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编 民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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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月湖街道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758
颗粒名称: 第十四编 民政
分类号: D632
页数: 28
页码: 565-592
摘要: 本编介绍了民政部门在拥军优属和社会救助、老年人工作、残疾人工作和慈善事业等方面的工作。其中包括对军人家庭的优抚关怀和社会救助的实施,老年人工作的概况和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残疾人康复和就业的支持,扶贫和社会助残的工作,以及慈善事业中资金募集和慈善救助的实施。
关键词: 月湖街道 社会救助 老年人工作

内容

20世纪70年代,县学街道、湖西街道(月湖街道前身)的民政工作主要包括管理地名、婚姻登记、拥军优属、殡葬管理等事务。1992年,月湖街道成立后,民政工作由民政助理员和民政救助员担任,主要负责拥军优属、社会救助、地名管理、救灾救济、残疾服务、慈善救助、殡葬管理等事务。1974—1992年,县学街道共受理结婚申请3675对,受理离婚申请94对。湖西街道共受理结婚申请1694对,受理离婚申请49对。1992年以后,婚姻登记工作由海曙区民政局统一管理。至2015年底,街道负责五保户13人、动态管理低保户145户和残疾人491名。2002—2015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563.6万元,救助生活困难和因病致贫家庭临时助医、助困1419户152.2万元,发放节日慰问金930万元。各社区慈善一日捐和街道全体干部捐助物品金额共190万元。1999—2015年,累计固定助医、助困、临时救助、大病救助、助学、助老2637名,救助金额254万元。
  第一章 拥军优属和社会救助
  1950年以后,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党政部门工作内容。在组织重大节庆日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的同时,遵循有关政策,做好复退军人安置、烈士褒扬和抚恤金发放工作。在区民政部门的主导下,街道的社会救助工作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第一节 拥军优属
  1951年开始,拥军优属工作列入街道(居委会)工作序列,由居民群众自发行动转为常规工作。每逢春节、建军节、国庆节、中秋节等节日,街道(居委会)组织群众开展送对联、光荣牌、年历画等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对辖区内烈军属给予优待金发放。
  至2015年,街道在册优抚对象有烈军属6人,病故军人遗属3户,革命伤残军人12人,在乡复退军人3人,在职伤残军人10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户,患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人,军队离退休干部4人,参战退役人员23人,自谋职业转业士官3人。
  拥军
  1999年8月,街道组织辖区40余名少先队员组成“99拥军夏令营”到东海舰队驻军警卫连进行歌唱、朗诵活动,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爱国主义教育。2000年8月1日,由街道牵头,会同区双拥办、宁波军分区、东海舰队等单位隆重举行月湖街道双拥共建一条街揭牌仪式,市委领导、东海舰队司令部参谋长以及部队官兵、市民政局、市双拥领导小组、区委、区民政局、街道等有关领导和辖区居民、青少年1000余人参加揭牌仪式。镇明路双拥一条街的建成,使辖区形成一条国防、双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集宣传、教育、形象于一体的新时期双拥阵地亮丽风景线,《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等6家媒体做了报道。2001年,街道邀请共建单位东海舰队军务处官兵在月湖大楼举办“月湖——为你喝彩”游艺活动,共有140余人参加。
  2004年6月30日晚,在月湖公园菊花洲举办纪念建党83周年大型文艺晚会,邀请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官兵代表观看文艺节目。2005年6月,在月湖公园菊花洲举办以“红色激情”为主题的“双纪念”大型文艺晚会,邀请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官兵代表观看文艺节目。2006年7月,街道领导带领社区干部、军烈属代表50多人,赴东海舰队军务处慰问,并举行军民联欢会,参观舰队军史馆、女兵中队、警卫连,体验了一次军营生活。“八一”建军节,街道与共建单位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一起联欢。2007年7月,街道党工委全体成员开展“军事日”活动,到东海舰队某部进行军体训练。2008年“八一”建军节,街道与共建单位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联欢。对辖区优抚对象进行全方位慰问,对立功受奖励者奖励200—300元;被部队评为优秀士兵的,奖励100元;对优秀士兵、立功受奖人员,在社区内大力宣传;全年向残疾军人、伤残警察、伤残机关人员发放伤残抚恤金共37080元。2010年春节,街道党工委领导慰问共建单位东海舰队军务处的官兵。2011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街道向辖区8名优秀士兵发放奖励金共1600元;奖励荣立三等功的2名士兵共600元;街道到共建部队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慰问子弟兵,还慰问辖区军分区招待所。2014年,街道慰问东海舰队司令部军务处官兵。
  优属
  1999年元旦、春节期间,召开拥军优属茶话会、座谈会,烈军属、军人、伤残军人60余人畅谈“军民鱼水情”。“八一”建军节期间举行十大系列活动,如“爱心献功臣行动”为高塘干休所285名离休干部修家电、理发、补鞋等;组织伤残军人参加观光活动。是年,对辖区现有优抚对象进行逐个排摸,列出重点帮扶对象,调查核实34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238000元和9户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20650元。2001年,街道加强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刊出国防教育内容30多期;编信息、出简报150期。是年春节前夕,街道在老干部局多功能厅举行拥军优属联欢会,辖区烈军属、伤残军人、病故军人家属代表参加。“八一”建军节前夕,桂井社区在市青少年宫广场举办纳凉晚会,由辖区军、警、民代表同台表演文艺节目,500多人参加晚会。是年,街道两次派员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共229户,发放慰问品、慰问金计19300元,安排21户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体检。2003年7月30日、31日,市第一医院为辖区内21位烈军属等优抚对象免费体检。湖西卫生院为持有免费服务卡的烈军属上门出诊。10月,为家住梅园社区85岁高龄的老红军免费医护出诊22次。街道走访慰问部队4家,慰问人数80人,发放慰问金13000元。慰问军烈军属及优抚对象152人,赠送慰问品及发放慰问金共计12000元。
