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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月湖的建设和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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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月湖街道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58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月湖的建设和改造
分类号:
TV882
页数:
7
页码:
086-092
摘要:
本文主要涵盖了月湖景区一期建设工程和月湖西区的开发改造。文章详细描述了月湖景区一期建设工程的过程和成果,包括清淤、截断污染源、生物洁水等措施,以及对月湖的十景和古建筑的修缮。同时,文章还介绍了月湖西区的保护改造规划和拆迁工作,以及一期和二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
关键词:
月湖建设
改造
海曙区
内容
月湖自开凿以来,历代都有修建。南宋史氏家族在月湖广建楼台亭阁,使月湖成为“州人胜赏之地”。后世又或修或增,终成“十洲七桥三堤”胜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辟芳草洲为儿童公园,在月岛上修月岛公园,月湖西岸辟月湖公园。20世纪末至2015年,市、区政府先后实施月湖景区一期建设工程和月湖(西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此举使宁波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文化品位提高,旅游景观添色,综合功能增强,深得民心。
第一节 月湖景区一期建设工程
1998年,市政府投入6亿元资金,实施月湖景区一期建设工程,自南而北一气呵成,形成占地面积28.6公顷的景区,其中水域面积9.8公顷。1999年6月动工,2000年1月基本建成开放。景区保留了“浙江水乡特色,江南园林风格,历史文化内涵”,使胜境再现,文化重辉。
洁水清淤
清淤深挖 月湖湖底沉积大量松软漂浮的游泥、枯枝败叶以及周边居民饮食起居活动带来的生活垃圾,严重影响月湖的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历代以来,月湖多次清淤,得以清水长流。1999年3月,月湖开始洁水清淤工程,于5月22日结束,历时两个月。清淤工程以二中、花屿、陆殿桥为界,将湖面分隔成若干个工作片区展开。先用泥浆泵将域内的湖水抽干,露出湖底,再用高压水枪对湖底的淤泥进行冲刷,直到露出硬土层,接着将泥浆集中冲至地势较低的潭内,在潭内放置泥浆泵,通过远程输送管道将淤积的泥浆送出城外。为了妥善处理这些淤泥,在望湖闸口,沿北斗河敷设两条直径15厘米的管道,一直通到奉化江边,江边停有泥浆船,泥浆输入泥浆船后,运至外海指定地点,按规定进行排放。本次清淤累计清除黑泥、腐殖土共6.1万立方米。月湖淤积平均深度0.6米,湖中心淤积最深处达2米,外运建筑生活垃圾3200立方米。另外,清淤过程中还对居士林北侧、儿童公园、二中附近等较浅的湖底进行深挖,挖土量为2万立方米。
截断污染源 月湖景区一期工程拆迁月湖东片3000余户居民住宅、60家单位,拆迁面积达16万平方米,减轻了月湖生活、生产污水负荷。周边偃月街、镇明路、迎凤街、三支街结合道路改造,截流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杜绝污染源。同时,为保证月湖水系和外围水系的流通,分别对南侧望湖闸门进行修缮,对北侧闸门进行改造,在中部马衙街处开口,以明渠形式与天一阁南门的马眼漕相通,并在马眼漕西侧以暗渠与北斗河水系相连。这样可以根据不同的水位、水质情况,对月湖的水系进行控制,理顺进水、出水的关系。
