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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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40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普法教育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
页码: 330
摘要: 本文介绍了鄞县在不同时期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的工作。自建国后,第一部《婚姻法》和《宪法》的颁布,法制宣传工作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1983年后,法制宣传工作主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配合专项斗争展开,开展了多个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广泛的法制教育。普法教育始于1985年,之后逐渐普及到全体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和农民,至今已完成了“四五”普法教育任务,而“五五”普法工作正在展开。
关键词: 龙观乡 司法 普法教育

内容

建国后,第一部《婚姻法》颁布,乡人民政府掀起《婚姻法》宣传运动。1954年第一部《宪法》颁布,又进行广泛宣传。1983年以后,法制宣传工作主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配合专项斗争展开。当年3月,开展第一个“法制宣传月”活动,运用黑板报、墙报、标语、广播等宣传工具,掀起声势浩大的《宪法》宣传活动。8月,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严打”)的宣传,印发宣传资料、上法制课,受教育者达5000余人次。1984年1月,进行“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4月配合“严打”进行“遣送犯人去西北劳改宣传月”活动。
  1985年至1988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工作主要结合普法教育而开展。1989年,配合全县“两打”、“扫六害”进行宣传,宣传民主与法制。1990年起,在重点配合宣传《行政诉讼法》的同时,进行各专业法的宣传。
  普法教育始于1985年6月,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活动(“普法”),规定学习内容为宪法、刑法、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九法一例”)。1986年上半年,乡成立“普法”领导小组。
  “普法”开始后,县普法办订购干部、职工、农民法律读本,本乡开办业余法制学校进行上课。至1986年,完成了全乡机关干部、村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的教育任务。并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测验,合格率100%。之后,对全体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教育,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1987年起,进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一法一决定”)的教育,并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全乡5000余人受到教育。至今,完成了“四五”普法教育任务。“五五”普法工作正在展开。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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