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学校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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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491
颗粒名称: 第二篇 学校体育
分类号: G812.755
页数: 58
页码: 93-1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学校体育是在学校教育中通过身体运动、卫生保健等方式,促进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发展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它是教育体系的一部分,通过与德育、智育共同作用,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在古代教育中,“礼、乐、射、御”四艺包括了军事体育和体格锻炼的主要内容。至清末民初,中小学校开始开设体操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体育的目标包括促进学生生长发育、增进健康,培养学生运动的兴趣和能力。此外,还介绍了在不同时期域内学校体育的发展状况,包括教学内容沿革、课外体育活动、中小学生运动会和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 教育活动 学校体育 宁波市海曙区

内容

学校体育是指在以学校教育为主的环境中,运用身体运动、卫生保健等手段,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属于教育范畴,它与德育、智育共同构成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是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基本途径。域内学校体育包括区属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市属中学、中专、大学等。
  域内之古代教育强调习练“六艺”,其中“礼、乐、射、御”四艺就包括了军事体育和体格锻炼的主要内容。至清末民初,中小学校开始开设体操课,后扩展为现代体育教学、学校体育竞赛和课外体育活动。学校体育的目标是促进学生身体生长发育、增进健康,使学生掌握一定的锻炼身体的知识、方法,培养学生运动的兴趣、能力、习惯以及良好的品行。抗战时期曾将“为国防服务”作为学校体育目标,国民政府教育部提出《中等学校强迫课外活动试行办法》以加强战时青少年体格锻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域内咸塘街曾建有宁波市国防体育俱乐部(市体育俱乐部前身)。当时照搬苏联体育教育模式,在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学生中推行《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曾是一个时期学校体育的重要内容。1964年颁布《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1975年颁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9年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布《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和《全国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制度》,80—90年代开展学校现代化建设,学校体育场地和体育设施不断新建和完善,域内学校体育教学逐步走向正规。本篇以中小学体育教育为主,内容包括体育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沿革、课外体育活动(含航模运动)、中小学生运动会和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等。
  第一章 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第一节 清末至民国时期体育课
  据《鄞县志》载,宋王安石任鄞县令时“因庙为学”并辟射圃。明洪武三年(1370),定学校射仪,射圃纵长113步、横阔35步,用以练武强身。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廷《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小学堂设体操课,每星期3个钟点,内容为有益之运动及游戏兼普通体操,高等小学堂以兵式体操为主。民国初期,提倡国民教育,培养尚武精神。初等、高等小学校每周设体操3课时。民国九年(1920),各中小学校按国民政府教育部令,体操课废除兵式体操,改为普通体操。小学低年级多以唱游、跳绳、接力跑、立定跳远为主;高年级有哑铃、棍棒、木枪兵操、短跑、跳高、跳远、十二路谭腿等项目。中等学校始采用篮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等教材。民国十一年(1922),国民政府以大总统名义发布《学校系统改革令》,颁布教育部制订的《学校系统改革案》,史称“壬戌学制”,规定施行新学制,学校体操课改为体育课,每周2课时,教学内容有体操、田径、球类、国术和游戏,并授以不同程度的体育运动基本方法,欧美现代体育教学开始传入域内学校。民国十六年(1927),县设体育干事,以敦促学校及民众田径运动的开展,时称“田径运动推行期”。翌年,县政府发文推行教育部颁布的《中学体育课标准》、《体育课程纲要》,因师资缺乏,设备简陋,收效甚微。民国二十一年(1932),县成立体育委员会,并颁布《鄞县小学体育设施最低标准》,小学陆续修建体育场地,增添设备,面貌为之改观。按《小学课程标准总纲》规定,体育课每周教学时间为:低、中年级150分钟,高年级180分钟。民国二十四年(1935),《小学规程标准总纲》规定,体育不及格者不得升级或毕业。民国二十至二十三年,省立四中制订“养成学生机体健全,籍各种身体活动以训练之”等6条体育实施方针;效实中学制订各年级运动标准,每年级分甲、乙、丙3个组,分别设定项目指标。民国二十四年(1935),省立四中设立体育部,管理全校体育事宜;又设置体育会议,由校长、教导主任、训育主任、事务主任和体育部全体人员组成,并建有体育教学研究会。
  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中等学校强迫课外活动试行办法》。是年始,宁波中学实施战时体格锻炼办法,较多地举行跑步、爬山、游泳、摇船、拔河、越野赛跑、长途行军等运动,减少球类活动。
  民国三十四年(1945)抗战胜利后,各校体育教学逐步恢复。小学每周2节体育课,训练各种体育技能,另设童子军课每周1节。按国民政府省教育厅规定,中学成立体育科教学研究会或分会,由体育教员、军训教官、童子军教练组成,研究体育教学。除体育课外,新增早操和课余体育活动。私立三一中学(今广仁街八中址)按部颁标准上课,每周2节,内容有球类、田径、器械运动、体操、游戏、舞蹈等;每晨早操15分钟,每周各生必须参加两次课外活动。民国三十五年(1946),宁波中学制订体育成绩考查办法,同年又制订标准运动测验考查规则,同时规定饭前饭后不排体育正课。
