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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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月湖街道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63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社区组织
分类号: C912.83
页数: 6
页码: 208-21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月湖街道社区管理的组织形式和性质,同时详细介绍了社区居委会的历史和发展。
关键词: 月湖街道 社区 组织

内容

月湖街道社区管理的组织形式主要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为主,其他政府职能机构的派出机构为辅。社区管理的性质侧重于群众性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强调社区群众的参与。
  第一节 社区居委会
  居民委员会
  民国时期,城区基层管理方式为保甲制。1949年5月25日,宁波解放。6个月后,地处三支街、平安巷、梅园巷、紫金巷、桂芳桥巷等地段的梅园居民区以甲为单位召开居民会议,全保选出候选人,民主票选选出委员。1949年12月12日,宁波市第一个居民自治组织——梅园居民委员会成立。成立大会在月湖竹洲(现宁波二中)举行。到会的有宁波军管会民运工作组同志、湖西派出所干警和学校师生、居民群众共300余人。居委会由主任、治安委员、行政委员、生产委员等组成,柳士传担任居委会主任。1950年1月开始,月湖、云石、镇灵、月岛、仓基、仓白等居委会相继成立,成为宁波市经民主选举产生的首批居委会。保甲制同时废除。居委会在当地公安派出所领导下,办理户籍,维持交通,传达和执行政令,动员和组织居民参加生产自救以及参与防奸、防匪、防火等治安工作。每个居委会配备半脱产工作人员2人,月人均津贴12.50元,加上办公费,居委会月经费约37元,由市政府核发,同时通过社会募集,贴补办公经费。1952年,调整居委会,每500人划为一个居民区,居委会受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双重领导,设主任1人、副主任3—4人,委员6人,文书1人,按政府对口业务下设优扶救济、治安、消防、文教、卫生、调解等工作职能。每20户左右划分为一个居民小组,每组选代表1人,组成居民代表会议,主任、委员均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1956年,现月湖街道境内设立县学、湖西、仓桥(部分)街道,居委会由街道接管。
  1981年4月,根据民政部要求,城市居委会工作归区民政局管理。经整顿调整,居委会健全治安、调解、妇女、民政福利、文教卫生等组织,明确协助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工作,使国家各项政策任务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1990年初,各居委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委会建设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各居委会调整设立治保、调解、文卫、民政福利等组织,设干部3—5人,每个居委会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一半,拨款补贴每月300元,主要用于居委会干部的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的开支。平均每个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60元,最高80元。奖金根据居委会自身经济发展情况确定。一般月人均奖金40元以上,最高达100元。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居委会作为居民群众的自治组织,在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发挥居委会在居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等方面显示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自我管理上,24个居委会大部分设有治保会、调解会、巡逻队、晚呼队、墙门安全员、护楼员、治安调解信息员等治安防范组织,协助公安派出所处理刑事、治安案件,办理暂住人员户口审报管理,预防早婚早育超生,调解民事纠纷,维护本辖区内的良好秩序。在自我教育上,各居委会在居民区中开展创五好墙门、五好家庭活动;设置宣传橱窗、宣传牌、黑板报,对居民群众进行时事形势、民主法制、计划生育以及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坚持移风易俗等多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各种有益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如企事业单位共建居民区活动,学校暑假教育活动,老年人旅游,对辖区内两劳人员的帮教等。在自我服务上,各居委会通过发展居办经济和开设便民利民的服务网点为居民提供服务,开设卫生医疗站、车辆寄放点、托儿所、保姆介绍所、文化服务站、图书室等,还开设有奖储蓄代售、公用电话传呼等服务项目。这些服务不但方便辖区居民的生活,还为居委会提供创收的渠道,不同程度缓解居委会工作经费不足的矛盾。
