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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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75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分类号: G249.26
页数: 6
页码: 1522-1527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海曙区文化馆的成立、设施、活动和改革情况。
关键词: 群体文化 文化场所 海曙区

内容

区文化馆
  1984年8月,由原镇明文化馆、海曙文化站合并建成海曙区文化馆,属全民事业体制。建馆之初,实际在编人员10名。总部在横河街3号,设有电大辅导班、文艺培训室、图书阅览室、音乐咖啡厅、艺术画廊。分部在镇明路原月岛公园,设有电视录像室、台球房、书刊出租亭、凤凰美术社、露天娱乐场。现馆址在灵桥路219号。1993年,文化馆走文化经济一体化改革之路,确立人事、财务分配、管理、文化活动、文化产业经营自主权。员工增加到60余人,场所设施成倍扩增,5600平方米的文化中心大楼集培训、展览、会议、阅览、娱乐于一体。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1993年12月被评为省以文补文先进集体。1994年12月被评为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1996年3月被评为省特级文化馆,1997年11月被评为省群文先进集体。2001年5月组织参加第二届“世纪之星”全国少儿美术书法摄影艺术教育成果展,获集体组织荣誉奖。是年,被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区”,馆长王燕芬被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先进个人。2004年被评为全国一级文化馆。是年被列为市、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实行事企分离,企业脱离事业,成立“宁波和美文化艺术发展中心”。2006年3月,《人民日报》刊登主题通讯《文化之舟出海曙——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文化馆改革发展纪实》。至2008年底,有资产4189万元,专业人员11名。
  街道文化站
  海曙区下辖鼓楼、月湖、南门、西门、江厦、段塘、望春、白云8个街道都设有文化站,多是一站1人,兼管站内各项工作。街道文化站业务上由区文化馆指导,工作上受街道办事处领导,组织开展街道一级文体活动,并对社区文化工作及活动进行指导。部分文化站站长兼任街道社会事业科副科长。各街道文化站特色各异,活动多样。
  社区文化站
  全区73个社区,新建小区中有23个社区文化宫达到市级示范标准。老小区受场地限制,大多没有社区文化宫。
  海曙区少年宫位于紫金街38号,是区教育局直属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前身是镇明区少年宫,1979年9月由原开明街小学改建,占地面积仅500平方米。1984年海曙、镇明两区合并后,改名海曙区少年宫。2000年9月迁现址,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内设教育、培训用房50余间,并辟有少儿艺术剧场、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厅、舞蹈室和科技中心等,并建有宫外培训基地6个。少年宫每年接纳参加公益性科技教育活动的青少年,开设各类培训班。2001年创建市第一个雅马哈电子琴教室。2002年组建有400余人规模的区青少年艺术总团.下设二胡演奏团、键盘演奏团、舞蹈团、合唱队、航模队等。其中二胡演奏团曾获省少儿民乐比赛二等奖、市一等奖,舞蹈团获省少儿舞蹈汇演二等奖.航模队获省青少年航空模型锦标赛团体第二名、单项金牌。多次承办市民乐考级、舞蹈考级、市少儿油画展和区教师节文艺晚会等。少年宫已成为培养青少年个性特长的劳动培训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素质教育活动中心,先后被评为“浙江省青少年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校外教育先进单位”、“省一级青少年宫”、“全国先进青少年宫”。
  宁波市青少年宫 位于柳汀街191号,是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前身为市少年之家,始建于1953年,为全国最早创建的12个少年之家之一。1987年完成新宫一期工程,1998年完成二期工程,占地面积6400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设有多功能剧场、展览厅、乒乓球馆、跆拳道和歌厅等专门场馆,计算机房、天文观察室等一批现代教学设备,科技、音乐、舞蹈、美术、书法、体育等各类培训班,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技术普及教育、文化艺术教育、体育卫生教育和劳动技术及社会实践能力培训。宫下设有宁波市学生艺术团、天文爱好者协会、小记者团等学生社团,以及“好妈咪”早教园、儿童智慧潜能开发中心等幼教机构。青少年宫年均接受一定数量的外宾和港、澳、台同胞前来参观,艺术团成员曾出访日本、香港等地。1998年被评为浙江省“一类青少年宫”,2001年和2003年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文化部和团中央等单位命名为“全国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青少年宫”。
  宁波市工人文化宫 位于药行街6号,前身为市工人俱乐部,始建于1956年,隶属市总工会,是职工群众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和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内设剧场除供单位会演外,兼放电影。因所处地段繁华,名重一时。“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设施遭毁。1979年重建,更名为市工人文化宫。1995年扩建。新建大楼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主楼九层,地下室一层,设有中央空调和双座电梯。图书馆藏书免费供工会会员借阅。娱乐设施有保龄球馆、司诺克台球城、乒乓球馆、轮滑溜冰场、歌舞厅、棋牌室等,开办有全市规模最大的“时代2000健身健美俱乐部”,常年开设女子健美操、男子健美训练班,曾参加天一广场、中山广场等处的大型演出,被誉为“职工的乐园和学校”。1998年被评为省级先进文化宫。
  专记
  海曙区文化馆体制改革
  海曙区文化馆创建于1984年8月,由海曙区文化站和镇明区文化站合并而成,地址位于横河街。区文化馆的体制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1993年2月搬入灵桥路219号,开始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了人事自主权、分配自主权、管理自主权、活动自主权、经营自主权。第二步,2005年被列为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由政府办文化向政府主导管理、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转变,构建了社会办文化新格局。
  改革前一区一馆、一街道(镇、乡)一站,办好办糟照样生存,先进落后同等待遇,没有风险,没有压力,更没有竞争。这种利益平均分配现象极大地阻碍了奖勤罚懒措施的实施,造成普遍怠惰。1984年建馆到1992年,区文化馆虽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力图改变面貌,走出困境,但都未达预期目的,文化馆、站的公益性文化活动日益萎缩。作为群众文化倡导者、组织者、示范者的文化馆,改革势在必行。