  2009年,对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进行统计,街道领导与重点优抚对象结对,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5万元,上门向优抚对象送对联、光荣牌、年历画。2010年春节期间,向重点优抚对象27人发放慰问金24300元,将18人建档为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计7200元。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向优抚对象发放价值9650余元的慰问品。在重大节日期间,为丰富军民文化生活,各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有知识竞赛、座谈会、军营一日、小小志愿者服务队上门为烈军属打扫卫生等。2011年,开展“爱心献功臣”慰问活动。街道组织中小学生、社区志愿者深入军烈属家中帮助做家务,向27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2.7万元;建档优抚对象17人,并发放慰问品计6800元。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街道对辖区72名烈属、伤残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发放慰问品计9200元。走访慰问患病住院的烈属和患白血病的参战退役人员,送去慰问品;为5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免费医疗保险。
  2012年春节期间,慰问重点优抚对象27人,每人1500元慰问金,共计40500元;慰问建档优抚对象18人,每人发放800元慰问金。“八一”建军节期间,街道慰问全体优抚对象71人,每人100元慰问金,共7100元;看望患有癌症的在乡伤残军人,送去慰问品;开展“爱心献功臣”项目,奖励荣立三等功的士兵每人300元。向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各救助4人,救助金额分别为6267元和4400元。街道开展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为失业、退伍军人等无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有25家单位提供85个用工岗位,现场到会人员达170人,近半数以上与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2013年春节期间,向辖区26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39000元,向15名建档优抚对象发放每人800元的慰问品。3月5日,开展学雷锋为民服务活动。同时举办就业招聘会,帮助无业失业退伍军人解决就业困难,为5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免费医疗保险。
  2014年,区民政局下拨12600元,街道配套6000元,对辖区63名烈属、伤残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慰问,为优抚对象送上电饭煲、空调被和毛巾等慰问品。元旦、春节期间,各社区组织召开优抚对象、居民代表座谈会和茶话会,组织社区青少年开展慰问活动,通过拉家常、谈贴心话、打电话等形式,鼓励子女在军营中安心服役;组织中小学生、社区志愿者深入军烈属家中帮助做家务,清理卫生。2015年,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烈军属、伤残军人送去双拥宣传画、对联,为入伍新兵家属送上光荣牌等。春节期间,慰问重点优抚对象41人,每人1500元,共计61500元。“八一”建军节期间,街道慰问全体优抚对象,共69人总计69000元,同时提供医疗救助共计4225元。向6位烈属发放慰问金6000元;向10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期间,街道走访慰问抗战老战士,送上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及慰问金。
  第二节社会救助
  月湖街道于2002年6月成立救助服务站,各社区设立社区救助服务室,配备民政助理员和民政救助员各一名(均由社工兼职),主要办理困难家庭低保,提供残疾人服务,帮扶军属,弱势群体救助,医疗救助,慈善资金筹集与扶贫救助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1996年7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且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经所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区民政局审批,领取低保金,由街道民政部门每月8日给予发放(遇到双休日提前)。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并相应调整不同户型的救助标准。2012年1月起,宁波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标准一致”,并建立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从1996年月人均150元提高到2015年月人均744元,增加约4倍。
  2004—2015年,街道实行低保动态管理,每年每月对低保家庭进行收入、家庭财产的核査,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有增有减、有进有出、不漏保、不虚报。2009年开始,街道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在全区范围全面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网上审批。2014年,完成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的联网对接工作,有效提高信息输入比对效率,减轻了工作负担,同时推动救助对象信息资源整合。
  节日慰问 从1998年开始,宁波市开展元旦、春节节日帮扶。每年11月,街道开始排摸、上报元旦、春节节日生活困难人员领取补助金名单,慰问对象包括低保户、扶助证持有者、总工会特困职工、贫困重度残疾人、建档困难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困难老龄人员、困难残疾户、慈善帮困、三老人员、困难党员、困难妇女、困难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因病因灾致贫人员等。
