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群众文化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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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74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群众文化活动
分类号: G249.275.5
页数: 11
页码: 1517-1527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中国的群众文化活动,包括传统文化活动、群体文化活动、大型文化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场所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 群众文化 文化活动 海曙区

内容

境内传统文化活动历史悠久,旧时每逢佳节庆典,常有舞龙、舞狮、踩高跷、抬阁、玩龙舟、举办灯会等。随着现代文化的普及,此类传统文化样式渐趋衰落。1984年两区合并后,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活跃,1999年被评为省广场文化先进单位。社区文化活动多次受到市、省和全国文化部门表彰。特别是大型文化活动,营造了独树一帜的商贸文化氛围,打造了为商贸服务的品牌,曾获全国“十大节庆活动”单项奖。
  第一节 传统文化活动
  抬阁
  由数名儿童或大人扮演古装戏剧人物角色,立在四方形木阁子上,由大人抬着行走的一种文艺表演形式。扮演者各饰某一传统戏曲中人物,根据剧情组成造型,固定在抬阁支架上。抬阁由2到8人扛着游动。解放后木阁逐渐变为手推车,现多由汽车代替。抬阁上街表演是现代大巡游的前身。
  舞龙
  舞龙习俗,原有祈年的意思,以保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舞龙在海曙地域盛于唐宋,流行“百叶龙”。绘制一个雄壮威武的龙头,朵朵荷花紧紧相扣组成龙身,花瓣变成鳞甲,蝴蝶成抖摆的龙尾,片片荷叶则成朵朵白云。舞龙者十数人或数十人,时跃时奔,神形毕露。解放后,境内民间也有舞龙队,但活动不多。1999年1月,段塘街道成立女子舞龙队,队员32名,由街道各社区居民组成。女子舞龙队组建后,先后参加各种庆典、表演和比赛活动达70多次,树立了自己品牌,赢得赞誉。1999年6月参加省首届贸易洽谈会开幕式演出。2000年2月参加市广场文化活动歌、龙、鼓、舞擂台赛,获优秀表演奖。2000年5月参加市委宣传部、市计生协举办的“祖国·大地·母亲”大型广场文艺演出。2003年9月参加省科普宣传节开幕式演出,以及江北洪塘镇庆国庆农村文化大巡游活动。女子舞龙队现有队员40多名,被区委宣传部评为精品团队。
  舞狮
  舞狮表演者在锣鼓音乐声中,装扮成狮子模样,做出狮子各种形态动作。民俗认为舞狮可以驱邪辟鬼。境内每逢元宵佳节、迎春赛会、开张庆典等喜庆节日和活动,都喜敲锣打鼓,舞狮助兴。解放后,海曙区舞狮活动不多,逢大型活动,主要请宁海等地民间舞狮队表演。
  跑马灯
  亦叫“走马灯”、“调马灯”。马灯是仿照马的形状由篾扎纸糊而成,也叫“竹马灯”。马灯分马头与马身两段,捆缚在舞者腹前和背后,人居中间,走起来像骑马一样,俗称“马头军”。一般为8匹,其中白马6匹、胭脂马(红马)2匹。元宵节前后,在城区大都由10~13岁的男孩组成,每人胸前纸扎马头,下挂小铃,背后纸扎马尾,用带系住,跑起来上下左右摆动,马铃叮当作响,小孩手中拿一根竹竿当马鞭。晚上,马头、马尾中部点上蜡烛。表演时,由一个或两个孩子扮演马童,呼引马队。孩子们边跑边唱,走成“三角”、“连环”、“剪刀”等各种队形,加上舞蹈动作,鼓乐齐奏,曲调欢乐明快。旧时跑马灯大都在宅前空地或中堂表演。演完后由主人赏给柑橘、炒米、蜡烛等,也有给钱、赏银牌的。清郭钟岳有诗记叙此事:“歌唱新年乐意腾,满城争演上元灯。滚龙走马喧通夕,火树银花烧不尽。”解放后,海曙民间仍有跑马灯表演。海曙区文化馆曾将跑马灯精品化,创作编排舞蹈《马灯跑起来》,获全国群星奖。
  灯会
  正月十五元宵节,民间有观赏花灯习俗。灯会始于汉,兴于唐,盛于宋。最初一些街旁茶馆在元宵节时悬挂花灯售卖,后渐成气候,形成灯市。解放前,海曙民间自发而规模大小不一的“行灯会”,年年皆有。解放后区文化馆数次组织大型灯饰展览活动,以“月湖灯会”最为知名,并常附带一些民俗活动及文艺表演,极具传统地方特色。
  龙舟
  即船上画着龙的形状或做成龙的形状的船。赛龙舟是民间传统水上体育娱乐项目、多人集体划桨竞赛,已流传2000余年。史书记载,赛龙舟为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而兴起。可见赛龙舟不仅是一种体育娱乐活动,更体现出人们心中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用作竞渡的龙舟,其形制因时代而变化,因地域而不同。旧时月湖也赛龙舟。解放后,龙舟赛事在海曙湮失。
