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设施和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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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53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设施和经费
分类号: G812.755
页数: 6
页码: 237-242
摘要: 本节内容主要介绍了中学和社区体育设施的管理以及经费管理情况。文章提到,自20世纪初开始,中学逐渐建设体育场地供教育使用,1995年后新建的中小学校普遍配备了操场和健身馆等室内外体育设施。2003年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显示,区内体育场地主要集中在大学、中专和中小学校,其中学校占大部分。此外,社区也安装了公共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43%。对于社区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于2005年区局制定了管理细则和相关职责并实施了日常管理和维护报修制度。
关键词: 社区体育设施 体育场地 宁波市海曙区

内容

第一节 设施管理
  清末民初,随着西方现代体育的传入,中学开始辟建简易体育场地以供教育之用。民国十八年(1929),市立运动场在北大路西侧建成,是为域内第一个公共体育场所。1995年后新建的中小学校一般均配套建有相应操场和健身馆等室内外体育设施。据2003年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资料,域内有6环道以上体育场3个,大小运动场31个,篮球场57个,排球场13个,网球场14个,门球场6个,游泳池15个,训练房11间,乒乓房、台球房、健身房、综合活动室等68处,总场地面积244,851平方米,主要集中分布在大学、中专和中小学校。其中,学校体育场地120处206,190平方米,社区体育设施57处计12,595平方米,企业体育设施26,066平方米。区境内已无大型公共体育场馆,亦无区属体育场馆。至2006年底前原战船街100号甬江职高场地转为商用,增泽民、海小、广济世纪苑分校、镇小南都实验校区等小运动场、区实验学校田径场和东恩中学宽诚体艺馆等计43980平方米,域内迄今有学校、企业、社区体育场地总计288,747平方米,以常住人口30万计,人均不足1平方米(安装于社区、公园绿地的健身点(苑)所占面积未予计入)。
  域内社区体育设施
  1995年前域内住宅小区大多为敞开式老小区,楼群间隙和地面绿化面积均较小,除人行道可供居民活动外基本没有公共体育配套设施。1995年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后,国家体委继而推出“三边工程”建设(建设群众身边的场地、建立群众身边的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活动)。1998年起,在居民住宅小区和公园内安装公共健身设施,即“健身点(苑)”。凡器材种类较多、占地面积较大的称“健身路径”。至2006年域内74个社区居委会范围内建有健身路径106条,覆盖率达143%%。经两年调整更新后至2008年域内有社区健身路径100条,覆盖率为135,另有单位内建3条。
  2005年3月,区局制定并发出《海曙区全民健身工程管理细则》、《海曙区全民健身工程督导小组职责》、《海曙区全民健身工程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对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报修。
  至2003年年底辖区内建有社区公共体育设施55处,场地面积12,595平方米(不含上述健身路径和学校体育场地可供共享部分),详见下表。
  据2004年夏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显示,域内有经营性体育设施86处,面积26,066平方米(宾馆饭店的客房、棋牌室未见查及)。
  共享社区体育资源
  区属中小学校有关资源向社区开放,缓解了老城区居民健身场地紧缺的困境。2000年3月由区社教委、区教委联合行文《海曙区学校部分资源向社区开放的实施意见》,并制订了管理办法(试行)。是年暑假起区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达100%,创市区学校体育场地向周围居民开放之首。2005年区教育局再次行文开放的实施办法,重申开放类别包括室外运动场地和室内体育馆(用于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在早晚各2小时(双休日为上下午约8小时)内,凭社区发给的活动卡进场活动,并决定对开放程度高、社会效益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2007年区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规范海曙区中小学部分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工作的实施办法》后,区教育局发出相应的管理办法。2008年12月区教育局开展学校资源向社区开放工作的考核,评定孝闻街小学、华天小学、范桂馥小学和区社区学院(成人教育学校)为优秀,各奖励2000元。东恩中学等10所中小学校为较好,李兴贵等17所中小学校为合格。
  第二节 经费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域内建制分合多变,至1984年合为海曙区政府前,各时期不同建制的财政开支均无体育事业费一项,所组织的体育活动和参加上级比赛等开销由临时负责的主办部门向上一事一报解决。
  自1985年始,政府财政年度预算中以带帽下达的形式附在教育经费中专项下拨体育事业费,1986年度为5000元,后逐年略有增加,到1994年度为1.7万元,连续9年内年均递增率为15%。是年5月,区人大专题调研区体育工作。从翌年度起财政预算体育事业费增至每年5万直至2005年。此前体委(体育局)组织区级运动会和参加市运动会组队训练等所需大项经费,采取年前预算或一事一报,经获准后追加解决。经费使用由体委主管领导签批,在文教局(教育局)计财科会计处统一报销,记入分类账。一般以年度收入总额控制年度活动支出(俗称“看羹吃饭”),偶有提前则需向教育经费借支(翌年扣还)解决。
  2000—2003年区体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经营性体育场所,按省市政府和物价部门规定按项目规模收取体育市场管理费,前后4年共收取管理费缴入财政专户累计22.29万元。
  2002年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下发贯彻后,翌年始区财政对区老体协日常经费由零骤升至每年7万元列入体育专项拨款,年递增1万元,2006年为10万元,此后每年约以10%递增,至2008年为12万元。
  自2002年始区财政对学校业余训练布点经费实行专项拨款,额度从5%开始年递增25%,至2004年达全额计16.5万元。
  2006年始区财政对体育事业费实施切块单列,总额为77万元,详见下表。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从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管理、体育人物等方面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叙了海曙区体育发展的轨迹和脉络。全书收录域内(含籍内)体育人物传略或简介70余人,“大事记”录有自宋至今560余条、2.7万余字的重大体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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