  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一项传统的民政业务,主要是指对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长期以来,临时救助制度在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缓解他们的特殊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起,街道逐步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及时掌握困难家庭情况,实施“主动帮扶、分类救助、逐户量化、标准有别”。临时救助对象基本覆盖低收入家庭。
  医疗救助 2006年5月10日,宁波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对因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和医疗费用较大经调查核实家庭收入确实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并经公示群众无异议的因病致贫、返贫户。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各项保险补偿、补助、救助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救助范围。从2014年1月起,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扩大到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住院救助标准不分病种统一调整为70%,年度最高救助额度统一调整为8万元。医疗救助建立“一站式”即时结报,提高医疗救助效率。从2005年起,街道每年对困难群众开展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至2015年,已有82名患白内障的困难群众享受免费复明手术。
  第二章 老年人工作
  月湖街道地处中心城区,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辖区老年人比例不断上升,老龄社会的特征不断显现。街道和社区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为基本工作方针,不断探索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问题。
  第一节 工作概况
  老年人基本情况
  从1990年开始,街道对辖区的老年人状况作专项统计,按要求向区民政局报送本街道辖区各年龄段老人数据。一开始是使用纸质年报表,2010年起有老龄信息事业库(网络平台)。2000年以后,由于各级政府对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越来越重视,大批的企事业和机关退休人员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越来越多的退休老人要在自己所在社区过好晚年生活。月湖辖区老年人的基本精神状态和生活状态发生明显的转变:注重健康和寻求精神满足的老人越来越多,从“要我参加”转变为“我要参加”,他们走出家门,理念和心态更开放了。他们重视锻炼身体,让自己身心愉悦,加入各类街道和社区组建的文体团队或自己组建团队自娱自乐,有的还参加各级比赛,或组织一起外出旅游等,也更愿意参加社区各类活动、培训、讲座等。愿意做公益的老人越来越多,从自助到助人,主动性积极性提升很多。有的还主动组建公益团队,利用自己的专长、时间和爱心为老人做好事做实事。街道和社区为他们搭建平台,牵线做公益,引导他们自治,主动去跟老人对接和结对服务。
  老龄工作机构
  1988年,街道老龄问题委员会成立。1990年,更名为街道老龄委员会。2004年,街道成立老龄工作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副主任兼任。2005年,更名为老龄工作委员会至2007年,委员会主任由街道主任兼任。2008—2015年,又复名为老龄工作小组,组长仍由街道主任兼任。
  老龄工作由街道分管主任负责,专管干部落实工作措施,社区相关社工实施。老龄工作小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街道、社区老龄工作意见,拟订实施计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尊老敬老和老人节的庆祝活动。完善助老志愿者队伍,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宣传老年法规,提供法律援助。负责本街道涉老日常事务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组织老年教育,指导各社区开展老龄工作和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探索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问题。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办理老年优待证、一键通、高龄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定期表彰敬老爱老和基层先进典型。
  1990年,湖西街道有老龄工作年度经费1937元。从1988年至2013年,除孤寡老人、五保户、残疾老人和烈军属每个月的补贴费用是由民政系统下拨外,其他的活动费用都是街道自己想办法解决。直到2014年,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等级评定,每年才有相应的运营经费下拨。
  2004年,月湖街道老龄建设投入(含设施)59万元。2006年,投入15万元。2007年,海曙区财政下拨给街道1万元资金,用于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项工作经费补助。2008年,区财政下拨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项工作经费补助8万元。2009年,关于义工组织和管理费用补助资金共计2万元。2010年,海曙区下拨4万元资金,用于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项工作经费补助。是年,月湖街道居家养老、老龄补助支出共计181257.42元。2011年,区财政下拨街道7.7万元资金,用于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常运作补助及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12年10月,海曙区民政局下拨月湖街道12.2万元。2013年,海曙区财政下拨街道15000元资金,用于迎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经费补助。是年,宁波市民政局下拨街道补助经费18万元,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和“菲特”台风受灾修复重建。
