70年,即自2000年12月1日至2070年11月30日止。甲方同意将双峰林区所辖山林资源(即森林公园)委托乙方实施封闭式管理,为此,管理局报经县府同意发布了封闭管理通告,禁止采伐林木、挖树根和采摘树叶、狩猎、放牧。五山林场率先停止了林木采伐。白溪水库出资征用了双峰林区范围内的280亩插花山,并迁移了1户农户,迁移坟墓50座,消除了因扫墓而引起火灾的隐患。乙方在合作期内投入资金,逐步改善林区的交通、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搞好人工造林和林区生态建设。森林公园门票收入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森林资源补偿费(如果年收入不足5万元,则以5万元保底)。双峰林区的原天然林、人工林,因林木生长需要间伐、择伐和工程占地需要砍伐,必须经双方同意后,再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甲方组织实施,收入归甲方所有。乙方风景区建设需用原人工林的林木,经甲方同意,按市场价下浮30%售给,乙方林区管理需用少量木材,经甲方同意后无偿使用,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营造的人工林间伐收益的30%归甲方,70%归乙方。
  五山林场通过与管理局的合作,在林场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解决了双峰林区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问题,解决了林场日常管理费用和职工的收入保障问题,改善了林区的通讯、交通和能源条件,还可从管理局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过程中获得一定数量的收入作为补偿。而管理局虽然要支付五山林场一定的费用,但赢得了林场70年的经营权,库区的生态建设、水土保持、水质保护却获得生机。管理方因为利益驱动,竭力保护好自然资源,便于将来为他们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经营方如果不注重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将直接影响到其经营状况。白溪公司与五山林场合作的成功,为其日后与库区其他镇、村合作保护森林资源提供了借鉴。
  (二)与大峡谷有关6个村合作,托管浙东大峡谷景区
  大松溪是水库的主要支流,通过合作保护开发大松溪峡谷,使之成为浙东大峡谷景区。
  浙东大峡谷6个村共有山林7000多亩,浙东大峡谷门票收入的7%付给6个村并由该6个村的居民负责管理大峡谷风景区的森林资源。其中杨染村面积最大,每年可获12万元的收入,村民也能得到部分经济收益。四、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
  通过指挥部积极争取,于2004年初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白溪水库库区实行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补偿试点范围包括库区淹没线以上至第一山脊迎水面,与宁海县划定上报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范围相吻合,总面积62161亩,涉及到宁海县和天台县,包括岔路镇、黄坛镇(原双峰乡)、前童镇、白溪水库和五山林场的28个村(区),其中,岔路镇34171亩,黄坛镇11383亩,前童大郑1548亩,五山林场双峰林区10681亩,管理局已征用的2033亩,天台县2345亩。
  为了做好试点工作,管理局与有关镇、乡、县农林局开展联合保护森林资源,组成野外调查小组,摸清了白溪水库库区的山林现状,包括面积、权属、经营情况等,促使试点顺利进行。
  2004年7月1日,管理局(甲方)和宁海县农林局与双峰乡人民政府和岔路镇人民政府(乙方)签订了《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协议书》,与宁海县五山林场(乙方)再次签订《生态公益林补偿补充协议》,这些协议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协议明确地规定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和护林员工资。实际上,管护协议共有四个层次的含义:宁海县农林局和管理局与当地镇(乡)政府签订协议;镇(乡)政府和有关村签订协议;各村和农户签订协议;镇(乡)与管护人员签订协议。
  生态公益林实行每年按亩有偿补助政策,即2005年的补偿标准为20元/亩(详见表10-4-1),其中,15元/亩落实到相关村的农户,3元/亩为护林员工资,2元/亩用于宁海县森林防火。主要由管理局与市、县财政出资,请当地居民代为保护。资金具体来源为:宁波市财政、林业等部门补助为5元/亩,宁波市水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补助3元/亩,宁海县政府补助2元/亩,管理局补助10元/亩。自2004年开始,每年12月底前,由白溪水库将补偿费交付各镇政府,然后通过镇政府将补偿金发放到相关村和户。在交付补偿基金前,管理局和农林局组织有关人员,包括乙方人员参加,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情况和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乙方违反协议条款约定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扣发补偿资金,违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必须用于生态公益林的经济补偿和管护费用,不得挪作它用,专款专用。为此,设立了生态公益林补偿专用户头,补偿资金往来一律采用支票划拨,禁止现金支付。
