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等级裁判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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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55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等级裁判员
分类号: K825.47
页数: 10
页码: 277-286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体育竞赛中的裁判员。在古代和近现代,裁判员被称为"中人"或"庄主",在20世纪20年代,随着现代体育的传入,他们被概括地称为"裁判员"。裁判员一般由熟悉竞赛规则、公正且具有较高公信力的人担任。国家体委于1957年实施了裁判员等级制度,宁波市体委也在同年批准了实施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级制度。在1984年之前,域内的裁判员大多通过市体委进行培训,也有一些由单项协会不定期举办培训,并通过在实际比赛中执法锻炼来提升等级。1992年区门球协会成立后,举办了多期裁判员培训班,累计培训门球等级裁判员72名。目前域内有国际级裁判员4名,国家级裁判员24名,国家一级裁判员69名。
关键词: 裁判员 体育人物 宁波市海曙区

内容

第一节 等级裁判员概况
  体育竞赛中以既定规则及公平原则裁决比赛双方或多方胜负关系之人。古代和近现代称之为“中人″、“庄主″等。20世纪20年代现代体育传入后概称“裁判员″。一般由熟悉竞赛规则、处事公正、公信度高之人担任。国家体委于1957年2月发文实施裁判员等级制度,同月省体委批准宁波市体委实施运动员、裁判员等级制度。1984年前域内裁判来源主要由市体委向上送训或委托单项协会不定期举办裁判培训,通过在实际比赛中执法锻炼 而形成等级裁判员队伍,大部分来自学校体育教师,少量来自机关和工矿企事业单位。 1992年区门球协会成立后举办多期裁判员培训班,至2006年累计培训门球等级裁判员72名。域内(含籍内)计有各项目国际级裁判员4名、国家级裁判员24名、国家一级裁判员 69名。
  第二节 优秀裁判员选介
  (同级内以生年为序)
  国际级裁判员
  马素萍(1963-),女,海曙人。就读仓基街小学(后易名翰香小学) 期间,1972年至1973年11月,入选市少体校师从张一鸣训练体操。 1973年12月入选省体育运动学校体操队。1974年8月至1984年8月入选省体训一大队体操队,后转改技巧训练。1992年退役后调省体委竞训处任助理调研员,兼任省体操协会秘书长、省蹦床技巧协会秘书长等 职。1994年被批准为技巧国际级裁判员。
  在任运动员期间,1980年9月入选中国技巧队在波兰波兹南第三届世界技巧锦标赛女子单人项目全能获铜。1981年9月获瑞士第三届技巧世界杯赛全能、第一套、第二套各第四名,10月参加全国技巧锦标赛女子单人获金。1982年9月在英国伦敦第四届世界技巧锦标赛上,女子单人第二套动作获银、全能第四名。1992年在英国伦敦世界技巧锦标赛 上女子单人项目获银。
  多次执法国内外重大技巧比赛,主要有北京第十一届世界技巧锦标赛和哈萨克斯坦第五届亚洲技巧锦标赛中任裁判员和裁判长。2000年赴英国参加新周期技巧国际裁判员 培训学习。
  1980、1983年两次被国家体委授予“国家一级运动奖章″,被省政府授予“勇攀高峰突击手″和“五四青年标兵″。2003年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先进竞赛管理工作者″。
  王雷钧(1967-),男,海曙人。1989年毕业于北京体育学院,分配在宁波市体育局工作,历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副处长、处长和局长助理等职。2004年兼任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1996年被批准为排球国家级裁判员。2000年被批准为沙滩排球国际级裁判员,兼任市排球协会主席。曾参加2002年亚运会和2004、2008年奥运会沙排赛的裁判工作。现任市体育局副局长。
  赵颖(1970—),女,海曙人。1990年毕业于杭州师范学院。同年分配至市体育运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1995年被批准为乒乓球国际级裁判员。曾多次参加全国和国际乒乓球比赛的裁判工作。主要有第四十三、四十八届世界杯乒乓球锦标赛、2002年世界杯乒乓球比赛、世界乒乓球大奖赛以及全国甲A乒乓联赛等,任裁判员和副裁判长等职。
  国家级裁判员