  2014年,海曙区民政局下拨11.5万元补助经费。是年,按市、区1∶1补助A级2万元/年,AA级3万元/年,AAA级4万元/年的标准,下拨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区级补助经费16万元。2015年,按市、区1∶1补助A级3万元/年,AA级4万元/年,AAA级5万元/年的标准,下拨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经费42万元。
  重要活动
  街道的老年人日常工作包括对辖区内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81890老年一键通电话机、老年人优待证等资格调查、审核、上报、证件发放等。同时,每年开展一系列适合老年人的、有特色的活动。
  2009年3月,开展老年普网培训活动。经过每周2次、持续一个月的培训,有30多位老年居民完成“四会”:会打字、会文章编排、会上网搜索应用、会发电子邮件。8—9月,开展重阳节系列活动,关爱老人、关注健康、共享天伦之乐。街道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内90岁以上老人开展“五步走”关爱活动。第一步:个人资料进档案。由各社区社工入户统计耄耋老人人数,填写基本资料,建立个人信息档案。第二步:入户做调查问卷。通过社工入户做调查问卷,确定体检人数和体检时间。排除无法联系到的老人,为近百位老人进行调查问卷。第三步:健康体检。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全套身体检查,并根据部分耄耋老人独居在家或身体不便的情况,以“义工护检”“志愿者送检”“医生上门体检”的形式确保体检服务到位。共为居住在辖区的28名90岁以上老人进行体检,并根据老人的调查问卷和体检结果总结出一份调查报告。第四步:“月湖之畔长寿之星”评选。结合个人信息档案、体检结果及社区推荐评选“月湖之畔长寿之星”,并于重阳节前夕在月湖公园举行“关爱老人、关注健康、共享天伦之乐”系列活动之“月湖之畔长寿之星”联谊会,邀请7位长寿之星与社区老年居民同欢庆。第五步:健康寿星大推广。梳理对健康长寿有益的生活方式、饮食习惯、心态理念等方面的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以宣传窗、社区小报、巡回报告等形式在月湖辖区宣传推广。该活动也为月湖街道高龄老人群体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2010年8—9月,月湖街道联合《东南商报》开展“慈孝春风进月湖”系列活动,宣传人人讲慈孝,家家都和谐。同年10月上中旬,街道老龄委组织老年人预防跌倒健康讲座,并购买防滑拖鞋、防滑洗澡垫子、手杖等安全用品,送到社区困难及需要的老人家庭。
  2010—2014年,在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俱乐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例会制度、居家养老议事会的基础之上,街道老龄委编印《月湖老龄》季刊。全面反映街道和社区老龄工作,加强各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习。
  老年电大月湖教学点简称“月湖棉花电大班”,成立于2014年3月,共有学员45人,主要来自街道辖区6个社区的老人。每周一上午9时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一个小时的教学活动。每一学期学习15个课时的课程,学完春季班和秋季班规定的课程后是自我测查活动,以此检验学员这一学期来课程完成的效果和质量;之后是结业仪式,学员们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及表彰奖励优秀学员、学习积极分子。学习课程有“家庭安全用药指南”“走出锻炼误区”“老年服饰文化”“延缓衰老有方法”“心理健康”“果蔬养生”等。同时有居家养老站点的社区也开展老年电大培训,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享受到健康养生等方面的培训。
  2010年,月湖街道被海曙区敬老协会授予“敬老议事突破奖”;2011年,被海曙区人民政府授予“海曙慈善奖”;月湖老人大道吧被海曙区民政局评为“十好社区社会组织”;2012年,被海曙区星光敬老协会授予“敬老照护研讨奖”。
  2014年4月,浙江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等省、市、区领导一行参观月湖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在二楼多功能厅举行“浙江省计生特殊家庭老年社会工作示范项目”座谈会。县学、梅园、平桥社区老龄社工作了关于关爱失独老人的交流发言。同年9月30日,月湖街道在盛园广场举行“浓情重阳乐享幸福——月湖幸福老人分享会暨经典老歌大家唱活动”。街道领导为6位老人颁发“月湖幸福老人”荣誉证书,来自各社区的10支合唱队精心准备,演唱庆国庆、庆重阳歌曲。
  2015年10月,在重阳节来临之际,月湖街道举办“寻找月湖男神女神倡导和美家风家训暨月湖街道文化走亲·浓情重阳文艺汇演”活动。有3位老人分别获得公益男神、女神和活力女神的称号。是年,街道老龄委引入社会资源,成立月湖街道幸福暖心公益服务联盟,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是年4月,海曙区妙春堂中医专科门诊部与月湖街道签署协议,成为月湖街道“暖心公益服务联盟”的第一家协议单位,当场发放50张老人专属“爱心卡”。宁波市第一医院、交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月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海曙尚善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恒美口腔医院等30余家单位已成为月湖街道“暖心公益服务联盟”的协议单位。
  第二节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模式的启动、推开及运作
  居家养老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它主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养老服务体系。
  平桥社区于2004年5月开展居家养老试点,首先推出“六个一”:一张联系网,一幅帮扶救助对象呼应图,一张走失老人救助卡,一块宣传版面,一本情况记录本和一张困难老人结对表。8月,平桥社区有两位老人被列为首批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并联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开展“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周”活动。
