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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开发目标与建管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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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白溪水庫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01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开发目标与建管体制
分类号:
TV62
页数:
11
页码:
23-33
摘要:
白溪是宁海县第一大水系,水资源丰富但水旱台灾多发。为兴利除害,白溪水库工程于20世纪90年代开工,建立了独特的管理体制。
关键词:
白溪水库
管理体制
兴利除害
内容
白溪是宁波市宁海县境内第一大水系,流域降水充沛,水资源十分丰富,开发条件优越。白溪流域也是水旱台灾多发区。为兴利除害,白溪水库工程在酝酿近40年后,最终于20世纪90年代宁波市经济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开工兴建。在建设过程和运行管理过程中,白溪水库在改革开放浪潮中建立了独特的管理体制。
第一节 水库的开发目标
自1958年白溪始开发至2000年10月18日白溪水库正式诞生,白溪水库的开发目标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侧重点。
一、1958年白溪始开发
1958年4月20日,宁海县人民委员以宁办创字第0340号文向浙江省人民委员会和台州专员公署报送《宁海县建筑白溪水力发电站工程计划任务书的报告》。1958年5月23日,浙江台州专员公署以(58)署水字第0515号文向浙江省水利厅呈报《核转宁海县白溪水力发电站计划任务书》,该任务书指出:“该工程可以解决宁海县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动力问题,同时对白溪下游两岸防洪及灌溉问题,亦可解决。”随后,该工程得到浙江省水利厅批准。1958年白溪水库工程位置选在岔路镇上金村,建筑物有心墙坝(土质坝)一座,涵管一道,放水闸一座,溢洪道一条,电站一所,坝长446m,坝高35m,正常蓄水深30m,库容约1亿m3。工程开工后,因摊子铺得过大,财力、人力、物力、技术等跟不上,工程于20世纪60年代初下马。
二、1991年《规划报告》中的白溪水库
1990年,宁海县委托华东院进行白溪流域水利水电梯级开发规划及白溪引水工程选线工作,1991年华东院提交了《浙江省宁海县白溪流域水利水电梯级开发规划报告》(简称《规划报告》)。该报告指出:宁海县“乡镇企业较发达,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72%。白溪是宁海县境内最大,最有开发前途的水系,县境内流域面积为516k㎡,其中山区占90%,平地占10%,上游地区为崇山峻岭的山区,是边远的贫困区,经济落后,下游地区为低山丘陵,人口耕地集中,是宁海县的重点产粮区。流域内计有越溪、水车、城郊、竹林、前童、岔路、白溪、王爱、双峰、城关、黄坛、辛岭、西溪、马岙等14个乡镇,总人口16.5万人,总耕地7.1万亩。流域内的城关镇(现跃龙街道),是宁海县府所在地,本县政治经济中心,在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后,宁海县经济迅速发展,该报告继续指出:“‘六五’期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年递增率19.4%;‘七五’期间,工农业产值年递增率19%,1989年全县用电最高负荷达2.74万kW,年用电量1.47亿km·h,1990年又比上年负荷、电荷分别增长7%和8.8%,虽然宁海县电网于1972年与华东网联网,但统配电量仅为总电量的40%,制约了地区经济的发展。”
鉴于此,《规划报告》对白溪水库提出“综合利用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防洪。白溪干流下游地区,计有白溪、岔路,前童,竹林、城郊、水车、越溪等7个乡镇,洪灾频繁。据统计,1949年至1990年的42年间,较大的洪水发生过7次,较小的洪灾平均每3年发生一次,对发展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该地区解放后,宁海县在防洪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修建了一批山塘水库和河堤,起了一定的防洪作用,但因上游缺乏骨干水库,无法拦蓄洪水,加之下游河床缩窄,洪水排泄不畅,极易形成洪水灾害,故对上述农田和村镇需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防洪设计。
灌溉。白溪流域现有岔路、黄坛两灌区,计划将梅林灌区纳入本流域灌区,总计水田面积9.68万亩,其中岔路灌区2万亩、黄坛灌区4.6万亩、梅林灌区3.08万亩,上述灌区由于水源不足,均需白溪提供补充水源。宁海县水利局按灌区划分,要求干流水库只承担岔路灌区补充水源,黄坛、梅林灌区将由大溪支流提供补充水量。
供水。根据宁波市水利部门分析,宁波市设想从白溪跨流域引水,为城市供水区提供补充水源,以缓解供水紧张局面。另据宁海县规划,到2000年,城关镇工业和生活用水量0.4m3/s,目前的工业和生活用水取大溪河水作为供水水源,今后的水源仍由大溪支流供给,白溪流域农村居民均饮用井水,故农村生活用水取自地下水,不由白溪干流河水供给。