  第二节 当代体育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体育成为学校全面发展教育——德、智、体三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50年贯彻教育部《中学暂定教学计划(草案)》,初中、高中均设体育课,每周2课时,内容有队列训练、体操、田径和球类。各中学普遍开展课间广播体操。翌年贯彻执行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各小学、中学普遍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1952年贯彻执行毛泽东主席“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指示和教育部《小学课程暂行标准(草案)》,一至三年级体育课每周2课时,其他年级每周1课时,1955年起均为2课时;教材参照《苏联十年制学校体育教育大纲》,内容有整队、步伐、体操、游戏。三年级以上有技巧、球类、田径运动,早操和课间操形成制度。规模大的小学有体育专任教师。时市立灵塔中心小学(天封塔东侧之原九中分部址)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占全校学生的99.3%。
  1956年宁波中学体育教师冯马兴参加教育部研究制订《中学体育教学大纲》会议,回杭后在省厅主持下组织全省体育骨干教师学习大纲,制订体育教学课时计划。域内数名体育教师曾赴杭参加该班学习,后成为组织小学体育教师系统学习体育大纲的骨干,并在师资、场地、设备较好的师范附小全面试行体育大纲。要求未配备专任体育教师的学校应由有体育专长的教师担任体育课教学。自此,部颁的《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被普遍执行。
  1958年“大跃进”时期,学生社会活动增多,出现以体力劳动替代体育课倾向。1959—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学校体育活动贯彻“重控制、轻提倡”原则,以广播操、乒乓球、棋类等活动量较小的体育项目为主,运动量大的项目停止训练。
  1963年起试行部编中小学体育教材。经济暂时困难时期过去,小学执行《浙江省小学体育课成绩评定的办法及标准》,成绩评定以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为标准,以学生知识技能掌握程度、体质增强情况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为考核内容。中学按教育部《中学体育教学大纲》要求上课,开始采用部颁中学体育教材,改进体育教学,加强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有的学校恢复运动队的训练。
  1966—1976年的“文革”期间,体育课改称军体课,有的以野营活动代替体育教学,有的学校则“停课闹革命”。
  1978年秋季开始,中学恢复按教育部《中学体育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翌年,各校普遍实行体育每周“两课两操两活动”。宁波一中推行“两课两操四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是年效实中学获全国体育卫生先进集体称号。
  1979年,教育部、国家体委联名颁发《关于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教育部、卫生部联名颁发《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的前身)。1980年市教育局会同市体委、市卫生局制订了《落实教育、卫生部两个〈暂行规定〉检查验收细则和评分表》,体育工作部分有2条共100分:1.体育课教学有学年、学期、单元计划,认真备课,钻研教材、教法,写好教案,按教学大纲上好体育课,严格考试、考勤制度,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摸索规律(60分);2.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5年条例版的升级),建立传统体育项目代表队,坚持常年业余训练,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带动普及工作开展,经常开展竞赛活动(40分)。是为当代学校体育教学有章可依之始。
  1982年8月,国家体委颁布施行新版《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市教育局颁布施行《宁波市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常规〉、〈课堂常规〉》(简称“双规”)。《教学常规》要求体育教师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没有教案不准上课)。有些简单易行、提高身体素质有效的教材内容如高抬腿、俯卧撑、蹲跳起要保证课课练。课的练习密度一般要达到25%—30%左右。《课堂常规》要求学生严格按教师规定的队形和顺序上操练课,完成各项教材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操练次数、组数,课内外要认真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注意安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年始,由点到面在中小学生中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后简称“达标活动”。翌年经抽测验收,师范附小、仓桥街小学(1993年秋并入翰香小学)达标率在89%以上,被评为市级“达标”优胜单位。域内各中小学校相继在体育教学中贯彻“双规”要求,1988年区局按“双规”内容对苍水街小学、段塘学校、解放南路小学、咸塘小学、中原小学、仓桥街小学、高塘小学、孝闻街小学、大梁街小学、大沙泥街小学等11所小学校检查后,认定为“体育双规合格学校”并发文公布。
  1985年春起各校先后按区局规定实施体育每周“两课两操三活动”,体育教师要做到备好课、上好课,全学期应备好32教时课;体育课教学时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调动学生积极性,强调趣味性;做到教材、器材、场地三落实,防止放任自流;三好生的体育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有一名校领导主管体育工作,有专人负责具体抓体育工作;学校经费的5%—10%用于体育教学,置有爬杆1架、山羊1只、垫子4个、实心球10个等必备体育器材和设备。秋起,小学三年级以上普遍使用省编《体育》课本。是年,宁波中学冯马兴赴杭参加初中体育课本全六册的编写(五主编之一),翌年秋起中学使用此版省编体育课本。
  1986年1月区局发文规定:一、组织力量分期分批对各校贯彻学校体育、卫生两个《暂行规定》情况进行检查;二、严格执行“学生每天活动1小时、睡眠10小时、在校时间6小时”规定;三、严格按省编教材进行教学,提高体育课质量;四、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逐年提高达标率;五、建立传统项目代表队,坚持常年业余训练。要求区属中小学校严格贯彻落实。
  1987年秋起各校先后施行《宁波市中小学体育课教学评估》,项目有:教学目的要求、运动量与密度、双基教学、思想教育、组织教学5个方面、15个评估要素。翌年省开展体育教学评比活动,段塘学校张良、李兴贵中学干俊伟、效实中学俞康雄、镇明中心小学陈玉峰、苍水街小学徐恩钻5位教师被评为省中小学优秀体育教师。
  原市属11所中学(1所完全中学、10所初中)划为区管后,1990年2月,各校贯彻李鹏“为使德智体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必须重视体育教育,学校也应该为国家培养出大批优秀体育人才”的指示,按市教委、市体委要求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共12条。一、继续贯彻实施中小学、大中专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两个《暂行规定》。对未检查验收的要搞好验收工作。二、进一步搞好《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自3月1日起全市所有中学生都要实施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各县(市)、区对所辖学校进行普遍检查。(三略)四、贯彻实施国家体委新颁布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90年1月颁布的第二版)。五、贯彻落实国家教委《关于中小学体育器材设备目录的通知》,按城镇、乡村两片,必备类和选备类两项,分期分批配备落实,各校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六略)七、加强体育教学研究,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八、做好省编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体育课本实验试点工作。九、抓好学校课余训练和传校建设。十、做好高校体育招生专项技术实课考务工作。十一、学习推广第七套广播体操。(十二略)区局开始按要求有计划地为各小学配置体育器材和设施(区属中学依经费渠道仍由市局配置)。
