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和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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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7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和体制
分类号: G46
页数: 3
页码: 1425-14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鄞县教育管理机构起源于1905年的鄞县教育会,经过多次改革和调整,逐渐形成了现代的管理体制。教育管理机构包括市文教局、市教育局和区文教局等,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领导和管理。学区则负责对所属学校的全面管理。海曙区还实行了民办学校、聘任制、轮岗制和校长职级制等措施,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互动,推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提供教育服务。2006年进一步完善了九年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促进教育的均衡和发展。
关键词: 教育 海曙地区 教育管理 机构

内容

管理机构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二月,境内冯丙然等发起成立鄞县教育会。三十三年(1907),鄞县教育会组建鄞县劝学所,由冯丙然任总董,另聘劝学员4人,此为辖区内有教育行政机关之始。民国元年(1912),劝学所撤销,县政府设教育科,各镇设学务委员。5年(1916)恢复劝学所。县政府仍设教育科,教育行政事务主要由劝学所处理,县教育科起监督作用。13年(1924)成立鄞县教育局,每区设教育委员1人。16年(1927)3月成立宁波临时政府,设市教育局。5月,县市分设。7月,成立宁波市教育局,下设总务、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科,并配备督学。后教育局改称第五科。20年(1931)宁波撤市,第五科并入鄞县教育局。此后,县教育局名称曾多次更改,至37年(1948)8月,称鄞县县政府第三科。
  1949年5月,市军管会成立,设文化教育工作部,下设教育科、秘书室、宣传部、文艺科。6月,浙江省第二区专员公署成立,设文教处,同月,市政府成立,设立文教局,下设4科。此后,境内中小学(幼儿园)一直由市文教局、教育局领导和管理。
  1980年,市区小学、幼儿园下放区管理,海曙、镇明两区各建立文教科,负责管理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办公室分别附设在海曙中心小学、镇明中心小学内。1984年,设立文化教育局,负责全区的教育、文化和体育工作。局址在大梁街57号区政府大院内。1985年10月,区文教局教研室成立。1986年6月,市退休教师工作者协会区分会成立。1988年6月,辖区内市属宁波二中等9所中学和市实验小学下放到区文教局管理。1989年,文教局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教育科、文体科等5个科室。1989年5月,区教育学会、区教育工会先后成立。1992年2月,区教科室成立。1994年7月,辖区内市属的二中、六中、八中、九中、十一中、李兴贵中学、东方中学、十五中、十六中等9所中学的管理权由市教育局收回。1996年5月区文化教育局更名为区教育委员会。1996年10月,区成人教育领导小组更名为区成人教育委员会。1997年10月,区教育委员会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教育科、督导室、教育工会、体委办公室、教科室等8个科室。1999年2月4日,市实验小学划归市教委管理。2001年成立信息技术教育中心。2002年5月,区教育委员会更名为区教育局。同时,教育局内挂体育局牌子,设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教育科(兼管成教)、督导室、教育工会(兼局纪委办)、体育局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教科室等9个科室,下有直属单位4个(教研室、区少年宫、区成人学校、区校企公司)。取消区勤工俭学办公室职能,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交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增加托儿、家庭教育管理、健身气功管理和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职能。2003年2月,区校企公司下属企业改制,区校企公司更名为“海曙区教育经济发展中心”。2005年8月,区教育局设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督导室、教育工会、社区教育办公室(兼管成教)、体育局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教科室等10个科室,直属单位3个(教研室、区少年宫、区成人学校)。2006年6月,市属八中、十五中、东恩中学、李兴贵中学、东方中学、翠柏中学、联丰中学初中部(十五中前丰校区)、市实验幼儿园等7所中学和幼儿园划归区管。区教育局机构作相应调整,设办公室、教育科(区人民政府督导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科、体育局办公室等6个职能科室,教科室、信息中心、教育工会(兼纪检办)3个内设科室,区教研室、区少年宫、区成人学校3个直属单位。
  管理体制
  1984年9月,按行政地域、教育力量等基本平衡原则,全区学校划为5片:苍水、孝闻和西门3个街道地域内的10所小学划为一片,中心设在海曙中心小学;江厦、县学、湖西和马园(待建)4个街道地域内的9所小学划为一片,中心设在广济中心小学;天封和仓桥2个街道地域内的9所小学为一片,中心设在镇明中心小学;西郊乡的13所小学(含望春、信谊2所小学)划为一片,中心设在西郊乡中心学校;段塘镇地域内的2所学校(段塘学校、丁家小学)划为一片,中心设在段塘学校。市区学校由文教局管理领导。乡镇各学校由乡镇党委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干部任免、教师调动和教学指导由区文教局负责。1987年7月,教育行政管理(包括人、财、物)实行局、学区(中心)、校三级管理。全区划为5个学区,每学区所含学校仍按原各“片”不变。2002年8月调整为海曙、广济、镇明、实验4个学区,学区所属学校由中心学校领导和管理。局和学区明确各自职责。局主要是贯彻教育方针、法令,制定规章、编制计划、审核经费、任用人员,督察、指导、考核所属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实施组织、计划、决策、指导、协调等职能。学区主要是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实行对所属学校教育工作的全面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师资素质,提高教育质量。中心学校起好示范、辅导作用。学区在局领导下进行工作(西郊学区和段塘学区根据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自觉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权利,实行目标管理,加强全局观念和组织纪律性。1992年初,区内有市属区管中学9所,其中二中、六中、八中、东恩中学是完全中学,九中、十五中、十六中是初中兼职高,十一中、李兴贵中学是纯初中。6月,实施海曙区中等教育结构调整,把十六中改为职业高中,八中改为初级中学,九中逐步调整,改为纯职业高中。1999年,在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的基础上,探索国有学校改制民办运作,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办学,走多元化、多渠道办学之路。1999年、2000年先后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具有特色的、属于选择性教育范畴的爱菊艺术学校和海曙中心小学进行办学体制改革,实行校产国有、校长承办、经费自筹、办学自主的“国有民办”办学模式。学校实行在区教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承办制。在人事方面,实行“双向选择,全员流动”,学校有权自主招聘各类教师。在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方面,学校可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自主决定。这标志着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开始被打破,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促进教育成本远高于一般学校的艺术类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全区幼儿园也逐步实施办园社会化,2003年,将原公立幼儿园的分园改制为国有民办幼儿园。1999年,全区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对部分教师实行缓聘、试聘,还对拒聘人员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人才激励机制。2001年实施区内骨干教师轮岗制,对名校长、教研员和优秀年轻教师进行了轮岗交流,发挥教学辐射作用。为激励校长办学积极性和创造性,2001年进行“校长职级制”试点,一改以往以学校的规模和类别来确定校长职级的传统做法,注重校长的工作实绩,激励更多校长成为教育管理专家。开展“民选校长”试点工作,提拔任命一批校级干部。实行中层干部和校(园)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提高干部任用的群众参与度、公认度和工作透明度。在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实行聘任制,采用“末位淘汰”和“优秀晋级”等方法,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2004年试行学校、家庭、社区互动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形成教育议事会、学生社区生涯教育等新的管理模式。教育局建立教育服务中心,开通了教育服务热线,实行民情日记交流制等,逐步建立和完善教育行政管理新机制。2006年6月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和强化区级政府对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管理职责,促进区域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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