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水库的开发目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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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溪水庫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01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水库的开发目标
分类号: TV213.9
页数: 7
页码: 23-29
摘要: 白溪水库历经多次规划,开发目标由1958年的发电为主,转变为1990年代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并于1995年获国家计委批准。
关键词: 白溪水库 开发目标 综合利用

内容

自1958年白溪始开发至2000年10月18日白溪水库正式诞生,白溪水库的开发目标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侧重点。
  一、1958年白溪始开发
  1958年4月20日,宁海县人民委员以宁办创字第0340号文向浙江省人民委员会和台州专员公署报送《宁海县建筑白溪水力发电站工程计划任务书的报告》。1958年5月23日,浙江台州专员公署以(58)署水字第0515号文向浙江省水利厅呈报《核转宁海县白溪水力发电站计划任务书》,该任务书指出:“该工程可以解决宁海县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动力问题,同时对白溪下游两岸防洪及灌溉问题,亦可解决。”随后,该工程得到浙江省水利厅批准。1958年白溪水库工程位置选在岔路镇上金村,建筑物有心墙坝(土质坝)一座,涵管一道,放水闸一座,溢洪道一条,电站一所,坝长446m,坝高35m,正常蓄水深30m,库容约1亿m3。工程开工后,因摊子铺得过大,财力、人力、物力、技术等跟不上,工程于20世纪60年代初下马。
  二、1991年《规划报告》中的白溪水库
  1990年,宁海县委托华东院进行白溪流域水利水电梯级开发规划及白溪引水工程选线工作,1991年华东院提交了《浙江省宁海县白溪流域水利水电梯级开发规划报告》(简称《规划报告》)。该报告指出:宁海县“乡镇企业较发达,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72%。白溪是宁海县境内最大,最有开发前途的水系,县境内流域面积为516k㎡,其中山区占90%,平地占10%,上游地区为崇山峻岭的山区,是边远的贫困区,经济落后,下游地区为低山丘陵,人口耕地集中,是宁海县的重点产粮区。流域内计有越溪、水车、城郊、竹林、前童、岔路、白溪、王爱、双峰、城关、黄坛、辛岭、西溪、马岙等14个乡镇,总人口16.5万人,总耕地7.1万亩。流域内的城关镇(现跃龙街道),是宁海县府所在地,本县政治经济中心,在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后,宁海县经济迅速发展,该报告继续指出:“‘六五’期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年递增率19.4%;‘七五’期间,工农业产值年递增率19%,1989年全县用电最高负荷达2.74万kW,年用电量1.47亿km·h,1990年又比上年负荷、电荷分别增长7%和8.8%,虽然宁海县电网于1972年与华东网联网,但统配电量仅为总电量的40%,制约了地区经济的发展。”
  鉴于此,《规划报告》对白溪水库提出“综合利用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防洪。白溪干流下游地区,计有白溪、岔路,前童,竹林、城郊、水车、越溪等7个乡镇,洪灾频繁。据统计,1949年至1990年的42年间,较大的洪水发生过7次,较小的洪灾平均每3年发生一次,对发展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该地区解放后,宁海县在防洪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修建了一批山塘水库和河堤,起了一定的防洪作用,但因上游缺乏骨干水库,无法拦蓄洪水,加之下游河床缩窄,洪水排泄不畅,极易形成洪水灾害,故对上述农田和村镇需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防洪设计。
  灌溉。白溪流域现有岔路、黄坛两灌区,计划将梅林灌区纳入本流域灌区,总计水田面积9.68万亩,其中岔路灌区2万亩、黄坛灌区4.6万亩、梅林灌区3.08万亩,上述灌区由于水源不足,均需白溪提供补充水源。宁海县水利局按灌区划分,要求干流水库只承担岔路灌区补充水源,黄坛、梅林灌区将由大溪支流提供补充水量。