  1988年,域内中学相继实施《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各校建立落实试行办法的执行小组,认真做好体育课、早操、课外活动的出勤统计工作,按大纲评定体育成绩,按省编体育课本评定技能成绩。同年贯彻《浙江省中小学体育教学评分内容要求和评分表》。是年起各中学全面开展达标活动,达标人数占88.9%,小学和中学分别推行第七套儿童广播(韵律)操和第五套少年广播(韵律)操。至1990年域内中学全部实施《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
  1990年3月国家教委、体委发布并施行经国务院批准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79年两个《暂行规定》的升级版),对体育课教学、体育课外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体育教师、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组织机构和管理、奖励和惩罚等作出具体规定。秋起,各校贯彻市教委《关于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强调体育课是学校体育教学的基本形式,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必须按大纲要求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体育课应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市教、体两委首次规定:评“三好生”,体育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要求小学6—7班配备1名专职体育老师,并根据学校女生人数配备一定比例的女体育教师。新建小学必须有200米环形跑道,60米直跑道。还要求各校因地制宜,开展生动活泼、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每周安排3次以上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此实施意见成为此后全区中小学校配备体育教师和建造场地设施的基本依据。
  1994年秋起,区属各中小学校贯彻区局要求:一、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恪守教师守则,要针对体育教师“室外作业多,体能消耗大”的行业特点,做好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困难;二、以体育素质教育为目标,认真实施体育课教学。体育课既要加强组织纪律性教学又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在强调“三基”教育同时注意发展学生个性特长;三、以体育达标为动力,深入开展学校群体工作;四、抓住体育传统项目的业余训练,培养体育人才苗子。12月,区教育、体育、卫生三部门首次联合对海曙中心小学、庄家巷小学、解放南路小学、大梁街小学4所小学贯彻实施体育、卫生两个《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看早操、听取汇报、各听一节体育课和一堂卫生课、查阅档案资料、检查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开一个学生座谈会、抽测一个年级的卫生知识和男女各5名学生的体育技能,最后反馈检查情况和结果,四校均获合格。1997年9月,区教、体委发出《关于开展两个条例检查评估的通知》,决定按市制订的评估细则,有计划、分期分批检查评估各校实施两个《条例》情况,由各校在自查基础上提出申报,区教委、体委会同区卫生局组成检查组逐个检查评估定级,对验收合格的中小学校授予“贯彻体、卫条例合格证”并发文通报,对不合格学校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合格。1998年12月市教、体委联合公布实施两个条例检查评估结果,宁波中学和镇明中心小学达到“实施两个《条例》”合格学校标准,成为市首批实施两个《条例》的合格学校。2003年区局完成对当时最后一所学校——爱菊艺术学校的检查验收。
  11所中学划归市局管辖后,1995年末,区局转发国家教委《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意见》,指出:《纲要》以青少年儿童为重点,是加强新时期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求各校从实际出发制订落实措施,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现代化人才苗子。并要求各校做好8项工作:一、加强体育教学工作,全面落实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二、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三、继续搞好升学考试体育的试行工作,推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四、积极开展“三到”活动(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陶冶身心),陶冶学生身心;五、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六、加强农村学校体育工作,搞好农村学校体育教育的普及;七、创造条件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八、建立健全学生体格检查与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1999年6月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简称“全教会”)作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翌年起各中小学校贯彻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8条:一、加大体育教育改革力度,按照素质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体育教育改革的研讨及实践。提倡“快乐体育”、“成功体育”、“终身体育”教学模式。二、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开足上好体育课。严禁占用体育课或改上文化课。(三略)四、加强师德教育,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政治素质。(五略)六、改革学校体育竞赛,开展小型多样的竞赛活动。校运动会要面向全体学生,增加集体性项目。七、增加学校体育场地、设备的经费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按照《学校体育器材配备目录》要求,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和器材等建设。八、要重视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建立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体育锻炼的保护和自我保护的教育。是年4月起贯彻省教委《关于调整中小学体育(与保健)课成绩考核及评定办法的通知》规定:取消体育笔试,按大纲要求综合评分,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占40%、运动技能技巧占50%、到课率及课堂表现占10%。是年效实中学被评为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97—1998年度先进单位。