发电。当时,宁海县尚无大中型水火电站,电网自有电源甚少,供电主要依靠华东电网,急需结合防洪、供水、灌溉综合利用要求,开发白溪流域水力资源,为县电网提供新电源。
白溪流域河道水浅流急,历史上无过木和航运要求。
《规划报告》的“供水”一章中,分析了宁海县城的供水安排,决定仍由大溪上游水库提供水源。同时,提出了白溪“向宁波市提供工业补充水源的设想”,详见表2-1-1。
从上表看,预测2000年宁波市水资源的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保证率需水量(P=95%),缺水数额大。为解决宁波市中近期用水的供需矛盾,宁波市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水利部门设想,首先尽可能在宁波城市供水区内兴建水利工程解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不足部分考虑从外流域引水补充,根据城市供水资源储量及可开发水量分析,需要引调白溪水予以补充。
根据白溪流域梯级开发方案,干支流水库坝址河床高程均在50~70m左右,宁波市区及北仑开发区的地面高程为1.5~2.6m,白溪引水至宁波路线全长约100余km,引水路线全程平均纵坡约0.7%。从地形和地势来看,白溪流域可以采用自流输水至宁波。
通过白溪流域水量平衡计算表明,在满足宁海县有关地区的工农业用水要求后,白溪流域尚余外调水量2亿m3,其中干流1.73亿m3,大溪支流0.28亿m3,年保证率均为94%。可以输水宁波作为补充水源,缓解供水矛盾。
依据坝下取水的供水方式,水库拟建水电站,库内蓄水经过电厂发电后,利用电站尾水供水。为使水电站发挥更好效益,电站担任调峰运行,通过反调节池向宁波均匀供水。即利用岔路附近的九顷塘扩建成反调节池,进行反调节。九顷塘至电站尾水设置动力渠道,以满足电站调节运行。渠道最大调节流量35.5m3/s。供水渠道输水流量暂定6m3/s①。
《规划报告》对白溪干流梯级开发方案进行综合分析。方案一:大官山
①编者注:后经设计优化,将拟建的九顷塘反调节池改为在坝后设置反调节池。
宁波城市供水区水资源、供水需水量情况表170m一级开发方案;方案二:花如坪200m、江家135m的二级开发方案。以工程地质、径流调节和功能、供水调节、水库淹没等方面对比分析,选定了干流按白溪水库(大官山)一级开发,并与大溪上的沙地水库①比较,选择了白溪水库为第一期工程。
三、《白溪水库项目建议书》
1992年8月,宁波市水利局编制了《白溪水库项目建议书》(简称《项目建议书》)。建议书中在“建设的必要性”一节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市经济发展迅猛。1991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417.5亿元,国民生产总值达172.6亿元,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城市用水自1980年的3017万t/年剧增至1991年的2.38亿t。根据宁波市‘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要求,国民经济将有较大发展,城市用水量也将急剧增长,而城市供水区现有水利工程的供水能力不能满足要求。区内虽有几个供水方案,但根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宁波市城市供水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咨询意见》建议将白溪水库作为前期工作的重点;《宁波市城市供水区水源规划报告》、《白溪流域水利水电梯级开发规划》通过多种方案比较,就建库的淹没损失、每获单方水量的投资成本和解决缺水程度等,兴建白溪水库都优于其他大中型水库工程。因此推荐优先开发白溪水库,每年可向宁波市输送1.73亿m3的优质水。
“白溪干流下游防洪保护区有六个乡镇,6万余人口,乡镇企业产值上亿元。1988年7月30日的特大洪水中,淹死182人,毁房、冲田、淹工厂,经济损失近亿元。由于无骨干蓄水工程,下游有6.6万亩农田不同程度受旱。
“为了保证宁波城市工业发展所需的供水,保护白溪中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改善农田灌溉,并可利用水力发电,以缓解宁海县用电矛盾,兴建宁海县白溪水库是必要的。”
《项目建议书》在“水库的功能和目标”一节 中提出:“白溪水库的功能是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综合利用。其具体目标为:每年向宁波城市供水1.73亿m3,以有效缓解城市供水紧张状况;白溪下游的防洪标准由五年一遇提高到二十年一遇,以保护6万余人口和3.2万亩农田;利用水力发电装机2.5万kW,多年平均可供电4000余万kW·h为地区电网提供调峰电源;可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6.6万亩,达到保收标准。”
随后,宁波市计划委员会以甬计农[1992]454号文,向国家计委呈送《关
①编者注:沙地水库,现名西溪水库。于上报宁海县白溪水库项目建议书请示》。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白溪水库
1992年,宁波市水利局提出《白溪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指出,白溪水库是一个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效益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报告对建设白溪水库的必要性作了充分阐述,摘录其主要内容如下:
