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林业 特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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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305
颗粒名称: 第六编 林业 特产
分类号: F326.275.5;F762.7
页数: 18
页码: 155-1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龙观乡林业和特产方面的情况,包含了林业资源、植树造林、森林保护等。
关键词: 龙观乡 林业 特产

内容

第一章 林业
  第一节 资源
  本地境内,山地丘陵为三七开,林业资源尚称丰富。森林植被属中亚热带东部常绿阔叶林带,地貌、土壤、气候与生态环境均有利于林业发展。
  全乡有丘陵山地10万余亩,其中林业用地80490亩。在垂直分布中,林业面积海拔在51~200米占总面积的20%;201~500米占60%;501~800米占15%;800米以上的占5%,最高为915米。在林地的坡度分类中,6~25。的缓、斜坡面积占45%。缓、斜、陡坡构成比例为27∶37∶36。
  全乡山地多数土层深厚,宜竹木衍生。海拔200米以下以红壤为主;200~500米为过渡型红黄壤亚类土壤,并穿插以红壤;500米以上以黄壤为主。陡坡剥蚀地段为山地石砂土侵蚀型红壤黄壤类。本乡山地土壤含硅率低,PH值为5~6.5,质地粘重,其中黄泥土、红砂土腐植质较丰富,透水透气性尚好,宜发展竹林或经济林,黄壤表土有机质达5%,PH值为4.5~5.5,以山地黄泥土为优质,宜种茶、果;侵蚀型黄壤亚类土层浅薄,肥力低,不利林木生长。
  第二节 营林
  一、采种育苗
  本地旧时有自采自育柳杉、马尾松的传统,大多数地区的林木均靠飞籽成林或移栽野生苗。
  建国初,宁波地区林场和鄞县人民政府实业科分别建立苗圃场后,便无偿供应造林苗木。1955年根据国务院“自采自育自造”方针,农业合作社多挖野生树苗造林。1959年政府号召向深山荒山高山进军,并鼓励田、路、河、宅四旁植树,造林形成高潮,公社和大队相继建立苗圃。60~70年代是造林育苗的高潮年。1979年起,省政府对林木育苗实行扶持政策,育苗3亩以上者每亩补100元并原粮500斤,培育“四旁”植树的大苗则每亩补150元,苗农得到鼓励,翌年全乡育苗20余亩。1981年后,由于采种费工,采集者日见稀少,苗木多从外地购入。1983年推行山林承包责任制后,逐步形成一批育苗专业户。
  本地土著树种有马尾松、赤松、金钱松、刺杉、柳杉、扁柏、乌柏、油桐、油茶、苦楝、枫、樟、槠、板栗、栎栗、檫、檀、槲、榆、梧桐、棕榈、柳、水杨、银杏、香椿、冬青、短叶松、杜仲等;70年代引种火炬松、湿地松、水杉、池杉、泡桐、白榆等,其中水杉、池杉速生,美观,适应性强,材质好而得推广,而泡桐、白榆因易染病虫害而被淘汰。1980年引进日本扁柏、深山含笑、榴木、细叶香樟、大叶香樟和日本香樟,其中日本扁柏经海拔500米山地试种成功,成为低山缓坡绿化的理想树种,1989年被推广,由于成材效益日益为人们重视,树种结构在近年有较大变化。
  二、植树造林
  有资料可稽的大规模山地造林可溯至清乾隆间,其时本乡的雪岙、茶〓等村的植树面积达上万亩,种植杉木600余万株,此后以20年为周期,砍伐火烧后萌芽更新。凡此大规模造林,农民互助种植,地主和公堂山则雇人栽种。20~30年代,本乡造林2万余亩,至40~50年代砍伐,收到较好效果。
  建国初,贯彻中央“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和合理利用”的方针,于1950年发动群众造林1000余亩,1953年以新兴的农村互助组为主体,扩大了造林面积。农业合作化后,山地入社,集体成为主要造林者。由于合作社的社会化生产有条件顾及地理单元的整体性,因此在以绿化荒山为主要目标的造林中,注意到用材林、薪炭林、水源林、防护林、经济林和风景林等各种森林功能的整体组合。政府规定社员的造林工分在当年分配中兑现,合作社组织在拆并、升级等变动中,以“谁种谁有,等价交换”的办法处理林产,激励了农民的植树积极性。