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编 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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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月湖街道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656
颗粒名称: 第七编 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
分类号: D631.4;D630.8
页数: 41
页码: 299-339
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月湖街道在维护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方面的重要职责,以及在协调政府职能部门、整合辖区企事业单位力量、发动居民群众等方面所做的努力。
关键词: 月湖街道 街区治安 公共安全

内容

维护街区的治安和生产、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是街道的重要职责。1992年,月湖街道成立后,主持、配合和协调政府职能部门,整合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力量,发动和依靠广大居民群众,月湖辖区的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1995—2015年,街道先后多次获评省、市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5年,太阳社区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010年,街道荣获“全国安全社区”称号;2011年,街道荣获“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第一章 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
  派出所是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侦破或协助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打击刑事犯罪;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维护辖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是派出所的两项重要职责。
  第一节 机构设置和沿革
  月湖辖区有警务机构可追溯至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浙江提督吕本元开办宁波巡警学堂,设校址于湖西(今月湖街道辖区内),学员分官班和普通班,为宁波警察教育之始。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下令禁烟,设禁烟局于县学街,勒令关闭各土行摊点。宣统元年(1909),设城区巡警总局;宣统二年(1910),改称宁波警务长公所;民国元年(1912),又改称宁波警察署;次年改称宁波警察事务所;民国三年(1914),改为宁波警察厅。民国五年(1916),宁波警察厅迁至中营参将公署旧址(今偃月街中营巷),厅下划两区,区下驻所,其中第三驻所在关圣庙。民国十六年(1927),改厅为局,设宁波市公安局。民国十八年(1929),鄞县警察局成立后,现海曙区境内设第一区署,现街道境内设关圣庙分署;民国二十一年(1932),区署改设为分局。宁波解放后(1949年5月),宁波军管会公安部派员接管国民党警察机关,8月,组建市公安局,下设4个分局,第一分局下设江厦、镇明路、湖西、南郊4个派出所,其中镇明路派出所(后改为县学街派出所,驻县学街100号,下辖31保)、湖西派出所(驻柳汀街69号,下辖24保)在现街道辖区。1951年8月—1952年7月,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县学街派出所(驻广济街3号),月湖分局湖西派出所(驻三板桥街30号)、仓桥派出所(驻云石街4号)在现街道辖区。1952年7月—1956年5月,宁波市公安局镇明分局县学派出所、湖西派出所在现街道辖区。1956年5月,撤销镇明、海曙两个分局,所属公安派出所业务由市公安局领导。至1978年9月,公安业务工作由各派出所具体负责,同时,市公安局先后派出区公安特派员、政治指导员;1978年9月,设海曙区、镇明区公安分局。镇明区公安分局下辖5个派出所,其中县学派出所、湖西派出所在现街道辖区。
  1984年,海曙区、镇明区两区并建,两个区公安分局合并为海曙区公安分局,下辖的湖西、县学派出所在现街道辖区内。1992年10月,撤销湖西、县学派出所,建立海曙区公安分局月湖派出所,保持至今。
  月湖派出所2001年从偃月街11号迁移至三板桥街10号,2003年迁移至紫金巷84号,办公场地800平方米,时有公安干警33人。
  月湖(湖西、县学)派出所获得的部分荣誉称号
  1983年3月,在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1982年度政法治安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湖西派出所被授予“宁波市1982年度政法战线先进集体”称号。
  1983年5月,湖西派出所被浙江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战线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1984年3月,湖西派出所被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宁波市政法治安战线先进集体”称号。
  1984年5月,湖西派出所被浙江省公安厅授予“浙江省公安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1985年12月,县学派出所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先进集体”称号。
  2002年1月,月湖派出所获区公安局集体嘉奖一次。
  2003年1月,月湖派出所获“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基层科所队”“区级模范集体”称号。
  2005年2月,月湖派出所获“2003—2004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2005年,月湖派出所名列海曙区公安分局2005年度公安工作考核优胜派出所第一名,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07年3月,月湖派出所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09年1月,月湖派出所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被海曙区评为“2007—2008年度区级文明单位”。
  2009年3月,月湖派出所获区公安分局集体嘉奖一次。
  2011年3月,月湖派出所被海曙区评为“2009—2010年度区级文明单位”。
  2012年,月湖派出所被评为“海曙区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2014年3月,月湖派出所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及'肃毒害、创平安'百日攻坚会战成绩突出集体”。
  第二节 打击刑事犯罪
  20世纪50年代初期,月湖区域尚未有街道设置,主要由派出所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派出所的重要工作之一是预防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提供破案线索,侦破或协助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打击刑事犯罪。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个时期的刑事犯罪呈现不同的特点。进入20世纪90年代,抢劫抢夺、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赌博等刑事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时有发生,公安部门多次针对性组织专项整治,遏制刑事犯罪。
  侦破和打击刑事犯罪
  1951年至1952年上半年,县学街派出所发动辖区群众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基本打垮一贯道和同善社,逮捕道首,教育群众,规劝动员道徒退道,共组织召开居干会、群众会、控诉会、道徒会214次,有15864人次到会,控诉人数11人,有700多名一贯道徒、90多名同善社众生退道,查封34个坛堂。
  开展专项斗争(行动)
  进入20世纪90年代,月湖派出所在市、区公安部门统一部署下,多次开展打击刑事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专项斗争或专项行动。在街道和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协同支持下,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统一行动,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第三节 治安管理
  维护地方治安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为加强地方治安,保护市民利益,海曙、镇明2个区以公安分局为基础,建立冬防队。一分局湖西派出所召开热心人士会议,成立居民冬防队,从1月5日起正式开始巡逻。是年,对12个居民区的216户救济户共632人发放救济大米8200斤。1951年7月,为维护地方治安和管制反革命分子,湖西、县学辖区各居民区建立治安保卫小组和治安委员会。
  1961年,湖西街道治保组织协助派出所侦破案件53件,扭送人犯60人,追捕劳改劳教逃犯3人、勤俭学校逃出的顽劣儿童2人,组织多次的本辖区防火安全大检查。