“白溪流域地处台风活动区,常受台风暴雨袭击,又受天台山脉阻隔,具备东风扰动云团形成大暴雨的条件,历来就是浙江省的暴雨中心之一。6~7月间又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常受干旱威胁。据建国以来40年资料记载,发生洪、旱、台风灾害有26个年份,平均约1.54年即有一年受灾,且其中有许多年份是先旱后洪,再是台风,史料说明宁海县自然灾害十分频繁,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构成严重威胁。
“解放以来,宁海县在防洪防旱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修建了不少山塘水库及其他各种类型的水利工程,在抗旱、防洪、排捞、抗台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仅仅依靠这些水利设施不足以防御频繁的自然灾害,尤其是特大灾害。白溪流域的岔路区、黄坛区一带,由于过去兴建的水利工程较少又无骨干工程,洪旱灾害较为突出,历来就是全县的重点灾区,易洪易旱面积分别占全县的55.9%及41%,其中有些地方,在农作物生长季节,15~20天不下雨,即出现旱情;24h降雨100~150mm就会造成洪灾。仍未摆脱‘大雨大灾,无雨旱灾’的局面。
“白溪流域水资源丰富,但至今已开发利用的仅占10.8%,大量的水资源仍未被开发利用,而对防洪则是很大的威胁,是宁海县的主要自然灾害区,经济落后,是宁海县迄今为止未摆脱贫困的根源之一。白溪水库为该流域的控制性骨干工程,宁海县人民盼望白溪水库早日动工兴建。
“白溪水库还可以为宁波市提供工业用水补充的水源,促进宁波的对外开放,发展经济。
“宁波市是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是华东地区重要工业城市和对外贸易口岸。近十年来,宁波的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地位日趋重要。
“按照宁波市计委编制的《宁波市“八五”工业发展规模预测》研究成果,预计到1995年工业总产值将达到500亿元,2000年达750亿元,其中城市供水区分别为272亿元及414.76亿元。据宁波市水利部门规划,1995年农业灌溉面积达130.66万亩,2000年为126.12万亩。预计到1995年城市供水区需水量约13.11亿m3,2000年14.74亿m3。
“宁波市城市供水区多年平均年径流量约25亿m3。加上地下蕴藏量,水资源总量可达26亿m3,特枯年份水资源总量13.1亿m3。目前城市供水区工农业、城市生活年用水量约在8亿m3左右。特枯年份,通过工程的调节运用,城市供水区可供水量9亿~10亿m3,足以保证目前用水需要。
“现有的水利工程设施,加上目前已在扩建的供水工程,到1995年遇特枯年份时可供水量为10.5亿m3。此时需水量约13.11亿m3,需新建补充水源约2.61亿m3,到2000年需水量为14.74亿m3,需新建补充水源约4.24亿m3(其中重要工业需补充水1.2亿m3)。据此,在中近期内,除修建中小型蓄水工程及开发地下水、疏浚河网外,必须开发大型水利工程,才可满足需水要求。城供区内可供开发的工程只有周公宅水库,区外可以开发白溪水库还有跨地区富春江引水工程,可以择优选用建设。考虑到宁波市为计划单列城市并将成为华东地区重要工业城市和对外贸易口岸,在供水量上必须予以满足并应适当留有余地。因此,应不失时机地着手大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在“八五”期间即动工兴建。
“周公宅水库离市区近,输水线路短,供水较有保证,但库容小,坝址不够理想,移民多,经济效益相对较差。水量不能满足近期需水要求,可以作为将来的备用水源工程。
“富春江引水工程,经济指标比较优越,又可结合杭甬运河建设,从长远看,是解决宁波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水源。由于工程规模大,引水线路长,挖损耕地多,涉及面广,调度运行关系比较复杂,近期较难实施。
“白溪水库库容大,蓄水多,地质条件好,淹没移民少。本水库可为宁波市提供工业用水补充水量1.73亿m3,可向宁海县农田灌溉提供补充水量0.13亿m3,还可以起保护下游乡镇的2万亩农田和6万人的防洪作用,经济社会效益好。库区无工业污染,水质优良,供水规模适合近期需要,送水渠线长度与本区其他水源相当,又属宁波市管辖,建议将白溪水库作为前期工作的重点。”
综上所述,白溪水库是宜于近期尽早开发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对宁波市和宁海县的经济发展具有显著作用。同时,白溪水库属于宁波市自身水源,与区外用水无干扰;工程相对简单,现实性强。因此,建议加速安排其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八五”基建计划,早日动工兴建。五、国家计委《审批请示》中的白溪水库
国家计划委员会与水利部商讨,经经委办公会讨论通过,于1995年11月7日以计农经[1995]1989号文向国务院递交《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宁波市白溪水库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该请示迅速(1995年11月16日)得到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对白溪水库的意见如下:
“白溪水库位于宁波市宁海县白溪流域,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有防洪、发电效益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宁波是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发展迅速,但工农业、城市生活用水矛盾日益突出,已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建设白溪水库能够提供可靠的水源,是保障宁波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兴建白溪水库是必要的。
“白溪水库坝址选在大官山,坝型选定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23m,正常蓄水位170m,总库容1.64亿m3,装机容量2.5万kW。工程建成后,可为宁波市供水提供可靠水源,并使白溪下游的防洪标准由五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年平均发电量4200万kW·h,灌溉农田6.6万亩。
“按1996年价格水平核定白溪水库总投资4.2亿元。白溪水库工程为地方项目,投资以地方为主,水利部定额安排银行贷款投资8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宁波市负责筹措。
“鉴于该项目的建设对宁波市的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建议国务院批准该项目建议书。”
综上所述,为兴利除害和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所需,白溪水库的开发目标几经修改,1958年,白溪水库的开发目标以发电为主,兼及下游两岸防洪和灌溉;1991年,提出白溪水库以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综合利用的要求;1992年,白溪水库的开发目标演变为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效益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并于1995年得到国家计划委员会的批准列项。
到1997年可研批复确定为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灌溉等综合效益。至此,白溪水库开发目标更加明确。
第二节 建设管理体制
白溪水库工程自建设初期始,适逢全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经济稳定发展、水利工程管理建设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时期。工程建设阶段,白溪水库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而且还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对投资主体实行了股份制。
一、明晰投资主体与股权
白溪水库工程是宁波市属工程,考虑到工程建设需占用宁海土地山林并要引走水资源等情况,1995年12月24日,第一次宁波市白溪水库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水库工程建设总投资5.36亿元,宁波市出资2.4亿元,其中投资1.2亿元;宁海县出资0.5亿元,其中投资0.3亿元。1997年1月6日,白溪公司第一次股东会议决定,白溪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宁波市水利投资公司(现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占80%股权,宁海县财政(委托宁海县水务集团公司管理)投资0.3亿元占20%股权。后来,经过努力,向中央有关部门争取到6600万元拨款,2005年,根据宁波市国资委的要求,将6600万元拨款再加上宁波市财政拨款1.2亿元,全部转为白溪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比例不变。
二、建设管理体制
1995年12月21日成立的指挥部全权负责白溪水库的兴建过程中的一切事务。1997年1月8日,白溪公司成立。指挥部和白溪公司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建设管理体制。指挥部是一线指挥机构,其主要指职责为:负责水库工程建设指挥、协调与管理;主持白溪水库各工程项目的招标、评标、决标和合同签订工作;主持对工程进度、质量检查督促,对工程进度进行汇总统计、核实,编制年度工程计划、投资计划;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和审核,负责工程价款分月和年终结算与付款;处理一般性的工程索赔问题;主持临时工程、主体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建设征(借)地的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负责合同提供材料采购和供应。白溪公司的职责为:负责项目资金筹措、融资、还贷以及经营发展等,指挥部的财务于2002年1月划转由白溪公司建账运作。
三、主要项目的招投标
