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弥远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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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唯一号: 112930020230000100
人物姓名: 史弥远
人物异名: 字:同叔
文件路径: 1129/01/object/PDF/1129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463.pdf
时代: 南宋
出生年: 1164
卒年: 1233

传略

史弥远,(1164—1233) 字同叔,史浩第三子。南宋淳熙六年(1179)补承事郎,后转宣义郎,又到建康府粮料院、沿海制置司等处任职。十四年(1187)举进士。绍熙元年(1190)授大理司直,又迁为太社令、太常寺主簿,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他建议朝廷大力表彰廉洁之士,对举贤者给予奖励;要求朝廷发展农业生产,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训练士兵,巩固国防。庆元四年(1198)授枢密院编修官,迁太常丞,又兼工部郎官。开禧元年(1205),授司封郎官,兼国史编修、实录检讨。次年,兼资善堂直讲,封鄞县男,兼权刑部侍郎。时韩侂胄倡议大起边兵,对金作战。杨皇后素忌韩侂胄专权,史弥远也与之有隙,反对对金用兵。开禧三年(1207)十一月,史弥远与杨皇后合谋,槌杀韩侂胄,并遣使赴金求和。嘉定元年(1208),任参知政事,拜右丞相兼枢密使,十四年(1221),皇弟沂王之子贵和立为皇太子,改名竑。竑忌史弥远权势熏灼。十七年(1224),宋宁宗病笃,史弥远矫诏立赵昀为皇子,废赵竑为济王,后派人逼其自缢,诡称病死。宁宗卒后拥立赵昀即位,是为理宗。理宗感其立己之功,仍命其任右丞相,又拜太师封魏国公,被坚辞。宝庆二年(1226)拜少师。后拜太傅、太师,袭父荫号封会稽郡王。绍定六年(1233)卒。理宗辍朝三日,追封其为卫王,谥忠献,享尽哀荣。史弥远爱惜人才,对心腹之人也量才录用。他的堂兄弥茂,好友周铸、甥夏周篆,与他关系极为密切,人谓必然显贵。但三人都未获高官。史弥茂终生未有一官半职。史弥远宁宗时任丞相17年,理宗时拜相9年,专权用事长达20多年,又杀韩侂胄,遭时人非议。招权纳贿,货赂公行,大量印造新会子,致使币值跌落,民不聊生。任编修、检讨等文职官多年,经其手撰的诏书、文告颇多,如《高宗宝训》、《孝宗宝训》、《绍兴求贤手诏》等,著有《宁宗玉牒会要》等。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和丛录九大类构成,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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