1956年,根据毛主席“浙江要发展一千万油茶”的指示,县政府规划建立2.2万亩油茶林,次年又提高到7万亩,并借助行政手段逐步付诸实施,三年后发展到15万亩,其中本乡发展了1.5万亩。其时,有林山地已在土地改革时随林产分到户。1961年起,由于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国家压缩销粮,山区普遍毁林种粮,导致水土流失、生态失衡,数年经营的油茶也锐减至近百亩。为此,县委和县人委制订以治山为主的山、水综合治理方针,并于1963年由县人委与鄞西河网上游的龙观、大皎等6个公社212个生产大队分别签订还林合同,共计停垦还林1274.8亩,其中本乡200余亩。此后,县政府又与本社茶〓、大皎公社的细岭等大队签订合作造林合同,政府以每亩熟地4元、生地5元补给生产大队,在政府所有的荒山造林,收益后政府与大队以2∶3比例分成。1964年,政府对在低山、水库周围、江河上游沿岸和不宜开垦的山坡实施突击造林和封山育林,以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至1971年全社平均每年造林千亩以上。1966年夏兴起的“文革”使原有的山林管理秩序陷入混乱,一度导致严重的乱砍滥伐,历史遗留的山权纠纷也乘机萌发,山林资源破坏严重。1970年,国家为“备战备荒”计,号召发展木本植物食油,以腾出油料地种粮,并发展油桐以补充工业用油。县革委会根据省指示再次制订发展油茶10万亩的规划,并逐步付诸实施,本社又一次掀起种油茶热潮,然因经济效益不高大面积推广后未获成功。1972年,又据林业部“在南方建设以杉木为主的速生用材林”指示,遂于1974年掀起种植杉木热潮。1977年,为加快绿化荒山的进度,本社建立林场,政府同时增加定销粮以激励山区造林。1982年实行林业“三定”政策后,70%集体山林落实了家庭承包。1983年起,为鼓励农民造林,县财政补助全垦造林每亩15元,条状造林每亩10元。1985年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林业发展思路从单纯注重用材林转变为长短结合方针,用材林——经济林——水果林成为新的构成模式,从而加快了荒山绿化的速度。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五龙潭”风景区的开发,生态林的建设,全乡已有80%的山林实行了封山育林,成为生态绿化林。
  三、森林保护
  历代官府均有封山护林的措施,山区乡民则以立“禁碑”,订乡规民约、“吃封山饭”等传统形式封山育林。建国后,政府吸取了民间封山育林成功经验,并以行政和法律手段封山护林,禁止盗伐滥伐,每年将封山指标随造林计划下达,重点在水源处、江河两岸、公路两旁。1952年,根据省政府颁发的“奖励育苗造林及保护森林暂行办法”,本乡建立护林组织。1953年春,本地金谷、环溪、观岭三乡滥伐林木行为受到省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有关人员均受行政处分。1954年,国家实行木材统购,采伐得以限制。1965年11月,县人委针对“公社化”时期和三年自然灾害毁林种粮现象,下达“停止毁林开山种粮的通知”予以制止。1972年,县林业部门会同樟水区党政机关,在龙观乌头门设立木材检查站,控制木材出山外运,本社林业资源得以保护。1980年,县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通知》,从各区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重点山区,本社列在其中,处理了10余起破坏山林案件。此后,农村以电、煤、液化气代柴日益增加,更有利于封山育林。1981年10月,根据县委《稳定山权林权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文件精神,全社查处山林纠纷60余起,协商调整插花山50余块,以解决乱砍滥伐的隐患。翌年冬,又查处乱砍滥伐、盗代木材案件20余起。1984年,对封山育林实行经济扶持,凡连片200亩以上,四址山界清楚,管理落实、连封四年的荒山、疏林山,经县林业部门验收合格,每亩可补助1元。1985年,取消木材统购任务后,为加强护林管理,本乡设立了林政员。其中1978年,为加强育林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聘请了公社农民林业技术员。1987年乡建立了林业技术服务站。