  2001年6月市体育教研业务会上提出,要求各中小学校体育教育按北京版实施新教育大纲,一切为了学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强调体育素质教育,小学以快乐教学为主、初中以成功教学为主、高中以终身教学为主的教育模式。
  2006年秋起,市辖初中(8所)第二次划为区教育局管理,区体育局再次恢复对初中学校体育教育的监管职能。
  第二章 课外体育活动
  课外体育活动在本章仅指学生在校课后的体育活动,非指课外体育作业。
  第一节 民国时期课外体育活动
  民国二十一年(1932),按《小学课程标准总纲》规定,除每周规定时间上体育课外,尚有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安排。西河沿小学(前身为文昌街小学,1972年停办)每日朝会时练体操5分钟,由值日教师主理。下午课后各级分日分组轮流运动,时间30分钟,由体育教师指导。民国二十四年(1935)省立四中规定每周周一到周六每生必须参加早操,下午课后按规定项目进行体育锻炼。民国二十八年(1939)县教育局贯彻教育部关于《按年龄特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的通知,中学各校成立篮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等业余运动小组,赛事渐多,学生课外活动初步形成制度。民国三十五年(1946)宁波中学规定早操每日20分钟,做健身操和跑步,每天下午4—5时课外活动,每周每生至少参加3次。
  第二节 当代学校课外体育活动
  1956年小学生课外活动内容有跳绳、跳高、投环、秋千、乒乓球、皮球、板羽毛球、滚铁环、跳橡皮筋、爬绳等,活动时间为每周4个下午的课后30分钟。1978年始实施体育每周“两课两操两活动”制度。宁波中学施行“两课两操四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1985年春起区属各中小学校先后按区局规定实施“两课两操三活动”,活动课要求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场地、定内容、定老师)。1990年秋起,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求各校因地制宜,生动活泼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每周安排3次以上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有1小时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994年春起,小学贯彻《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开始实施“两操一活动”的点名制度,做好出勤统计工作,并按海曙区教委颁布《海曙区小学两操一活动实施办法》规定评定“两操一活动”的得分。2000年起各中小学校贯彻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两次强调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同时推广鄞县“快乐体育园地″建设和余姚市实验小学等学校的“大课间活动″经验。2003年秋起中小学体育课程安排开始实行每周“三课一操两活动″,并在部分学校进行课程试点,2004年秋起在各中小学校普遍实施。2005年秋起全区小学全部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20分钟),确保学生每天有1小时在校体育活动时间。
  第三节当代中小学课外航模运动
  域内学校航模运动始于50年代初期。1953年域内部分中小学校在劳作课和科技小组中幵展制作纸、木、铁制的小船和帆船等活动,并参加市中小学生航海模型比赛。1956年10月24日,市第二中学学生陈合传自制弹射式模型滑翔机参加宁波市首次航模运动大会,以飞行时间9分17秒5成绩获第一名。《解放军画报》社特派记者拍摄该校航模小组活动照刊于《解放军画报》。翌年,市第二中学陈合传、曹自立、陈哲良、张益余4人参加全国航空模型分区赛获第五名1个。1958年7月,市第二中学学生路甬祥参加省少年航模赛获优胜并达二级运动员标准,后赴南京航空学院参加全国分区赛获三级牵引机第二名。
  1985年至2007年,区教育、体育部门,区少年宫,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每年联合举办一届小学生三类模型(2000年前为航空、航海、车模,2001年后为航空、航海、航天)比赛,航空模型设一级橡筋、一级牵引、二级橡筋、电动线操纵、无线特技飞行等,航海模型设D42、E—6V、811导弹艇等,航天模型设神箭、东风一号、长征三号等火箭模型。2008年起恢复车辆模型比赛,项目有四驱车和机器人直线行走,以培养学生科技兴趣和动脑动手能力。2005年始航空航海模型分设普及项目和传统项目分别计算团体总分。历年团体成绩如表2-2-1。
  第四节 体育锻炼标准
  1954年,各中学执行市体委、市文教局制发的《关于中等学校推行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预备级的暂行办法》,男子按年龄分初、中、高3个组,女子分初、高2个组。锻炼项目包括发展速度、灵敏、体力和耐力4类人体机能训练。当年参加劳卫制锻炼的中学生达65.6%。翌年,小学推行“劳卫制”,中心小学和较大完小12岁以上的学生参加锻炼。镇明中心小学等校组织晨跑和项目训练队。1978年始域内小学由点到面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简称“达标”活动),10岁至12岁儿童组有游泳等6个项目。
  自1990年施行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后,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掺入达标项目的训练,始称“达标”,并开展年度统计上报工作。1992年国家教委、体委联合颁布实施《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2月,国家教委制定颁布《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翌年春起,各校按区局《关于贯彻实施〈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一、从1993年春季开始施行该《实施办法》,1994年秋季在初中新生档案中均应有《小学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按《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规定记分,体育课成绩占60%,《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占30%,积极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体育活动占10%;二、再次重申:评选“三好学生”时,体育合格标准评定成绩不能低于75分,先进班级的学生体育合格率不得低于90%;三、学校要根据体育教学大纲及省编小学体育课本要求(1993年秋按省编九年制义务教育《体育与保健》课本)认真上好课,认真评定学生体育课成绩;四、学校要建立“两操一活动”的点名制度,做好出勤统计工作,按《实施办法》规定评定“两操一活动”的得分;五、要加强领导,及时检查评估,表彰奖励好的学校和教师,并帮助解决学校实际困难,使《实施办法》得以施行。此后,部分小学将每年一次的达标测验改为以达标项目为竞赛内容的“校达标运动会”以促进达标,至2003年秋止。
