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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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51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俱乐部
分类号: G812.5
页数: 9
页码: 195-2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历批传校名录、体育俱乐部、域内俱乐部选介的情况。
关键词: 海曙区 体育 学校

内容

第一节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
  民国时期省立四中的田径运动、效实中学的网球运动和甬江女中的女子田径运动已凸显于其他各校,在市、省级各类比赛中获奖颇多,成为各自的专长项目。1955年8月,教育部、国家体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改进中小学体育工作的联合指示》后,省体委提出在中小学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同时,建立学校业余运动队。镇明中心小学的课余游泳运动队开始训练,到20世纪90年代,在镇明学区和合并后的海曙区小学生游泳比赛中,数十次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并在市赛中多次获团体第一名。1963年5月,市第一中学创办传统项目田径少年班,以体育组长沈德明为主组织田径业余训练。1965年市体委开始对域内传统项目学校进行布局,并以“开办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简称“传校”,下同)为题在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上作专题介绍。1968年布政巷小学体育教师胡万炳在校长卢韵芳支持下组建第一支校乒乓球队开展常年训练,1972年该校乒乓球队代表市赴湖州参加省少年乒乓球赛,获女子团体第二名、男子团体第三名。1973年以市第一中学为主的市田径队在全省比赛中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先后有15名学生被选入省体工队成为专业运动员。70年代中期域内灵桥路小学、市第八中学、市第十一中学等均为市级羽毛球传校。部分中小学校为适应体育竞赛需要相继成立业余运动队或运动小组,并建立课余训练制度。
  1979年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布实施《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条例(试行草案)》,提出“在普及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学校应建立以传统项目为主的运动队”,翌年提出“要有5%的学校纳入传统项目学校的布局”。此后域内传校得到较快发展。1983年8月国家体委、教育部联合颁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试行办法》。翌年6月,国家教、体、卫三部委联合发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检查验收细则(试行草案)》,其中明文规定了体育传统项目和体育竞赛的验收计分办法。此后,省、市体委相继颁发了贯彻意见和评估细则。由此,市、区体委对传校重新布局。1984—2008年的24年间,区体育、教育部门联合评定和批准各级传校14批次,重点是田径、游泳等多金牌项目和乒乓球、羽毛球、足球、“三棋”、网球等项目。
  1991年11月,区局组织部分传校领导和教师赴扬州广陵区学习传校经验,赴镇江参观江苏省省级乒乓传校。1996年2月,区局组织传校领导赴哈尔滨市道里区观摩学习。翌年
  1月,区局制定并公布《海曙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细则》。评估项目分5大项:基础工作20分,业余训练工作50分,档案资料完备10分,工作成绩包括比赛成绩和输送运动员均按实计分上不封顶,附加分包括配套设施等计分不封顶。是年4月底5月初,由有关人员组成区传校验收组,对镇明中心小学、广济中心小学、偃月街小学、咸塘小学4所田径传校,新芝小学、高塘小学2所羽毛球传校,按《海曙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细则》进行检查验收。翌年核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3所,其中省级传校1所(镇明中心小学——游泳)、市级传校2所(偃月街小学——田径、翰香小学——足球)、区级传校10所。2005年10月,组织传统项目学校18名体育教师赴南京观摩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男子篮球决赛。
  1998年以后,各传校开始按省传校评估内容和市管理办法(试行)建设传校。评估标准为:学校领导重视,体育传统项目工作纳入学校体育工作之中,有一名副校长主管;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积极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面为100%,达标率为95%以上;按规定配备体育教师,教师事业心强,教学效果好,运动训练成绩突出;健全学校竞赛制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田径运动会和一次全校性班级、年级传统项目比赛;有可供全校师生体育活动的训练场地、器材设施和体育经费;训练教案、档案等各类表册齐全。同年10月,市教委、体委联合行文确认域内宁波中学、宁波市第二中学、李兴贵中学、偃月街小学(以上为田径)、翰香小学(足球)5校为市级体育传校(全市共28所)。