  森林病虫害,历来依靠天敌钳制。建国后,逐步采用药械防治和生物防治。1956年,林木形成危害的主要有马尾松毛虫、柳杉毛虫、油桐尺蠖、乌柏毛虫、竹象虫和竹蝗。1971年,马尾松毛虫暴发,曾发动群众捉虫。1985年,主要害虫有松毛虫、松梢卷叶蛾、松梢螟、杉梢小卷叶蛾、竹绒野蛾;病菌有杉木细菌性叶枯病、杉木炭疽病、杉木黄化病、毛竹枯梢病、松杉苗立枯病和柳杉赤枯病。危害四旁树种的主要是袋蛾类和蚧类害虫。
  1983年,县政府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和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建立鄞县森林植物检疫站,对干果、种苗、木本花卉实行产地病虫害防治指导和处理违章调运。1986年7月,森检站对苗圃场花卉检疫调查,危害花卉的主要病虫害有松针褐斑病、落针病、赤枯病、根腐病、梨桧锈病、毛竹枯梢病、蚧壳虫、红蜘蛛等。
  本地山林依赖林间山路和农田及山林之间的少量隙地作自然隔火带,森林火灾时有发生。1977年起社队的山林专业队设护林员,火灾发生时负责及时扑救。1983年,林业实行定权、定自留山、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以后,70%以上的山林为家庭经营,管理再度放松,擅自上山用火的增加,尤以上坟放鞭炮、烧纸钱致使森林火灾发生频繁。1987年,为加强护林防火,县建立护林防火委员会,本乡建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同年11月,县政府确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为重点防火期,实行昼夜值班。1988年乡护林防火配备了风力灭火器。1990年3月起,本乡山区、半山区实行野外用火许可证制度,烧山造林、烧荒垦地、烧拓防火线等较大的生产工艺用火,面积在50亩以下的由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50亩以上报县护林防火委员会批准发证,而烧灰积肥、烧地墈地埂、烧茭白地等小型生产用火,则由村护林小组批准发证。
  第三节 林政
  一、权属划定
  据民国《鄞县通志》载:1932年全县林地私人占有的为80%,团体占有的为20%;荒山私人占有的为25%,团体占有的为75%。土改时,政府没收地主私有山林,征收团体山林分给无山和少山农民所有,部分风景林、防护林、水源林归乡村所有。1955年后,山区、半山区组织农林业生产合作社,除社员宅前屋后的零星树木、经济林仍属个人所有外,其余山林树木均计股入合作社。至1957年,本乡完成山林入社。是年5月,县委规定凡归属未定而面积1000亩以上、林木分布集中或面积不到1000亩、林木积蓄量大、经济价值高的山林以及县境内的风景林、防风林、护堤林、护溪林、水源林、公路防护林、国防林均归国有;面积不足500亩的用材林、1000亩以下的幼林、500亩以下的特种经济林、机动荒山、薪炭林及规模不大的护村林、护堤林归合作社经营。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全社大部分山林归生产大队经营,部分归生产队经营。翌年,实行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除少量山林留作大队外,绝大部分山林划归生产队经营。
  二、经营管理
