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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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94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1853-1854
摘要: 本节介绍了解放后境内干部管理制度的变化,包括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干部管理方面,涵盖了干部分级管理、干部选拔形式的变化以及干部考核制度的建立。
关键词: 海曙区 干部管理 制度改革

内容

解放后,干部进、出、任、免、升、降均由区委及其组织部统一管理。1982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993年,事业单位制度改革。1996年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2000年围绕搞活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以建立和推行聘用制为重点,配套推进机构设置、人员考核、分配、培训、职称、人才流动、人事仲裁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综合改革。
  干部管理
  1982年,镇明、海曙两区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实行干部分级管理,选拔干部改为民主推荐与领导考察相结合,试行委任制、选任制、考任制、聘任制和竞争上岗等形式。乡镇机关新增干部实行聘用合同制。1993年,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和推行全员聘用制,部分岗位竞争上岗。1996年加强公务员监督管理,推行政务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期办理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新录用公务员上岗宣誓制。
  干部录用
  1993年,事业单位以公开招考和竞聘上岗进人,试行聘用制和试用制。1996年,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凡进必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一般干部双向选择。1998年,区鼓楼医院院长一职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率先在全省以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向全社会公开招聘8名街道居委会专职干部。2006年首次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
  干部考核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始于1992年,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方面表现,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1996年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价公务员德、能、勤、绩的实际表现,并与奖惩、工资、职务升降、辞退等挂钩。
  干部离休退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78年6月2日下达(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离休与退休并行安排老干部,同时实施干部、工人两种退休办法。1982年,国务院下达《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982〕6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纳入离休人员范围。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和丛录九大类构成,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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