  1993年开始进行以综合配套为特色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一是改革人事制度,强化竞争机制。按照因事设岗、量才录用、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全体员工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增强员工风险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发挥潜在聪明才智。二是改革分配制度,强化利益机制。打破“平均主义”,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三是推行责任制度,强化管理机制。实行馆长(总经理)负责制,在集体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重大问题由馆长决策拍板并全权实施指挥,做到政令畅通。上级主管部门对文化馆实施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文化馆在人事、分配、管理、活动、经营等方面有充分自主权,体现政府从办文化到管文化的职能转变。人事权上,改变以往在人员调动上文化馆仅有建议权没有调动权的状况。1993年,在核定编制内,自主引进不同所有制身份职工24名。业务上,由文化馆自主安排开展群文活动。经济上,文化馆自收自支,自定分配方案,自行决定发展再生产计划,体现政企分开、走向市场、实行社会化的基本原则。四是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约束机制。按工作性质与功能重新设置机构,划分专业、行政、经营三大块。各部(室)机构职责明确。结合企业化管理的要求,制订会议、学习、考勤、假期、福利、财务、财产、档案、文书等20多个可操作的制度,使文化馆在管理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五是实行开门办馆,强化决策咨询机制。聘请各界有识之士近20人,形成文化馆智囊团,对文化馆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改革举措、发展趋势进行研讨分析,对大型文艺活动出谋划策,提供信息,对文化馆长远发展目标作出战略定位。六是走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之路,改革单一运行机制。走出馆门求发展,不拘一格拓市场。文化馆拥有70多个项目的文化产业,为文化产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如开办宁波市第一家保龄球馆、第一家钓鱼馆、第一家形象设计中心,与段塘文化站联办舒乐阁舞厅,与太平鸟集团公司联办南洋俱乐部,与日资合办中日阿里阿多电子游艺室等。还开设了南洋俱乐部溜冰场、钓鱼俱乐部、金歌王整体形象设计室、百姓录音棚等。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打破沿袭多年的僵化管理模式,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综合管理模式。
  2005年,海曙区文化馆被列为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后,改革进一步深入。从改革完善管理体制、调整内部运作机制和政府投入机制为切入口,围绕抓好“两条主线”(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扶植“两支队伍”(群文专业队伍和文化经营队伍)、占领“两个阵地”(群众文化活动阵地和文化市场阵地)、主导“两个市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实施整合资源、调整结构、事企分离、政策配套等措施,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解放文化生产力。
  在改革中,坚持文化馆国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不变,确保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单位依法运行。坚持政府对文化馆实行“动态投入,定向采购”,确保文化馆人事、分配、业务、经营等管理自主权及“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运作机制。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的力度,确保文化馆职能与任务得到有效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植力度,制定相应政策,在企业注册资本、税收等方面重点扶植,促使文化产业做强做大。调动文化专业人员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以人为本,融感情、实惠与原则于一体。调动社会参与文化和兴办文化的积极性。
  改革使区属的小文化向区域的大文化转变,拓宽了工作视野和服务领域,社会文化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人事机制上,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范围内,文化馆享有人才引进、聘用、辞退等自主权,完善“双向选岗”、“竞争上岗”等制度。分配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人员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投入机制上,按“定向采购”基本原则,实行政府采购和财政保障,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的必要设备给予一定经费投入,按实际核定当年经费额度,列入政府定向采购。主要项目有文艺创作、群文理论研究、民间文艺收集整理、文艺团队建设、基层文化辅导服务、专业人员培训等。全区性大型文化活动,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指令性任务,重大节庆公益性文化活动和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宣传活动等所需,统一由政府实行专项定向采购。管理机制上,实行馆长负责制,馆长由文化主管部门委派任命,成立由主要业务骨干和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群众文化策划咨询委员会”,为文化馆的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产业机制上,原“海曙区文化娱乐总公司”改名为国有独资的“宁波和美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公司所有国有资产按《公司法》相关规定实行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实行分离,日常经营管理由文化馆负责。公司从实际出发,建立起符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规范化经营机制。公司下设若干子公司,形成八大文化系列产业。即以“东方演艺公司”为龙头,形成集艺术生产、销售、舞美技术服务、礼仪庆典服务、文化中介等为一体的艺术经营系列。以“东方典雅广告企划有限公司”为龙头,形成集广告媒体制作、文化商务印刷、美术品生产销售、室内环境设计装饰等为一体的经营系列。以“海文艺校”为龙头,形成能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艺术培训系列。以歌舞厅、茶酒吧、网吧、游艺、健身等为主,形成休闲服务系列。以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为主,形成文化旅游服务系列。以国内、国际文化产品代理、展示等为主,形成会展产业。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图书音像批发、连锁经营为主,形成出版物服务系列。同时招商引资,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
  深入进行文化体制改革,促进了群众文化事业快速发展。至2008年底,区文化馆成为拥有资产4189万元、专业人员11名的文化实体,每年举行的大活动在省内外具有影响。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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