  1973年,湖西派出所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39人,其中四类分子抗拒改造1人,长期收听敌台1人,拦路强劫1人,奸污幼女2人,偷窃7人,扒窃7人,流氓9人,赌博4人,销赃1人,违法打人4人,破坏支边支农1人,无理取闹1人。按照党的政策,经上级批准,戴上坏分子帽子1人,刑事拘留3人,劳动教养5人,强制劳动11人,违警拘留16人,大会批斗1人,送学习班2人。是年,先后召开批斗大会4次,批斗各类犯罪嫌疑人19人,参加大会群众达2000余人次。1974年,湖西派出所组织退休工人纠察队40余人,进行道路交通宣传,维护辖区交通秩序;加强对辖区53名四类分子的监督改造,其中2个坏分子重新戴上帽子,2个四类分子因对抗改造,发动群众进行批斗。是年,进行4次治安大清查,清查旅社、车站等复杂场所及城乡接合部,居民区黑窝、黑户,查获有违法犯罪活动人员41人。是年,县学派出所处理各种违法犯罪人员305人。1975年,湖西派出所打击各种现行破坏活动、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42人。是年,先后召开批斗大会3次,批斗各类犯罪嫌疑人14人,还组织一次街头游斗。针对赌博、偷窃、打群架和传播黄色书刊、毒害青少年等犯罪行为的人员,派出所会同治安联防举办各类学习班19期,参加人员105人。是年清查旅社、城乡接合部、车站、苗圃等公共复杂场所,共查获有违法犯罪活动人员34人。1976年,湖西派出所先后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34人,其中送强劳4人,违警拘留30人。是年,先后召开各类批斗会8次,批斗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人。针对犯有赌博及打群架等危害社会治安的人员,派出所会同治安联防队举办4期学习班,共22人参加。1977年,湖西派出所先后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40人,其中轮奸4人,强奸幼女1人,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1人,阶级报复2人,惯偷9人,惯扒8人,拐骗1人,惯赌3人,行凶打人5人,流氓3人,投机贩卖1人,敲诈勒索1人,逃犯1人,其中戴上坏分子帽子1人,刑事拘留6人,强劳6人,违警拘留27人。先后召开各类批斗会8次,会上批斗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针对犯有赌博行为及危害社会治安的人员,派出所会同治安联防举办6期学习班,共26人参加。辖区的治安联防组织协助派出所查获犯罪嫌疑人179人。是年,在本区域进行治安大清查13次,共查获有违法犯罪的人员82人,缴获现金600余元,手表5只,自行车2辆,金戒指1只,半导体收音机1只,粮票299斤,各种毛衣、呢料等。1978年,湖西派出所先后处理各类犯罪嫌疑人48人,召开各类批斗会4次,会上批斗7个违法犯罪嫌疑人。针对部分危害社会治安人员,会同治安联防举办8期学习班,共73人参加。1979年,辖区共发生打架斗殴、侮辱妇女等治安事件6起,对18伙87人新挖出来的帮伙进行拆帮拆伙工作,至年底已基本摧毁。对47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行政拘留22人,罚款25人;缴获各类凶器14件,铜铅等工业原材料600余斤,赃款336.40元,走私手表24只,阿胶57斤,自行车11辆,黄鱼车5辆;收到群众举报材料127份。全辖区共有14—25岁的青少年3637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156人,占总数的4.3%。除对极少数人依法作出处理外,辖区居民会、单位、家长共同配合,组成帮教小组18个。
  1981年,湖西派出所对119个违反治安管理人员分别给予行政拘留31人,罚款88人处理;缴获各类凶器18件,铜铅等工业原材料161斤,铜火冲7只,罚款721元,罚没207.44元,木材一批;交海关处理走私表134只,尼龙布一批,人民币4451.60元;交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一批假阿胶99斤,粮票745斤,贝母151斤,白木耳21斤,香烟25857包;归还失主自行车、黄鱼车共18辆。是年,县学联防小分队协助派出所查获贩卖分子270人次,各类票证333张,粮票511斤,布票2.4丈;抓获流氓犯罪4人次,拦路抢劫分子2人,走私分子2人,查获涤纶布10丈。1982年,处理违反治安管理人员151人,其中拘留26人,罚款98人,收容审查18人,没收赌款5人,口头警告3人,因卖淫送当地处理1人。本辖区范围内的人员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3人,逮捕送劳动教养13人,没收人民币1191.46元,粮票55斤,赃款926元,铜材料21斤,锡瓶11只,各种衣裤18件,手表5只,麻将牌3副,凶器20件。湖西派出所打击流窜犯罪,先后6次对旅馆、车站码头、公共场所、重点户、工棚进行清查,查获赌窝2处,抓获流窜外逃人员2个,收容审查3个,清查重点户9户,工棚3处。
  1992年,湖西、县学派出所受理治安案件59件,查处48件。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24人,其中逮捕8人,收审31人,劳教4人,拘留23人,罚款54人,治安警告4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5万元。
  管制改造“四类分子”
  1954年,县学辖区有被管制分子15人,反革命分子12人,社会治安危险分子112人,够建档材料的近500人,占全辖区人数3.8%。是年,召开3次宣判大会,对3个反革命犯延长管制期,重新宣判管制犯3人。1957年,湖西派出所贯彻“有反必肃”的方针,及时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逮捕4人,斗争9人,劳动教养10人,收容3人,按期撤销管制7人,延长管制期1人,新管制2人。是年,对辖区群众开展“治安处罚条例”、“户口登记条例”、禁赌和安全防范的教育。
  1965年,湖西派出所会同街道、居民会,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评审方式,对辖区的75个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进行评审,纠错6人,纠漏2人,摘帽6人。
  1971年,对辖区的70个五类分子(其中地主分子2人、富农和反革命分子32人、坏分子30人、右派分子6人))进行2次评审,上报呈批摘帽8人,从严处理1人,健全和调整19个监督改造小组。1972年,又整顿健全监督改造小组74个,体现群众专政的强大威力。是年,县学派出所会同街道、居民会对41个四类分子评审,评出一类(改造表现好)10人,二类(改造表现一般)20人,三类(改造表现差)11人,上报呈批摘帽1人,批斗1人。1973年底,湖西派出所对43个四类分子、2个右派分子组织开展年终评审(其余35个四类分子、2个右派分子由所在单位评审),评出守法12人,基本守法19人,违法9人,严重违法3人,准备摘帽3人,批斗2人,撤销刑期戴帽1人。1975年,湖西派出所加强对四类分子的监督改造工作,对辖区51个四类分子进行评审,其中8个四类分子摘帽,对4个表现对抗、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群众批斗。1976年,继续加强对四类分子监督改造工作。每月组织2次学习,对1个严重违法活动的四类分子组织批斗后依法拘留,对51个四类分子进行年终评审,其中3人摘帽,3人态度不好的组织批斗。1977年,对列入社会主义改造的四类分子进行评审,3人摘帽,对2个对抗改造、不服管教的发动群众批斗。1978年,湖西辖区有四类分子47个,其中地主分子1个,反革命分子17个,坏分子29个。是年,新戴上坏分子帽子2人,迁入坏分子2人,刑事拘留2人,死亡坏分子1人。参加单位评审的11人,实际参加辖区评审的36人,经评审,摘帽8人。是年,县学辖区有四类分子63人(其中单位监管31人),辖区监管的上报摘帽8人。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决定“对绝大多数已经得到改造的四类分子一律摘帽”的精神,湖西派出所对辖区28个四类分子组织评审,摘掉了24个四类分子的帽子,其中反革命分子10人,坏分子14人;对3个四类分子进行了纠错、平反,其中反革命分子2人,坏分子1人;尚有坏分子1人。对13起要求复查的冤、假、错案提出了处理意见。
  第二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56年月湖辖区设立街道后,即成立治保、调解委员会,配合公安部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发端。进入20世纪80年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和依靠各部门、辖区各单位和居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一节 组织机构
  组织的建立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得国成立初期,月湖辖区所属居委会在公安派出所组织领导下,发动居民参与镇反、防奸、防匪、禁赌、禁毒、禁娼、防火、清理户籍等工作。1956年,县学、湖西街道建立后,街道与所属居委会设治保、调解委员会。其中治保以派出所为主,街道予以配合;调解以街道、居委会为主。1981年,县学、湖西街道由主任分管综合治理,一名街道干部负责具体工作,业务工作与区司法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衔接,受司法局指导。综合治理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已经在街道开展,但尚未有健全的组织网络和工作规则。