  2001年3月,市体委、教委对原试行的传校评估内容和管理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后,正式发布《宁波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新增第四条“竞赛”规定:市和各县(市)区每年举行一次传校比赛,择优参加市赛;凡代表市参加省传校比赛的经费由市体委核拨。第五条“奖励办法”规定:市体委每年下拨一定数量的经费给每所市级传校,用于体育教师训练补助及训练服装、器材的添置;根据检查评比及参赛成绩,全市每两年进行一次先进传校和优秀体育教师评比表彰奖励工作。
  2004年5月,区局修订并公布试行《海曙区业余体校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细则》。评估标准为:一、基础工作20分;二、业训工作50分;三、档案资料10分;四、工作成绩得分不封顶(比赛成绩、输送运动员);五、附加分不封顶。2006年1月,再行修改调整分值(业训工作减为30分,工作成绩加至50分)后公布施行。
  2005年3月,镇明中心小学被评为2002—2003年度市级训练点先进单位,区实验学校、偃月街小学、高塘小学为市级合格训练点。12月,区局对市、区两级体育传校进行检查评估,评定镇明中心小学(游泳)、偃月街小学(短式网球)、高塘小学(羽毛球、国际象棋)、翠柏小学(羽毛球)、范桂馥小学(足球)5校为先进集体,11名体育教师为先进个人。是年
  镇明中心小学被评为省传校先进集体,2010年杨永泰老师又被评为省传校先进工作者,被授予浙江省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07年4月,市局发文表彰2005—2006年度先进市级训练点镇明中心小学和市级先进传校偃月街小学,并予以奖励。9月下旬,区局组织有关人员对17所区级体育传校进行考核评估。翌年区体育局再次组织传校考评组对2007—2008年度15所区级体育传校进行全面考评。是年始,区体育局在传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重点项目主教练负责制,规定凡获得应聘资格的主教练具有区属范围内自行挑选运动员开展项目训练和享受训练月津贴,获奖后另行奖励,试行半年后,主教练负责制停止实施。
  第二节 历批传校名录
  20世纪70年代以来,域内市体委(局)和市教育部门数次联合命名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市级训练点,80年代区体委设立以后也联合区教育部门多次命名区级传校,具体批次名录如下。
  域内历批命名的市级和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名录
  70年代域内市级4所:灵桥路小学(羽毛球),市第八中学(羽毛球),市第十一中学(羽毛球),市第九中学(女排)。
  1984年9月命名区级10所:海曙中心小学(女篮、田径、足球),布政巷小学(排球、田径),苍水街小学(足球),解放北路小学(足球),广济中心小学(女排),十字井小学(男女排),大梁街小学(男篮),棋杆巷小学(羽毛球),镇明中心小学(男篮、田径、游泳),仓基街小学(足球)。
  1985年 9月命名区级5所:十字井小学(排球),咸塘小学(射击),布政巷小学(乒乓球、田径),广济中心小学(女排),仓基街小学(足球)。
  同年获省级2所:镇明中心小学(田径、游泳),海曙中心小学(女篮)。
  1987年 获市级命名2所:仓基街小学(足球),广济中心小学(田径)。
  1988年 12月命名区级7所:市第二中学(田径),市第十六中学(乒乓球、射击),苍水街小学(田径),书院巷小学(田径、乒乓球),市实验小学(乒乓球),咸塘小学(田径、射击),海曙中心小学(篮球)。
  同年获市级1所:市第一中学(田径)。
  1993年 2月命名区级3所:偃月街小学(田径)、新芝小学(篮球)、高塘小学(羽毛
  球)。
  1994年 命名区级6所:苍水街小学、偃月街小学、咸塘小学(以上为田径),书院巷小学、高塘小学(以上为羽毛球),新芝小学(篮球)。
  同年获市级3所:广济中心小学(田径),布政巷小学(乒乓球),翰香小学(足球)。
  获省级1所:镇明中心小学(游泳)。
  1995年 9月确认区级3所:庄家巷小学(排球),十字井小学(田径),尹江岸小学(排球)。
  1998年 10月获市级5所:宁波中学、市第二中学、李兴贵中学、偃月街小学(以上为田径),翰香小学(足球)。
  1998—2000年度 确认市级4所:翰香小学(足球),偃月街小学(田径),李兴贵中学(田径),市实验小学(田径)。
  2001—2002年度 确认市级7所:翰香小学(足球),孙文英小学(乒乓球),偃月街小学(田径),海曙中心小学(棋类),李兴贵中学(田径),市第二中学(田径),宁波中学(田径)。
  2003—2004年度 确认市级9所:翰香小学(足球),偃月街小学(网球),海曙中心小学(棋类),孝闻街小学(羽毛球),高塘小学(国际象棋),范桂馥小学(足球),李兴贵中学(田径),翠柏小学(排球),东恩中学(足球)。
  2004年 1月新增区级1所:南苑小学(羽毛球)。
  2003—2006年度 域内获市级11所:翰香小学(足球),偃月街小学(网球),海曙中心小学(棋类),孝闻街小学(羽毛球),高塘小学(国际象棋),范桂馥小学(足球),孙文英小学(乒乓球),李兴贵中学(田径),东恩中学(足球),效实中学(健美操),联丰中学(篮球)。
  2006年 1月确认区级13所:海曙中心小学(跆拳道),新芝小学(游泳),高塘小学(羽毛球),孝闻街小学(武术),镇明中心小学(羽毛球、篮球),解放南路小学(排球),尹江岸小学(排球),南苑小学(羽毛球),段塘学校(摔跤),区实验小学(羽毛球、游泳),新星小学(女子足球),信谊小学(羽毛球),翠柏小学(羽毛球)。