  杨先雄(1931—),男,鄞县人。1954年毕业于浙江师范学校体育系,同年分配至宁波中学任教。1956年调任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体育教研员。1969年调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工作。1974年调市体育场、体委工作。1979年任市第二少体校校长,1981年任市第一少体校副校长,1984年被批准为排球国家级荣誉裁判员。同年调任宁师院体育系主任并兼筹备工作。1991年被评聘为副教授,1992年退休。曾兼任宁波市第八、九两届政协文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高校体协常委、省排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副主任、市老体协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分会会长等职。
  在体育战线工作50年,致力于排球运动的发展。多次担任全国和省排球比赛的裁判长。多次在市政协会议上联名呼吁加强市体育中心建设。
  徐定华(1932—),男,海曙人。1956年任市篮球工作委员会委员、后任篮球协会副主席兼裁判委员会主任。1980年篮球协会恢复活动并换届任第三届委员会主席至今(第九届)。1982年2月被批准为篮球国家级裁判员,多次在全国篮球甲级联赛、全国农民运动会、历届省运动会和市运动会上担任裁判员、裁判长,2003年任中国篮球协会裁判委员会顾问。
  1989年率先提出协会“依托社会、联姻企业”的工作思路并付诸实践,使协会走出了一条社会化办赛路子,常为协会每年20多个杯赛的集资而奔走于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最终均由企业冠名资助而圆满完成。1998年为力争八一男篮落户宁波而尽心竭力,迄今十余年不辍。带领协会一班人自2000—2001赛季起连续7个赛季独立受权承办CBA联赛宁波赛区比赛均获成功。坚持走社会化办赛路子以来的20年中经手集资办赛的总额已逾千万,但从未提取本可按政策规定获得的分文奖励。50年来倾心于篮球事业,曾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人,3次被评为省群众体育和体育社团先进个人,十余次被评为市群体工作和社团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获市委市府授予的“体育突出贡献奖”。被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誉为“中国篮球的大功臣”。
  张明科(1934—),男,台州临海人。1957年7月浙江师范学院体育系毕业,9月分配到宁波效实中学任教。1960年至1978年任校体育教研组长,兼任市体育大组副组长、组长,后任副校长。20世纪六七十年代曾负责定期组织全市体育教师学习教材大纲、研讨教法难点,组织观摩交流、提高教学质量。组织校田径队开展业余训练,并与市解放北路体育场教练徐国楣、贺初和市少体校长期合作培训体育苗子。其间多次被评为市、地区教育先进工作者。学生朱连明、谭湘娥(江东四眼碶小学任教)、倪如珍、傅美康(入选省田径队,后转业椒江工会)组入市队参加省运动会均获金牌;林芳定(上海造船厂)、郭风(效实中学校办厂)、洪和庆(宁波师范学院校办厂)、李伯达、叶春梅、张银燕等入选市中学生代表队参加省中学生运动会获金牌。推荐学生秦立国、应金忠、周金媚、任孝琛(市体育局)、顾志白(北仑中学校长)、陈瑞龙(市体育教研员)、潘国良(慈溪市体育教研员)等考入杭大体育系,郁工及(后任市少体校田径教练)考入上海体育学院。
  1984年调任市少体校校长。1986年调任宁波大学体委副主任。1988年调回效实中学任副校长、正校级调研员。1990年晋升为中学高级教师。1995年任宁波四明学校业余法人代表。
  1983年被批准为田径国家级裁判员。多次参加国内田径比赛的裁判工作。并多次被评为宁波地区、宁波市先进教育工作者。1992年获“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奖章。1996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事业开拓者”荣誉奖励。
  陈瑞龙(1940—),男,宁波市人。1964年毕业于浙江师范学院体育系(现浙江大学体育系)。同年赴上虞、镇海等地从事农村“四清”工作。1967年分配宁波第九中学任教。1972年调市教育局教研室任体育教研员,兼任宁波市田径协会主席。1988年被批准为田径国家级裁判员。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多次参加全国、省市田径比赛裁判工作,历任裁判员、裁判长、副总裁判、总裁判和技术官员等职。1995年获全国优秀裁判员称号。