  建国前,林业生产由个人、宗族或社团分散经营。1956年,山林折价入社后,逐步推行林业包产、包工、包本制度。人民公社在山区建立林业专业队(场)、组织山林管理员专业从事管理。这种以大队、生产队为基本经营单位的体制一直延续至80年代初。1981年10月,根据国家《森林法》和《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县政府抽调县、区、社三级干部落实林业“三定”政策,推行山林联产承包责任制。其时,荒山、疏林山、幼林山和薪炭林承包到户或到专业队;毛竹、茶叶、桑树、果树等经济林多由专业队承包;用材林到户或联户承包,承包期限为15至20年。至1987年,全乡划定自留山、承包责任山、村统管山分别比例约为28%、45%、27%。1990年下半年,县成立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办公室,对林业生产责任制作全面检查,清理自留山,登记在自留山上寄养的集体林木,落实管护责任制,树木按每立方米60~150元,毛竹按每斤0.04~0.07元折价归社员所有,村统管山落实了不同形式的责任制。同时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档案。
  第二章 特产
  第一节 竹
  一、品种分布
  本地竹种资源丰富。据元至正《四明续志》、明万历《桃源乡志》、清康熙《宁波府志》载,鄞县境内有慈孝竹、算竹、紫竹、早归竹、箭竹、苦竹、斑竹、紫筋竹、凤尾竹、石竹、佛面竹、观音竹、方竹、莜竹、笙竹、筋竹、四季竹、公孙竹等品种。又据民国《东钱湖志》载:“猫竹,一作茅竹、又作毛竹,干大而厚,异于众竹,人取以为舟缆。”1982年4月,普查乡境内竹种资源,有近20个品种,历代所记可能多为同竹异名,有待考证。本地竹类中,笋竹两用的有毛竹、淡竹、龙须竹、花坑竹、花壳竹、花壳淡竹、乌竹、早竹、六月乌、青竹、雷竹、黄皮毛竹等,其他还有金竹、水竹、大头管竹等。
  本地竹林分布较广。几乎每村都有竹山,达16000余亩,其中毛竹占总竹林面积80%、杂竹占20%。杂竹面积为鄞县之最。然因历来管理粗放,且在改溪造田和公路、水库、村镇建设中砍伐甚多;一些混生于树林灌木中的龙须竹因林木砍伐后,枝叶缺乏依托,常被大雪压折枯死,更有因开花生竹米而枯亡的,故杂竹面积日减。
  二、种竹育笋
  竹、笋虽为本地大宗出产,然历代几无文字记载,仅民国《鄞县通志》载:
  1928年,全县产竹材917953株,产笋12633担。50年代,因建筑材料不足,遂以竹代木和钢材,竹子被列为主要发展林种,竹林面积遂得扩大。1950年至1956年,全乡营造竹林近500余亩。1956年起,根据国务院《关于保护和发展竹林的通知》,加快发展速度,三年中,新增竹林千余亩。1958年,学习奉化县培育大毛竹经验,要求一年后,每亩毛竹山原有102株基础上,达到280株,力争320株,并新发展毛竹山17000亩。县财政为此拨款6万元,在爱中、龙观等11个乡建立大毛竹生产基地。是年冬,改革传统的母竹移栽、鞭根诱导等方法,采用竹株倒栽法,然成林率低,后未推广。1955年至1961年,7年间采取大种大伐方针,过量砍伐使毛竹资源骤减。1964年至1966年,县人委3次通知留笋养竹,规定要求大年只许掏死笋、并株笋、挡路笋;小年凡能成竹的笋概不起掏,禁止擅入产地收购毛笋,社员带笋下山不得超过10公斤。“文革”期间,竹林遭到乱砍滥伐,1971年,竹林面积锐减。1972年,县革委会发文要求留笋养竹,引进毛竹新品种,并以鞭根诱导繁殖等措施扩大竹林面积,至1974年竹林面积有所回升。1975年和1976年,为造“大寨田”和兴修水利,有少量竹林被毁,并有千余亩竹林荒芜。1979年,县政府要求迅速垦复荒芜竹山,建立毛竹丰产基地,并推广竹笋两用山。至1982年竹山到户,竹笋两用山大幅度开发。
  三、加工
  本地竹材加工经销以竹编为主。旧时多生产传统竹器,如竹篮、竹箩、竹簟、竹筛、竹篾、竹土箕、竹匾、竹椅、竹床、竹扫帚等,在本地销给商贩,但经济效益均低。八十年代起,本地开始兴办竹编厂,加工竹编工艺品运销中外。产品有篮、盘、罐、盆、瓶和各类动物模型、摆设、挂件等饰物,通过广州口岸远销美国、日本、意大利、苏联、法国等20几个国家和地区,产值达10万美元。
  竹笋加工先是生产罐头笋。1987年,本乡兴办食品罐头厂,产品均由县粮油土畜产品对外贸易公司经销,每年销售量达500吨,创汇200万元以上。进入新世纪后,竹笋加工量突飞猛进,年创汇超过千万元。
  第二节 茶
  一、茶园
  晋《神异记》中有四明山茶事记载。唐·陆游《茶经》中载茶叶“浙东以越州上,明州、婺州次,明州〓县生榆夹村……”。清·万斯同《〓西竹枝词》中载:天井山茶味自长,它泉烹酌淡而香;并论太白谁优劣,一任闲人肆抑扬。民国《鄞县通志》载鄞之茶“以四明山、白岩山、太白山、福全山等所产者为佳”可见本地产茶历史悠久。