  2005年3月,居家养老工作在海曙区全面铺开,月湖辖区有29位老人被纳入政府购买序列。4月,第二批政府购买服务名单下达,街道又有24位老人被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中。16名街道专业服务人员在参加统一培训后上岗上门为他们服务。是月,梅园社区“梅之园·夕阳红俱乐部”成立,占地约160平方米,投资20万元,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社区老人的居家养老结合起来,利用社区为老服务资源,实现养老与助困的融合,是街道在海曙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中所做的一种新探索、新尝试。俱乐部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长1名、理事若干名。实行会员制度,凡女性50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承认夕阳红俱乐部章程,均可申请入会。俱乐部下设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老龄信息技术服务、教育培训、家政服务、健康讲座、医疗服务、文体教育、休闲娱乐九大服务板块,并针对老年人身心特点,组织开展讲座、展览、大家侃、社团等适合老年人参加的联谊活动。俱乐部还抓好服务功能辐射、延伸工作。促进与辖区单位共建,促使辖区单位依托俱乐部与社区弱、病、残老年弱势群体结对帮困。健全居家养老专业服务和义工服务两支队伍,编制系统的社会化居家养老网络,在星光学校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队伍的职业道德、老年心理、老年保健教育,设立助老爱心基金。寻求社会力量资助,促进老龄事业持续发展,尽可能给需要帮助的老人解决实际难处。夕阳红俱乐部自成立以后,受到老年人的拥护和肯定,活动开展正常。在依托硬件设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实现与医疗机构、81890家政服务联姻,形成良性自我管理。之后,街道其他社区结合各自特点,借鉴夕阳红俱乐部的做法,至2015年,取得不错的成效。
  政府购买服务
  “一小时服务”的享受条件是人、户均在海曙区的75周岁(含)以上的困难老人或失独家庭中的独居、空巢老人。2004—2015年,街道下辖的7个社区响应海曙区“走进去,走出来”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有40多位老人作为居家养老对象接受政府购买服务,有近20个服务员长期为他们服务,涌现了许多优秀的服务员。平桥社区的徐小妃连续多次被海曙区敬老协会评为优质服务员,她耐心周到为老年人服务的事迹多次被《人民日报》《宁波日报》《东南商报》报道。梅园社区的优秀服务员胡萍为老人服务的感人事迹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浙江日报》、《宁波日报》报道。
  “81890服务卡”的享受条件是户籍在海曙区的60—75周岁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60周岁以上独居烈属;60周岁以上六等以上伤残军人;曾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中度、重度失能、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60周岁以上困难的独居、空巢、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失独家庭中的独居或空巢老人。
  “养老服务补贴”的享受条件是有海曙区户籍的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老年人申请后,社区将基本情况上报至街道,由街道联系辖区内评估机构评估。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受理审核社区提交的《申请审批表》与《评估表》后,上报至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出具《养老服务补贴告知书》,并由街道反馈至社区。
  居家养老站点建设 创建居家养家服务站点,打造“10分钟”生活服务圈。2009年底,月湖街道居家养老中心(原天一巷22号)成立运营。2012年10月,因该地块拆迁改造而搬迁到镇明路631弄1号。服务中心以个别和团队活动相结合,发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支义工团队和8个兴趣班的作用,为老人尤其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以及三失(失偶、失独、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文体娱乐活动的服务,满足老人全方位的需求。开设手工、舞蹈、书法、摄影、健身等兴趣班,逐步向开放式菜单式服务转变,由兴趣班自主制定课程,为社区居民搭建学习知识、兴趣交流、陶冶性情的自治规范平台。站点提供理发、医疗、陪聊、打扫卫生、阅览、各类文体活动等10项以上的服务项目,内容覆盖安全守护、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维权等方面。公共活动场所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服务对象覆盖本服务区域内的所有老年人。
  至2015年,共计设有1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10个分站: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明路631弄1号),太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冷静街43弄15号),太阳社区居家养老太阳公寓小区分站(冷静街43弄51号底楼),太阳社区居家养老仓基小区分站(仓基街31—1后面),迎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解放南路293弄8号108室),迎凤社区居家养老游河小区分站(游河巷20号对面),迎凤社区居家养老紫薇小区分站(紫薇巷44号),迎凤社区老年教育基地(广济街22号),迎凤社区老年健身房(迎凤街30号),梅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梅园街16号),梅园社区居家养老紫金小区分站(紫金巷83号),县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云石街29号旁),县学社区居家养老镇明小区分站(镇明路278弄),平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菱池街10号),平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站(菱池街15号),平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站(三板桥街35弄7号底层)。
  2014年,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被宁波市民政局评定为“AAA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并获得“市级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示范点”。
