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编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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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9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编制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18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海曙区编委成立后,进行了各项机构编制工作,包括成立相关机构、更名、核定编制等。
关键词: 海曙区 编委 机构编制

内容

区编委成立后,即进行机构编制工作。1987年批准成立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所、西郊乡人民法庭、段塘镇人民法庭,重新核定西郊乡、段塘镇党政机关人员编制分别为17名和13名,重新核定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人员编制,其中孝闻14人、苍水8人、西门8人、马园7人、江厦8人、县学8人、湖西12人、仓桥13人、天封12人、高塘11人。1988年批准建立海曙区档案馆、区监察局、区消费者协会、区工商行政管理个体户管理所、区对外经济贸易局,撤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更名为区环境卫生管理处。1989年同意建立区土地管理局、区行政监察举报站。1990年,区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增挂区保密局牌子、区检察院经济检察科改为贪污贿赂侦查局,设立区退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区标准计量所增挂区标准计量局牌子。1994年建立区婚姻登记管理处。1996年区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侦查局”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局”。1999年,区地方税务局检查分局更名为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区计经委挂区对外经济贸易局牌子。2002年同意建立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信息中心,同意撤销区财政财务开发公司、区东港税务师事务所。同意建立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挂区工资统发中心牌子,隶属区人事局(区编办),性质为全民事业,人员编制2名。同意区纪委(监察局)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挂区“96178”廉政投诉中心牌子。撤销区创建港城文明办公室,人员划入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撤销区城建监察大队及各街道中队。2004年开展行政主体认定,全区首批认定21家行政主体资格权。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和丛录九大类构成,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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