  做好生态村保护宣传从2004年7月1日起,管理局与县农林局分工负责做好宣传,县农林局负责在被列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的山林周边的明显处设立固定性碑牌和标志,管理局做好内部警示牌。
  1号警示牌在白溪叶岙村出水口,2号警示牌在岔沙公路花钱公路边,3号警示牌在岔沙公路山皇岗公路边,4号警示牌在岔沙公路山皇岗公路边,5号警示牌在岔沙公路龙王殿岗公路边,6号警示牌在白溪柯仙司鼓湾停车场边,7号警示牌在双峰杨染荒岩凹公路边,8号警示牌在双峰乡(即黄坛镇)王家染村庄边,9号警示牌在王爱捎场龙头坑岑头公路边,10号警示牌在王爱王家坑大草坛公路边,11号警示牌在王爱官山公路与跑丘公路交叉口处。此外,在相关各镇、乡、村大小会议上宣传保护生态林的重要性。
  健全组织 落实责任为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2004年6月14日,据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2004]67号《关于成立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文件,成立了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宁海县政府、管理局、县农林局、岔路镇和黄坛镇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组成,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管理局、县农林局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管理局分管政策处理的领导兼办公室主任,岔路镇、黄坛镇山林特别技术员、县农林局具体负责的同志为成员。各镇乡也成立了相应的护林小组,并组成了30~40人的森林防护突击队,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做到随时拉得出,打得响。 2004年7月1日,领导小组出台了《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各方职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林局、管理局、镇(乡)政府等各方职责进行了细化,各方职责分明,管理有序。
  健全制度 落实措施 根据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的要求,2004年7月1日,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宁海县白溪水库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
  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组长总结和布置全局性工作。办公室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总结季度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季度工作,有重大事项,应随时召开会议。如有需要协调的事件发生,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有关部门商讨,视情况随时召开。如有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其他领导小组成员主持,组织动员力量解决突发事件和救灾工作。
  采取全面性检查考核、分片检查考核、突击性检查考核、对口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定期检查考核。
  此外,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确保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工作到位,主要措施有:按区域划定生态公益林的保护范围,实行全面禁伐和保护;实施“六个不”:不采伐森林、不采摘树叶和挖掘柴树桩、不发生森林火灾、森林树木不被偷盗、不捕猎野生动物、不开山采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管护方落实森林管护人员,按区域划块,定人定岗定报酬,设卡管理,15位管护人员的年薪在6000元/人左右。
  由于制度完备合理,工作得法,措施得力,生态林管理工作,各方配合的较好,已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的轨道。截至2007年底,库区范围内森林未发现重大的森林火灾,无乱砍滥伐现象,森林资源保护完好,这为库区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五、农业生产污染防治措施
  农村生产污染主要来源于农药化肥的使用,水库控制流域范围内耕地面积为5437亩(天台除外),据2001年宁海县国民经济统计年鉴,宁海县境内化肥用量为131kg/亩/年,其中氮肥用量(以氮计)18kg/亩/年,磷肥用量(以磷计)3kg/亩/年。按氮流失率为30%,磷流失率为5%计算,一年按365天计,平均进入白溪水库的氮80.4kg/日、磷2.24kg/日。可见,农业生产对白溪水库库区水体的TN、TP指标的影响非常大。鉴于此,库区对农村农业结构作出了调整,发展山区和半山区高山蔬菜,建成无公害蔬菜基地、经济林和果林。倡导农民科学种地,科学施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提高化肥使用率,减少流失。
  六、水库上游溪道保护措施