  建国初,鄞县茶区主要分布于本乡及原樟水区4个乡。1950年起,国家通过调整茶叶收购价格、发放贷款、供应肥料等措施以发展茶叶,垦复荒芜茶园,且开辟新茶园,使茶叶生产由分散到集中、从间作茶园向专业茶园转化。1958年受“愈采愈发”的理论影响,为刺激夏秋茶生产,价格高于春茶,于是四季采茶,片叶下山,致使采摘过度,茶树生机受损。60年代初,由于粮食紧张,毁茶种粮,1961年茶园面积锐减50%以上。翌年,贯彻毛主席“以后山坡上要多多开辟茶园”的指示,开发荒山荒坡,以“改树、改土、改园”和“保水、保土、保肥”为主,恢复和发展茶园,并以樟水区为重点,建设高标准商品茶叶基地。1978年,本乡茶园面积达到1000多亩。1979年,为实现茶园“良种化”,引进10几个新品种。1982年,茶园面积增至1500多亩,成为全县主要产茶区之一。1983年至1984年,茶叶滞销,收购价格下跌,本乡茶叶产量下降。1985年,采取“多茶类生产,多渠道经营,多口岸贸易”的办法,茶叶生产有所回升。至1987年,茶叶亩产从1949年的32公斤上升到109公斤。是年开始建设千亩连片茶园,本乡茶园达到1400多亩,年产茶叶300吨以上。2004年,茶园面积达到1783亩,总产达到369吨。
  二、栽培
  本地茶树传统品种多系灌木型中、小叶种,茶园套种玉米、蕃薯、马铃薯、大豆、蔬菜等作物。1956年,一些农林业生产合作社垦复荒芜茶园后,挖掘野生茶树补植,逐步发展集中成片单条播专业茶园。1961年后,以保水、保土、保肥为主要内容进行茶园建设。并从外地引进鸠坑、福鼎大白茶、毛蟹等品种,本乡有50%以上的茶园更换了良种。1970年,推广亩产300斤干茶的栽培技术。1975年,推广矮化密植速生茶园栽培技术措施,建成了一批早成园、早投产的高产优质茶园。至1978年,茶园亩产达55公斤,比建国初期32公斤增长70%。1979年引进迎霜、浙农12、菊花春、翠峰等品种,至1987年,全乡有矮化密植茶园300多亩,占茶园总面积的20%,茶叶亩产达到109公斤,为建国初期的3.4倍,比1978年增长98%。进入九十年代后,引进雪尖等名茶品种,经济效益比一般珠茶提高10倍以上。
  三、采制
  本地历来只采春、夏两季茶,不采秋茶,有“春茶一担,夏茶一头(即半担)”之说。采摘用“一脚踏、一把捋、一口咬”的方法,采齐大茶并结合洗蓬(采光当季新叶)。1964年,条栽常规茶园陆续推广,经过二三次定型修剪后,开始投产。投产茶园一年进行一次轻修剪,并开始采摘秋茶。采时春茶后期留大叶,夏、秋茶留鱼叶,采高留低,采中留边,采密留稀,采茶结束不洗蓬,使之剪、采、养相结合,以扩大树冠采摘面,延长采期。1990年,夏、秋茶产量占全年总产量的52%。2000年后由于茶叶价格下降,肥料、制作等成本提高,一般不采摘夏、秋茶。
  为提高采摘工效,1957年学习杭州梅家坞双手采茶法,70年代引进上海市农机所的手动采茶机。1980年以来引进日本产和国产修剪机及双人采茶机,经试验因国产机械质量欠佳,国外机械不能大量引进,未能推广。1990年又在本乡桓村茶场进行机械试摘,工效比人工采摘成倍提高,于是进行了大量的推广。
  民间历来采用铁锅高温杀青,在竹匾上用手揉捻,再在斜锅上炒干。民国中期始有茶厂经营,但本乡仍用土制加工茶叶。50~60年代曾推广58型茶叶揉捻机、手摇杀青机,后又相继推广工农84型双锅杀青机、二青机、珠茶炒干机,使茶叶初制加工实现机械化。1978年,樟水区在本乡办起了精制茶厂后,全乡茶叶加工全部实现了机械化。1984年生产的“天坛牌”特级珠茶,在马德里第23届世界食品博览会上获金质奖。1990年后,各茶场相继进行了龙井茶加工,茶叶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也成倍增长。
  四、销售
  旧时,茶叶由茶商上门收购或茶农自运至宁波、鄞江等城镇茶行出售。建国初,供销合作社与私商同时收购茶叶,1957年5月实行国家计划统购,未完成统购任务的不得自由运销。1962年起因国家统购价低于市场价,政府实行奖售政策。每收购100斤茶叶,奖售粮食12.5公斤,化肥62.5公斤,社员自用或馈赠亲友的茶叶每户不得超过1公斤,其余均需卖给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得直接向生产者购买。1980年,县调整收购政策,以1978年茶叶收购的总量为基数,超基数的茶叶60%由国家减税加价收购,春茶加价30%,减税10%,夏、秋茶加价25%,减税15%。其余40%可自行出售。1983年,全乡茶叶产量超过定购基数近3倍,销路受阻,县政府遂实行国家派购和农工商联营经销相结合,开展多渠道销售。1996年后,茶叶销售全部放开,由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销售。