  2007—2008年度 确认为市级训练点4所:镇明中心小学(游泳),广济中心小学(田径),区实验小学(游泳),爱菊艺校(艺术体操,2007新增)。
  2007—2008年度 域内确认为市级传校12所:翰香小学(足球),偃月街小学(短网),海曙中心小学(围棋),孝闻街小学(羽毛球、武术),高塘小学(羽毛球、国际象棋),范桂馥小学(男足),孙文英小学(乒球),李兴贵中学(田径),翠柏中学(排球),东恩中学(田径、足球),效实中学(健美操),联丰中学(篮球)。
  2007年3月新增区级4所:华天小学(跆拳道),中原小学(排球),东方小学(排球),市第十五中学(篮球)。
  2007—2008年度确认区级15所:镇明中心小学(羽毛球、篮球),解放南路小学(排球),尹江岸小学(排球),南苑小学(羽毛球),段塘学校(摔跤),信谊小学(乒球),海曙中心小学(跆拳道),高塘学校(羽毛球),新芝小学(游泳、羽毛球),孝闻街小学(武术),区实验小学(羽毛球),华天小学(跆拳道),中原小学(排球),东方小学(排球),市第十五中学(篮球)。
  2009—2010年度市级训练点区实验学校(游泳),镇明中心小学(游泳),广济中心小学(田径),爱菊艺校(艺术体操)。11月确认区级传校18所:市第十五中学(男篮),市第十五中学实验校区(女篮),东方小学(排球),区实验小学(羽毛球),段塘学校(摔跤),镇明中心小学(羽毛球),尹江岸小学(排球),南苑小学(羽毛球),解放南路小学(散打),海曙中心小学(乒乓球),孝闻街小学(武术),新芝小学(羽毛球),高塘小学(羽毛球),华天小学(跆拳道),中原小学(排球),信谊小学(乒乓球),广济中心小学(短式网球)。
  1984年起区教育、体育两部门联合评定和批准区级传校11批次,1997年起区教、体联合对传校分批分期进行检查验收。至2008年域内有区级体育传校15所,市级训练点4所,市级传校12所。项目有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网球、篮球、排球、足球、武术、射击、跆拳道、摔跤、健美操。其中田径、游泳、棋类、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的答传校布局及介绍详见本篇第四章,其余项目传校布局如下表:
  自1995年始,区教、体联合在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结束前夕(翌年1月)召开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会议,各传校回顾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通报表彰在各级竞赛中作出贡献的传校。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竞争发展和科学选材、科学训练的进一步强化,使青少年课余训练成绩卓著。1991年有区级传校12所,其中田径、游泳6所,乒乓球3所。是年区组队参加市“振兴杯”小学生田径比赛,4队破7项市纪录,4人破3项区纪录,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体育苗子30名。1995年、1998年、1999年由镇小和新芝游泳队员为主组成区队参加市小学生游泳比赛,3次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和多枚个人金牌。
  1998—2003年,各传校向市运动学校、省体校和体工队输送体育苗子177名。
  1983—1998年,体育教师周孝贞、张自康、陈玉峰3人先后被评为全国传校先进工作者。镇明中心小学于1986年被国家体委、教委评为全国体育(游泳)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并获奖金4000元,1988年度被评为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集体。
  第三节 体育俱乐部
  20世纪50年代,位于碶闸街的市国防体育俱乐部,至1986年改为市体育俱乐部。1996年海曙区体育俱乐部建成开业。1999年起域内建有多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宁波市体育俱乐部下辖的三个游泳池是域内青少年学生开展业余游泳训练的主要场所。特别是大桥室内池,由专职教练徐惠培养输送了一批域内优秀游泳运动员,在市运动会和省运动会上多次获得好成绩。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1999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出《加快体育俱乐部发展加强体育俱乐部管理的意见》,并提出在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捐助下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一种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新型的社会化青少年体育组织,属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法
  人单位。是年起,省、市、区体委(局)曾在域内先后批准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4所,依托俱乐部建立的训练基地2个,域内相继出现各种非企业的民营体育俱乐部(含区级训练基地),具体有:效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海韵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长城跆拳道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区局设为训练基地);东恩青少年游泳俱乐部;市青少年宫乒乓球俱乐部(区局设为训练基地)。