  以各村垃圾保洁员为主,建立溪道保洁队伍,负责清除溪道内垃圾及枯枝败叶。保护的工程措施为在溪流上建设滚水坝及溪道拦污栅,目的是拦截上游水土流失和漂浮物及生活垃圾,尽量减少污染垃圾流入水库中污染水质。其中,2005—2006年,大松溪流域已在榧坑建4座滚水坝,在应家坑建1座滚水坝,其余多处滚水坝和拦污栅的建设截至2007年底尚在规划中。
  七、库区小水电的管理
  白溪水库库区有已建成、在建和拟建小型电站多处,这些小型电站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染物无疑会对水库水质产生影响,管理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防止这些污染:
  与小型电站签订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议,约束小型电站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如:2005年6月11日,白溪公司与宁海县新宇水电有限公司(即浑水溪水电站)签订了《关于浑水溪水电站开发与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协议》。同年8月7日,双方再次签订了《关于浑水溪水电站开发与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补充协议》。协议要求严格控制电站常住人口,防止人多产生污染物也多的现象。
  管理局联合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加大对库区小型电站的监督力度,对库区小型电站进行突击检查,督促已建成的曼湾、柯仙、浑水溪等小型电站的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截至2007年底,库区小型电站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但电站周围的环境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水产养殖管理
  白溪水库共有水面5000亩,2002年,指挥部开始在水库实施水产养殖。每当夏秋两季,私自钓鱼、网鱼甚至毒鱼事件时有发生。2002年,指挥部和公安值勤室专门对天台县大同乡进行检查和走访,发现大同乡的捕鱼、毒鱼情况比较严重,指挥部请天台县大同乡派出所和当地相关村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干部大力配合,广泛宣传教育,共同保护水源,有效防止流域的毒鱼行为。
  2006年10月21日,白溪公司(甲方)将养殖经营权承包给当地居民(乙方)经营,承包期限6年(2005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乙方在养殖过程中必须做好水源、环境和森林保护等工作,严禁乙方滥砍滥伐,严禁向库内弃置生活垃圾,严禁人工投饵养殖和网箱养殖,捕鱼船动力要求用汽油发动机或经甲方许可的其他无污染的动力系统,在库区内因管理而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外运。乙方日常生产管理用船不得超过3艘,捕捞用船数量根据捕鱼需要确定,但须经甲方同意,且渔船严禁搭乘游客。另外,养殖者不得在库区从事与渔业养殖无关的其他活动。
  九、水质监测
  指挥部和管理局始终把水库水质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设立了“环境保护与水质监控中心”,主要负责管理与检查库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其水质监测机构及其主要监测情况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宁波监测站(宁波市自来水公司),每年定期两次对白溪水库的水进行取样化验;宁波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每年定期两次对白溪水库的水进行取样化验;宁海县环境保护检测站进行地表水常规检测,每两个月取样化验一次;宁波市水利局水文站的对白溪水库的地表水进行常规检测,每两个月取样送至杭州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分析化验。
  2003年,为确保白溪水库水质,让宁波市民都来监察水库的水质。白溪水库与上海摩特尔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价值78万元的法国seres公司生产的水质自动在线检测设备的合同。10月,此套设备在白溪水库反调节池处正式投入运行。
  此仪器属水质在线分析产品,仪表测量方法以国际标准方法ISO8647为基础。白溪水库配置的仪表有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总氮在线分析仪。监测的主要水质指标也相应为COD?n、TN及TP指数。监测时间间隔10~120分钟,可自行设置。COD?n指数1次/2h,TN和TP指数1次/4h,并配合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宁波监测站等相关部门对水库水质进行定期监测。该系统设备投运以来,运行正常,没有出现大的故障。自动检测和记录白溪水库向宁波市供水的水质。宁波市人民可随时点击白溪水库网站获悉水库水质。据悉,配置如此先进、精密的仪器监测水库水质,这在当时中国水库行列中尚属首例。除在白溪水库反调节池处设立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站外,同时,还建成了实验室,共投资90万元。
