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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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37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旧学
分类号: G527.55
页数: 2
页码: 281-282
摘要: 本文介绍清废科举前所办的官学、书院和学塾,其形式、内容均与近代教育不可类比,故立“旧学”一节。
关键词: 龙观乡 教育 旧学

内容

清废科举前所办的官学、书院和学塾,其形式、内容均与近代教育不可类比,故立“旧学”一节。
  一、官学
  官学有州(路、府)学、县学、社学和专科学之分,本地主要记述社学。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诏令各路劝农立社,每社立学校1所,但社学真正推行在明代。明洪武八年(1375)和弘治十七年(1504)两次诏令建社学,“凡三十五家皆置一学”,“民十五以下,送社学读书;贫乏不愿者勿强”(《鄞县通志·舆地》载)。而学业优秀者允许补为儒学生员,免去差役。社学以《百家姓》、《千字文》为启蒙,继学御制大诰、禁告律令和经史历算,并讲习冠婚丧祭之礼。时本乡为通元乡李洪里三十五都、三十六都,每都设1所。至清初悉废。
  二、书院
  境内书院或称“居”、“斋”、“讲舍”、“堂”等。始创于宋庆历间,首开讲学之风,其后收聚生徒。主要有北宋时的“王鄞江先生隐居”,创办者鄞江先生王致,(时称“四明庆历五先生”,即杨适、杜醇、王致、王说、楼郁曾。)所在地为桓溪庄家。“桃花书院”为王说创办,所在地为武陵之林村,今望春一带。元、明、清时,本地无有书院创办记载。
  三、学塾
  学塾有书院、族塾、里塾、义塾和义学等名类,是实际进行儿童启蒙教育的主要场所。为年龄较大、程度较高的学生而设的学塾也称“书院”,但不同于前述的“书院”。起源于宋,这里记述的主要是清代乡境内的学塾。真吾义塾,创办于道光十三年(1833),由朱孝铨置田300余亩,斋屋40余间在它山庙东建校,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养正小学堂”。三所私塾,光绪三十二年改为“惠江小学堂”地点为鄞江区句章乡。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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