  供水。根据宁波市水利部门分析,宁波市设想从白溪跨流域引水,为城市供水区提供补充水源,以缓解供水紧张局面。另据宁海县规划,到2000年,城关镇工业和生活用水量0.4m3/s,目前的工业和生活用水取大溪河水作为供水水源,今后的水源仍由大溪支流供给,白溪流域农村居民均饮用井水,故农村生活用水取自地下水,不由白溪干流河水供给。
  发电。当时,宁海县尚无大中型水火电站,电网自有电源甚少,供电主要依靠华东电网,急需结合防洪、供水、灌溉综合利用要求,开发白溪流域水力资源,为县电网提供新电源。
  白溪流域河道水浅流急,历史上无过木和航运要求。
  《规划报告》的“供水”一章中,分析了宁海县城的供水安排,决定仍由大溪上游水库提供水源。同时,提出了白溪“向宁波市提供工业补充水源的设想”,详见表2-1-1。
  从上表看,预测2000年宁波市水资源的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保证率需水量(P=95%),缺水数额大。为解决宁波市中近期用水的供需矛盾,宁波市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水利部门设想,首先尽可能在宁波城市供水区内兴建水利工程解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不足部分考虑从外流域引水补充,根据城市供水资源储量及可开发水量分析,需要引调白溪水予以补充。
  根据白溪流域梯级开发方案,干支流水库坝址河床高程均在50~70m左右,宁波市区及北仑开发区的地面高程为1.5~2.6m,白溪引水至宁波路线全长约100余km,引水路线全程平均纵坡约0.7%。从地形和地势来看,白溪流域可以采用自流输水至宁波。
  通过白溪流域水量平衡计算表明,在满足宁海县有关地区的工农业用水要求后,白溪流域尚余外调水量2亿m3,其中干流1.73亿m3,大溪支流0.28亿m3,年保证率均为94%。可以输水宁波作为补充水源,缓解供水矛盾。
  依据坝下取水的供水方式,水库拟建水电站,库内蓄水经过电厂发电后,利用电站尾水供水。为使水电站发挥更好效益,电站担任调峰运行,通过反调节池向宁波均匀供水。即利用岔路附近的九顷塘扩建成反调节池,进行反调节。九顷塘至电站尾水设置动力渠道,以满足电站调节运行。渠道最大调节流量35.5m3/s。供水渠道输水流量暂定6m3/s①。
  《规划报告》对白溪干流梯级开发方案进行综合分析。方案一:大官山
  ①编者注:后经设计优化,将拟建的九顷塘反调节池改为在坝后设置反调节池。
  宁波城市供水区水资源、供水需水量情况表170m一级开发方案;方案二:花如坪200m、江家135m的二级开发方案。以工程地质、径流调节和功能、供水调节、水库淹没等方面对比分析,选定了干流按白溪水库(大官山)一级开发,并与大溪上的沙地水库①比较,选择了白溪水库为第一期工程。
  三、《白溪水库项目建议书》
  1992年8月,宁波市水利局编制了《白溪水库项目建议书》(简称《项目建议书》)。建议书中在“建设的必要性”一节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市经济发展迅猛。1991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417.5亿元,国民生产总值达172.6亿元,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城市用水自1980年的3017万t/年剧增至1991年的2.38亿t。根据宁波市‘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要求,国民经济将有较大发展,城市用水量也将急剧增长,而城市供水区现有水利工程的供水能力不能满足要求。区内虽有几个供水方案,但根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宁波市城市供水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咨询意见》建议将白溪水库作为前期工作的重点;《宁波市城市供水区水源规划报告》、《白溪流域水利水电梯级开发规划》通过多种方案比较,就建库的淹没损失、每获单方水量的投资成本和解决缺水程度等,兴建白溪水库都优于其他大中型水库工程。因此推荐优先开发白溪水库,每年可向宁波市输送1.73亿m3的优质水。
  “白溪干流下游防洪保护区有六个乡镇,6万余人口,乡镇企业产值上亿元。1988年7月30日的特大洪水中,淹死182人,毁房、冲田、淹工厂,经济损失近亿元。由于无骨干蓄水工程,下游有6.6万亩农田不同程度受旱。
  “为了保证宁波城市工业发展所需的供水,保护白溪中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改善农田灌溉,并可利用水力发电,以缓解宁海县用电矛盾,兴建宁海县白溪水库是必要的。”
  《项目建议书》在“水库的功能和目标”一节 中提出:“白溪水库的功能是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综合利用。其具体目标为:每年向宁波城市供水1.73亿m3,以有效缓解城市供水紧张状况;白溪下游的防洪标准由五年一遇提高到二十年一遇,以保护6万余人口和3.2万亩农田;利用水力发电装机2.5万kW,多年平均可供电4000余万kW·h为地区电网提供调峰电源;可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6.6万亩,达到保收标准。”