  白溪水库1999年—2007年各项指标检测数据见表10-4-2。从表10-4-2可看出,白溪水库的主要污染指标为TN、TP、溶解氧、COD?n指数,粪大肠菌群和氨氮;1999—2002年检测频率相对较少,出现的偶然性比较大,水质总体评价为Ⅱ类标准。2005—2007年检测频率较高,1次/月,水库水质每月的总体评价也为Ⅱ类水标准(TN不参与评价),说明水库蓄水至2007年底,水质总体情况稳定。
  十、规划和实施花园式水库
  白溪水库的绿化工作与工程的开工几乎同步进行。1997年8月,指挥部开始规划设计白溪水库厂坝区园林和绿化,白溪水库一期(即建设营地,含油库)绿化由宁海县跃龙花圃承包实施,1998年3月基本完成,种植花木1897株,草地面积148.3亩,绿化覆盖率达44%,同时,还制定了二期绿化(厂区、坝区等)的设想。
  1998年,提出了争创宁波市、浙江省、水利部文明单位的工作目标,将白溪水库建成花园式水库和宁海县花园基地。成立了专门负责绿化植树的机构——园艺场,招聘了风景园林、观赏园艺等专业的青年大学生和有经验的中老年人,开展绿化植树、培育苗木和美化环境工作。白溪水库被评为宁波市市级绿化先进单位、宁海县首届“十佳”园林式绿化先进单位。1999年,制定了在2001年初步建成全国一流的花园式水库和中国水利风景区的绿化目标。完成的绿化工作有:建立了120亩的园艺场;指挥部拨专项资金请白溪村一村民专门负责协助园艺场做好道路绿化管理工作;1999年10—12月,对白溪前山滑坡和进厂公路和116线边坡进行垂直绿化,种植紫藤250棵,爬山虎3000棵,绿化面积75亩,发挥了美化环境和防止水土流失的双重效益。
  2000年,围绕“建设一流花园式水库”目标,在植树节,指挥部组织员工、白溪村和里王村村民、白溪中小学师生和宁海县人民武装部的官兵在白溪对岸公路搞“军民共建文明”活动,同植友谊树,共植行道树水杉350株,培育草坪36亩,截至2000年底,营地绿化覆盖率达60%,出现了“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美好景观。园艺场还成功试移200株大龄树,试种各种进口草籽,为水库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准备技术和苗种。
  2001年,完成的绿化工作有:组织开展水库淹没区野生大树移植工作;过境公路和JK线的绿化;营地北山改造及绿化;对外公路行道树的养护、补种;叶岙码头山坡及马路两边绿化;坝顶、坝后坡、大坝之字路绿化方案的规划设计;王家染公路边坡的清理及行道树种植;大松溪2号线草坪种植地的场平及施工;森林公园野花种植方案的设计及实施。2001年,水利风景区初步建成水面游览区、森林公园和大松溪峡谷游览区。9月,以白溪水库为依托的“天河生态风景区”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利风景区,18个首批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中,白溪水库是惟一的一座在建水库。10月,开展试营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反响,并得到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等部门的高度评价。
  2002年,指挥部开辟了后山及其他苗圃150亩;保证路通树绿;植树节期间,指挥部组织员工、白溪村和里王村村民、白溪小学师生、宁海县人民武装部等军民一道于大坝、上坝路等处搞“军民共建文明”同植友谊树活动,完成了笔架染、平坑氧化塘周边环境建设和绿化施工、叶岙码头绿化建设、施工辅助区局部绿化施工、库区周边景观改造实施工作、平坑野营区绿化施工建设、阆凤山庄庭院绿化方案设计与施工,营地的绿化覆盖率达70%。总之,2002年,白溪公司实现了以枢纽区和库区水面为核心,总面积近30k㎡的资源整合,对其实现全封闭的管理,进而组织统一有序的保护和开发经营。5月19日,宁波天河生态风景区开业庆典,水利部授牌白溪水库为“国家水利风景区”,宁波市委副书记王卓辉宣布开业。
  2003年,管理局园艺场盆花生产量大增;在飞龙桥附近的山黄岗植树;完成了库区周边景观改造实施工作;逐步完成施工辅助区大面积草坪铺植;大规格香樟和香泡的种植及整体绿化;电厂草坪铺植及绿化树木的种植;之字路绿化;营地篮球场的绿化等工作。
  2004年,管理局完成的主要绿化工作有:补种库区涨落带、电厂调节池及坝后之字路的植被;施工辅助区大树栽植及行道树补植;郁金香图案的改造;上坝路行道树广玉兰等种植土的改良及已死树木的补植;大官山征地边界及隔离带的绿化;园艺场内苗木的移植、修剪、培育工作以及一些切花品种的更新。
  2005年冬至2006年春,管理局实际完成绿化面积110.1亩,种植苗木29101株(园艺场挖出456株),购入苗木28645株,总共投入资金220987元。主要绿化范围为:雪坑、大观山、新办公楼用地以外东南西三面空地、大草坪边缘路、大草坪北角、电厂、大草坪中间空地、里王村桥头停车场、雪坑马路两边、叶岙码头和停车场等。
  2007年绿化面积65.5亩,种植苗木151777株(采购苗木中作为培育绿化用苗有510株,盆景用67株);采购马尼拉草皮9176㎡,合计绿化投资总额为238215.5元(包括2000元大规模苗木承包绿化费用)。绿化范围有:综合办公楼周围及天井,办公楼区入口柏油路东西两侧,门卫南面三角块,办公楼广场前(包括柏油路弯道以南狭长带),滴水池及其周围,停车场,大草坪密植区,电厂周围,别墅、食堂及后山,白溪水库下游河道绿化(包括下游里王村河段、白溪树大香樟木—天河桥断、白溪村大香樟—白溪大桥段)等。
  经过多年努力,指挥部和管理局先后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以大坝下游厂坝区为花园中心,建成了绿色的宾馆区、水库游览区、枢纽观光区、登山旅游区及植物园区。

知识出处

白溪水庫志

《白溪水庫志》

《白溪水库志》由白溪水库志编纂委员会编纂,详细记录了白溪水库的历史沿革、建设过程、运营管理、社会文化影响等方面,展现了水库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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