生物洁水 月湖景区的水域面积占总面积的31.5%,因此,水域质量对景区景观效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景区前期建设时,已对整个景区的水域进行过截污、疏浚和引流,水质得到很大程度的改观,但水体富营养化现象并没有根本改变,水域水质依然存有隐患。2000年,月湖水域爆发大面积蓝藻“水华”,使得湖水呈块浮状,并发绿发臭,水质急剧恶化。景区管理所工作人员用明矾浆应急除藻后,湖水水质在短期内发生了明显变化,但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为了使水质从根本上得到改观,景区管理所经过多方求证,引入水生动物“治疗”方案,利用食藻性生物去除月湖蓝藻,向湖中投放了4万尾罗非鱼及鲢鱼、鳙鱼等。经反复试验攻关,筛选出罗非鱼作为除藻鱼种,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多种滤食性动物的生物调控、联合操纵,月湖的水质保持了平衡稳定。自此10余年间,景区共计投放各种鱼苗54万尾,河蚌3万余只,使月湖水体达到了自净的效果,水域水质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
十景恢复
北宋元祐八年(1093),明州太守刘淑浚湖,堆土成芙蓉洲、菊花洲、芳草洲、竹洲、烟屿、竹屿、花屿、雪汀、柳汀、月岛。后太守刘珵继之,栽柳植松,遂成月湖十景(详见本编第二章第一节),形成“城中湖、湖中岛、岛中池”交相辉映的特征。月湖景区一期工程对十景中的八景进行了不同程度恢复(松岛有二中暂不改造,柳汀已形成儒、道、释三教并有格局,予以保留),对景区内的保留建筑、名人宅第进行修缮整葺。建设内容涵盖传统景观园林要素:建筑有亭、台、楼、阁、堂、轩、廊等各种形式;石作有黄石、湖石、溪石、梅园石等石料,驳岩、叠石、孤峰、假山、置石等多种变化;土作模拟自然,演绎出山地、丘陵、陡坎、缓坡、平地,或开阔疏朗,或宁静出闲;绿化疏密有间,层次丰富,与地形空间结合,与十景吻合。另有人工水景、溪流、水湾,与或曲或拱的园桥相映衬。
古建筑修缮
对宝奎巷、宝奎庙、徐氏宗祠、银台第、大方岳第、蒋宅、卢宅、杨宅、袁宅、吴氏支祠、花果园庙等古旧建筑进行修缮,并修复挖掘原在迎凤街口平桥头已被淹埋的宋代所建水则碑残碑断柱,将其移至菊花洲东北角河中,修建为新的水则亭。修缮坚持修旧如旧原则,根据古建筑现存程度,确定修缮方案。材料应用、构件尺寸、装饰细部花纹、施工工艺等尽量遵循原有建筑风格特点,原有风貌基本得以恢复。共完成古建筑修缮1万多平方米,大部分成为各种民间文化艺术展览场所,也是甬城宅居建筑发展演变的历史见证。(详见第十一编文化)
新景增添
新增景点建设工程做到点、线、面有机结合。
点,就是新增园林建筑,既是休憩赏景场所,也是画龙点睛的景观所在。新增建筑包括亭、廊、阁、舫、轩、堂、榭等19个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大多为仿古砖木结构。采用现代施工方法,表现传统工艺效果,使新增建筑成为游人视线焦点和画面点睛之笔。
线,主要是湖岸、湖坎和园路的组织,累计整修和改建湖岸总长2300米。湖岸、湖坎采用黄石自然砌筑,进退有序,错落有致,改变原来生硬岸线,使水面显得亲切易近,展示“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自然景观特点。园路建设2万平方米,材料选择以天然素雅为原则,多选用本地青石、梅园石、鹅卵石等石材。“十字海棠”“万字梅花”等古典图案,用于幽静典雅的内庭园和幽深小径,供游人细细阅读。另修缮景观桥4座,新建景观桥10座。
面,主要是指容纳和衬托各景点景观的大面积绿化和水体。景区绿化体现“十景”意境特色。绿化品种多达100余种,树苗采购人员走遍周边林地苗圃、至市外省外收罗极具观赏价值和收藏价值的优秀名贵树种落户月湖。如南菊花洲苍古遒劲的沙朴树,是警车开道护送,大型吊车定位而种植的。景区共建成绿地11余公顷,乔木、灌木、地被119种,其中大树2000多株。在菊花洲和月岛挖土引水、形成大面积荷塘,月亮湾小岛设“钓翁”铜雕,宝奎巷附近设“磨剪匠”“卖油翁”“货郎”人物雕塑,再现古代街市生活场景。
月湖的自然文化既满足了市民休闲要求,又成为市区重要的旅游胜地,并与三江六岸绿化连成一体,起到调节城市气候,营造生态环境的作用。
月湖景区一期建设工程自1999年3月22日启泵清淤,到5月25日开始园林工程建设,于2000年1月15日基本建成。有“精品园”“园中园”之称的东入口和“月园”在高标准、创精品的要求之下,于2000年11月17日基本建成。总体工程历时近2年,洁水清淤7.8公顷,拓增水面8500平方米;古建筑修缮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新增建筑3000平方米;累计修整和改建湖岸总长2300米,修缮景观桥4座,新增景观桥10座,建设园路2万平方米,铺装广场1.3万多平方米,建设绿地11.84公顷,种植大树2000多棵,小乔木、灌木和各类地被植物、竹类近7万株,运用各种山石造型6万多立方米。同时,为给景区周边创造整洁协调的环境和便捷有序的交通条件,市政府加大投资力度,以“整治湖水、以绿为主、恢复景点、逐步完善”为宗旨,完成景区周边包括长春路、马衙街、迎凤街、镇明路、偃月街、共青路、三支街、虹桥,共“七路一桥”的道路和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道路7万平方米。其投资数额巨大,建设规模之宏,拆迁效率之高,牵涉工程之广,都创下历史新高。