  1991年,县学、湖西街道建立由辖区单位代表参加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街道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组织、领导、协调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992年,原县学、湖西街道和仓桥街道部分地段合并建立月湖街道后,调整充实街道综治委,街道党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分别任主任、副主任,辖区89家单位为成员单位。综治委统一街道、派出所、辖区单位治安管理力量,针对车辆失窃、“白闯”(指白天入室偷盗)、“黄、赌、毒”等社会治安问题,增强预防、打击力度,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提升居民安全感。2001年,街道成立由月湖派出所、辖区单位、居委会代表组成的月湖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以下简称“综治协会”),制定协会会员条件、义务、权利,下设8个分会,形成会员单位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综治格局。2005年,设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和综治办公室,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副主任、派出所所长、街道综治科科长分别担任综治中心的主任、副主任和综治办公室主任。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下设三室一所,即维护稳定工作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室、公共安全工作室、司法所,分别开展法律宣传服务,社会矛盾调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区域防控布局,发案情况分析,社区综治警务室,群防群治队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物业创星活动,单位系统创安,区域创安,无毒社区创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工作。
  2012年,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更名为“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及办公室。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别担任综治委的主任、副主任。由街道副书记、派出所所长、综治科科长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街道综治委下设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维稳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反邪教办公室、禁毒办公室、国家安全办公室等,分别开展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社会矛盾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接待群众接信来访、社区综治警务室、群防群治队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安创建活动、无毒社区创建、无邪教社区创建等工作。
  是年6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更名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原有综治、信访、司法、调解、警务、禁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安全生产等8项工作的基础上,整合党建、计生、劳保、民政、城管等工作,设13个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的社会管理模式,用“一体化”办公、“一门式”服务的工作模式,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
  2013年,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党员服务、社保等职能也进驻中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社会组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 2001年,月湖街道成立综治协会。这是由街道辖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志愿结成的专业性群众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受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海曙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主要任务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防范、建设、教育、管理、改造”6个方面的工作,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综治协会成立后,又先后成立8个综治分会,分别为物业综治分会、综治房产中介分会等。
  社会治理工作室 于2014年6月设立的社会治理工作室,是月湖街道创新社会治理的一个工作模式。社会治理工作室由街道牵头,内设项目评估专家组、社会资源协调组、项目承接志愿服务组以及各种志愿服务团队,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联系协调、接待受理等,进行常态化运作。其主要功能有:通过社区法官轮流坐镇解答疑难问题、社区“老娘舅”(喻“矛盾调解员”)、司法调解等每周坐班及时调解社区纠纷矛盾,同时引入心理专家对重点稳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疏导;借助街道幸福讲师团力量,开展“百场万人幸福传递行动”,开设“幸福银行”,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公益服务;倡导居民自治,形成并建立起社区民生项目的长效机制。街道居民可填写申请表,提出“我想要什么”,工作室定期组织“项目评估”,帮助居民“向社会征募资源”,“公布圆梦结果”。此模式改变了以往由政府主导相对单一封闭的工作模式,整合区域资源和社会资源,引导居民参与社会治理。
  1995—2015年,街道先后多次获评省、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获评市“帮教安置工作先进集体”“法治街道”。2010年,荣获“全国安全社区”荣誉称号。
  第二节 信访
  1949年5月,宁波城区解放后至月湖街道成立前,辖区的信访工作分别由镇明区公所、月湖区政府、镇明区政府、镇明街道办事处、海曙区人民公社、镇明人民公社、镇明街道办事处、湖西街道办事处等机关所属办公室负责接待并处理。
  1992年10月,月湖街道成立后,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负责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及上级转办信访事项的接待办理及反馈。1998年,街道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信访网络组织,领导小组明确街道党工委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分管信访工作,行政办主任、各科室科长为小组成员。建立各居委会主任为信访干部的组织网络。2000年,街道行政办公室与党办合并为党政办,信访工作由党政办负责。2001年,海曙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成立,街道信访工作划归综治科。2002年,街道在综治科设置信访办,由综治科科长兼任信访办主任,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2008年9月,月湖街道录用1名事业编制信访干部,信访干部队伍趋向专职化。至2015年,街道信访工作形成“信访、综治、司法”互动的“三位一体”大信访格局。社区建立信访事项代理员队伍,信访调解员、信访信息员(联络员)队伍,并延伸至居民小区、墙门、企业单位。
  1994年前,街道信访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实现救济功能的重要渠道,信访总量不是很大,街道信访工作规范和制度尚需健全。1994年5月,《宁波市镇(乡)街道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出台,规定街道信访工作内容、职责及处置流程,对“初信初访”要求做到一次性处理好,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开展信访预测和各类纠纷化解等,街道信访工作逐步加强规范和制度建设。1995年,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落实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1998年3月,成立月湖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街道、居委会的二级信访网络组织,街道信访工作进一步得到党政领导的重视。2006年,开展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年工作,建立“工作责任落实、信访渠道畅通、信访工作规范、信访秩序有序”的信访工作新格局。根据《海曙区街道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街道进一步完善信、访、电工作规则,明确信访电办理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工作原则和重点,并对异常情况和集体访、复杂信访事项等特殊情况的处理也作了规定。2008年,街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包括信访维稳工作分析研究会议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信访联络员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群体性上访及苗头处置预案制度、信访首问责任制度、信访代理制度、“两代表一委员”民情接待工作制度等。