  第三节 桑蚕
  一、桑
  本地桑园种植于建国前,当时农户以蚕桑为副业。建国后,经历年拓展,至1960年桑园面积达200余亩。此后逢三年自然灾害,桑园多毁而种粮。1963年后,后隆等开始发展桑园,当年植桑万余株,至1969年,累计栽桑10余万株,约300亩。1982年后,蚕桑承包到户,由于分散经营不利蚕事,养蚕数量骤减。加之桑园套种贝母,1985年后,贝母价格看涨,是年贝母每100斤超过800元,而蚕茧每100斤仅228元,故农民大批毁桑种贝。至1990年,本乡几无桑园。
  种植 清光绪《鄞县志·物产》有“浙间植桑,斩其叶而植之,谓之稼桑,二年即盛”当为桑苗杆插栽培法。海桑为本地品种。农民习惯用桑籽播种实生苗,移植三、五年后,离地一尺许作“人”字形嫁接,称“抱娘接”,成活后逐年凿断砧木,使母株死亡,接穗长成新株,但此法多影响嫁接口愈合,造成桑种退化。1952年从外地调入嫁接桑苗,效果显著,品种有桐乡青、荷叶白、团头荷叶白、湖桑等。
  旧时民间多植桑于“四旁”,有贝桑套种的间作桑,每亩植桑50~100株,采取中高干养成,产叶约1吨,树势高,树龄长,单株产量可观。桑树的养成是从乔木到剪桑,从高干到中干、到低干、到无干,种植株数从200多株到2000多株,从间作桑园到专用桑园,主要是速成早产,最高单产可提高一倍。1952年推广每亩产200~300株的中干拳式专用桑园,1958年,推广速成桑园,亩栽1000株以上。1969年推广无干密植桑,亩栽2000株,离地5~6寸定拳,后因株密干底,通风和光照不足,多泥叶、黄叶,遂提高主干,采取中低干养成,亩栽减至1000~1200株。
  二、蚕
  蚕业 《唐书·地理志》载,明州土贡有吴绫、交梭绫、绢、丝、绸等。据河姆渡出土文物有蚕纹蚕饰,其地与本地紧邻,故本地蚕事发端亦甚早。然宋宝庆《四明志》称“俗不甚事蚕桑纺织,故布帛皆贵于他郡”,当时本地蚕业并未见发达。清·万斯同《西竹枝词》注有“明时蚕利大兴,今唯林村不废”,可见清初本地蚕业又衰。清·光绪《鄞县志》称“养蚕缫丝,向惟小溪鄞江桥一带为盛”;民国《鄞县通志》称“樟村一带农民,多有以育蚕为业者”。至30年代初,蚕业生产“只以墨守旧法,不知改良,更受外资压迫,遂至逐年衰落,势将绝灭”(《鄞县建设》)。解放初至1980年,蚕业又兴又衰。1982年,政府投入大量财力鼓励养蚕业,这一年全县蚕茧产量达3016担,其中本乡达到555.6担,为历年产茧量之最。1983年后,蚕业分户经营,养者减少,且经济效益不佳,产量连年滑坡,1988年后,全乡蚕桑业几无消失。
  蚕种 1952年,县蚕业指导组推广改良蚕种,两年淘汰土蚕种和自留蚕种。1952年至1989年,品种不断更新换代,早期10多年一换,嗣后二三年就更换品种。
  附: 主要蚕种引进表
  蚕期 传统养殖多为春蚕。1933年省建设厅提出“应提倡秋蚕,禁止夏蚕”,1934年始饲养秋蚕。至1959年后,提倡春蚕、夏蚕、早秋蚕、中秋蚕、晚秋蚕5期饲养。1979年,试养“两秋”,其后6年为“三秋”和“两秋”并存,1985年改养“两秋”,全年四期。历年产量中春茧产量占全年总产量一半以上。春、夏、秋蚕茧比例为:1955年,春83%、秋17%;1965年分别为65%、2%、33%;1975年为54%、5%、41%;1985年为53%、7%和40%。
  蚕事催青(暖种)为蚕事之始。本地有“小满不上山,斩斩喂老鸭”之谚,故建国初多在3月底至4月初催青,使之小满前上簇结茧。旧时用桑收法或羽扫法收蚁(幼虫)。50年代中期推行打落法。60年代后,推行纸引法和网收法。本地原以圆形蚕匾育蚕,以三脚蚕架分层支撑,后部分村改为长方形蚕匾和梯形蚕架。1957年,推广防干纸育,1965年推广炕床、炕房育,1967年推广室外塑料棚养蚕,1988年,推行片叶立体育。