  踩高跷
  俗称缚柴脚,亦称高跷、踏高跷、扎高脚、走高腿,是海曙民间喜庆节日盛行的群众性技艺表演。踩高跷技艺性强,形式活泼多样,由于演员踩跷比一般人高,便于远近观赏,且流动方便,无异于活动舞台,广受群众喜爱。踩高跷者身着戏装,浓妆艳抹,且歌且舞,而且往往表演戏曲折子,如《管甫送》、《闹天宫》、《八仙过海》、《水漫金山》等情节。踩高跷的角色,因各自身份不同,所以造型各异、木脚高低不一。《水漫金山》中,法海木脚高达4尺,小沙弥2.5尺,虾兵蟹将因要翻滚扑打,木脚只高1.5尺。解放后,踩高跷在中心城区日趋消失。
  大头娃娃
  亦称大头和尚、大头舞、跳罗汉、罗汉舞,旧时流行各地,海曙也盛行。多在节日或喜庆活动时表演。表演形式各地大同小异,一般都由两人扮演。一人饰和尚(男),头戴纸质大头面具,手持蒲扇或拂尘;另一人饰柳翠(女),手执巾帕。两人相互追逐戏舞,表演时有扭、摆、追、拉等即兴动作,夸张诙谐。也有多人表演的。解放后,形式有新的发展。每逢年节或喜庆日子,境内新秧歌队中经常出现扮演大头和尚的。专业歌舞团体还把它改编为具有新思想内容的独舞或群舞,如《大头娃娃舞》、《鞭炮舞》、《丰收舞》等。
  第二节 群体文化活动
  广场文化
  广场文化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有市灯光球场、城隍庙商业区、海曙公园、中山公园等地的文艺演出、群众歌咏会和游园活动。1996年,“火红的海曙”、“长征路·中华魂”等广场文艺表演在市体育场相继推出,标志着广场文化进入发展阶段。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快,先后建起阳光广场、中山广场、亚细亚广场、天一广场、月湖菊花洲和一批街道、社区中小型广场。规模较大的广场活动此起彼伏,形成布局合理、点线结合的广场文化活动点50余个,每年有各类活动100多项。其中,中山广场、天一广场举行的大型广场文化活动每年多达二三十项,营造了“文化大区”氛围,创立了都市文化品牌,彰显了区域文化特色,成为都市文化的窗口和辐射点。1999年7月,海曙区被评为省广场文化先进单位,2004年被评为2002—2003年度宁波广场文化先进集体。2005年,区中老年新春艺术大荟萃、“宁波市公民道德十件新事”揭晓暨漫画展开幕式、市第五届“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周广场文艺活动先后获省广场文化(文艺)活动金奖。2006年,区文化馆王燕芬、张大健的论文《试论城市广场文化的创新和功能的拓展》获全国广场文化论坛征文一等奖。2007年,在举行全区第十七届大型公益性广场文化展演活动同时,结合建党86周年和香港回归10周年,在中山广场举办了“和谐之歌”大型广场歌咏比赛。
  社区文化
  区文化馆以街道文化站为突破口,构建以政府办文化为主的区、街道、社区三级纵向文化网络,开展富有特色和创新意识的社区文化活动,其中街道有文艺月、文艺周和“月月文化日”,社区有“家门口文化”系列活动和“社区文化博览会”。建有横向文化网络的都市文化联谊会,是省第一个由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为团体会员的群众文化社团,有会员单位近200家。自1996年起,每两年举办一届“社区之光”(初名“文明之光”)文艺汇演,发现和培养基层文艺骨干。1998—2008年,全区先后组织了“书画名家进社区”、“阳光·大地”明星大篷车进社区、“爱科学·反邪教”文艺大篷车、“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纳凉文艺宣传巡回演出、“城乡金鸡鸣、田野百花香”电影大巡映、“欧陆风情”外国艺术家进社区,“和谐家园”大家唱和以宣传“十七大”为主题的社区文化博览会等20余项、180余场文艺进社区活动,在鼓楼步行街、中山广场等举办了“社区之歌”大赛、家庭文艺大赛,展示社区文化风采。2008年,文化馆还举办“百姓文化课堂”系列免费培训活动,内容有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摄影等,深受辖区居民的欢迎。成立于1997年的区社区群众文化学会,是研究社区群众文化的学术性社团,有会员50余名,多次参加全国、省、市群文理论研讨会,先后受国家文化部、中国群文学会表彰。
  校园文化
  20世纪90年代初,区文教局与区文化馆、区青少年宫、区少儿工作协调委员会、区团委、区关工委等部门一起,对活跃校园文化进行了探索。1992—2002年,先后举办“知家乡、颂家乡、爱家乡”江厦纳凉十天乐,“二百杯”少儿综艺大会串,“六一”杯新儿歌、新童谣、新故事征文暨少儿声乐比赛,“六一”手牵手大地绘画展,“海发杯”少儿艺术大汇赛,“奥力孚杯”迎春少儿大地画比赛,’98暑期“十个一”文化活动,“KK啤酒杯”区校园声乐、器乐、舞蹈、曲艺大赛,“小绵羊杯”市大中专院校优秀美术作品展等30余次。2003年成立“东方宝贝”少儿艺术团,并作为海曙文化艺术学校的文艺教育基地,对在大赛中脱颖而出的艺术尖子进行重点跟踪培养。2004年,以终身接受艺术教育为指导思想,率先在全市倡导“校园艺术教育接力棒工程”,按声乐、器乐、舞蹈、曲艺、书画、摄影等不同门类和幼儿、少年、青年等不同年龄段,分别举办从幼儿园、中小学到大专院校的青少年艺术系列大赛,将发现的青少年艺术人才推荐参加全国、省、市各门类艺术赛事,其中声乐、舞蹈作品先后获宁波市群众声乐大赛通俗唱法二等奖、省首届排舞大赛少儿组一等奖。至2008年,“校园艺术接力棒工程”已先后举办5届共80余场次赛事,成为区校园文化和青少年艺术再教育持续工程的知名品牌。