同年,街道的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宁波市镇乡(街道)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2008年前,信访处理程序一般为纸质登记—接待—调处—信访答复。若是上级转办的信访事项,在向信访人答复后,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该信访件办结情况。2008年始,宁波市信访信息系统、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宁波市12345举报投诉平台、海曙区区长信箱、政民互动、浙江省信访信息系统、浙江省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网上信访系统相继开通,信访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每一来信、来访、来电开始录入上述系统,上级相关信访件通过网上信息平台直接转入街道,信访办理由线上办理与线下书面纸质办理同时进行,进一步规范线上线下信访件的业务办理操作流程,信访办理进入依托网络的状态。2009年,落实街道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因旧城改造拆迁引发的矛盾和信访问题逐渐增多,是年,月湖西区一期改造拆迁,针对该项目可能引发群体性不稳定因素和信访问题,街道制定《月湖街道重大政策项目信访风险评估办法》,落实街道级重大项目实施事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减少信访问题。对一些信访问题处理权限不在街道,而应由市、区有关部门处理的,街道推行信访代理(包括采取陪访、代访的方式)、社情民意接待站、领导干部下访约访、“两代表一委员”定期接访等方式,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最大限度地畅通了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2014年4月,制定《关于心理干预服务于信访维稳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心理疏导运用到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信访问题。是年起,街道推进“法治信访、阳光信访、精准信访、责任信访、和谐信访”建设,营造良好的信访生态。初信初访件办结后,向信访人就信访处理满意度进行回访。此外,规范信访秩序,做好各级两会、各重大活动期间、各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做到不闹访、不出事,确保这些时期的稳定。
  2011年度、2015年度,月湖街道被评为“海曙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节 矫正帮教和人民调解
  1997年10月,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月湖街道司法所建立,与街道综治科合署办公。2012年,宁波市司法局月湖街道司法所更名为“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月湖司法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为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承担社区矫正具体工作等。
  帮教安置 1996年以前,刑释解教人员一直由公安机关管理。2000年,街道帮教安置办公室成立,负责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配有1名专职司法助理员。为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街道帮教安置办公室动员辖区内的企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门路。2000年7月27日,月湖街道帮教安置基地成立,基地设在月湖农贸市场,后改设为月湖就业服务社。在帮教的61个刑释解教人员中,53人就业,安置率达86.9%。2003年7月22日,海曙区召开全区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会议,月湖街道在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2004年以后,街道帮教安置办公室依托辖区内的帮教安置基地,发挥街道社保站、民政、社区居委会组织作用,为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就业帮扶、民政救助,并为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低保问题,对5年内的刑满释放人员、3年内的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开展期满监测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自帮教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解除帮教安置。
  社区矫正 该项工作在2007年前由公安派出所进行日常管理。2007年5月,月湖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展开。2008年开始,领导小组对社区矫正进行风险评估和质量评估,对矫正对象个人、家庭、社会环境、生存能力、犯罪成因、悔罪表现等进行综合量化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将矫正对象分别划分为一级宽管(测评分值小于35%)、二级宽管(35%—49%)、普管(50%—69%)、严管(大于等于70%)4个等级,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通过矫正质量评估,对矫正对象通过劳动矫正、教育矫正、心理矫正等各种矫正手段后的实际矫正效果,进行量化分析评估,增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加强与企业互动,经常性开展就业情况、就业意向和就业能力的问卷调查,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就业辅导和就业推荐,并依托就业项目职业经理人为失业矫正对象联系工作岗位。2015年11月底,街道司法所配备1名协管员,协助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街道司法所通过依法矫正和心理帮矫相结合,落实矫正工作各项措施,无一例重新犯罪。
  人民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月湖区域居委会在公安派出所组织领导下,居委会设调解主任,居民小组设调解组长,负责调处家庭、邻里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居民团结和睦。1956年县学、湖西街道建立后,街道与所属居委会设调解委员会,调解以街道、居委会为主。1981年,县学、湖西街道由主任分管综合治理,1名街道干部负责调解工作,业务上受司法局指导。2000年9月6日,月湖街道调解中心成立,由派出所、综治办、城管、信访、司法、社会事业、环保等部门组成,街道整合各部门力量,对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进行联合调处。是年,街道举办各类法制培训讲座5期,音像教育26场次,受教育者2500人次,全年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3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40起,成功率93%。2003年3月10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调委会的工作任务、调解纠纷的原则、受理纠纷的范围以及调委会的组成人员都有详细的规定,派出所“110”移送过来的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治安纠纷也纳入调委会的工作范围内。2004年4月1日,海曙区在全区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街道7名社区专职调解员正式上班,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待遇工薪化、工作专业化。2014年9月26日,根据市、区司法局要求,在月湖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由2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调解工作。自2000年街道调解中心成立以来,为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2001年9月开始实施等级调解员制度,是年街道有三级人民调解员3人,两级人民调解员17人,一级人民调解员40人。2002年,“社区调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试点”创建工作在太阳社区调委会开展。5月21日,区司法局在太阳社区调委会召开现场会。2005年,月湖街道太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第四节 社区安保和平安创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51年湖西、县学街派出所以所辖区域为单位设置治安保卫委员会(以下简称“治保会”),辖区各居民会设置治安保卫小组(以下简称“治保小组”),发动群众严格管理、监督各居民区内的地主分子,反动党、政、军、团、特、宪人员,坏分子和反动会道门(一贯道等邪教组织)首要骨干分子,责令他们向居委会报到、汇报思想、生活等情况,接受治保主任训诫,强制参加公益劳动。改造自新者,则由公安机关核准,摘去“帽子”,重新评审核定阶级成分或政治身份。同时组织居民晚间义务巡逻街巷,开展防火、防特、防盗等自防自治工作。
