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地籍合作社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洞桥镇志》
唯一号: 112931020230000436
机构名称: 农业地籍合作社
文件路径: 1129/01/object/PDF/1129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0087.pdf
起始时间: 1953年

机构描述

1953年,洞桥、宁锋农民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据《洞桥村村史》记录:翁行华互助组在自愿情况下,自发组织合作社。当年夏秋干旱68天,全村亩产578斤,合作社亩产有648斤,合作社被评为县级集体劳动模范。当年冬天,翁行华自发式合作社被上级批准为正式低级社(低级社是每户入社土地,秋收时按土质好坏每亩土地可分红稻谷40—50斤,高级社是取消土地分红的),入社有20户。1954年,王安定与王国万的互助组入户数增加到10—12户,每亩产量比全村高96斤,被评为县级集体先进等荣誉。此年,鄞西连作晚稻在翁行华低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试点,然后全面推广。1955年,翁行华低级社扩大到63户,称为“洞桥一社”;王安定互助组转为低级社,称为“洞桥二社”;王国万互助组转为低级社,称为“洞桥三社”。后出现退社现象,二社退出3户,三社退出4户,王国万退社后由朱锡祚任社长。只一社未退,且年景较好,丰产丰收,均产比全村高129.2斤,被评为县级集体二等模范。

知识出处

洞桥镇志

《洞桥镇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商贸经济、财政金融、镇村建设、交通邮电等多个方面反映洞桥镇的历史和现状,记述时限,上限尽可能追溯事、物之发端,下限原则上到2012年末。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