  企业文化
  1992年,区文化馆牵头成立海曙区社区文化联谊会,有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辖区企事业成员单位78家,后发展到106家。1993年先后举办“荣华杯”广告文艺展演、区大中型商场普通话一月赛、区企业家庆“七一”演唱比赛。1994年至2008年,先后与成员单位合办“通达理杯·海曙之夜”大型游园会、“达俊杯”中秋灯会、“中行杯”百家企业卡拉OK大赛、“夏日的问候——高路华之夜”广场文艺晚会、“中房杯·走进十月”系列广场活动、“微笑天使竞风流”宾馆饭店文艺汇演、“海恒房产之夜”冰上芭蕾舞“天鹅湖”大型文艺晚会、’04中国名牌授牌暨“闪光的品牌”质量月文艺晚会、“彩虹杯·动感地带”海曙区夜总会、歌舞厅文艺展演、维科集团成立6周年庆典暨“腾飞的维科”大型文艺晚会、辖区卫生系统“春的使者,爱的奉献”大型广场文艺专场、2007宁波“浪琴海之夜”超级明星大型演唱会、2008“怀念过去的时光”老字号商家叙旧会等企业文化活动30多次。与此同时,企业自身的文化活动也逐年发展,从每年二三次发展到五六次,与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共同形成群众文化的繁荣格局。企业文化理论研讨会每年举办1~2次,研讨范围包括CI形象策划、企业文化内涵与外延、新时期企业文化的作用、怎样创新活动载体和积极寻找群众文化如何与企业文化接轨的新途径等等。2001年,沈瑞龙、王燕芬、黄霞芬的论文《推进文化产业化是文化馆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获全国“群星奖”群文论文金奖。2007年,区社区文化联谊会获市文化工作创新一等奖。
   军营文化
  区文化馆除对境内驻军进行“拥军优属”、“拥军爱民”慰问演出外,还派声乐、舞蹈、曲艺、摄影、书法等创作干部深入军营,帮助辅导战士进行文艺创作和学习表演等,多次举办声乐常识和摄影、书法等各种讲座,丰富辖区驻军的业余文化生活,培养部队文艺骨干。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区文化馆会同区民政局、区人武部、区拥军办和区社区文化联谊会成员单位,先后承办“长城长”拥军文艺晚会、海曙区政法干警文艺晚会、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0周年“情深谊长”文艺晚会、庆“八一”“长城颂”军民大联欢、“弘扬长征精神,共筑钢铁长城”区2006年国防教育日暨军旅歌曲演唱会等大型文化活动20多场,先后将“真情永远伴着你”、“祝您幸福”等30余台文艺节目送进宁波军分区各部队、市消防支队、市武警二支队、海军高塘干休所和37901部队等。多数活动邀请部队官兵参加和演出,使军营文化更趋生动活跃。境内驻军经常在新年、建军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与驻地单位、企业举办军警民联欢活动,演出自己编排的文艺节目,增强国防教育辐射力,增进军地双方的友谊,扩大影响。1998年,全区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军民联欢文艺晚会6场,4300多人次参加。2002年,在段塘街道举办“军旗飘飘庆‘八一’”大型文艺晚会,军民150多名文艺骨干参加,观众达2500余人。2005年“八一”前后,武警宁波支队与社区共建单位进行文化互动,举办八一男篮友谊赛、中秋晚会等活动。2007年9月,辖区武警宁波支队与区文化馆、望春街道等单位联袂推出“光大银行”杯区2007年第三届“家门口文化”系列活动——“军民一家亲,携手创和谐”文艺晚会。
  第三节 大型文化活动
  区级大型文化活动
  区委、区政府主办,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等职能部门合办,区文化馆执行承办的区级大型主题文化活动,主要有首办于1989年的海曙文化艺术节,体现立足海曙、面向宁波的创意特征。20多个融经济、文化于一体的系列活动,有100多家单位参加、近4000人参演、室内外观众达12万人次,被列为年度市群众文化“十佳大活动”之首,其后每年举办一次,2000年改为区商贸文化艺术节。商贸文化艺术节以构建“高品质的生活居住高地,高品位的商贸文化高地”为目标,打造商贸版多品牌,营造独树一帜的商贸文化氛围,2006年10月获第二届全国“十大特色节庆活动”单项奖。2007年改为海曙购物节。2008年改为宁波购物节。