  1973年,湖西辖区各居民区开展以防火防盗为重点内容的四防安全教育,组织以退休老工人为骨干的白天门户检查及晚间住宅区安全检查;组织退休工人纠察队162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维护交通秩序;加强基层治保组织整顿,成立新的治保委员会,共有治保人员86人,其中党员4人,团员3人。县学派出所加强四防安全教育和检查,全辖区20个工厂、学校参加治安联防,204名联防队员中,党团员占95%。8个居民区相继成立巡逻队,配合联防队行动。
  1978年,湖西派出所在所辖区开展四防安全教育和检查,在4个居民区建立二级巡逻制,共组织巡逻人员700余人。县学派出所在四防安全教育和检查中建立流动红旗评比制度,每星期自查一次,每半个月组织检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评比活动。1982年7月,湖西街道开展安全居民区活动,召开双职工和墙门会议,制定墙门安全公约547份,选出墙门安全员557人,健全居民区值班巡逻制度,组织巡逻人员432人。
  1994年,月湖派出所对辖区内的私房出租户全部核发治安许可证,年审率100%,对私房出租房内暂住人口登记、发证率均达90%以上。1995年,街道在辖区内建立两个庭院式管理楼宅(太阳公寓、带河巷16号),完成10%的楼宅对讲电子防盗门安装工作。1996年,紫金、望湖、三支、梅园封闭式小区建成,共聘用保安人员20余名,白闯、夜窃发案数得到有效遏制。全辖区电控防盗门推广数已达191道。街道自筹资金,在长春路、共青路口建立治安岗亭,派出所联防昼夜值班巡逻,使这一带的抢劫、抢夺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2000年,街道严格按照宁波市旅馆业安全防范设施验收标准,对辖区内29家旅馆全部实行治安信息安装,其中50张床位及以上的安装微机输入系统,50张床位以下的安装手写输入系统,为防止旅馆各类案件发生,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在辖区各学校建立民警执勤室,管区民警担当各学校的法制辅导员,对学校周边的电子游戏室、台球房、录像厅等有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场所进行全面的检查整治。
  2001年,月湖辖区由原有的14个居民区划分为7个居民社区,街道设立7个社区警务室,推行社区警务联动制的新型警区模式,设立2个分别由基础组和治安组组成的勤务联勤组,统一装修、配备警务办公设施,确保社区民警每星期有2个半天和1个晚上在警务室办公。每个警务室配备1—2名社区治保干部,配备1支社区保安巡逻队,实行统一规范的勤务运作。是年,新安装电控防盗门37道,CK自动报警16家。8月,根据海曙区建设平安大区的工作要求,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综合治理,积极创建平安街道的实施意见》,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建设平安街道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是年,配备116名护楼队员和9名路面日防队员,组织一支由街居干部、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等500名妇女组成的月湖社区综合治理妇女志愿者巡逻队,对辖区内重点路段、区域和时段集中力量进行巡查防范,初步建立全天候全方位的立体防范体系,有效地压制了发案。街道在梅园社区试点平安社区的基础上,向街道其他6个社区辐射,发放3000余份《致社区居民创建平安社区的一封信》,广泛宣传建设平安社区的意义和要求。
  200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改为综合治理科,开展创建“平安社区”“安全小区”“治安安全单位”和”无毒社区“活动。2003年,制定出台《月湖街道建设平安社区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及《月湖街道建设平安街道考核责任划分表》,分别与辖区50人以上单位、街道各科室、社区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年,综治房产中介分会成立,开展”治安防范创星级“活动,5个物业小区获综治委授予的“二星级物业治安防范安全小区”称号。月湖景区列为市政府重点创建单位后,通过宣传发动、调查排摸、集中整治、建立制度等一系列工作,达到“平安、有序、整洁、优美”总体目标。是年,新安装电控防盗门142道;配备社区保安135人,全年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35条,协助民警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5个,挽回经济损失24.39万元,被表彰人员11次19人。同年,各社区建立警务室。2004年,发展成为综治警务室,集综治管理、警务服务、人民调解、信访接待于一身,成为综治警务工作进社区的一个重要平台。街道开展物业管理治安防范创星活动,对物业小区和大楼进行星级评定、“无刑案小区”的创建;在非物业居住小区实施白天护楼员巡逻、晚上保安队巡逻等防范措施,有效地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使社区平安有了长效的机制保障。2003年8月15日,街道《平安月湖》小报创刊,期刊以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直接面向居民。是年,新安装电控防盗门13道,CK自动报警23家。2004年,新安装电控防盗门14道,CK自动报警7家。是年,遵循“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方针,推进平安街道建设,街道与辖区第一医院、望湖市场等9家重点创建单位签订治安承包协议。
  2005年4月,街道出资20万元建成“月湖景区治安防控中心”。同时月湖景区治安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制订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构建“打、防、治、管”于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治安责任承包机制得到落实,景区发案率得到遏制,全年发案28起,比上年同期下降40%。是年底,为把平安建设从社区延伸到家庭,在辖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2006年,街道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金融“三个平安”创安活动,宁波二中、市第一医院、市建设银行被定为试点单位,采取由点到面工作方针,提升基层创安效果。是年,街道投资50万元改造老小区,实施庭院式封闭管理,5个老小区在1年内发生刑事案件6起,比上年同期下降87%。是年,辖区旅馆业VPN专网改造工作完成,有效提高旅馆业旅客信息传输的及时率、准确率。2007年,街道下辖各社区成立和谐促进联谊会,共有和谐促进员1054名,遍布于社区各楼道、辖区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2008年,街道在辖区20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综合治理网络,成立和谐促进组织,配备和谐促进员。同年,成立全省首个街道“社情民意接待服务站”,进一步深化“组团式、零距离”服务。以300户左右为一网格,将居民小区、楼幢、商务楼宇、沿街店铺都纳入网格范围,将整个街道划分为44个网格、1个月湖盛园商圈和1个中信银行大厦楼宇网格。形成以月湖景区治安防控中心为中心,向周边社区辐射的治安防控格局。
  2010年,通过深化和谐促进员工程建设,街道进一步整合辖区内的各类资源,在迎凤社区率先成立“十加十”和谐促进服务团,并开始有效运作。2011年,在楼宇、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建立和谐促进小组,开展物业创安活动,共有7个楼宇获得“无刑案楼宇”、1个业委会获得“先进业委会”称号。同时加大技防人防投入,累计安装电控防盗门393道,太阳公寓、梅园小区等在小区内安装视频监控、CK报警系统,配备可视对讲机,重新修复门卫岗亭。物业公司加强对保安队员的业务培训,构建专群结合、点面结合、人防物防结合、街面单位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对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的有效控制。2012年,依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医务资源,对辖区内130个精神病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对重性精神病人建议进行强制收治,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交换制度。自6月份开始,卫生服务中心指派1名心理咨询师于每周五到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对辖区内有精神病倾向的居民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建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处理应急预案。2013年,在全辖区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同时结合街道实际开展“四管三防二控”工作模式,即施行街道综治办、社区综治工作站、网格和楼道的四级管理模式,做到综治工作有人管,社区开展人防(社区退休党员日间巡逻控防)、专防(公安机关夜巡队)、技防(电子监控设备),重点做好二控(重点人、发案率),调动社区党员群众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4年,街道发挥监控中心实时监控作用,采用“人机”互动,形成立体化巡防格局,累计筹集资金12万余元,新增视频探头46个,其中高清探头23个,培训20余名监控管理人员。是年,开展“共筑微项目 点亮微心愿”专项行动,年初确定的15个重点民生微项目取得良好成效。在各社区试行“开放空间”讨论新模式,针对辖区居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凡涉及群众利益的事,不限制参与人数,不限制人员身份,以所有参会人员为主体,委托“第三方”民间机构主持,围绕中心话题展开民主讨论,梳理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居民总结出来的措施逐步推进工作,并定期就开展情况向居民公布。是年,先后对月湖盛园周边地区和望湖市场后街两块区域进行重点整治。望湖市场后街整治工作历时3个月,共涉及住宅承重墙破墙破窗开门11处、天井破墙开门7处、小区围墙破墙开门3处、其他建筑外立面破墙开门2处。望湖市场管理方就另外7处违规破墙破窗开门及2处违法搭建进行自行封堵、拆除整改。32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完毕,全部“清零”。