  2002年7月,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颁布《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标准》)和其《实施办法》,以全面取代《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新《标准》与国民体质监测内容并轨,实现教考分离、教测分离,连续记录学生生长发育的全过程。2003年在高塘小学和区实验学校试行,2004年开始中小学陆续实施《标准》,2005学年度全区学生体质监测总平均分为76.8分,其中总分及格率53.73%、总分良好率33.40%、总分优秀率11.86%。2007学年度小学生总分优秀率10.46%,良好率46.74%,及格率32.16%,及格以上占89.55%;初中生总分优秀率2.50%,良好率45.16%,及格率32.27%,及格以上占79.95%。
  为贯彻省教育厅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精神,切实提高我区学生的体质,全面推进学校的素质教育,2010年区教研室组织进行全区性的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区内自测,教研室组织区内24名体育教师分四组对全区各学校学生体质的健康做抽样调研,旨在了解评价我区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本次调研测试评价了24所学校的1058名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计算了全区24所中小学共25119名学生的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以及不合格率。全区小学的优良率为73.3%%,合格率为95%。全区中学的优良率为62.1%,合格率为86.9%。数据评价市实验小学、爱菊艺校、南苑街小学、范桂馥小学、东恩中学、市第十五中学实验校区等学校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较好。
  第三章 中小学生运动会
  本章所记述的中小学生运动会主要是指清末以来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体育部门协办的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田径运动会。
  第一节 近代学校运动会
  清光绪三十二年农历十月初九、初十(1906年11月24、25日)两天,域内中学和小学运动员入选县队参加在江东大校场举行的宁属五县学校运动会,是为域内学生参加学校运动会之始。民国二年(1913)在小校场举行城区八校联合运动会,自此始各学校先后举办校运动会或校际竞赛。1913年6月,省立四中(即宁波中学)本部、分部和小学部在南门本部操场举行联合运动会,项目有田赛、径赛和团体操等40余项。
  民国时期,域内部分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直接组队或入选县队参加20年代的两次省中等学校联合运动会和30、40年代第一、第四、第六届浙江省运动大会。民国四年(1915)11月,省立四中、私立效实中学、宁属县立甲种商业学校、工业学校、县立女子师范等46所学校参加省中等学校第一次联合运动会。民国七年(1918)四月,省立四中参加省中等学校第二次联合运动会。
  第二节 现代学校运动会
  民国十九年(1930)三月,省立四中35名选手组团赴杭参加全浙第一届运动大会,获田径团体总分第一名。民国二十四年(1935)5月,省立四中和宁波工业学校组队参加省第四届运动会。民国三十七年(1948)4月8日—15日,省立宁中、甬江女中、效实中学、私立三一中学运动员入选县队参加浙江省第六届运动会,陈玉明(时鼓楼医院院长陈九皋季子,毕业于杭州安定中学,时为华美医院英语补习生)获金牌3枚;省立宁中高中男子组获4×400米接力(4分14秒6)和1500米异程接力2个第一名,并获径赛锦标(即总分第一名);效实中学陈中伟获高中男子组网球冠军,并获网球锦标(即团体第一名)。5月,陈玉明和宁波中学杨毓庭等6人入选省队参加在上海江湾体育场举行的民国第七届全国运动会。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域内省立宁中、甬江女中、私立效实中学、三一中学、县立临时中学等校均举办全校性体育运动大会。民国二十四年(1935),各小学参加县在一区二区(即今海曙辖区)召开、共170所小学参加的分区小学生运动会。民国二十四年(1935)至二十六年(1937),省立宁中在四次迁移校址期间坚持正常的文体活动,分别于民国二十八年(1939)、三十年(1941)举办两届学校运动会。同时多次参加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和全县运动会。民国二十九年(1940)域内部分中小学参加在县立体育场举行的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共50多校参赛。民国三十二年(1943)10月,县中(今二中址)、女中、双池巷小学、北郊小学等参加第一届全县运动大会,中学、小学、民众组计50所学校967人参赛。翌年5月,西河沿、菱池街、山(镇小前身)、西(西郊路、师范附小、市实验小学前身)、筱墙弄、翰香等小学及县中、女中等参加第二届全县运动大会,学校及团体计80单位937人参赛,域内参加团体表演的有:师范附小、贸山、县学、北郊路、双池巷、仓基街、菱池街、泽民街、筱墙弄、苍水街、大卿桥、小梁街等13所小学。民国三十三年(1944),女中运动员入选县队参加省第六行政督察区(相当于撤市后的宁波地区,此时期鄞县曾先后归属浙江第七、第五、第六、第二行政督察区)各县联合运动会,获各项目第一名10个。
  第三节 当代学校运动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小学校的体育竞赛逐渐制度化,除举办校运动会及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外,1990年始,部分学校增开达标运动会。镇明中心小学自1989年始每年举办田径、达标、游泳三个校运动会,每年暑假开展游泳“双包”活动,制订学生游泳达标,月月有小型比赛。宁波中学自1950年始举办新中国成立后首届校运动会,至2001年迁出海曙区共办55届。50年代,宁波中学的校运动会各班均有自己创编的团体操参赛,并仿照奥运会模式凡获有冠军者均举行升班旗仪式。
  域内小学生运动会
  区文教局自1984年建局始,每学年举办一届全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8—10项大小球类、跳绳、踢毽子、拔河等单项比赛,至2008年为第25届(2006年夏,城区初中再度下放区教育局管辖,至2008年11月举办“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共3届)。自1991年始每年累计各校学年度所得各项体育竞赛总分,对前10名校体育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对历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破纪录运动员及带训教师予以同奖。
  1985—1987年,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由学区组队参赛。1988年始,实行由各校组队直接参加区赛并实施甲、乙级队升降级的办法,即通过比赛,甲级队总分最后三名降为乙级队,乙级队总分前三名升为甲级队;村小由乡镇中心学校组队参加竞争。1996年起改为统一竞赛,按大(13个班级及以上)、中(7—12个班级)、小(6个班级及以下)分组录取制。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起改按甲队(18班及以上)和乙队(17班及以下)分别计分录取,竞赛成绩一统,校际竞争更趋合理。