此外,还举办了“重温历史,兴我中华”纪念抗战胜利50周年大型群众歌咏会、“时代钟声”反腐倡廉大型文艺晚会、“百年之梦”庆祝香港回归广场文艺晚会、’98城隍庙新春庙会开幕式暨“龙腾虎跃闹元宵”活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1周年“这一片热土”电视文艺晚会、宁波81890社区服务中心“情系百姓”电视文艺晚会、“不朽的乐章”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大型歌会、“和谐大家庭,同唱一首歌”区2006年新老居民庆祝建党85周年大型歌会、市首届未成年人文化艺术节“宁波童谣儿童画”大赛、区排舞大赛、2008区新春文艺大拜年活动等大型文化活动180多场。2008年借助全祖望墓园落成契机,与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联合举办全祖望与浙东学术文化国际研讨会,10多位来自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国内外学者参加了学术研讨。本次研讨会是境内第一次以政府名义举办的高级别国际性学术研讨活动。
  市级大型文化活动
  1986—2008年,境内由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等主办,区宣传文化部门合办,区文化馆承办或联办的市级大型公益文化活动,主要有“’86迎春文艺大会串”、“7·30”特大洪灾·抗洪救灾募捐义演、纪念徽班进京200周年暨“京剧之友社”成立5周年文艺晚会、宁波市“乡音寄情”甬剧演唱大赛、’95“爱珂杯”宁波市十大青年歌手大赛、’96迎春钢琴交流演奏会、“月湖美”全国征词征曲演唱大赛、浙江省越剧卡拉OK大赛、“星光灿烂”暨慰问全国劳模文艺晚会、“扬起爱的风帆”宁波慈善电视文艺晚会、“共创健康生活新世纪”市爱国卫生大型文艺演出、“新世纪阳光爱心”大型广场文艺演出、“宁波,信用与你同在”大型广场文艺演出、市公民道德建设漫画展、中国少年儿童卡拉OK大赛浙江赛区宁波选拔赛、市“祥猴送福”广场千人书画展演、2004年中国名牌授牌暨“闪光的品牌”质量月大型文艺晚会、宁波第九届国际服装节系列活动“百姓时尚”服饰展演、市第五届“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周广场文艺活动、“中华经典歌曲春满园”新年广场影视歌曲演唱会、市纪念越剧诞辰100周年“锦绣梨园”戏曲票友大赛、2006年度“我身边的文明之星”电视颁奖晚会、市庆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暨“和谐家园万人唱”大型广场歌会、2007年市税法宣传大型广场活动、“我们都是一家亲”市迎国庆新宁波人演唱大赛、2008全国春天送你一首诗“清风和韵”大型廉政诗歌朗诵晚会、“点燃激情传递梦想”奥运火炬传递宁波站群众文化互动、2008宁波旅游节闭幕式暨“开元名都杯”宁波市导游风采大赛总决赛、市统一战线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展示成果情系民生共创和谐”大型广场活动等200多场。1997年,海曙区被国家文化部、人事部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
  第四节 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区文化馆
  1984年8月,由原镇明文化馆、海曙文化站合并建成海曙区文化馆,属全民事业体制。建馆之初,实际在编人员10名。总部在横河街3号,设有电大辅导班、文艺培训室、图书阅览室、音乐咖啡厅、艺术画廊。分部在镇明路原月岛公园,设有电视录像室、台球房、书刊出租亭、凤凰美术社、露天娱乐场。现馆址在灵桥路219号。1993年,文化馆走文化经济一体化改革之路,确立人事、财务分配、管理、文化活动、文化产业经营自主权。员工增加到60余人,场所设施成倍扩增,5600平方米的文化中心大楼集培训、展览、会议、阅览、娱乐于一体。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1993年12月被评为省以文补文先进集体。1994年12月被评为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1996年3月被评为省特级文化馆,1997年11月被评为省群文先进集体。2001年5月组织参加第二届“世纪之星”全国少儿美术书法摄影艺术教育成果展,获集体组织荣誉奖。是年,被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区”,馆长王燕芬被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先进个人。2004年被评为全国一级文化馆。是年被列为市、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实行事企分离,企业脱离事业,成立“宁波和美文化艺术发展中心”。2006年3月,《人民日报》刊登主题通讯《文化之舟出海曙——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文化馆改革发展纪实》。至2008年底,有资产4189万元,专业人员11名。