白溪水库枢纽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承包制,建设监理制”的要求,实行项目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白溪水库的招标、投标、决标程序规范,“招标文件”、“评标工作大纲”、“评标方法”、“评标细则”等类各文件内容及条款,是经专家和设计单位进行多次深入研究后制定,其深入、细致规范程度,在招标过程中得到了各有关单位的一致公认。在宁波市计委、市水利局、宁波市重点工程招标办公室、市公证处的监督和指导下,指挥部邀请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评标小组(技术组、商务组),对投标人的报价、施工方案、工程进度、材料用量、投入工程的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以及投标人的业绩、技术实力、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整个评标、决标过程,既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又充分发扬民主。
主体工程,即白溪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土建标)的招标,是白溪水库工程项目最主要的内容。土建标招标的工程范围为拦河坝、溢洪道、引水供水放空隧洞,发电厂房,下游反调节池、供水工程进水口等建筑物的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根据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1996年6月11日的甬重领[1996年]3号文“关于白溪水库主体工程有关招标投标工作请示的批复”,由市计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宁海县政府、指挥部等单位领导组成“白溪水库主体工程招标委员会”领导主体工程招投标工作,具体工作由指挥部负责,并同意施工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指挥部于1996年6月安排土建招标事宜,土建招标设计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由指挥部委托华东院进行,华东院于1996年7月提出招标文件初稿,1996年7月下旬,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并聘请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查,华东院于8月中旬编制完成了《宁波白溪水库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在招标前,市水利局、指挥部及监理单位共同组织有关人员,于1996年7月对有投标意向的施工单位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经招标委员会研究决定,邀请六家施工单位参加投标。1996年8月15日,向六家施工单位发出了投标邀请预通知,1996年9月3日,向投标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和召开标前会,并察勘了现场,六家施工单位均参加了标前会和购买了招标文件。
1996年10月9日,召开第二次招标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了土建标招标文件、评标工作大纲、评标办法和评标小组及评标工作组人员名单,白溪水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甬白办[1996]7号文“转发白溪水库主体工程招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的函”下达执行。
为了防止标底泄密,经招标委员会同意,标底编制采用全封闭方式,1996年11月14日下午,在编标现场审查标底编制办法,招标委员会、宁波市重点工程招标办公室、宁波市监察局、市水利局及指挥部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审查,同日晚,由宁波市重点工程招标办公室和宁波市公证处密封标底。
开标仪式于1996年11月15日上午9时在宁海宾馆举行,仪式由指挥部主持,在宁波市监察局、宁波市重点工程招标办公室和宁波市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出席仪式的有宁波市招标委员会、市计委、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重点工程招标办公室、市水利局、宁海县委、宁海县政府、华东院、监理单位以及各投标单位的代表和参加评标工作的专家。市重点工程招标办公室对标底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评标工作的专家对标底编制及封存情况作了说明,会议宣读了评标的办法,投标人员注意事项及评标人员守则,接着按送达投标文件的反向顺序当众开启投标文件正本,在验看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代表证件、营业执照和投标保函后,宣读投标报价、修正报价和建议方案的报价,最后由宁波市公证处公证员张青怀宣读证词,声明本次开标活动各项程序符合规定,各投标单位手续齐全,投标文件封存良好,本次活动有效。