  随后,宁波市计划委员会以甬计农[1992]454号文,向国家计委呈送《关
  ①编者注:沙地水库,现名西溪水库。于上报宁海县白溪水库项目建议书请示》。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白溪水库
  1992年,宁波市水利局提出《白溪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指出,白溪水库是一个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效益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报告对建设白溪水库的必要性作了充分阐述,摘录其主要内容如下:
  “白溪流域地处台风活动区,常受台风暴雨袭击,又受天台山脉阻隔,具备东风扰动云团形成大暴雨的条件,历来就是浙江省的暴雨中心之一。6~7月间又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常受干旱威胁。据建国以来40年资料记载,发生洪、旱、台风灾害有26个年份,平均约1.54年即有一年受灾,且其中有许多年份是先旱后洪,再是台风,史料说明宁海县自然灾害十分频繁,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构成严重威胁。
  “解放以来,宁海县在防洪防旱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修建了不少山塘水库及其他各种类型的水利工程,在抗旱、防洪、排捞、抗台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仅仅依靠这些水利设施不足以防御频繁的自然灾害,尤其是特大灾害。白溪流域的岔路区、黄坛区一带,由于过去兴建的水利工程较少又无骨干工程,洪旱灾害较为突出,历来就是全县的重点灾区,易洪易旱面积分别占全县的55.9%及41%,其中有些地方,在农作物生长季节,15~20天不下雨,即出现旱情;24h降雨100~150mm就会造成洪灾。仍未摆脱‘大雨大灾,无雨旱灾’的局面。
  “白溪流域水资源丰富,但至今已开发利用的仅占10.8%,大量的水资源仍未被开发利用,而对防洪则是很大的威胁,是宁海县的主要自然灾害区,经济落后,是宁海县迄今为止未摆脱贫困的根源之一。白溪水库为该流域的控制性骨干工程,宁海县人民盼望白溪水库早日动工兴建。
  “白溪水库还可以为宁波市提供工业用水补充的水源,促进宁波的对外开放,发展经济。
  “宁波市是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是华东地区重要工业城市和对外贸易口岸。近十年来,宁波的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地位日趋重要。
  “按照宁波市计委编制的《宁波市“八五”工业发展规模预测》研究成果,预计到1995年工业总产值将达到500亿元,2000年达750亿元,其中城市供水区分别为272亿元及414.76亿元。据宁波市水利部门规划,1995年农业灌溉面积达130.66万亩,2000年为126.12万亩。预计到1995年城市供水区需水量约13.11亿m3,2000年14.74亿m3。
  “宁波市城市供水区多年平均年径流量约25亿m3。加上地下蕴藏量,水资源总量可达26亿m3,特枯年份水资源总量13.1亿m3。目前城市供水区工农业、城市生活年用水量约在8亿m3左右。特枯年份,通过工程的调节运用,城市供水区可供水量9亿~10亿m3,足以保证目前用水需要。
  “现有的水利工程设施,加上目前已在扩建的供水工程,到1995年遇特枯年份时可供水量为10.5亿m3。此时需水量约13.11亿m3,需新建补充水源约2.61亿m3,到2000年需水量为14.74亿m3,需新建补充水源约4.24亿m3(其中重要工业需补充水1.2亿m3)。据此,在中近期内,除修建中小型蓄水工程及开发地下水、疏浚河网外,必须开发大型水利工程,才可满足需水要求。城供区内可供开发的工程只有周公宅水库,区外可以开发白溪水库还有跨地区富春江引水工程,可以择优选用建设。考虑到宁波市为计划单列城市并将成为华东地区重要工业城市和对外贸易口岸,在供水量上必须予以满足并应适当留有余地。因此,应不失时机地着手大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在“八五”期间即动工兴建。
  “周公宅水库离市区近,输水线路短,供水较有保证,但库容小,坝址不够理想,移民多,经济效益相对较差。水量不能满足近期需水要求,可以作为将来的备用水源工程。
  “富春江引水工程,经济指标比较优越,又可结合杭甬运河建设,从长远看,是解决宁波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水源。由于工程规模大,引水线路长,挖损耕地多,涉及面广,调度运行关系比较复杂,近期较难实施。