  组建为老服务公益团队 从2010年开始,月湖街道通过培育多种社会团队和组织,帮助“四失一单”(失偶、失独、失能、失智和单身)特殊老人群体。
  针对失偶、单身老年群体,以“活动老年人自己搞、朋友老年人自己交、快乐老年人自己找”为宗旨,让有活力的单身老人告别孤独寂寞、重享群体乐趣。芙蓉洲单身银龄交友社自2010年在全区率先成立街道级银龄单身俱乐部,每半月值班一次,每月举行一次互动性交友联谊活动。具体由10位热心义工负责。通过组织各类节假日联谊会、革命歌曲大家唱等多种活动,排解孤独情结、丰富银发生活。针对失独老人,于2013年4月成立“我和你”并肩行团队,由心理医生、律师、志愿者等20人组成,通过“走进去,请出来”的形式,帮助计生特殊家庭老人走出困境,融入社会。团队在利他主义和隐私保密原则指导下将“走进去”和“请出来”结合起来。对于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失独后情绪还未平复,甚至自我封闭及抑郁的老人,通过“走进去”的办法,送服务到家,走进老人家里去,走进老人心里去;针对行动方便、精神状态较好,失独后情绪已平复的老人,将其“请出来”,参与到各类老年活动中来。针对部分老人对技术性帮助的需求比较大的情况,于2011年11月成立暖阳医疗义工队,与社区独居、空巢、失能、失独老人结对,每月至少上门一次,提供健康咨询、康复指导等医疗服务。暖阳义工医疗队由第一医院和月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护人员组成,与社区40多位肢体残疾、瘫痪、卧床不起的老人结对,每月利用休息时间上门提供测血压、指导服药、健康咨询、指导康复等医疗服务,较好地满足这些老人的需求。除了技术养老,暖阳义工医疗队还重视心理养老、精神养老,从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及生活照料等多角度、全方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月湖老人大道吧成立于2010年,为独居、孤寡失独、失能、半失能等老人提供陪聊、理发、修理小家电等公益服务。以“让老人开心,家庭安心,社区放心”为目的,以“四失一单”特殊老人为服务对象,不断改变服务方式,扩大服务范围,成效显著。“大道吧”将以往在社区定时、定点活动改为上门入室、随叫随到服务;将以往单纯为老人搞卫生、理发、陪聊、代购的家庭式服务,融合进法律维权等社会性服务;将以往“老人服务老人”的义工用人机制,补充进年轻的新人血液,开创居家养老的新局面。
  第三章 残疾人工作
  1991年3月,海曙区成立残疾人联合会。1993年9月,月湖街道成立残疾人联合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若干。其中主席由分管领导担任,理事长由街道民政助理员担任,副理事长中1名为残疾人。每届任期5年。2001年10月,各社区相继成立残疾人联合协会,由7人组成,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占4席,其中理事长由社区书记担任,副理事长由社区主任担任。2008年,街道和各社区各选聘1名专职委员(由残疾人担任),有70名残疾人以上的社区还另外配备助残访问员。街道残疾人工作主要服务于残疾人就业、康复、扶贫、文体等,涌现一批助残扶残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2001年,街道被宁波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评为“残疾人工作先进街道”。2003年2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进行抽查评估验收,天一社区残疾人协会受到一致好评。2010年,街道对持证残疾人进行全面普查,对惠残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2012年,制定《月湖街道残疾人优惠扶助办法》。同年,街道社区积极投入创建爱心城区活动,制定《创建海曙区扶残助残爱心街道实施方案》。梅园社区在创建活动中被评为“扶残助残爱心社区”。截至2015年末,街道持二代残疾证共有491人,其中视力残疾40人,听力残疾48人,言语残疾5人,肢体残疾227人,智力残疾58人,精神残疾90人,多重残疾23人。
  第一节 康复和就业
  康复服务
  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的重心。从1988年国家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后,辖区各街道已初步形成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较为广泛地开展社区康复工作。2000年,月湖街道康复站进一步完善,康复工作办公室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长由街道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担任,成员有社会事务科科长、民政助理员、街道计生办主任及各社区书记。随后各社区相继建立康复站、志愿者助残联络站等机构,有专人进行康复训练登记和跟踪。2002年5月,创建“天一健康乐苑”,残疾人康复训练达2000余人次。2005年,街道残疾人康复站被评为“市级残疾人康复指导示范站”。2015年,太阳社区成功创建残疾人体育健身点,配置健康乒乓、益智麻将和各项健身器材,向残疾人提供实用、易行、有效的娱乐、健身服务。
  2000—2015年,街道康复工作为残疾人的康复创造条件,提供帮助,让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迎凤社区“MFS”阳光工程,邀请精神科专家为精神残障人士进行心理疏导和调节;梅园社区和太阳社区活动室,为残疾人提供活动训练场所;县学社区银杏残疾人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一系列服务。街道暖阳医疗义工队(由第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护人员组成)为社区残疾人开展家庭病床送医服务。
  就业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部分残疾人的劳动就业主要安置在市属福利企业和区县福利企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向的残疾人,街道残联与社保站紧密联系,发挥就业平台作用,举办各类小型洽谈会,开展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努力寻找适合残疾人的岗位,帮助困难残疾人实现就业。
