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文化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773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文化管理
分类号: G127.55
页数: 3
页码: 1605-1607
摘要: 本章介绍了宁波市海曙区在1978年以前和之后的文化管理机构沿革和文化市场管理情况。
关键词: 文化事业 文化管理 海曙区

内容

1978年以前,境内文化管理由市负责。1978年9月,镇明、海曙两区各自成立文卫办公室,承担两区内文化发展管理工作。两区合并后,成立区文化教育局,除市级文化单位仍由市级机构负责管理外,区文化教育局负责区属文化事业发展、文化市场、群众文化活动管理。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78年以前,当时镇明、海曙两区无专门的文化机构,文化管理由市文化局负责。1978年9月,镇明、海曙两区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成立文卫办公室,承担两区内文化发展管理工作。1983年2月,两区文化站改为区文化站,街道办事处建立街道文化站。
  1984年两区并建,同年5月1日成立区文化教育局,地址位于大梁街57号区人民政府大院内,负责管理全区的文化、教育和体育工作。后相继成立区文化馆、区文化市场管理站。1988年9月迁址至镇明路紫薇巷12号。1991年3月增设区文物保护管理所。1996年4月在原文化市场管理站的基础上成立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同年7月,区文化教育局改组为区文化广播局,迁址至灵桥路229号区委、区政府大院内,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原文教局文化科归属区文广局,改称宣传文化科。12月,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建立区文化市场稽查队。1998年1月成立区文化中心,隶属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与区文化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2002年5月,区文化广播局改组为区文化局,主管全区文化工作,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文化局下设区文物管理所、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2005年2月,区委、区政府拟定《宁波市海曙区文化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同年4月,成立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5月,区文化局改组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承担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职能。10月,在区文化市场办公室(区文化市场稽查队)的基础上,组建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挂“海曙区文化市场办公室”、“海曙区文物监察大队”牌子。12月,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区文化馆经费来源由自收自支改为财政差额补助。2008年,局文化科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从执法大队抽调2名干部进驻区审批服务中心,确保62%以上文化审批项目在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结,提高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效率。截至2008年底,局及下属单位共有在编人员2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1人。多次被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区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第二节 文化市场管理
  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于1996年4月建立,编制4名,属区文化教育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同年12月,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挂“海曙区文化市场稽查队”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编制4名。2005年10月,在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区文化市场稽查队)基础上,正式组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挂区文化市场办公室、区文物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名。
  净化文化市场
  开展“扫黄打非”、“网吧专项整治”及“歌舞娱乐场所清理整顿”三大整治行动。1996—2008年,组织大小行动近500次,出动检查人员6000余人次、车辆660辆次,清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94550家次,没收并销毁淫秽光碟6170张、非法光碟17.5万张、非法书刊1.6万册,行政处罚违规经营网吧260余家,责令停业整改14家,吊销营业执照2家,查获非法电子游戏厅195家,抽样取证非法电子游戏电路板1600余块,立案处罚经营场所700余家,对其罚款106.1万元,结案率100%。
  强化法律意识
  1996—2008年,配合各类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活动。举办较大规模的文化市场法规学习培训班35次,召开音像、娱乐、网吧等专题、动员大会,参加人员1.2万人次。制发各类法规标语牌,印发文化法规资料,宣传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法规。为经营业主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引导他们自觉合法经营,并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服务。
  规范经营行为
  整治、规范网吧营业场所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等问题屡禁不止,是社会普遍关心的焦点。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在辖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三抓”(抓思想、抓重点、抓关键)方案,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规范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秩序。多次召开营业性网吧专项整治大会,重申相关法律,要求网吧业主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发挥网吧等文化经营管理协会的行业监督作用,动员网吧业主联名签字,不以牺牲青少年身心健康吸引未成年人上网。重点治理薄弱环节,对网吧实行专项整治,整治其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营业时间以外营业、营业期间封堵或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等行为。区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专门召开网吧专项整治专题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每月开展一次文化、公安、工商的联合执法行动,及时遏制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及超时营业等“回潮”现象,巩固整治成果。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在公开举报投诉监督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同时,聘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工作者担任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加强电子游戏市场监管 采取“严格审批,控制总量;联合监管,打击违规;城乡结合,重点整治”的举措,加强对电子游戏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规经营户实行重点整治,把电游经营户纳入正规化管理,杜绝管理死角。协同市公安局禁赌行动,取缔利用电子游戏机赌博的电子游戏室。文化部门与学校、家长联合监管,有效控制中小学生节假日外上机游戏现象。
  规范音像市场管理秩序 结合“扫黄打非”,打击黄色、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发现一张收缴一张,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屡次违规者取消经营资格。实行合法经营责任状制度,建立长期有效机制,领导深入市场检查、监督和调研。
  有序管理歌舞娱乐场所 区委、区政府牵头,成立以文化、公安、工商、消防、安监等部门为主力军的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小组,全面整治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资质和涉黄贩毒、噪声扰民、火险隐患等问题。至2008年,先后组织大小行动380余次,警告90余家次,责令停业整改250余家。规范歌舞娱乐场所资格准入审批程序,凡申报者,必须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勘查,各项指标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标准,方核发许可证。
  加大演出活动管理力度 严厉查处色情表演,采取露头就打、坚决重罚的措施,使此类演出活动销声匿迹。严格各类营业性演出、有偿性商业演出活动的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演出经营行为。扶持、培育社区和公益性演出,提倡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演出活动。
  加强内部管理
  强化“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工作原则,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由原来的4人增编到10人。执法人员每周半天学习有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素质,做到人人都能独立、准确无误地办案结案。指派专人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指导、监督办案程序,保证每一办结案件准确无误。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分工,细化工作,实行奖勤罚懒、奖优汰劣。慵懒者、办案有误者调离岗位,勤优者予以重奖。严格实行错案、人情案责任追究制度,赏廉罚私。对徇私枉法者,予以行政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保证执法队伍机动灵活。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
相关地名
海曙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