第二节 月湖西区开发改造
月湖西区保护改造规划用地位于宁波老城区西南,保护规划确定为历史街区。地呈南北方向展开的长条形,柳汀街从中东西向穿过。月湖西区为宁波老城区现存最大的一片历史街区,拥有众多文化遗产,其中包括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天一阁。规划坚持保护月湖西区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保护月湖西区传统风貌的完整性,保持月湖西区传统功能的连续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和利用相结合,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原则,特别注重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建筑及民居群落的保护与整治;改善月湖西区的基础设施和景观形象,强化综合功能,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规划确定月湖西区用地功能定位保持以原有居住为主、兼具城市文化活动和商业活动的综合性功能。在空间结构上,保持“两个中心、外环一轴、多元节点”,确定月湖西区北端的民居群落和南端的文化商业综合体两个中心,建成近代建筑文化展示区、城墙遗址公园、商业文化休闲娱乐综合体、传统文化展示区、马衙漕—芳草洲休闲活动区、偃月街北端绿地等。在整个规划用地范围内限制穿越汽车,加强步行系统。
2008年11月,月湖(西区)历史文化街区规划雏形已定,其规划范围北起中山西路,南至共青路与长春路交汇处,东临月湖,西靠北斗河,南接火车站,北依中山路,东西横向约300米,南北近1000米,总面积46.8万平方米。区内共有各类传统民宿院落145座,其中文物保护单位院落29座,历史建筑院落116座,是体现宁波城市历史文化精华的重要场所,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规划要求该区域以传统居住功能为主,并根据城市发展需求适当恢复部分传统商业,同时结合传统的保护和维修,开辟表现本街区历史的名人纪念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重点保护范围为由中山西路、长春路、共青路和偃月街所围合的区域。规划对月湖西区内的天一阁、清真寺、水北阁、翁文灏故居等重点保护项目提出了明确的保护要求。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天一阁,原划定保护范围原则不变,院落环境进一步整治,在用地西部新建藏书楼,远期扩展至长春路,形成开放性的城市历史公园和宁波历史文化交流场所。天一阁南部将建月湖传统民居建筑博物馆、麻将博物馆和宁波书画馆等功能区块,中部建东园、南园、西园(规划)、城墙博物馆、宁波历史文化交流中心等开放性城市公园和场所,北部建综合性传统民居及园林功能群。规划列明14条街巷治理方案,总的目标是既留下诗意,又增加便利。为保护月湖西区的空间特征,街区内部仍然以院落绿化为主。在街区周边道路及城市道路两侧强化绿化体系。沿街种植桑麻,表现传统水乡耕织风情。
一期工程
月湖西区一期改造项目的前期拆迁工作于2009年2月27日开始,2010年2月27日结束,历时一年。拆迁工作实施单位是宁波市海曙区房屋拆迁事务所。月湖西区一期拆迁房屋地段等级为一级,拆迁范围东至偃月街,西至青石街及三板桥街以北,南至青石街口(与三板桥街交叉),北至中山西路。此次拆迁涉及非住宅7200平方米,住宅33456平方米,共计913户,其中产权调换271户,货币安置642户。安置房源有广泽嘉园、五江湾、徐家漕、清林闲庭等。
月湖西区一期改造项目拆迁门牌号:
中山西路191弄5—7号、12号、17—20号、23号、24号;
中山西路115号、117号、119号、121号、125号、129号、133—141号(单号)、145号;
拗花巷3—5号、12—14号、18号(部分)、20号;
惠政巷19号、20号、23号、24号(部分)、25号、27—29号、32号;