  1998—2005年,街道为自谋职业又缺少资金的12名创业残疾人无偿扶持21500元;通过各种途径,安排36名失业残疾人就业。2006年,在第五届残疾人就业洽谈会上,街道有4名残疾人签订就业意向书。2007年,街道无偿扶持两名残疾人每人3000元开店,为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介绍职业28次,成功2起。2008—2009年,街道利用项目经理人开展职业介绍,就业咨询,技能培训,联系企业,两年中共介绍残疾人16人,成功就业4人。2010年8月,成功为一名残疾人找到文员一职。2011年2月,街道组织残疾人就业培训,辅导组装电灯开关;为2名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发放补助金2万元。2012年,街道组织残疾人参加市就业洽谈会,2名残疾人实现就业。是年,一家物流公司为肢体二级残疾人提供一个操作电脑岗位,为5名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发放补助金2.3万元。5名残疾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2名残疾人通过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考试,实现了就业。2013年,街道组织7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参加就业洽谈会,帮扶3户残疾人贫困家庭创业。2014年,街道组织残疾人参加市就业洽谈会,1名残疾人实现成功就业。2015年,组织4场残疾人招聘会,30余名残疾人参加招聘,2人成功就业,创业补助2人共6000元,3户残疾人贫困家庭参加了电子商务培训。
  第二节 扶贫和社会助残
  扶贫
  街道残联成立以后,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残疾人扶贫工作。从1993年起步摸索阶段,到2001年发展开拓阶段,再到2008年调整完善阶段,2015年残疾人扶贫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街道491名残疾人中,纳入低保41户,纳入扶助证4户,重残生活补助11人,基残生活保障41人,居家托安养91人,享受分类补助46人。
  社会助残
  随着社会的发展,仅靠政府助残已无法满足残疾人越来越个性化的服务需求。2010年以后,逐步形成政府与社会联动的助残服务新格局,为残疾人提供更全面、便利、优质的服务。街道提出“心之桥——社区残疾人社会融入”项目,挖掘和动员社区资源,在社区中形成网络支持,帮助残疾人正常融入社会。项目直接受益人数29人。月湖街道“微爱”社工服务团队的“与阳光同行——肢体残疾人康复共融”项目,通过具有丰富社区残疾工作经验的专业社工,采用优势视角理论开展小组工作活动,帮助残疾人建立自信。迎凤社区残疾人联合会的“温暖回家路”项目,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安装楼梯扶手,解决特殊人群上下楼梯难的问题;“牵手蜗牛——社区特殊儿童家庭社工服务”项目,联合专业机构为社区内脑瘫、自闭症儿童家庭提供组团入户帮扶。
  1998—2005年,街道春节慰问残疾人家庭562户,计送慰问金221200元;助残日慰问残疾人家庭121户,计送慰问金41300元。海曙区领导在节日里慰问残疾人127人次,计送慰问金64250元。社会各界人士助残结对76对(其中街道、居干结对25对),获得慈善救助的残疾人192人次。区残联慰问残疾人63人计送慰问金18900元,扶助困难残疾人家庭24户共计发放扶助金18900元。48名困难残疾人接受区慈善临时救助26500元。助医12人扶助金19000元,助学13人扶助金20800元。爱心超市向180户残疾人家庭赠送米油、衣服等物品500余份。
  2006—2010年,元旦、春节慰问残疾人家庭305户,发放慰问金197000元;救助特困残疾8人,发放救助金6100元;助残日慰问39名特困残疾人,发放慰问金20800元;慈善救助58人,向11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发放结对慰问金9300元。爱心超市向140户残疾人家庭赠送米油、衣服等物品300余份。
  2011年春节期间,慰问并补助困难残疾人家庭48户。街道爱心超市向残疾人赠送香菇、黑木耳、酱油及味精等物品。助残日期间,街道领导上门走访慰问2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共向1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送去慰问金6000元。54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2年春节期间,街道组织走访慰问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112户,发放慰问困难补助金79700元。助残日慰问24名残疾人,发放慰问金14800元。2013年春节期间,向31户残疾人家庭发放慰问困难补助金198300元。助残日慰问37户残疾人家庭,发放慰问金41人,共计22200元,发放实物17人。残联及社会各界节日帮扶慰问残疾人126人,发放慰问金合计187500元。街道还积极为残疾人提供行之有效的服务,妥善解决他们的困难。2014年春节期间,街道共走访慰问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97户,爱心超市向41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赠送米、油等食品。在海曙区红十字会“博爱送万家”活动中,14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获赠棉被、运动服、运动鞋、急救包等10多种物品。2015年春节期间,街道共走访慰问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127户,发放慰问困难补助金190500元。爱心超市向61户残疾人家庭赠送米、油等食品。
  第三节 文体事业
  为了展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体生活,活跃基层社区残疾人的文化氛围,从1999年至2015年,街道利用助残日、爱耳日、盲人节、元旦、春节等节日,依托残疾人阳光家园和街道文化站等平台,就近就便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
  2002年,街道在天一社区举办“月湖真情伴你行”助残倾情服务活动。辖区单位及热心市民与10户困难残疾家庭牵手结对,还提供盲人按摩、康复指导、咨询、理发等服务。新闻媒体对此做了宣传报道。2003年助残日,太阳社区残协干部和志愿者服务队员,用轮椅推着5名残疾人,游览月湖公园、城隍庙、天封塔,观赏城区风貌和景色。残疾人一路欢歌笑语。2006年的助残日、爱耳日、盲人节,街道在各社区开展为民便民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力量与残疾人结对。2007年5月,街道会同天一社区与迎凤社区联合行动,组织社区残疾朋友赴塘溪村采摘桑果。2008年爱耳日,在太阳社区举行“春风系列行动”启动仪式。是年,街道举办“健康听力,绿色奥运”活动,让康复指导员面对面地对残疾人进行辅导,以“奥运精彩——我听到”为主题,宣传奥运知识,让他们和健全人一样“共享同一片蓝天,倾听同一个奥运”。天一、迎凤社区联系辖区残疾人参观杭州湾跨海大桥。2009年,在月湖景区月园广场举行一场由残疾人和其他社区居民参与的游戏运动会;迎凤社区组织残疾人召开“关爱你我,共享和谐”助残日座谈会;梅园社区开展“浓浓立夏情,温馨梅园曲”的节庆活动,组织残疾人参加编织蛋套、立夏手绳,斗蛋、称体重等活动。