  辖区居委会的经济活动、经济管理历经近半个世纪,直至2000年结束。20世纪50年代,现街道辖区的众多居委会办起从事修理、服务的加工小组,组织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形成生产生活服务社。20世纪70年代改为“五七”综合社,有少量编制人员。“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居委会经济基础薄弱,面临一无资金、二无场地、三无产销门路的困境。许多居委会干部解放思想、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居委会经济又逐步发展起来。湖西街道书院居委会在1979年10月通过居委会干部亲友介绍,承揽加工塑料编织袋业务,缝纫机从8台发展到20台;又从人丰布厂争取到修布加工业务。1982年2月,居委会用加工收益在太阳巷15号盖起2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开办书院烟酒副食品商店。1983年10月,居委会买下大书院巷8号楼屋3间、平屋3间,总面积300多平方米。1984年4月,又盖起楼屋2间,总面积115平方米。同年11月,创办书院招待所,开始只有28张床,后发展到100张床。1986年,居委会又在右营巷口盖起2层楼屋1间。同年11月,马衙巷烟酒百杂商店开业,月交国家税收800—900元。1989年9月,书院托儿所成立,深受附近居民欢迎。1990年,居委会又办起保姆家政与婚介所,每月介绍费收入在千元以上。1991年5月,办起春风理发店。居委会还发展两个挂靠企业:鹤兴饭店和书院综合修理部。到1993年,书院居委会有房屋面积760平方米,固定资产16万元,设备计值2.5万元,流动资金25万多元。
  惠政居委会利用地域优势办剧场,联系剧团,改变农历年尾岁首和炎热夏天要歇场的习惯,增加场次。观众以老年人为主,占80%。1993年上半年共演出342场,观众达74429人次,营业额36767元,利润14475元。书院居委会和惠政居委会经济的发展轨迹是辖区其他居委会经济发展状态的缩影。2000年5月,海曙区政府发文规定居委会不再兼办经济实体,资产、房屋、经营场地委托街道工贸公司代管。
  从1991年至2000年,辖区居委会和居委会干部有几次调整。调整后居委会布局趋于合理,干部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1991年,辖区的湖西、县学、仓桥街道的居委会换届后,共有专职干部113人,平均年龄为62岁,大部分来自离退休人员。干部中高中文化程度18人,小学文化程度20人,其余为初中文化程度。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的有5人。1992年10月,原湖西街道的月岛、月湖、桂井、柳汀、书院、中营、天一、菱池、惠政9个居民区,原县学街道的平桥、芝兰、天德、迎凤(合署水仓)、湖东、县学7个居民区和原仓桥街道的仓白、梅园、镇灵、南静、仓基、紫金、南新、云石、象南9个居民区并建月湖街道,设有25个居委会。1993年,月湖街道创建文明居委会13个,占25个居委会的52.0%,占海曙区29个文明居委会的44.8%。仓白居委会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居委会”。同年10月,街道召开首届居委会工作研讨会。12月,全街道开展“20世纪90年代居委会干部形象大讨论”活动。1994年,完成居委会换届工作,25个居委会的干部总数从110人减少到85人,下降22.7%。居委会专职干部平均年龄由上届的62.1岁下降到52.5岁,年龄最大的68岁,最小的23岁。新任主任年龄最大的67岁,最小的26岁。干部中大、中专文化程度4人,高中文化程度18人,小学文化程度18人,其余为初中文化程度。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的有8人。1997年,新增望湖、太阳2个居委会。是年换届后,27个居委会共有专职干部95人,平均年龄为49岁,年龄最大的71岁,最小的26岁。新任主任平均年龄44岁。干部中大、中专文化程度9人,高中文化程度22人,小学文化程度9人,其余为初中文化程度。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的有5人。1998年,居委会干部中离退休人员占总数的74%,妇女干部占90%以上,总体呈现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能力偏弱的情况。1999年,居委会干部队伍作了一次调整,一大批下岗、内退职工充实到居干队伍中,平均年龄下降到46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数占比上升到66.6%,基本达到年轻化、知识化。2000年4月,居委会调整为仓基、太阳、梅园、仓白、云石、迎凤、平桥、紫金、南静、县学、菱池、天一、桂井、书院14个。换届选举后,共有专职干部67人,平均年龄为40岁,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22岁。新任主任平均年龄为41岁。干部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2人,高中文化程度50人,初中文化程度5人。
  社区居委会
  2001年6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地域相连和居民数量,14个居委会调整为7个社区居委会。2002年,平桥、梅园社区居委会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区居委会”,迎凤、县学、天一3个社区成功创建市级文明社区。月湖街道荣获市级社区建设先进街道。是年,社区自治进一步推进。年初街道制定《月湖街道推进社区自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平桥社区为先行试点社区,并将人、财、事等权利逐步下移到社区。2003年,在3月份平桥社区完成居委会委员直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街道全面铺开社区直选工作,并于8月中旬完成。月湖街道成为浙江省第一个全面实行社区居委会委员直选的街道。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61人,平均年龄为51.2岁,年龄最大的74岁,最小的26岁。新任主任平均年龄41.7岁,均兼任该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干部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0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3人,其余为初中文化程度。社区居委会聘用社区工作者共51人(其中居委会主任7人,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主任7人)。平均年龄39.4岁,党员25人,大专及以上学历40人,高中学历11人。