  2015年,出台《月湖街道关于民生项目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网上”(微信公众平台)与“网下”(社会治理工作室平台)受理平台,通过居民、社会组织主体参与,民主讨论,民主协商,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成果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社区综治警务室 2002年,街道相继建立7个社区综治警务室,由社区民警、专职治保、调解干部、户口协管员等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由社区民警指挥,开展社区综治和警务工作,在社区日常的治安、治保、调解、帮教等工作中发挥龙头作用。从2004年开始,社区民警配备“呼警通”,24小时随呼随通。
  社区综治警务室实行“三员一警”制度,即社区民警、治保员、调解员和外来人口协管员,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落实周例会,月警民恳谈、督查、巡查、考核等制度,并将护楼员、日防队、夜巡队、“三车”管理员、义务巡逻员、墙门平安员、义务监督员等群防群治队伍统一归口综治警务室管理使用。物业保安按每100户居民1名保安的要求配备,推进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定点、流动、遥控相呼应的社区治安网格化防范体系。
  2004年,创建警长负责制的新型社区警务新模式,将月湖辖区分为东西两片,每片各有4名民警(含1名警长),警长作为片内治安防范的第一责任人,确定工作的重要部位,负责警力的直接指挥与调动,每片4名社区民警分两组在工作日内全天候下基层到社区第一线。其中2名民警轮流带领协警,采用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路段与高密度发案部位进行巡逻,同时接受派出所值班民警的出警指令;另2名民警负责在社区处置日常事务,包括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及基础工作调查等,治安面貌明显好转。2005年,率先推出“警校”治安防控联动机制,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同年4月,投资建成“月湖景区治安防控中心”,景区平安工作新模式成效显著。
  社区网格化管理 2008年,街道成立全省首个街道“社情民意接待服务站”,深化“组团式、零距离”服务。各社区根据区域实际划分网格,在综合衡量辖区住户、单位、人口和网格管理服务人员数量等基础上,从便于掌握情况、便于管理服务出发,结合社工包片,对每个社区的网格进行合理划分,以300户左右为一网格,将居民小区、楼幢、商务楼宇、沿街店铺都纳入网格范围,将整个街道划分为44个网格、1个月湖盛园商圈和1个中信银行大厦楼宇网格。立足街道实际,分级、分类组建管理服务团队,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利用各方面资源,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
  “天网”项目 “天网”项目从2014年初启动至10月底完成,街道辖区的菱池小区、迎凤小区等6个非物业管理小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运行。整个项目投入资金约22万元,共增配主机3个,升级主机2个,安装摄像头24个。“天网”项目的实施,提高街道辖区内技防水平,发案率比上年同期下降。在年终“平安三率”(即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第三方调查中,月湖街道得分位列全区之首。
  月湖街道护楼队 2001年,街道组建由社区居民志愿者、退休党员等116名护楼员组成的护楼队,为遏制和减少居民小区发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发挥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加强护楼员队伍管理,坚持“一日一巡查”“一周一分析”“一月一考评”“半年一表彰”和“四个必查问”的护楼员管理制度,居民称护楼员是社区的“道德劝导员”“平安保护神”。2002年9月,天一社区召开护楼员工作现场会。同年11月,海曙区护楼员工作现场会在月湖街道召开。会议交流各街道、社区护楼员工作情况,总结护楼员组建以来的工作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2003年4月,月湖街道护楼队逐步规范管理,趋向于职业化,原来的退休人员逐步退出,人数由原来的116人减少到56人,新的护楼队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由平安服务社负责管理。至2015年,街道无物业老小区均由护楼员队伍承担日常治安管理工作。
  “和谐促进员”队伍 2007年,根据区政法委关于加强和谐促进队伍建设的要求,街道下辖各社区都成立和谐促进联谊会,会长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下设秘书处,负责和谐促进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按照1个楼道(墙门)不少于1名的原则,在社区群众中选聘一批责任心强,热心社区工作和群众工作,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威信的党员、退休干部担任和谐促进员,实行“一书、一证、一卡、一册、一牌”的规范管理。先后制定《和谐促进联谊会章程》《和谐促进员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和谐促进联谊会管理规章制度》《和谐促进员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并实现制度上墙。为提升和谐促进员队伍素质和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各社区联谊会严格执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和奖励制度,设立和谐促进员激励经费,保证活动的开展有经费支持。街道每年下拨和谐促进员工作经费,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每年进行表彰奖励。
  从2010年开始,在辖区规模企业、楼宇、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相继建立和谐促进小组,在中信银行大厦等楼宇、企业建立和谐促进队伍,共有1154名队员。和谐促进员队伍按社工包片分组的方式,分为52个小组,由社区工作者担任组长。和谐促进员以“五员”为工作职责,力争做好信息采集员、教育宣传员、矛盾调解员、社区服务员、群众监督员,为社区和居民之间搭建一个相互沟通的平台。
  “十加十”社区和谐促进服务团 2010年4月,以迎凤社区为试点,在全区率先成立“十加十”社区和谐促进服务团。
  “十加十”社区和谐促进服务团由街道党工委领导、联居干部、社区书记、政法干部、社区民警、社保员和专职调解员等10名紧密型工作人员以及教师、律师、医生、物业管理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10名松散型志愿者组成。通过定期主动下社区走访居民的方式,宣传政策法规、收集社情民意,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社区民主法制建设。街道专门制定工作例会制度、问题解决和情况反馈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并成立由城管、规划、工商、环保等部门为业务骨干的工作指导组,为服务团提供专业服务。
  第五节 治安联防队伍建设
  为加强辖区公共复杂场所管理和居民区治安,辖区街道和派出所十分重视治安联防队伍的建设,发动辖区单位、居委会力量,做到治安联防经常化、制度化、网络化要求。
  1973年,县学辖区成立治安联防组织,有治安联防队员193名,党团员占95%。1974年,湖西派出所加强基层治保组织的整顿和人员充实,有治保干部82人,其中新充实15人。1980年,湖西辖区有联防基本队员17名,以此为骨干,组织辖区25个工厂、企事业单位250人参加联防队,按日轮流执勤巡逻。全辖区有治保人员103名,墙门安全员713名,是年评选出年度治保积极分子21名,治安联防积极分子3名,优秀墙门安全员36名。1981年10月,湖西街道8个居委会进行治保队伍整顿,由103人调整为71人,平均年龄58.5岁,其中7名治保主任脱产。联防队也进行整顿、充实、巩固、提高工作,做到治安联防经常化、制度化、网络化要求,先后在南站、柳汀街口(华侨饭店隔壁)建立联防网点。从各单位抽调33名年纪轻、作风正派、法纪观念强、热心治安工作人员参加联防工作,加上机动力量8名,共41人,其中党员4人,这支队伍成为公安机关在治安战线上的得力助手。是年,县学派出所对联防队伍进行第二次整顿,设置队长、指导员各1名,副队长2名,基干队员24名,义务队员14名。辖区内有20个单位派员参加治安联防组织。1982年,街道调整充实治保人员,91名治保人员中,党员有21名,平均年龄57.67岁。
  1993年,月湖街道共有联防队队员48名,分三班运转,治保会25个,治保干部209名,治保小组229个共321人。每月召开一次治保干部会议,每季开展一次流动红旗竞赛活动。1996年2月,“严打”开始,联防队通过设卡、守候、巡逻,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74人,其中劳教以上11人,协助破获刑事案件162起,其中大案42起,协查治安案件120起。