  “白溪水库库容大,蓄水多,地质条件好,淹没移民少。本水库可为宁波市提供工业用水补充水量1.73亿m3,可向宁海县农田灌溉提供补充水量0.13亿m3,还可以起保护下游乡镇的2万亩农田和6万人的防洪作用,经济社会效益好。库区无工业污染,水质优良,供水规模适合近期需要,送水渠线长度与本区其他水源相当,又属宁波市管辖,建议将白溪水库作为前期工作的重点。”
  综上所述,白溪水库是宜于近期尽早开发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对宁波市和宁海县的经济发展具有显著作用。同时,白溪水库属于宁波市自身水源,与区外用水无干扰;工程相对简单,现实性强。因此,建议加速安排其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八五”基建计划,早日动工兴建。五、国家计委《审批请示》中的白溪水库
  国家计划委员会与水利部商讨,经经委办公会讨论通过,于1995年11月7日以计农经[1995]1989号文向国务院递交《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宁波市白溪水库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该请示迅速(1995年11月16日)得到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对白溪水库的意见如下:
  “白溪水库位于宁波市宁海县白溪流域,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有防洪、发电效益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宁波是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发展迅速,但工农业、城市生活用水矛盾日益突出,已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建设白溪水库能够提供可靠的水源,是保障宁波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兴建白溪水库是必要的。
  “白溪水库坝址选在大官山,坝型选定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23m,正常蓄水位170m,总库容1.64亿m3,装机容量2.5万kW。工程建成后,可为宁波市供水提供可靠水源,并使白溪下游的防洪标准由五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年平均发电量4200万kW·h,灌溉农田6.6万亩。
  “按1996年价格水平核定白溪水库总投资4.2亿元。白溪水库工程为地方项目,投资以地方为主,水利部定额安排银行贷款投资8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宁波市负责筹措。
  “鉴于该项目的建设对宁波市的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建议国务院批准该项目建议书。”
  综上所述,为兴利除害和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所需,白溪水库的开发目标几经修改,1958年,白溪水库的开发目标以发电为主,兼及下游两岸防洪和灌溉;1991年,提出白溪水库以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综合利用的要求;1992年,白溪水库的开发目标演变为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效益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并于1995年得到国家计划委员会的批准列项。
  到1997年可研批复确定为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综合效益。至此,白溪水库开发目标更加明确。
  第二节 建设管理体制
  白溪水库工程自建设初期始,适逢全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经济稳定发展、水利工程管理建设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时期。工程建设阶段,白溪水库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实行

知识出处

白溪水庫志

《白溪水庫志》

《白溪水库志》由白溪水库志编纂委员会编纂,详细记录了白溪水库的历史沿革、建设过程、运营管理、社会文化影响等方面,展现了水库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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