  街道文化站
  海曙区下辖鼓楼、月湖、南门、西门、江厦、段塘、望春、白云8个街道都设有文化站,多是一站1人,兼管站内各项工作。街道文化站业务上由区文化馆指导,工作上受街道办事处领导,组织开展街道一级文体活动,并对社区文化工作及活动进行指导。部分文化站站长兼任街道社会事业科副科长。各街道文化站特色各异,活动多样。
  社区文化站
  全区73个社区,新建小区中有23个社区文化宫达到市级示范标准。老小区受场地限制,大多没有社区文化宫。
  海曙区少年宫位于紫金街38号,是区教育局直属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前身是镇明区少年宫,1979年9月由原开明街小学改建,占地面积仅500平方米。1984年海曙、镇明两区合并后,改名海曙区少年宫。2000年9月迁现址,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内设教育、培训用房50余间,并辟有少儿艺术剧场、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厅、舞蹈室和科技中心等,并建有宫外培训基地6个。少年宫每年接纳参加公益性科技教育活动的青少年,开设各类培训班。2001年创建市第一个雅马哈电子琴教室。2002年组建有400余人规模的区青少年艺术总团.下设二胡演奏团、键盘演奏团、舞蹈团、合唱队、航模队等。其中二胡演奏团曾获省少儿民乐比赛二等奖、市一等奖,舞蹈团获省少儿舞蹈汇演二等奖.航模队获省青少年航空模型锦标赛团体第二名、单项金牌。多次承办市民乐考级、舞蹈考级、市少儿油画展和区教师节文艺晚会等。少年宫已成为培养青少年个性特长的劳动培训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素质教育活动中心,先后被评为“浙江省青少年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校外教育先进单位”、“省一级青少年宫”、“全国先进青少年宫”。
  宁波市青少年宫 位于柳汀街191号,是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前身为市少年之家,始建于1953年,为全国最早创建的12个少年之家之一。1987年完成新宫一期工程,1998年完成二期工程,占地面积6400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设有多功能剧场、展览厅、乒乓球馆、跆拳道和歌厅等专门场馆,计算机房、天文观察室等一批现代教学设备,科技、音乐、舞蹈、美术、书法、体育等各类培训班,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技术普及教育、文化艺术教育、体育卫生教育和劳动技术及社会实践能力培训。宫下设有宁波市学生艺术团、天文爱好者协会、小记者团等学生社团,以及“好妈咪”早教园、儿童智慧潜能开发中心等幼教机构。青少年宫年均接受一定数量的外宾和港、澳、台同胞前来参观,艺术团成员曾出访日本、香港等地。1998年被评为浙江省“一类青少年宫”,2001年和2003年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文化部和团中央等单位命名为“全国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青少年宫”。
  宁波市工人文化宫 位于药行街6号,前身为市工人俱乐部,始建于1956年,隶属市总工会,是职工群众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和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内设剧场除供单位会演外,兼放电影。因所处地段繁华,名重一时。“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设施遭毁。1979年重建,更名为市工人文化宫。1995年扩建。新建大楼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主楼九层,地下室一层,设有中央空调和双座电梯。图书馆藏书免费供工会会员借阅。娱乐设施有保龄球馆、司诺克台球城、乒乓球馆、轮滑溜冰场、歌舞厅、棋牌室等,开办有全市规模最大的“时代2000健身健美俱乐部”,常年开设女子健美操、男子健美训练班,曾参加天一广场、中山广场等处的大型演出,被誉为“职工的乐园和学校”。1998年被评为省级先进文化宫。
  专记
  海曙区文化馆体制改革