  蚕为变温动物,蚕室温度适当,生长良好,旧时采用小火缸“顶头火”加温。建国后组织共育室集体养蚕,用火缸、地火龙、天火龙加温,后推广炕房、炕床加温,至70年代有用电加温。旧时蚕簇多用湖州把、筅帚簇,也有用麦杆、竹梢、油菜杆作簇具。1953年推广蜈蚣簇、伞形簇。1971年,推广竹簇(广东花簇),1972年,试用稻草折簇,1977年,改用茅草制簇。
  桑产量应与蚕食量基本持平或略有余,但本地习惯上常多发蚕种,致使缺叶闹荒倒蚕事件时有发生。
  茧·丝 本乡向有采茧自缫自织传统。清光绪《鄞县志》有绫、绢、丝、纱、绸、绵为贡品的记载。1934年,“未统制收买,由蚕户自行缫制土丝”(《鄞县建设》第1集)。民国《鄞县通志》载,1926年至1931年,茧、丝绸输出数量甚大,虽系宁波港总出口量,但本地也有相应产出。50年代,产茧为樟水区为最多,大多年份占全县总产的80%以上。1982年产出量约占全县20%。之后逐渐衰落,正如新编《鄞县志》所述:樟水老蚕区的衰落,即可见鄞县蚕业凋蔽之一斑。
  建国初,本地农民自养自缫自织,自用有余,少量外销。1952年,部分丝绸由供销社代购或代销,部分自销至宁波、上海等地。其时,每张蚕种可产丝8~9斤,织绸3匹,绸价每尺2000元(现币2角)。1955年在樟村设蚕茧收购站,本地鲜茧全部销往该站。后在本乡后隆设站收购蚕茧,将全乡蚕茧全部卖于后隆蚕茧收购站。1957年5月,国家规定蚕茧委托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不得自由买卖。1962年,出售蚕茧国家奖售化肥等物,每担蚕茧奖化肥200斤,棉布10尺,煤油4斤。1963年,按蚕茧的质量改为以金额计奖。1964年规定蚕农可自行留茧。1965年,蚕茧出售实行重奖,全额收购。1985年,蚕茧出售以换购化肥取代化肥奖售。1988年,又改称奖售,每担蚕茧奖售化肥100斤。
  第四节 果
  宋宝庆《四明志》载:“鄞之产(杨梅)小溪亦有之,色红……名酪蜜脚。”明、清果品增多,且基本形成产区。明万历《桃源乡志》载有樱桃、枇杷、青梅、桃、李、桔、柚、金柑等20多个种类。清万斯同《西竹枝词》:“小溪橘柚旧知名,未入园林气已馨;象坎梨头建岙栗,一般佳味此为兄。”抗战时期海路封锁,果品价格低落,致使种果业衰落。
  建国初,政府重点发展桃子,至1957年全乡果树面积达300多亩,产量23吨。1958年起发展成片集中型果园,翌年果园面积达500亩,产量42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全乡毁果种粮,至1962年水果面积锐减至低谷。后随粮食逐年丰收,水果生产得以发展,主栽品种由桃转向梨。1974年贯彻中央南方水果会议精神,此后以柑桔为主的水果生产迅速发展。1985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本地主要发展水蜜桃、梨、无核桔和葡萄等。2003年全乡果园面积2043亩,总产达到1758吨,至2005年底,全乡水果面积达2100亩,总产达2000吨。并形成了水蜜桃、梨、桔柑、杨梅等6个百亩以上水果基地和“四季平销、周年供应”的水果格局。
  桃 属蔷薇科。明万历《桃源乡志》有桃的记述。清光绪《鄞县志》载有“五月桃、六月桃、七月桃、八月桃、十月桃(名雪桃、冬桃)”等品种。1933年前后栽培甚盛。1940年有玉露桃、红桃、早生水蜜、企园、太仓、蟠桃等10余个品种。抗战时衰落,建国后,政府恢复和发展桃子生产。1960年种植桃子面积达200余亩,三年自然灾害因毁桃种粮,全乡几乎桃园。1964年后虽有恢复,然因树龄老化,产量徘徊不前。1977年,因罐头桃出口量增加,本乡又开始种植黄桃等品种,以后逐年扩大,至1988年,黄桃占全乡种桃面积达50%。90年代后,黄桃又有减少,至今几无绝迹。近年兴起水蜜桃品种有白凤、塔桥、岗山早生、雪雨露、雨花露、春蕾等,分为极早熟、早熟、中熟、晚熟不同成熟期。
  梨 属蔷薇科。清·光绪《鄞县志》载有青梨、沙梨、雪梨(乳梨)、酥梨、棠梨等品种。1937年引入黄蜜、菊水、长十郎、祗园、太白、二十世纪、晚三吉等日本品种,成为主栽梨树,改变了本地砂梨系品种结构。1964年果树生产发展发展重点由桃转为梨后,本乡古山、后隆、金溪等地各建立了50亩左右梨基地,至70年后大批量收获。之后,因品种退化,梨园面积减少。90年代底,又开始新发展梨园生产,2003年起桓村、大路、古山、后隆等村的黄花梨有批量上市。