  2000年,针对联防队伍年龄老化、作用弱化的情况,联防队员从57名增加到65名,将辖区划片,包干巡逻,奖金实行案件减奖增扣,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2003年,组建日防、夜防社区保安队及娱乐场所保安队,加强对辖区内刑案多发的主要街道、路段和重点场所的巡逻密度。派出所新招收23名协警队员与社区保安合作,充实路面防控力量。2004年,全面推行社区巡逻,将在梅园、天一两个社区试点的“我为社区巡一夜,社区为我守一年”活动全面推广至整个月湖辖区,人员从原来的200余名发展到7个社区近千人,巡逻队员身份从社区在职党员扩大到社区党员、社区信息员、辖区单位职工以及社区的群众。派出所专门请宁波电台播音员对社区安全防范口号进行录音统一播放,各社区巡逻队配备统一的红旗、红袖章、专用手电筒。2005年,加强对日防夜巡队管理、指导与监督。次年开始,为便利开展公安工作,以镇明路为界,将整个月湖辖区划分为两区一园格局的警务区模式,即东片警务区、西片警务区、月湖公园警务区。内部管理模式按“一室三队”模式配置,即综合保障室、治安民警队、刑事民警队、社区民警队。值班与接处警体系实行5天一班的24小时全天候值班体制与全员接处警的工作模式,每班安排6—7名值班民警(包含治安、刑侦、社区3个警种),由值班人员承担当天的接处警工作。2015年,街道共有治保会6个,成员40人;治保小组17个,成员85人。
  第三章 公共安全监督管理
  1992年月湖街道成立后,街道社会治安综治委员会下设综治工作中心和综治办。综治工作中心设3个室,即维护稳定工作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室、公共安全工作室。2002年,街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经济管理科,由经济科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2005年10月,街道建立海曙区月湖街道安全监督管理所,归属综合治理科,由综治科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2011年2月,原在街道综合治理科挂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单独设置,有3名成员。2013年4月,街道成立月湖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明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监管、环保、交警、质量技术监管6项工作,履行公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各项公共安全工作,有3名科室成员。2013年8月,新招聘1名成员,充实安监队伍。
  第一节 安全生产
  1992年之前,月湖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市、区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日常的宣传、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价。1992年月湖街道成立后,街道对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主要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2005—2015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1次,街道与6个社区,60余家企业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748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2006—2015年,街道每两年制定下发《月湖街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月湖街道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成立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组织体系,确立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005—2015年,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检查20余次,分管领导带队检查50余次,安监所和社区组成的各类检查组,检查9920家次生产经营单位。2007年,街道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2010年,街道开展“百日安全”专项行动。2011年,街道开展以道路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重点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2013年,街道开展公共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行动。2014年,开展“坚守红线”夏季安全治理行动,集中开展“七打七治一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街道均抽调力量,分赴辖区有关场所、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营造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保障人民群众节假日平安。同时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1992—2001年,街道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2002—2015年,街道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累计发送各类文字宣传资料1万余份,展示图板150余块,悬挂(张贴)标语、公益广告120幅,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30场次,安全生产演练和技术比武110余次,受益群众累计达1万余人次。2005—2015年,培训街道和社区安全员110人次,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1300人次。
  2011年,月湖街道荣获“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成为全省首个获此称号的街道。
  第二节 消防和交通安全
  消防
  1992年以前,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原湖西街道、县学街道和仓桥街道防火委员会分别负责。1989年1月,辖区各街道各配备1名专职消防保险干部,负责本街道辖区消防保险工作。月湖街道成立后,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负责消防安全工作。2011年2月,原在街道综合治理科挂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单独设置。同年6月,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在安监所。7月,街道消防工作站成立,负责消防安全工作。2013年4月,月湖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成立,承担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街道的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是开展消防安全检查。2005—2015年,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检查20余次,分管领导带队检查50余次,安监所和社区组成的各类检查组,检查6720家次企事业单位。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在街道领导带领下,分赴辖区有关场所、企事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营造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保障人民群众节假日平安。对于检查出来的共性问题,街道多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07—2008年,街道开展“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整治;2008—2009年,街道加强高层多业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09—2010年,街道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清查大行动;2010—2011年,街道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2011—2012年,街道开展清剿火患战役;2013—2015年,街道每年都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其中2013年1月中旬开展“除隐患、保安全”消防专项行动,检查小单位小场所(小网吧、小浴室、小棋牌室、小旅馆、小商店等)84家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2个;发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宣传资料200余本;开展1次大型应急联合演习,6次消防演练;对辖区内的老旧居民房、出租房、“三合一”小企业、小场所开展网格化排查,确保不留死角。街道通过定时和及时的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辖区的消防安全。