  郑建芳(1941—),男,鄞州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1959年始相继任教于第十八中学、东恩中学、第十六中学、甬江职高,历任体艺教研组组长、校工会主席、校长、书记等职,2001年退休。1981年市羽协成立时任秘书长,后兼任历届副主席。现任市退教协会主席。
  1988年获羽毛球国家级裁判员资格证书。曾6次担任羽毛球国际级比赛裁判员和12次任全国比赛裁判员、裁判长等职,15次担任省羽毛球比赛裁判员、教练员。
  1978年至1986年兼任市第二少体校业余教练员期间,带训运动员苗建斌、裘智定、骆亚芬、王佩瑾、张英苗、黄雄彪、陈健等,多次获省赛男子团体亚军、女子团体季军,并曾获男女单打前六名。其中黄雄彪连获1978年省赛少年乙组和翌年省赛少年甲组单打冠军。
  1978年被评为市业余训练优秀教练,1980年被评为省业余体校先进工作者。1999年获市劳模称号。2000年主笔撰写《学分制的研究与实践》一文,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省教育成果二等奖。
  徐世姣(1946—),女,广东省中山市人。1968年毕业于上海体育学院运动系排球班。历任宁波市第一、二少体校副校长,副校级调研员。1981年被批准为排球国家级裁判员。1993年晋升为排球高级教练员。
  从教期间,曾培训和向中国女排输送了获1987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女排比赛冠军、第二十四届奥运会女排比赛季军的汪亚君,以及全国冠军队员刘建华等优秀后备人才。
  1973年后多次参加国内外排球比赛的裁判工作,任裁判员、副裁判长、裁判长等职。多次获赛区体育道德风尚奖和全国体育优秀裁判员称号。曾兼任宁波市排球协会副主席、市第八、九届政协常委、第十届政协委员等职。
  任孝琛(1946—),男,宁波市人。1970年毕业于杭州大学体育系,同年赴部队农场锻炼。1972年分配至宁波市教育局工作,后任普教处副处长。1987年调市体委任市水上运动基地负责人。1996年起先后在市体育中心和市体育局市场管理处工作至2006年退休。2002年获国家级水上救生员资格,并被批准为水上救生国家级裁判员,兼任中国救生协会裁判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救生协会理事和教学委员会副主任等职。曾参加2000年全国水上救生锦标赛和省第一至二届水上救生比赛的裁判工作。2002年以来多次担任宁波市水上救生员培训班的教员工作。曾参编浙江省高级水上救生员培训教材。
  张永明(1950—),男,宁波市人。宁波永新光学仪器公司职工。1985年后从事宁波市青少年业余围棋训练工作,是六段棋手朱松力的启蒙老师,并参加历届省、市围棋比赛。1972年起从事裁判工作,1989年9月担任全国围棋个人赛裁判员期间,经考试合格,获国家级裁判员证书。多次参加市、省、全国和世界围棋比赛的裁判工作。
  沈保华(1956—),男,江苏大丰市人,大专学历。1976年2月参军入伍,历任战士、团政治处书记员、连副指导员、指导员、分区副处级干事。2004年转业至市老干部局工作。2003年被批准为门球国家级裁判员,历任宁波市门球协会秘书长、副主席等职。2000年参加全国体育大会门球赛和广东清远全国门球大会。2001年参加无锡国际门球邀请赛暨全国门球锦标赛。2002年参加开封全国少儿门球锦标赛。2004年参加杭州“中华不老城”门球比赛以及多次省各类门球比赛,担任裁判员、副裁判长、裁判长。先后于2000年和2006年在上饶、广州两地参加全国门球裁判员和教练员培训班。撰写有关门球的论文3篇。多次被评为市门球协会先进个人。
  张校明(1956—),男,象山人。大专学历。1976年1月应征入伍,历任卫生员、学员、技士、技师等职。1988年10月,转业至市一院工作,任技师、主管技师等职。
  1999年参加区门球协会,后任副主席兼秘书长。同年被批准为门球国家一级裁判员。同年11月参加在山东威海举办的全国门球教练员、裁判员学习班。2003年任市门球协会副主席,参加全国门球锦标赛和翌年杭州“中华不老城”门球赛裁判工作。2005年赴京参加全国门球教练、裁判学习班,并参加全国少儿门球锦标赛、全国老年门球赛裁判工作。2006年被批准为门球国家级裁判员。多次参加省各类门球比赛,任裁判组长、副裁判长等职。多次在市门球教练员学习班上授课。曾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
  刘耀(1958—),男,山东省人。1975年在市十六中学毕业后分配至市无线电一厂工作。1995年调市篮球协会。1997年被批准为篮球国家级裁判员。参加的比赛主要有1981至1986年省青少年篮球赛、1985年全国篮球联赛以及1990、1996年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等。1990年获全国优秀裁判员称号。