  2010年,在“庆国庆迎重阳经典老歌大家唱”活动中,由街道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喜洋洋歌队倾情演唱《歌唱祖国》,展示残疾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身残志坚的精神风貌。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街道残联19名运动员参加海曙区残联举办的残疾人趣味运动会,取得良好成绩。2011年爱耳日,街道开展爱耳护耳宣传及为民服务活动;助残日组织残疾人参加慈城慈孝文化旅游活动。街道在太阳社区活动中心协办海曙区残疾人象棋比赛。2012年助残日期间,编制500余册残疾人脱贫致富实用手册,开展向残疾人免费赠书活动;举办残疾人维权、康复、教育讲座3期,帮助残疾人150余名。街道在梅园社区举办“趣拼爱心果”和“共享社会阳光交流会”活动。2013年爱耳日、精神卫生日期间,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配合移动公司开展爱心助残,向残疾人免费赠送无障碍手机。5月,街道在迎凤社区开展适合残疾人的活动,老少同乐共庆端午;在平桥社区举办“爱心接力”残疾人趣味运动会。2014年爱耳日期间,各社区广泛开展爱耳知识的宣传,梅园、县学、天一桂井等社区开展“保护听力健康用耳”的宣传及学雷锋为民服务活动。全国助残日期间,天一、桂井社区残疾人协会组织社区残疾人、居民、党员以及计生协会会员50多人,前往安养院参观,并慰问居住在安养院的社区高龄老人。梅园社区的“趣拼爱心果”和“共享社会阳光交流会”,县学社区的“关爱残疾人,温暖在身边”以及街道向残疾人赠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纪念邮册等活动,均受到老人的欢迎。6月12日上午,街道残联组织第二期全国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人员,集中收看远程培训开学典礼的网上直播。
  2006—2015年,街道为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31人103000元,专项助学2人35000元。残疾人义务教育58名,非义务教育71名。
  第四章 慈善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慈善工作由市统一实施。建区后,则划归区民政部门辖管。1998年11月,宁波市慈善总会海曙区慈善分会成立。2007年8月,海曙区慈善总会月湖街道慈善分会成立。平桥、天一、桂井、太阳、梅园、县学、迎凤等7社区成立慈善工作站。街道慈善分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5名,秘书长1名,会员若干。其中会长由街道主任兼任,5名副会长由街道副主任兼任,秘书长由街道分管副主任兼任。1998年以后,街道慈善工作由民政助理员和民政救助员担任,主要负责募集基金、“慈善一日捐”、慈善救助等工作。至2015年,街道辖区单位募集资金、各社区“慈善一日捐”和街道全体干部捐助物品金额共406.6万元,救助各类贫困者4265人,发放救助金370.9万元。
  第一节 资金募集
  区慈善总会月湖分会的慈善资金,主要来自辖区单位募集、“慈善一日捐”、区慈善总会配套资金和各方所得善款。
  “慈善一日捐”
  1999—2003年,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街道本着捐款自愿、重在参与、鼓励奉献的原则,广泛发动宣传,辖区内有28132人,122家单位奉献爱心,募集善款414914.45元。2004年,街道捐出10万元,扩大慈善基金。辖区30家单位和4533名居民募集善款183110.8元。2005—2006年,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辖区39家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辖区居民募集善款379678.6元。
  慈善创始基金
  2007年8月,街道慈善分会成立,募集到慈善创始基金500万元,到位资金39.5万元,月湖街道(200万元基金规模)10万元/年共计50万元,2012年开始改为20万元,宁波银行(300万元基金规模)15万元/年共计75万元,宁波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万元,宁波市海曙区石浦海味饭店2万元,宁波市福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万元,宁波市合兴冷食有限公司0.5万元,宁波华侨豪生大酒店5万元,慈善一日捐94825元。2008—2015年,街道社区走访多家辖区单位,依靠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加强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动员单位、企业、社区和广大群众参与“慈善一日捐”,辖区87家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辖区居民参与捐款,募集善款308.8万元。
  第二节 慈善救助
  慈善募集的目的是慈善救助。街道慈善救助于1998年10月开始实施。在慈善资金逐步增长的同时,街道以常年助困和临时救助相结合,着力实施助学、助医、助困、赈灾等慈善救助。1998—2008年,辖区内有1900名群众得到慈善救助,计金额163.5万元。其中常年固定助医303人次,合计263680.4元;常年固定助困280人次,合计252600元;精神病常年固定助医48人次,合计23156.2元;临时救助631人次,合计362190元;大病救助17人次,合计44200元;精神病住院9人次,合计28700元;白内障复明手术24人次,合计46152元;助学395人次,合计485750元;助老11人次,合计8000元;牵手结对助学59人次,合计37300元;其他慰问106人次,合计43070元;赈灾9人次,合计14200元;公益性救助项目1人次,计20000元;生育关怀7人次,合计6100元。
  2009—2015年,街道给予常年固定助困264人次,共计291300元;给予常年固定助医338人次,共计306464.4元;给予精神病常年固定助医152人次,共计51025.1元;给予26名贫困高中生共计36600元的救助;给予60名贫困大学新生共计27800元的救助;给予131名在校大学生共计389500元的救助;给予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临时助困、助医140人次,共计197680元;大病救助17人次,救助金共59000元;精神病住院1人次,救助金5000元;白内障复明手术38人次,扶助金共74600元;助老9人次,扶助金共20792元;助残198人次,扶助金共39025元;春节慰问150人次,慰问金共150000元;生育关怀78人次,慰问金共55200元;爱心超市发放对象763人次,慰问金共计119998元。

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月湖街道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月湖、社区、街区管理和建设、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政、民俗、方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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