  海曙区文化馆创建于1984年8月,由海曙区文化站和镇明区文化站合并而成,地址位于横河街。区文化馆的体制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1993年2月搬入灵桥路219号,开始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了人事自主权、分配自主权、管理自主权、活动自主权、经营自主权。第二步,2005年被列为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由政府办文化向政府主导管理、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转变,构建了社会办文化新格局。
  改革前一区一馆、一街道(镇、乡)一站,办好办糟照样生存,先进落后同等待遇,没有风险,没有压力,更没有竞争。这种利益平均分配现象极大地阻碍了奖勤罚懒措施的实施,造成普遍怠惰。1984年建馆到1992年,区文化馆虽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力图改变面貌,走出困境,但都未达预期目的,文化馆、站的公益性文化活动日益萎缩。作为群众文化倡导者、组织者、示范者的文化馆,改革势在必行。
  1993年开始进行以综合配套为特色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一是改革人事制度,强化竞争机制。按照因事设岗、量才录用、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全体员工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增强员工风险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发挥潜在聪明才智。二是改革分配制度,强化利益机制。打破“平均主义”,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三是推行责任制度,强化管理机制。实行馆长(总经理)负责制,在集体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重大问题由馆长决策拍板并全权实施指挥,做到政令畅通。上级主管部门对文化馆实施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文化馆在人事、分配、管理、活动、经营等方面有充分自主权,体现政府从办文化到管文化的职能转变。人事权上,改变以往在人员调动上文化馆仅有建议权没有调动权的状况。1993年,在核定编制内,自主引进不同所有制身份职工24名。业务上,由文化馆自主安排开展群文活动。经济上,文化馆自收自支,自定分配方案,自行决定发展再生产计划,体现政企分开、走向市场、实行社会化的基本原则。四是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约束机制。按工作性质与功能重新设置机构,划分专业、行政、经营三大块。各部(室)机构职责明确。结合企业化管理的要求,制订会议、学习、考勤、假期、福利、财务、财产、档案、文书等20多个可操作的制度,使文化馆在管理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五是实行开门办馆,强化决策咨询机制。聘请各界有识之士近20人,形成文化馆智囊团,对文化馆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改革举措、发展趋势进行研讨分析,对大型文艺活动出谋划策,提供信息,对文化馆长远发展目标作出战略定位。六是走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之路,改革单一运行机制。走出馆门求发展,不拘一格拓市场。文化馆拥有70多个项目的文化产业,为文化产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如开办宁波市第一家保龄球馆、第一家钓鱼馆、第一家形象设计中心,与段塘文化站联办舒乐阁舞厅,与太平鸟集团公司联办南洋俱乐部,与日资合办中日阿里阿多电子游艺室等。还开设了南洋俱乐部溜冰场、钓鱼俱乐部、金歌王整体形象设计室、百姓录音棚等。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打破沿袭多年的僵化管理模式,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综合管理模式。
  2005年,海曙区文化馆被列为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后,改革进一步深入。从改革完善管理体制、调整内部运作机制和政府投入机制为切入口,围绕抓好“两条主线”(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扶植“两支队伍”(群文专业队伍和文化经营队伍)、占领“两个阵地”(群众文化活动阵地和文化市场阵地)、主导“两个市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实施整合资源、调整结构、事企分离、政策配套等措施,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解放文化生产力。