  民营体育俱乐部
  至2008年域内另有获准的民营体育俱乐部8家:宁波市太极馆;宁波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宁波市新国力足球网球俱乐部;宝力豪金领汇国际健身俱乐部;宁波甬城跆拳道俱乐部;天一体育俱乐部;海曙区健翔体育俱乐部;小明星乒乓球俱乐部。
  第四节 域内俱乐部选介
  宁波市体育俱乐部
  宁波市体育俱乐部成立于1986年,地址镇明路640号。其前身为市国防体育俱乐部,辖战船街游泳池、大桥室内游泳池、儿童游泳池。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应市政府城市规划需要,所辖三个单位及俱乐部所在地均先后拆建为其他建筑,市体育俱乐部随之解体。
  战船街游泳池位于战船街36号,建于1956年,为砖石水泥结构室外池。1970年改建为钢筋混凝土磨石子结构,50米×25米,深水区1.80米,浅水区1.40米。1985年增建更衣室和管理用房。
  大桥室内游泳池地处解放北路体育场西侧大桥街14号,始建于1966年,为露天小池。1985年重建为室内温水池,钢筋水泥铺马赛克,25米×10米,深水区1.70米,浅水区1.40米,全年对外开放,为域内学子游泳训练的主要场所。
  儿童游泳池建于1957年,地处城隍庙西侧握篮巷7号。1965年起改为轮滑和夏季儿童游泳两用场地,面积6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磨石子铺面。附属建筑棋室和办公用房共200平方米。
  海曙区体育俱乐部
  1995年区委、区政府列为“一二一”工程之一的海曙区体育俱乐部由区财政投入装修费50万元,由区文教局无偿调拨原戒珠巷22号市第二幼儿园后幢二层四间木结构瓦房改建,1996年8月装修完工后开业。楼上设棋牌室、办公室,楼下设台球房、钓鱼池。全民
  事业单位,职工编制3名,预算内经费由财政递减拨款。1998年底因月湖风景区成片改造而拆除后停办,数年后注销。
  效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效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位于白杨路178号效实中学内,1999年由省体育局批准,是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俱乐部所依托的效实中学有8道塑胶跑道的标准体育场一个,宽诚体艺馆一座,室外篮、排、网球场9片。
  长城跆拳道俱乐部
  长城跆拳道俱乐部成立于2003年4月(市民政局登记注册[2003]7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租用市青少年宫三号楼三楼1000平方米场地开办,主要培训项目是跆拳道。采用会员管理模式,以“培训至真、服务至诚”的经营理念和“未曾学艺先学礼,未曾习武先习德”的尚武精神,服务于社会。2004年5月在市体育馆开设分道场(后搬迁至朝晖路295号市歌舞团二楼)。2005年在余杭青少年宫开设临平分道馆。俱乐部以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方式进行网络化管理。2007年至2008年为骆驼(汇汇健身俱乐部)、鄞州(尚武跆拳道俱乐部)、奉化(莼湖阳光跆拳道俱乐部)等开设长城跆拳道训练基地。
  至2007年,培训跆拳道运动员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金牌37枚,其中市赛7枚、省赛19枚、全国赛11枚。2004年度被评为市“先进民间组织”。2006年、2007年参加全国大众跆拳道锦标赛均获“道德风尚奖”;曾参与各届中韩对抗赛组织工作。先后承办市中小学生比赛、省跆拳道冠军赛、中国大众跆拳道冠军赛。5年来累计培训一万余人次。多次组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体育赛事,曾获最佳演出奖、贡献奖和组织奖等。
  海韵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海韵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依托海曙实验学校(望春路82弄86号),由宁波市体育局同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于2005年5月。体育教师崔志斌任俱乐部主任(法人代表),下设广告、培训、场地、账务4部。俱乐部开设游泳、羽毛球、足球、健美操、艺术体操、田径和跆拳道7项训练,2006年调整为田径、羽毛球、游泳、足球4项。教练由学校老师和外聘教练担任,外聘高级教练2名(2006年为3名)。有团体会员单位9个,个人会员5000余人。所依托的海曙实验学校有8道塑胶跑道的标准体育场一个、室内游泳池和篮球馆各一座,在确保学生体育课内外教学的前提下全年向社区群众、青少年和单位开放。成立当年接纳晨练
  民众和参赛者万余人次,2006年为1.2万人次。
  海曙区东恩青少年游泳俱乐部
  海曙区东恩青少年游泳俱乐部成立于2008年7月,由区体育局审核,在民政局审批的民办非企业,组织开展培训、比赛、交流及对外开放等活动,积极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从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管理、体育人物等方面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叙了海曙区体育发展的轨迹和脉络。全书收录域内(含籍内)体育人物传略或简介70余人,“大事记”录有自宋至今560余条、2.7万余字的重大体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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