10月,海曙区职能部门会同街道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有近百人报名参加,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取7人进入社工队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宁波市海曙区关于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意见》,社区居委会委员由社区居民直选产生,主任由委员会聘任,并以300(户):1比例配备社区工作者。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利用原居委会的人、财、物互补优势,改变四五个人挤在一间不到20平方米房子办公的状况,改变“一室多用”的状况,普遍都有办公用房100多平方米,服务用房100多平方米,有彩电、空调、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用具。社区居委会与地方党政部门工作连结的有20多项,包括社区党建、工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优扶、老龄、文化、体育、社区教育、关心下一代、慈善救助、卫生健康服务、残疾人管理、安全、信访、信息传递反馈、宣传、兵役工作等等,许多项目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平均每个社工需承担四至五项。
  2004年,选配的7名专职调解员分别在7个社区居委会正式履职。是年,海曙区委政法委要求街道各社区配备楼道平安员。月湖街道共配备平安员667人。其中平桥社区118人,迎凤社区86人,县学社区98人,太阳社区78人,梅园社区130人,天一社区106人,桂井社区42人,机动9人。
  2004年,街道制定并实施《月湖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办法》。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总额由市、区、街道三级按社区实际居民户数拨款组成,按每户由市、区、街道分别拨款40元、60元、30元。2010年,海曙区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奖金系数,其中普通社工系数为1,社区副职(社区办公室主任、党组织副书记)系数为1.3,社区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主任)系数为1.5。街道推行社区专职工作者300户包片联户、结对帮扶、节假日轮休和上下班错时等工作制度,努力克服社区工作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从2013年起,社区工作经费财政拨付标准调整为按社区实际管辖户数每年每千户28万元,市、区、街道三级按10:10:8比例配套核拨。从2014年起,以实践拨款数为基数,以后每年递增5%。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岗位工资标准调整为正职每人每月1500元,副职每人每月1200元,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每人每月1000元。2015年底,社区专职工作者奖金待遇调整,其中月度奖基数为每人每月930元,年度绩效奖基数为每人每年4500元,年度包片联户绩效奖基数为每人每年3000元。
  截至2015年底,月湖街道7个社区居委会共有社工52人,其中女性49人;中共党员35人,团员7人,党团员占全体社工81%;大专及以上学历50人,占全体社工96%;平均年龄37.7岁;已获得全国(含上海)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有11人,全国(含上海)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有11人;获得三级婚姻家庭咨询师的有27人,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有2人。
  第二节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2013年6月,月湖街道根据海曙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社区居委会整合工作资源,挂牌成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在街道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依法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做好与居民群众利益有关的综合治理、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就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文体科教、住房保障、物业关系协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为居民提供“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和代理代办服务。中心主任由街道任命,一般由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中心的工作人员由该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部门和街道派驻社区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类协管员组成。中心实行统一形象、统一标识、亮牌服务。各社区中心设有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敞开式服务大厅。

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月湖街道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月湖、社区、街区管理和建设、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政、民俗、方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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