  在改革中,坚持文化馆国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不变,确保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单位依法运行。坚持政府对文化馆实行“动态投入,定向采购”,确保文化馆人事、分配、业务、经营等管理自主权及“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运作机制。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的力度,确保文化馆职能与任务得到有效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植力度,制定相应政策,在企业注册资本、税收等方面重点扶植,促使文化产业做强做大。调动文化专业人员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以人为本,融感情、实惠与原则于一体。调动社会参与文化和兴办文化的积极性。
  改革使区属的小文化向区域的大文化转变,拓宽了工作视野和服务领域,社会文化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人事机制上,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范围内,文化馆享有人才引进、聘用、辞退等自主权,完善“双向选岗”、“竞争上岗”等制度。分配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人员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投入机制上,按“定向采购”基本原则,实行政府采购和财政保障,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的必要设备给予一定经费投入,按实际核定当年经费额度,列入政府定向采购。主要项目有文艺创作、群文理论研究、民间文艺收集整理、文艺团队建设、基层文化辅导服务、专业人员培训等。全区性大型文化活动,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指令性任务,重大节庆公益性文化活动和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宣传活动等所需,统一由政府实行专项定向采购。管理机制上,实行馆长负责制,馆长由文化主管部门委派任命,成立由主要业务骨干和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群众文化策划咨询委员会”,为文化馆的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产业机制上,原“海曙区文化娱乐总公司”改名为国有独资的“宁波和美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公司所有国有资产按《公司法》相关规定实行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实行分离,日常经营管理由文化馆负责。公司从实际出发,建立起符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规范化经营机制。公司下设若干子公司,形成八大文化系列产业。即以“东方演艺公司”为龙头,形成集艺术生产、销售、舞美技术服务、礼仪庆典服务、文化中介等为一体的艺术经营系列。以“东方典雅广告企划有限公司”为龙头,形成集广告媒体制作、文化商务印刷、美术品生产销售、室内环境设计装饰等为一体的经营系列。以“海文艺校”为龙头,形成能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艺术培训系列。以歌舞厅、茶酒吧、网吧、游艺、健身等为主,形成休闲服务系列。以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为主,形成文化旅游服务系列。以国内、国际文化产品代理、展示等为主,形成会展产业。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图书音像批发、连锁经营为主,形成出版物服务系列。同时招商引资,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
  深入进行文化体制改革,促进了群众文化事业快速发展。至2008年底,区文化馆成为拥有资产4189万元、专业人员11名的文化实体,每年举行的大活动在省内外具有影响。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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