  自2000年秋第十八届小学生运动会起,为科学选材并与市青少年部田径比赛和市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接轨,改革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报项办法,在跳部、径部、投掷部各设立主项、副项的二项全能比赛,计分时主项占70%、副项占30%。2005年秋第二十二届起,取消主、副项的二项全能赛,复为单项赛。翌年1月发文恢复小学生田径主、副项报名计分办法至今。
  1993—2000年,镇明中心小学实现校田径总分第一名八连冠。广济中心小学在2001年区第十八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总分第一名并9人破6项区纪录后,至2008年5届次获校团体总分第一名。
  1985年至1989年,区组队参加市小学生各项体育竞赛,实现竞赛总分第一名五连冠。
  1998年至2008年历年小学生田径运动最高成绩(即破纪录)结果如表2—3—2。
  据海曙区体育局2008年11月印发的第三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成绩册,是年有48人次破21项区纪录,具体成绩如下:
  1956—1985年,市体、教二部门(体委同文教科或教育局或教委)联合举办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计20届(有完整资料记载的17届)。1984年起为直属中学运动会或暨重点中学运动会。其间,域内各中学所获金牌总数如表2-3-4。
  域内各中学金牌运动员及其决赛成绩如下列各表所载:
  宁波中学在1984年至2002年共18届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各组团体总分或总团体冠军计30个,获单项金牌215枚;1996年至2002年组队参加“省重点中学、省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田径运动会”共7届,获个人项目61金59银40铜,获组别团体总分前六名11个,其中第三名1个、第四名4个。
  2006年原市属8所纯初中学校再度划区局管理后,至2008年共举办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3届,李兴贵中学实现田径团体总分三连冠,市第十五中学和东恩中学连续三届分别获得第二名和第三名。
  第四章 师资建设
  清末民初,域内各学堂(学校)体操课没有专职教员,一般以能者为师,由有体操特长的教员兼任之。1906年、1907年、1913年县教育会先后3次举办小学教员假期讲习会,是为宁波最早的教师假期培训。民国四年(1915)在城区北门外创办师范讲习所,规定学习期限为1至2年,教授科目中有选修科“体操”一门。民国十七年(1928)后,为服从战时之需,规定中学体育教学以军训科为必修科,由军事教官或童子军教官任教。民国十八至二十四年(1929—1935),鄞县连续7年举办小学教员暑期讲习会。民国二十一年(1932)和二十四年(1935),鄞县各举办一期塾师讲习会,科目中有“体育科教学法”一门。20世纪30年代,各级师范类学校开始开设体育专门科系,以培养和输送中学体育师资为主要任务。
  第一节 在职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体育教师受专业训练者极少。中小学体育教学仅凭教师的特长和兴趣爱好,自编教材进行教学,无统一的考核评分制度。1958年8月市创办宁波体育专科学校,首期招生80名。三年后即1961年并入宁波师范学院体育科,并入后调整学制,学生提前结业,大部分分配到各中小学校担任体育教师。60年代起域内中小学体育师资由各级师范院校毕业分配的人数增多,但部分优秀高中毕业生从教的体育教师尚需在职进修提高。1978年新建的市、地教师进修学校(分别在菱池街和横河街)和其后合并而成的宁波师范学院,至1995年累计毕业的高师专科学员中,有体育专科生23名分配至各中小学校任教。
  1990年域内中小学体育师资共112人,其学历分布如下:中学体育师资共计43人,其中大学毕业5人、大专毕业26人、中专毕业2人,其他的(包括中学毕业生)10人;小学体育师资共计69人,其中中专毕业的5人,其他的64人。
  20世纪90年代,区教育系统先后接收毕业于宁波体育运动学校的中专生20余名至区属小学担任体育教师,占当时全区体育专任教师数的3成。
  1985年10月成立海曙区文教局教研室时设专职体育教研员1名(徐步云、李崇浩、刘伟平),负责区属中小学体育教学管理和全区专兼职体育教师的进修提高。徐步云、李崇浩先后各十年兼任区体委(局)竞训干部。每年定期进行全区体育教师的体育公开课听课、评课、交流、评比体育竞技比赛等活动。
  体育教师的业务进修和提高
  学校体育师资的培训和提高以在职业务进修为主。20世纪50年代域内各中学体育教师自发组织业务学习探讨。1951年3月起,各中学体育教师开展业务学习,布置讨论提纲,定时在宁波中学开展讨论。1954年,市小学体育教研组成立,老市区10余名体育教师定期学习和研究苏联体育教育大纲,拟订体育考查标准。后成立市区中学体育教研大组,宁波中学冯马兴为首任大组长,域内中学的体育教研活动遂趋正常,至“文革”开始后停止。70年代初期恢复体育教研大组活动,时由效实中学体育教研组长张明科继任大组长。1972年7月至翌年11月,市教育局委托效实中学体育组举办市中学体育师资培训班,张明科(田径)、钱迪立(篮球)、俞康雄(排球)、陆立胜(体操)等为教员,学员有干俊伟、卢国裕、李海红、阮金德、邹志根、陈旭平、郎建国、程建平、崔奎尧、鲍雄伟、钱自强等11人。1981年至1983年域内举办过两次全市规模和一次全省规模的体育教师暑期培训:1981年7月至8月,市教育局遵照省厅统一部署,由市教研室和市体育教研大组负责举办第一期暑期中小学体育师资培训班,内容为中小学体育教育大纲,冯马兴、杨先雄、张明科、钱迪立、俞康雄等20名教员按大纲规定课程分课讲授,时间近2个月,学员73名;翌年7至8月,遵省厅部署,继续由市教研室会同市区体育教研大组举办第二期暑期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地、市中小学体育教师69名参加,陈瑞龙、冯马兴、杨先雄、竺培悌、梁宣舜、张明科、钱迪立、俞康雄、任孝琛等13人任教;1983年8月6日,由市教育局、市体委联合主办的省中小学体育教师暑期培训班在鄞县中学开学,70名学员,开设田径、体操、球类、武术、游泳、队列和体育理论等课程。
  宁波市教师进修学院设有体育师资班,专门培训在职体育教师,学制3年。1978年至1981年改为中专班,1983年至1985年开办大专班,是域内体育教师在职进修提高、获取学历的重要渠道。
  专题教研活动
  体育教研员在不同时期组织各类专题教研活动以提高体育教师任教水平。1995年实行教研员“下水”指导和推门听课制度。5月,李崇浩主讲“体育备课七环节”:场地器材、体育术语、课堂结构、开始部分、准备部分、基本部分、结束部分。翌年12月,各中心小学和体育教研组长和部分体育教师参加题为“如何评价体育课”的教研活动,在沿用苏联模式的传统体育课基础上进行课改,重在三个结合:“快乐、趣味、情感相结合,知识、技能、技巧相结合,传统与新意相结合。”1998年10月组织全区体育教师开展“体育教学的完整性”专题教研活动。2004年9月刘伟平老师由宁波中学调任我区担任体育学科教研员,2004年11月宁波市室内体育教学观摩课在镇明中心小学展示,镇明中心小学的徐松表老师、杨建科老师和区实验学校的周小健老师为观摩听课的全大市60多位体育教师演示了室内体育课特定的教学技巧。
  听课、评课和交流活动
  听课、评课 1986年6月,组织区“体育最佳课”评比,段塘学校张良获一等奖。1991年12月组织区体育优质课评比,邀请效实中学、市第一中学参加,效实中学庄德获二等奖。1995年5月组织体育课汇教,全区体育教师集中在镇明中心小学听海曙中心小学周桂芳、钱琦、西郊小学胡荷芬3人上的体育课,由各学区教研组长和教研员负责评课。同年12月举行小学体育优秀课评比。翌年12月组织全区体育教师听课评课的1996年度体育优秀课评比,5人参赛,周桂芳“障碍跑”课获一等奖,周红“跳绳接力”课、鲍海航“障碍跑”课获二等奖,胡红亚“障碍跑”课、吴利群“跳绳接力”课获三等奖,评比后由教研员综述:上课方法要在情感法、快乐教学法、分层分步法等中确定一种,示范动作要规范,口令术语要正确,声音洪亮,精神饱满。
