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卫生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86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卫生监督
分类号: R183
页数: 4
页码: 1741-17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20世纪80年代前,食品卫生和劳动卫生等领域已经开始进行监督工作。1983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并建立了食品卫生档案,每年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劳动卫生方面,监测了许多厂矿企业的工业毒害情况。
关键词: 海曙区 卫生监督 卫生工作

内容

卫生监督由医疗药品监督扩大到公共场所等其他领域的卫生状况监督,体现社会进步,亦为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第一节 食品卫生
  20世纪80年代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同时,已注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场所卫生、环境卫生。198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实施,区建立食品卫生档案,每年夏秋季节组织食品卫生大检查,违法者予以行政处罚。199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探索食品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同时,食品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第二节 劳动卫生
  境内劳动卫生,主要监测有关企业的工业毒害情况。1986年监督监测112家厂矿企业。
  1987年监督监测169家厂矿企业。1989年监督监测114家厂矿企业。1990年监督监测72家厂矿企业。1991年监督监测57家厂矿企业。1992年监督监测51家厂矿企业。1993年监督监测35家厂矿企业。1994年监督监测35家厂矿企业。1995年监督监测30家厂矿企业。1996年监督监测41家厂矿企业。1997年监督监测38家厂矿企业。1998年监督监测27家厂矿企业。1999年监督监测25家厂矿企业。2000年监督监测28家厂矿企业。2001年监督检查25家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2002年开始建立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申报制度(当年申报86家)。2003年对已申报企业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并监督检查86家企业卫生。2004年筛选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确定重点管理企业52家,并进行培训和监督检查。2005—2006年继续督查重点管理企业,防范职业危害事故发生。2007年管辖35家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其中粉尘企业13家、苯系物企业9家、其他存在危害企业13家。组织人员监督检查企业30户次,责成防护工作未到位企业限期整改,及时做好追踪验收工作。2008年管辖28家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其中粉尘企业11家、苯系物企业7家、其他危害企业10家。组织人员监督较差企业53户次,责成防护工作未到位企业限期整改,尔后追踪验收。
  第三节 学校卫生
  学校卫生监管工作始于1998年,各校相继建立卫生保健室,同时建立由卫生防疫站、校医及保健教师组成的学校三级卫生保健网络,学生定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创办卫生(画)报和卫生园地,宣传要定时休息、要睡前刷牙、要勤换衣服、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五要”和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毛巾和茶杯、不乱扔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六不”。实施“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的清洁卫生制度,规定早操和眼保健操,监测学生每年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2002年3月18日成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和区卫生监督所后,分别负责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第四节 公共场所卫生
  区卫生防疫站于1984年成立,设立环境卫生科,遵循市、区有关部门工作部署,监督检查旅馆、招待所、浴室、理发店等服务行业卫生标准达标情况和颁发合格证书。1987年,国务院颁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转向法制管理。1989年发放辖区706家企业卫生许可证,4623名从业人员获得健康合格证。按照1996年卫生部制定的卫生标准,监测公共场所气温、气湿、风速、CO2排放量、照度噪声、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的卫生指标。同时对新建综合性公共场所(宾馆)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2002年3月成立区卫生监督所后,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公共场所传统陈旧消毒设施改造。2003年根据省卫生监督所有关指示,联合区体育局有关部门检查境内游泳场所,同时与CDC监测人员协作,按照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规定,加强池水监测。2004年,区内1208家公共场所进行量化分级,按照市卫生局与市体育局制定的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12家游泳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2005年,各类经营公共场所1414户,从业人员6121人,培训从业人员5815人次,监督检查3455户次,监督覆盖率100%。2006年,各类经营公共场所1235户,从业人员5004人,培训从业人员4457人次,监督检查3246户次,监督覆盖率100%。2007年,各类经营公共场所1068户,从业人员4867人,培训从业人员4258人次,监督检查3441户次,监督覆盖率100%。2008年,各类经营公共场所1221户,从业人员4947人,培训从业人员4947人次,监督检查3209户次,监督覆盖率100%。
  第五节 传染病监督
  解放初期,境内传染病监督一直为市有关部门统管。建区之后,区卫生部门遵循上级领导部门统一部署,或视区情实施监督。2002年专项检查11家医疗机构未经审核和擅自设置非专业医师门诊或开设专科门诊情况,签发意见书,责成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整改。监督检查19家非法进行医疗美容业务的医疗机构。2003年监督检查56家医疗单位,大部分医疗机构重视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和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上墙,落实相关责任制,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齐全准确、无漏报瞒报现象。2004年监督检查肠道门诊监测点,白云、西郊、段塘3个街道监测点为5—10月份进行半年监测外,其他全年开设肠道门诊,全区肠道门诊就医者808人次。其中采便培养551人次,采便率68.19%,未发现传染病漏报病例。2005年先后开展诊所、门诊部、牙科门诊等医疗机构春季呼吸道门诊、医院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189家次。2006年3月专项监督检查区直属8家医疗机构发热呼吸道门诊情况。5月检查7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肠道门诊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情况。检查10家医院(卫生院),其中设立感染性疾病科7家、无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分诊点)3家。2007年根据《2007年宁波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实施方案》检查对象范围,抽查57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妇幼保健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门诊所2家,诊所、医务室、卫生所19家,村卫生室7家,民营医疗机构19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生物安全实验室1家。2008年6月30日至7月3日,根据《浙江省肠道门诊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先后监督检查7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肠道门诊情况。5月29日根据海卫医〔2008〕16号《关于转发加强手足口病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专项监督检查辖区37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和11所学校。9月根据《宁波市2008年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管理及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完成72家医疗废物检查任务,其中辖区妇幼保健院1家、CDC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0家、其他医疗机构40家。完成30家医疗机构使用中的消毒液浓度监测。完成1家CDC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和1家医疗机构内镜消毒监督检查。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以2008年海曙区行政区划为记述范围,全志由概述、大事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和丛录九大类构成,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
相关地名
海曙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