  陈伟强(1960—),男,海曙人。体育教授,国家级田径裁判。中学时期由宁波中学李纪浩启蒙训练。1982年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获教育学学士,后分配至清华大学体育部任教。1994至1997年任清华大学体育部主任。1998年在美国麻州春田学院,以访问学者身份主修大学体育管理一年。2001年在职修读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获硕士学位。2000年至今再任清华大学体育部主任。
  教育科目开设有:体育基础课、大二女生软式排球课、大三排球提高课、研究生专业课(比较体育)。主要研究方向:学校体育,大学体育管理,知识分子体质与健康,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主要成果有:一、努力探索在普通高校培养具有国家水平的学生运动员。二、清华大学高知识人群体质与健康研究。三、清华大学奥林匹克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四、中美大学体育竞赛的比较研究。
  清华大学校内任校工会副主席、校党委纪委委员等职。曾任清华大学男子短跑队和女子短跑队教练。
  2005年担任第四届东亚运动会田径副总裁判长,2006年担任第十一届世界青年田径锦标赛总裁判长和北京国际马拉松比赛总裁判长,2008年“好运北京”中国田径公开赛总裁判长和北京奥运会田径比赛总裁判长。
  担任校外主要社会职务有:中国学校体育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学校体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田径协会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大学生田径协会秘书长、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竞赛训练部主任。
  董晓明(1963—),男,宁波市人。1984年浙江中医学院毕业后分配至市中医院工作,1999年晋升为副主任医师,2001年被批准为羽毛球国家级裁判员。任市羽毛球协会常委。曾多次参加全国羽毛球比赛裁判工作,主要有1995年全国双打冠军赛,2001、2004年全国羽毛球冠军赛,2001年中国羽毛球公开赛,2002年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和全国羽毛球俱乐部联赛等。
  朱水敏(1963—),男,鄞州人。1986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体育系,同年分配在宁波师院体育系工作,任田径教研室主任。后任宁波大学体育学院体育系主任。1998年晋升为副教授。2000年调市教育局教研室任综合组组长,兼任市体育科学学会副秘书长。
  1999年被批准为田径国家级裁判员,并多次参加全国性田径比赛裁判工作,主要有2000至2004年全国田径运动大奖赛和第二十一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
  赵伟达(1971—),男,海曙人。1986年开始学习围棋,于市新华书店工作,多次参加围棋段位赛。1998年晋升为业余四段。业余从事青少年围棋教学的同时,自2000年开始参加裁判工作。在2000年全国体育大会和翌年全国围棋个人赛上担任裁判员工作。2002年9月参加全国围棋裁判员培训,经考核后晋升为国家级裁判员。
  孙博(1982—),男,宁波奉化人。1995—2000年就读宁波市少体校、宁波运动学校,2004年获排球一级裁判员。2006年参加湖北省举办的全国国家级排球裁判培训班被批准为国家级裁判员。曾在世界女排大奖赛、第十一届全运会男子排球决赛等比赛中担任裁判员。2007年调入市体育局竞训处工作。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从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管理、体育人物等方面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叙了海曙区体育发展的轨迹和脉络。全书收录域内(含籍内)体育人物传略或简介70余人,“大事记”录有自宋至今560余条、2.7万余字的重大体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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