  2011年,月湖辖区5幢多业主高层建筑开始自动消防设施整改。截至2015年底,完成4幢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整改。2014年,根据海曙区政府关于加强月湖西区文保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街道协调并做好月湖西区文保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好甬城“活历史”。同年9月24日,街道启动林宅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交通安全
  1988年,海曙区计经委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街道将辖区交通安全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1989年,海曙区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班子,要求各街道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健全制度、弥补漏洞,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1992年以后,街道成立社会治安综治委员会,下设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综治办。综治工作中心设三个室,即维护稳定工作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室、公共安全工作室。公共安全工作室协助交警做好交通安全工作。2005年,交通安全工作由综治科转交城管科。2011年,街道交通安全领导工作小组成立,职能由城管科转交给同年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2013年4月,街道成立月湖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2001年底,街道成立海曙区道路交通纠察中队月湖分队,隶属于城管监察中队,由监察中队负责日常管理,主要做好管理路段的静态车辆管理工作,劝阻管理路段违反城市管理的违章行为。2012—2015年,街道每年组织参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在辖区共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30余次。
  第三节 食品安全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6年,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药品监督管理一直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区有关部门负责。2006年11月,月湖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014年11月,月湖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主要职责是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知识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收集、建档上报和检查整治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对各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考核等。街道主任和分管主任分别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置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形成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具体承担宣传教育、综合协调和配合专项整治等工作。
  2006—2015年,街道共组织街道协管员、社区信息员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培训20余次,参加人员120人次。同时期,街道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10次,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展示图板100余块,悬挂(张贴)标语、公益广告75幅,受益群众累计达1万余人次。街道联合区食安办开展“你点题,我检测”“我宣传,你传递”食品安全大抽查大宣传活动,“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食品安全大执法大宣传活动,“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暨食品安全六进系列活动”。2009—2011年,太阳社区、迎凤社区、县学社区、梅园社区、平桥社区分别进行海曙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并都顺利通过验收。2012年7月开始,街道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行动”,至10月结束。主要任务是对食用农产品、水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生猪屠宰肉品、食用油、豆芽菜质量安全和餐厨垃圾进行整治。此次活动共检查食品安全相关单位246家次,其中生产单位45家次,流通单位56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25家次,保健食品单位20家次。2014年,街道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2015年,街道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网,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显著提升街道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截至2015年底,月湖街道辖区餐饮和食品企业共451家,其中餐饮企业197家。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月湖街道成立后,街道社会治安综治委员会下设综治工作中心和综治办,综治工作中心协助做好质监工作。2002年,街道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经济管理科,协助做好质监工作。2005年10月,街道建立海曙区月湖街道安全监督管理所,归属综合治理科。2011年2月,海曙区编制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海曙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要求原在各街道综合治理科挂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单独设置,明确职责之一为质量技术监管工作,履行公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各项公共安全工作。2013年,月湖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成立。质监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管理责任、巡查、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建章立制;严格实施巡查和隐患排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2008—2010年,街道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以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美容美发(足浴)店、小音像店(网吧)这5个行业的站、点、店、户为整规对象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到2010年底,辖区所有“十小”经营单位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十小”行业中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消费安全得到保障。通过开展“十小”行业整规工作,95家小餐饮店整规验收94家,确认率98.9%;99家小食杂店整规验收94家,确认率94.9%;14家小药店整规验收14家,确认率100%;52家小美容美发(足浴)店整规验收52家,确认率100%;11家小音像(网吧)整规验收11家,确认率100%。2011—2015年,街道共组织街道安全员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培训10余次,参加人员70人次,宣传活动5次,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500余份,展示图板25余块,悬挂(张贴)标语、公益广告30幅,受益群众累计达1500余人次。截至2015年底,街道辖区共有锅炉5台,在用1台;压力容器26台,在用26台;电梯220台,在用199台。街道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保持100%,安全隐患整治率100%,未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的安全责任事故。2011—2015年,街道共检查特种设备单位500余家次,配合区质监分局对辖区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月湖街道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月湖、社区、街区管理和建设、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政、民俗、方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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