青石街4—10号、13号、24号、25号、26号、28—30号、33号、36号、38号、39号(部分)、42号、45—51号、53号、54号、57号、59号、68号、70号(部分)、71号、72号、74号、75号、77号;
偃月街115—133号(单号)、137号、139号;
西后街9—11号;
三板桥1号(部分)、2—15号。
月湖西区一期改造项目增拆门牌号:
中山西路191弄4号、8—11号、13—15号、22号;
拗花巷18号(部分);
惠政巷18号、21号、22号;
青石街31号、32号、34号、35号、37号、39号(部分)、40号、41号、43号、44号、61号、63—67号、69号、73号;
三板桥街1号(部分);
偃月街147号。
月湖西区一期拆迁工作完成后,该地块产权交由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至2016年底,建成月湖金汇小镇。月湖金汇小镇着力打造具有深厚文化底蕴,以新金融产业为核心,文化旅游为基础,创业创新为补充的特色小镇,着力打造长三角南翼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端金融聚集中心、金融创新产业培育中心、互联网金融示范中心”,成为中心老城区转型升级的样板,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的典范。
二期工程
月湖西区二期改造项目的前期拆迁工作于2010年3月29日开始,2011年3月28日结束。拆迁工作实施单位是宁波市海曙区房屋拆迁事务所。此次拆迁分为月湖西区二期改造项目1号地块和2号地块。1号地块拆迁范围东至偃月街,西至长春路,南至马衙街,北至三板桥街及青石街,涉及非住宅24997平方米,住宅68688平方米。2号地块拆迁范围东至偃月街,西至长春路,南至宁波线厂及桂井巷,北至马衙街,涉及非住宅23500平方米,住宅42928平方米,共计2746户,其中货币安置330户,产权调换2416户。安置房源有五江湾、通达路、丽雅苑、清林闲庭等。
月湖西区二期改造项目1号地块拆迁门牌号:
偃月街71号、73号、75号、79—111号(单号);
青石街1号、2号、3号、11号、12号、14—21号、23号、56号、58号;
中营巷1—6号、10—16号、18号、20—51号;
天一巷1—11号、13号、15号、18—26号;
菱池街36号、37号、38号、40—50号;
三板桥街30号、43号、46号、47号、48号、49号、50号、51号、52号;
长春路90—100号(双号)、104—110号(双号);
马衙街12—44号(双号)、48号、52号、60号、62号、70号、82号、84号、86号;
马衙巷1号、2号、3号。
月湖西区二期改造项目2号地块拆迁门牌号:
小书院巷1—11号;
后营巷1号、4号、10—17号、24号、26号、27号、29号、30号;
大书院巷3—8号、10号、12—16号、18号、19号、22号、24号、25号、27号、28号、29号、31—36号;
偃月街11号、23号、37号、45号、47号、59号(部分)、60号旁;
柳汀街61号、65号、75号、102号、106号、120号、122号、151号、153号、168号、169号、187号、154—164号(临)、166号(临)、172—204号(双号临)、210号(临);
小巷1号、2号、3号、5号、7号;
太阳巷11—15号、15号旁、16号、17号、18号、20号、21号、22号、23号、28号、31号、32号;
长春路82号;
三圣巷1号、3—8号、10号、11号、12号、13号;
桂井街3号、6号、7号、10—13号、14号(非成套部分)、15号、16号、17号、19号、20号、21号、21号旁;
桂井巷1号、2号、3号、4号、9号;
共青路83号。
月湖西区二期拆迁工作完成后,居民全部搬迁,该地块交由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后续开发建设,直至2015年底。
知识出处
《月湖街道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月湖、社区、街区管理和建设、街区治安和公共安全、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民政、民俗、方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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