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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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92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社会救济
分类号: C913.7
页数: 4
页码: 1839-18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济困、赈灾、对外帮扶等社会救济工作。
关键词: 社会救济 宁波市 工作

内容

建区以来,社会救济一直以境内济困、赈灾为主。1996年开始,拓展至湖北武昌等灾区和贵州黔东南、黔西南等贫困地区。
  第一节 济困
  贫病医疔救济
  2003年开始,根据《宁波市城区低收入生活困难居民帮困扶助试行办法》规定,3人或3人以上组成的月人均收入260—300元的居户,2人组成的月人均收入280—320元的居户,月收入300〜340元的独人居户,经区民政局审核批准,列入帮困扶助居户,发给《社会扶助证》,实施贫病医疗救济,发放甲类医疗救助卡。持证居户成员患病,凭卡就医可享受有关规定的医疗优惠。而患有精神病、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和器官(组织)移植四大疾病之一的成员,另行核发乙类医疗救助卡。至2008年,全区持有《社会扶助证》的321户居户中,发放乙类医疗救助卡35张,其中医治精神病的15张、医治恶性肿瘤的19张、医治重症尿毒症的1张。实施医疗救济1989人次,发放医疗救济金226.59万元。
  精减退取职工救济
  1962年起,凡不发退职补助费而生活又无依靠的老弱退职职工,按其原标准工资的30%逐月发给,生活仍有困难的另发家属生活困难救济金。1965年,根据国家规定,对1957年底之前参加工作,而于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精减退职的老弱病残职工,每月发给本人原工资的40%定期定量救济,家属有困难者亦发救济金。不符合上述条件而生活确有困难的退职老职工,也按月救济。1981年起,按省、市人民政府规定,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发放定期补助费。至2008年,属民政部门救济精减职工16人,其中享受一般救济的12人,享受40%救济的4人。
  麻风病人救济
  解放前,境内麻风病人不为官府所重视,尤其于贫困患者,更是放任自流。解放后,人民政府多方面关心麻风病人,创建麻风病防治站(区级无防治站)专门防治麻风病。生活无依靠的麻风病人,一直由区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发放生活救济款,救济款额标准几经调整,已从1984年的每月20元/人,提高到2003年的每月245元/人。至2008年,全区仅有1名患者,入住慈溪市皮肤病防治站,区民政局按月发给其生活救济款295元。
  “三老”人员补助
  1993年始,居住农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三老”人员补助标准历经调整。2003年抗战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的补助,由100元提至200元;抗战期间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由80元提至170元。解放战争时期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由60元提至150元;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由40元提至130元。其医疗经费按年人均3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特殊困难者,则参照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全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00元。2005年补助标准再次提高,分别为260元、240元、220元,医疗补助不变,并规定“三老”人员今后生活补助标准按宁波市自然增调机制调整。至2008年,全区有3位“三老”人员享受补助待遇。
  第二节 赈灾
  区境历来位于市中心,地理环境较好,史载重大自然灾害鲜见。虽有所记,仅记事而已,赈济情况见略。而据故实,往日自然灾害赈济,多为民间慈善团体和社会各界乐助施舍,偶有官府放赈。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自然灾害防患工作,灾情更少,所遇者,以火灾、车祸为主。而一旦灾情发生,经所在街道办事处申报,由区民政局赈济。市慈善总会海曙分会成立后,改由该会赈济。2000—2008年共赈济161户,金额24.01万元。
  第三节 对外帮扶
  对外帮扶活动始于1996年,9月成立由区级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区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赠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居民群众开展互帮互助、奉献爱心常规性捐助活动。至2008年,先后支援湖北武昌等灾区和贵州黔东南、黔西南等贫困地区,共捐赠衣被39.24万件,捐款1565.7万元。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根据国务院、省、市领导部门指示,积极组织开展对口支援青川县茶坝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详见“链接”。
  链接
  三十八万援手抗天灾
  ——海曙区支援四川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纪实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特大地震给灾区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灾区人民的安危,牵动着全国13亿人民的心,也牵动着38万海曙人民的心,一场由党委、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大救援活动迅速而有序地展开。
  地震发生的第二天,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及时展开各项捐赠援助工作,制订了《海曙区民政局、海曙区慈善总会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方案》,明确了捐赠接收对象、捐赠款的接收和管理等工作要求,并及时公布了捐赠热线和捐赠接收账户。区民政局还于5月16日向全区人民发出倡议书,倡议大家伸出热情援手,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震后第三天,中共海曙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精神组织开展抗震救灾援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海党办〔2008〕48号)。
  通知和倡议发出后,全区掀起了捐款捐物的高潮,区个体工商户捐款10.92万元,市场经营户捐款18.99万元。5月14日,区内许多民营企业通过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向灾区捐款超过80万元。5月17日,区民营个体协会在万达广场举行大型赈灾义演,募集款项和物资100万余元,全部捐献给灾区。其中个协灵桥分会、西郊分会、鼓楼分会分别向灾区捐款8.5万元、1.6万元、0.85万元。方琪传媒、美丽星、百年经典等婚庆协会的理事单位在现场慷慨解囊,捐款5万元。
  宁波真汉子公司全体员工捐款2万元。富茂大厦总经理于富茂听说宁波红十字会医疗队赴四川震区的救护车在余震中被损坏,当即决定拿出原先准备用于庆祝大厦开业活动的20多万元经费,在此基础上,再拿出60万元,购买一辆丰田越野车,火速支援灾区。5月17日凌晨4时,大世界农贸市场经营户唐爱宝、莫仁江、朱友军、陈朝祥4人自发组成爱心捐款小组,唐爱宝首先捐出6000元,随后莫仁江、朱友军各捐2000元,陈朝祥捐2300元。在他们带动下,个体户蒋达元、吴国丰、吴国莫、李佩华、邬时文在早先已捐款的基础上,又捐款7700元。在3个小时内,市场内共捐款4.41万元。区委统战部和区工商联一起组织机关干部和工商界人士捐款,宁波天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坚挺带头捐款10万元。全区5483名共产党员缴纳“特殊党费”163.88万元。截至2008年8月4日,全区共筹集款物收入总计2258万元,筹集款物上缴支出总计1148万元。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和丛录九大类构成,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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