  柑桔 古称“柑柚”,属芸香科。明万历《桃源乡志》载,柑桔有桔子、柚子、橙子、金柑、香橼、香抛等种,且有“橙子,色黄、皮薄、味美”的品质记述。民国时期,先后引入柑桔良种,1929年引入日本早生、尾张(俗称“无核蜜桔”)品种。抗战时,柑桔衰落。建国后逐年发展,1959年柑桔面积达200亩,产量130担。60年代初因三年自然灾害,桔园毁坏几尽。1964年后,恢复发展柑桔,1973年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方针和农业部、商业部、外贸部南方水果会议精神,选择本乡雪岙、金星(后隆)及鄞江镇芸峰等5村作为大面积试种温州蜜桔示范点,翌年春,本乡种植约300亩,以后逐年增加。至1983年,5年生常规栽植园获亩产800公斤,平均株产13公斤。1985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全乡出现“柑桔热”,一些承包户和专业队改粮田为桔园,影响粮食生产。1986年下半年,县委县府发文规定不准在水稻田发展多年生经济作物,本乡将部分种植质量差、生长弱的桔园又垦复为稻田。
  建国前本地柑桔种类主要是金弹,50年代以朱红、凤仙为主,60年代起发展温州蜜桔,至70年代中期大面积推广,90年代主栽品种为温州蜜柑中的尾张品系,面积占85%以上,次为宫川早生品系,小面积栽培的有金柑、兴津早生等,零星分布有本地早、朱红、雪柑、柚子等,还有脐橙、鹅蛋柑、锦柑、哈姆林、南柑20、八朔等。
  第五节 花卉
  一、种植
  旧时花卉以家庭盆栽为主,而保护较好的多为寺庵净地。本乡白兰山妙智寺的雀叶黄杨(1982年移至宁波甬港饭店)和五色茶花(原株在1974年办化工厂时枯死,今全乡已有繁殖),庄圣寺的山茶花等,均历时数百年。
  1947年本乡大路村农民李学富从妙智寺采来十八学士五色茶花穗枝,扦插繁殖。建国后,继续在房前屋后繁殖山茶花,成为全县花卉种植之始祖。1960年,半山大队开始小规模生产花卉。1979年,大路、古山大队相继办花木苗圃,是年,全乡有花卉近10亩,销售收入达1万元。花卉由此成为商品生产得以发展。1984年,本乡建立花木管理站和苗圃场,次年,花卉发展到180余亩,销售收入达70万元,其中古山村有5户专业户收入均在1万元以上。为此,村支书吴甫康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富民书记”称号。1985年,全乡村村种植花木,面积达到500余亩,成为花卉乡。1986年,花卉滞销,价格骤跌。至1988年,多数场圃缩减花卉面积,有的停办或转产,面积锐减至50亩,销售仅几十万元。近年来,花卉发展有所好转,尤其是政府的指导和支持,花卉品种的改良,桂花成为主导产品,李岙、山下、雪岙、大路等村已成为桂花村。至今,全乡花卉面积达4500亩,年销售达800万元左右,初步形成“中国桂花之乡”之雏形。
  二、品种
  清雍正《宁波府志》载,花之属有木犀、牡丹、芍药、瑞香、蔷薇、葵、菊、芙蓉、海红、长春、石严(杜鹃)、鸡冠、石菊、丁香、海棠、兰、金钱、山花、水仙、紫荆、金凤(凤仙、满堂红)、莲、山丹、罂粟、茉莉、紫薇(百日红)、望春(报春花)、山樊(海桐)、含笑、玉兰等30余种。
  1979年以来,从外地及日本、美国引进近30余个花卉种类,百余种花卉品系。主要有五针松、龙爪松、黑松、锦松、雪松、金钱松、大叶罗汉松、中叶罗汉松、广玉兰、白玉兰、紫玉兰、山玉兰、君子兰、白兰花、含笑、香樟、龙柏、桧柏、翠柏、米针柏、地柏、扁柏、孔雀柏、花柏、日本香柏、花桃、寿星桃、樱花、腊梅、海棠、牡丹、月季、玫瑰、大叶栀子、小叶栀子、女贞、月桂、金桂、银桂、丹桂、四季桂、石榴、桔子、金柑、四季柑、香泡、茶花、杜鹃、红枫、赤枫、青枫、紫薇、法梧、南天竹、黄杨、棕榈、茶花、兰花、菊花、迎春花等百余种。其中雪松、龙柏、香樟、广玉兰是鄞县庭园绿化主要品种;五针松、茶花、杜鹃是鄞县家庭盆景主要品种。
  1984年,茶花定为宁波市市花,故茶花品系引进较多。主要有美国赛牡丹、万道霞光、娇美人、红珍珠等7种;日本品种有春日野、鹿儿岛、酒中花、雪灯笼等20种。国内名茶花有绿珠球、赛洛阳、大珠沙、花牡丹、凤仙等60余种。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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