  1995年至1997年,为提高从市体育运动学校分配来的体育中专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全区倡导开展新老体育教师结对“传帮带”活动。区抓典型,以镇明中心小学陈玉峰为师,收咸塘小学汪亚女、泽民小学李红艳、市实验小学崔志斌、偃月街小学徐晶、海曙中心小学周桂芳5人为徒,传授制订课时计划、备课、上课、小结等体育课教学业务,历时两年结业。
  1997年11月,全区体育教师参加体育备课本检查展示活动,评出广济中心小学洪胜华、镇明中心小学陈玉峰、海曙中心小学鲍飞达、南郊路小学张大胜、碶石街小学崔鸿平、翠柏市实验小学徐蓉、市实验学校崔志斌、庄家巷小学陈经帮、爱菊艺校陈蜀梅、咸塘街小学余家兴、中原小学庄跃年等11份最佳备课本。1998年8月,举办有52名体育教师参加的推广普及第八套少年儿童广播体操教师培训,周桂芳任教。9月,教研室举行体育教师教育大纲知识考试,参加63名,及格以上62名。10月,教研室举行体育学科一条龙教研活动评比,应敏芝获一等奖,周桂芳、杨建科获二等奖,李龙飞、曹曙波、邬维亚获三等奖。11月,鲍飞达、胡荷芬参加市中小学体育课比赛分获小学组、中学组三等奖。翌年9月举行区青年体育教师优秀课评课活动,海曙中心小学周桂芳、南苑街小学姜威、孝闻街小学周雪萍、偃月街小学徐晶分获优秀奖和表演奖。
  1999年11月,组织各校体育教师在解放南路小学观摩该校利用有限场地人人参与体育锻炼的晨练和课间活动,对区内多数体育场地不足的小学校足资借鉴。2003年3月进行体育室内课第二次评选活动,择优参加市级评选。后组织体育教师观摩镇明中心小学学生自编的室内体育创新课。5月举办体育教师技能比赛,7人参赛,通过答辩、笔试、实践3个阶段,姜威、缪平、叶晓青分获前三名。
  2000年3月至5月开展体育教师随堂听课,张大胜、鲍飞达、顾国平分获前三名,旨在提高中青年体育教师的上课规范和认真程度。是年,海曙中心小学鲍飞达、镇明中心小学杨永泰被区教研室聘请为兼职体育教研员。翌年5月举行区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比赛,项目有50米、1500米、50米迎面接力、铅球、跳远、立定跳远、单手投篮等。
  2005年4月,组织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张兴磊、叶晓青、廖平、姜威获区一等奖。6月,廖平参加市优质课比赛获一等奖。9月,参加市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经评课、基础理论考试、现场急救和运动创伤处理、教材动作展示等四部分综合比赛,廖平、叶晓青获二等奖。12月,杨永颖、崔志斌参加省中小学体育教学案例评比分获二、三等奖。2006年区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由理论考试、看教学录像评课和运动技能展示三部分组成,叶晓青、廖平、陈宇东、孟硕林、周红获一等奖。2007年5月区开展中学体育教师优质课评比,吕炯培获一等奖,王莉初、吴亚丹获二等奖,鲍海波、陈静峰、徐学文、郭建杰获三等奖。是年市第三届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初中组裘敏龙、陈静峰、舒一波和小学组陈宇东、吴亚丹获一等奖,高中组何仙聪、秦学峰和初中组王莉初获二等奖,高中组谷平、小学组周红获三等奖。2008年开展体育课教案设计书写评比,孙秋霞、吴利群、黄笑笑、郭建杰、鲍海波获一等奖。
  外出听课观摩 自1986年始,每学年组织一次体育教师外出学习听课观摩活动。1996年10月组织体育教师赴上海卢湾区丽园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听课学习,观摩第一小学五年级“目标教学”课,动作规范、层次清晰、精神饱满,观摩第三小学四年级投掷课,属师生融为一体、培养学生体育兴趣的“情感教学”课。1998年12月组织28名体育教师赴上虞百官镇观摩省体育课教学评比活动。翌年6月组织24名体育教师赴诸暨天马实验学校参加省教研室组织的“体育教育的素质教育如何开展”课题研讨。10月组织各校体育教师参观鄞县姜山中心小学的“快乐体育教学”、儿童乐园、大课间活动。11月组织18名体育教师赴上海卢湾区观摩体育课教学活动。2000年11月组织36名体育教师赴舟山参加省南片优秀课观摩。2001年10月组织部分体育教师去市属惠贞书院观摩体育创新教案活动。12月组织部分体育教师赴海宁观摩省创新体育课。2002年5月组织部分体育教师赴北仑观摩体育课改活动。6月组织各校体育教师观摩鄞县中心小学大课间活动。9月,教研员赴象山新港小学参加创新课教学活动。翌年3月,李崇浩、崔志斌、胡建浩赴杭参加省实施“学生体育健康标准”培训班学习。
  听取专家讲座 1996年8月30日,全区30名体育教师听取俄罗斯高级教练巴林罗夫“田径队员的选材”和“为什么田径是运动基础”的专题讲座。2000年5月29日,组织部分体育教师听取来甬的北京体院国家体育科研所田麦久教授“体育的认识与发展和如何培养优秀运动员”专题讲座。1999年11月教研员参加市第四期教研员培训,听取陈大申“理解全教会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发挥教研室和教研员作用”专题报告;同时听取上海师范大学苏忱教授“对素质教育的内涵理解和如何实施素质教育”专题讲座。2000年9月教研员赴衢州二中参加省“体育教学模式研讨会”,听取全国体育研究学会会长曲宗武谈体育教学重点和难点问题。2002年1月,组织学区教研组长听取体育总局科研司古柏所作“如何建立学校体育信息”和“体育优选法”专题讲座。
  第二节 教坛新秀评选
  1995年根据市教委安排,与其他学科同步在全区开展体育教坛新秀评选工作,为此试行教研员“下水”指导和“推门”听课制度。3月举行区教坛新秀评比,崔志斌获一等奖,陈蜀梅获二等奖。翌年4月崔志斌参加市教坛新秀评比,其“说课、论文、上课”各项得分均获第一名,最后获市教坛新秀体育学科第一名,9月公布为市教坛新秀一等奖,1997年获“省教坛新秀”称号。1998年10月区举办各学科教坛新秀评比暨一条龙教育研究活动,应敏芝获体育学科一等奖。1999年5月,市教坛新秀体育课评比在海曙中心小学操场借班进行,周桂芳“低手投篮”课以0.5分之差获二等奖。2001年10月,区教坛新秀评选在广济中心小学和镇明中心小学借班进行,8人参加,海曙中心小学钱晖获一等奖。2002年4月,钱晖参加在惠贞书院借班进行的市教坛新秀评选获市一等奖(说课、实课总分第一名),2005年获“省体育教坛新秀”称号。2003年11月,区体育教坛新秀评选进行说课比赛,姜威获一等奖。2005年区体育教坛新秀评选,海曙中心小学廖平获一等奖。2006年,市第二中学陈先军、市第八中学陈静峰被评为市第九届教坛新秀中学体育三等奖;徐松表、廖平分别被评为市教坛新秀小学体育二、三等奖。2007年11月区开展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小学组徐津美、许维斌,中学组吕炯培、王丽初各获一等奖。2007年6月17—18日宁波市第三届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在华茂外国语学校举行,参加比赛的有来自我市11个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的147名体育教师,比赛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三个组别。各组别均设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十五名,获奖总数为参赛选手的60%。为了能在本次基本功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刘伟平老师对7名参赛教师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辅导与训练,由于我区准备工作抓得实、做得细,赛前准备工作充分,因而我区教师在本次市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中创造了三项第一。2008年市教坛新秀评选徐津梅获二等奖。2009年5月举行宁波市中小学体育学科优质课评比。在三天的课堂教学评比中经专家评委的最终评议,我区市实验学校的沈技峰老师荣获小学组一等奖第一名,东方中学潘家亮老师荣获中学组二等奖。同年我区沈技峰老师荣获浙江省小学体育学科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第一名。2010年10月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组织的“第四届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在宁波市华茂外国语学校举行,我区有30名老师参加了听课活动。