评标小组及其工作组根据招标委员会批准的“评标工作大纲”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组织和开展评标,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原则,评标共分合格性检查、初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评标工作程序为:开标→合格证检查初评检查和评议→第一次澄清→分组初评评议→综合评议→确定进入终评单位→对终评单位进一步评议→再次澄清→分组终评评议→综合评议→评标综合报告报招标委员会→确定进入合同预谈判单位。
通过一系列招投标工作,选定11个项目的中标单位:十二局(负责主体工程的施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金属结构之闸门部份的制造工作),浙江省水电建筑机械总厂(负责金属结构之启闭机部分的制造工作),四川东风电机制造厂(负责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制造工作),江能公司(负责机电及启闭机设备安装工作),浙江三变集团有限公司(负责35kV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制造),浙江开关厂(负责3.5kV高压开关柜的制造),苏州阿尔斯通开关厂(负责6.3kV高压开关柜的制造),厦门电器控制设备厂(负责0.4kV低压开关柜及电动配电柜的制造),宁海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负责白溪水库现场生活综合楼的建设),宁波市交通工程(集团)公司(负责白溪水库跨溪大桥的建设),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为白溪水库建设工程的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监造单位。此外,上海院为白溪水库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宁波市质监站为白溪水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单位。
第三节 运行管理体制
2004年10月,撤销指挥部,成立白溪水库管理局。管理局为市水利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预算为自收自支;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大坝及其他枢纽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承担水库防洪调度,确保水库防洪安全,承担水库兴利调度,最大限度发挥供水、发电、灌溉等综合功能;在具体管理上与白溪公司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
一、人员编制
2004年6月29日,宁波市编制办公室批准设立白溪水库管理局,事业编制18名。2006年6月,管理局根据国务院水管体制改革有关文件和浙江省编办、水利厅和财政厅关于水管单位定岗定编的规定,结合白溪水库的实际情况,向宁波市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增加事业编制27名总数达到45名的请示,经市政府和市水利局领导同意,由宁波市编制办公室批准,增加事业编制22名,管理局事业编制合计达到40名。白溪公司有员工25名,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白溪水库的财务仍由白溪公司运作。管理局财务负责公共事业拨款和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费等内容。这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实现了从建设到管理的平稳过渡,财务主体明确,管理经费落实,职工队伍稳定,是符合水库建设管理的创新模式。
二、白溪公司及其与原水集团的关系
白溪公司仍延续组建初期的两大股东权,股东所占股权比例不变,但股东管理单位略有变化,原宁波市水利投资公司股东权改为宁波市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原宁海县财政股东权委托宁海县水务集团公司管理。白溪公司承担了白溪水库管理局的财务运作工作。
为加快宁波市重要水源工程建设和加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统一调控,以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实现宁波市水资源需求平衡和可持续利用,2005年12月5日,宁波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同意市水利局提出的《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原水集团’)组建方案》,即原水集团以宁波市本级控股的白溪水库、周公宅水库、姚江水源工程以及奉化亭下水库、鄞州的皎口水库等“八库一江”作为首批组建单位,同时,明确纳入原水集团的原为事业性质的水库管理局(处)等单位的机构性质、人员编制、财政关系、社会保障渠道不变。白溪公司为原水集团的子公司,一级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
知识出处
《白溪水庫志》
《白溪水库志》由白溪水库志编纂委员会编纂,详细记录了白溪水库的历史沿革、建设过程、运营管理、社会文化影响等方面,展现了水库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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