  1981年效实中学钱迪立获“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称号。1987年宁波中学李纪浩获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省体育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1988年陈玉峰、徐恩钻、张良、干俊伟被评为省优秀体育教师。翌年从宁波中学退休后受聘于市教师进修学校和市教研室的冯马兴获省“学校体育教育事业辛勤耕耘作出显著贡献者”奖。1990年效实中学董亚萍获市教坛新秀中学体育一等奖。1992年苍水街小学徐恩钻、效实中学张明科被国家体委、教育部授予“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称号。1999年李崇浩获“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第三节 理论研究
  1996年至2008年有记录9次开展区体育论文评选并上报市、省教委(教育局、教育厅)参加体育论文评选。
  第五章 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
  清末民初为学堂(学校)初创期,一般以借用寺庙、义庄、旧书院、旧学堂、民房、庵堂、墓庄等作校舍因陋就简地开办居多,少数学校辟有小操场供做操用。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宁波府中学堂建风雨操场一片,民国二十四年(1935)修筑为新操场—400米田径场。此后域内中小学校为按规定开设体操(体育)课而平整土地作为操场上课。
  第一节 区属学校体育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体育设施随学校的新建、撤并而有所改善。1984年秋起区属5个学区共有40所小学。1988—1998年10年间区文教局实施“合并学校、扩大规模、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措施,先后撤并13所小学,办学规模扩大,学校体育场地略有增加,但总体状况未能改观。1995年市教委作出小学“新校建设须配有60米直道和200米环道”小型运动场的规定时,域内小学包括新建的住宅小区配套学校无一所达标。此后随着旧城改造加速和教育经费增幅提高,学校体育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加快,至2003年年底,区属学校有体育设施44处,其中小运动场(操场)21片,乒乓球、羽毛球等小型训练房12座,游泳池2个,篮球场5片,场地面积共52232平方米,时全区有25所学校18848名在校生,每个学生平均体育活动场地2.77平方米。
  至2006年,海曙中心小学、广济中心小学世纪苑校区、镇明中心小学南都实验校区、区实验学校等配套场地陆续建成,新增面积36530平方米,比2003年增加近7成。径赛场地和篮球场质量亦有明显改善,原区属中小学计24片小运动场和体育场,有14片改造为全场塑胶或塑胶跑道,以片计的塑化率为58%。
  上表以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资料为基准增减至2005年。2008年西郊中心学校、泽民小学、广济中心小学世纪苑校区、区实验学校、海曙中心小学、镇明中心小学南都实验校区等学校达到1995年市教委关于城区新建学校应有“60米直道、200米环道及以上”体育场地的规定,占小学校总数的20%。
  第二节 域内中学、中专、大学体育设施
  域内有中学(含武校、特教学校)12所,中专、技校、师范类6所,大专院校1所,共19所,至2003年年底有体育场地76处,计有运动场地153 968平方米(占地196947平方米)。场地质量明显优化,至2007年域内中学体育场、运动场计有13片,环道和直道塑胶化10片,占77%;篮、排、网三球场地计55片,全场塑胶的21片,占38.1%。
  第三节 学校体育设施选介
  东恩中学体育设施
  东恩中学地处兴宁桥西塊南侧(灵桥路164号,分校在甬水桥路65号)。有400米标准田径场一片,占地17800平方米,8直道和8弯道均为塑胶跑道;王宽诚体育艺术馆一座,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6150平方米,场地面积4500平方米,分上下两层,上层为带看台篮球馆,下层为乒乓球馆和体操房等。室外塑胶网球场1片、篮球场4片;室内温水游泳馆1座,内建长短两池(标准长池和练习池),全天候向社会开放。2008年以此为依托开办东恩青少年游泳俱乐部。
  效实中学体育设施
  效实中学是创办于1912年的一所完全中学,原系浙江省著名私立中学。1956年改为公立,更名为“宁波市第五中学”。1959年和1978年两次被列为省重点中学。1980年复称“效实”。1981年被定为省首批重点中学。1995年被定为省一级重点中学。1996年起市政府投资亿元易地重建效实,1999年秋季投入使用。2000年被批准为教育部“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2005年列入首届中国百强中学。效实中学位于白杨街178号,配套建有标准体育场1片,占地面积19780平方米,100米直道和400米弯道均为塑胶跑道,室外水泥网球场1片、篮球场5片、排球场3片,单层有座“王宽诚体育艺术馆”1座。体育场地总面积达24291平方米。
  甬江职高体育设施
  甬江职高由原位于战船街的市第六中学改办,其前身为创建于1844年的甬江女子中学。该地块商用后迁址于翠柏路309号(即原宁波师范学校新址),有塑胶化400米6弯道8直道田径场一片、全场塑胶篮球场2片、网球场1片,乒乓球房、篮球馆各1座。体育场地总面积约3500平方米。
  海曙实验学校体育设施
  海曙实验学校为2001年区政府投资建设、2004年建成开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处西郊望春路82弄86号。配套建有标准田径场1片,100米直道和400米环道均为塑胶8道,中为标准草坪足球场,面积21910.7平方米。有室内泳池和室内篮球馆各1座。
  宁波工程学院体育设施
  宁波工程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为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3年5月,2004年5月升格更名为宁波工程学院,域内为其西校区,地处文化路后河巷。建有标准体育场1片,篮球场14片,排球场5片,网球场14片,羽毛球馆1座(4片),篮排球馆、健身房、乒乓球房、室外泳池各1座,总占地面积52665平方米,体育场地面积达35613平方米。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宁波市海曙区体育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从群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管理、体育人物等方面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叙了海曙区体育发展的轨迹和脉络。全书收录域内(含籍内)体育人物传略或简介70余人,“大事记”录有自宋至今560余条、2.7万余字的重大体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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