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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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59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31
页数: 4
页码: 1141-1144
摘要: 本节介绍了清末、民国时期宁波警察机构的变迁和发展。它详细描述了警察机构的设立、改革和改名,并列出了各个时期的机构设置和所辖范围。文章还提到了宁波市公安局、宁波专员公署(地区)公安处(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波支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缉私局以及铁路宁波站公安派出所等具体的机构名称和地址。
关键词: 公安机关 公安工作 海曙区

内容

清末、民国时期警察机构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浙江提督吕本元开办宁波巡警学堂,设校址于湖西,学员分官班和普通班,为宁波警察教育之始。宣统元年(1909)3月,江北区警察局在郡庙左首新桥侧(今解放南路、县学街交叉口东)设城区巡警总局,下设两个治安管辖区,一区分局管辖东门大街及灵桥门直街等处,二区分局管辖灵桥门外及江厦一带。8月,在徵君庙设第四巡警分局。宣统二年(1910)5月,在鼓楼前关圣庙设第五巡警分局。同年11月,城区巡警总局改称宁波警务长公所,掌管除江北岸以外警务。
  民国元年(1912),宁波警务长公所改为警察署,次年改为警察事务所。3年(1914)改宁波警察事务所为宁波警察厅,隶省巡按使。5年(1916)迁至中营参将公署旧址(今偃月街中营巷),下划两区,区由厅直接领导,在今辖境内设第三、第四驻所。第三驻所在关圣庙,第四驻所在旧游击署。16年(1927)改厅为局,设宁波市公安局。18年(1929)鄞县警察局成立后,宁波市公安局调整管辖范围,境内设第一区署,下设大沙泥街、关圣庙、天宁寺3个分署。21年(1932)按内务部警察官制,宁波市公安局改三级制为二级制,不设区署,一律改为分局。辖区内设第一分局,驻大沙泥街;第二分局,驻三府街;第三分局,驻新邑庙;直属警察所,驻西郊小丽巷。24年(1935),宁波市公安局在区内设4个分局。第一分局下设5个派出所,第二分局下设5个派出所,第三分局下设2个派出所,第七分局下设2个派出所。至抗日战争爆发,宁波沦陷,境内四个分局233名职员、长警、工夫退守鄞江桥,途中伤亡2人,潜逃69人。34年(1945)8月日本投降后,汪伪政权解体,恢复宁波警察局建制,境内重组一、二、三、六4个分局。
  附:汪伪警察机构
  民国30年(1941)4月,宁波沦陷,汪伪成立“宁波乡镇联合会”。同年5月,“联合会”改建伪宁波公安局,在城区设第三分局和西郊分驻所。伪公安局直接受日军宪兵队控制。31年(1942),汪伪浙东行政公署成立。是年9月,伪宁波公安局改为鄞县警察局,另设鼓楼警察所。次年8月,改第三分局为唐塔(天封塔)警察所,设西郊、月岛、江厦、药行街分驻所,南郊、北郊派出所。直至日本投降汪伪政权解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机构
  区属公安机关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二军在向浙东进军途中,于5月19日在绍兴宣布宁波军管会成立,并从部队和南下干部大队及军政干校等抽调百余名干部,组成军管会公安部。宁波解放后,宁波军管会公安部派员接管国民党警察机关。8月,组建市公安局,将原暂设的6个公安分局合并为4个分局,现辖区内设第一、第二两个分局。原一、三分局合并为第一分局,管辖范围为中山东、西路以南,江厦街以西,灵桥路、长春路以北地区,以及南郊,下设江厦、镇明路(后改县学)、湖西、南郊4个派出所。原第二、六分局合并为第二分局,管辖范围为中山东、西路以北,和义路、永丰路以南,望京路以东地区,并包括西郊、北郊,下设苍水、西郊、孝闻3个派出所。1951年2月裁撤市公安局第一、二分局。8月,建立海曙、望京、月湖、灵塔4区人民政府,随后设立四区公安分局。1952年7月撤销原4个公安分局,合并成立海曙、镇明两公安分局。1956年5月撤销镇明、海曙两公安分局,所属公安派出所业务由市公安局领导。1956年5月至1978年9月,辖区内不设公安分局,公安业务工作由各派出所具体负责。同时,市公安局先后派出区公安特派员、政治指导员。“文化大革命”期间,海曙、镇明两公社成立“群众专政指挥部”,搞“群众专政”,私设公堂,任意关押、刑讯逼供干部,造成一批冤假错案。1970年3月设海曙、镇明两区党的核心小组,下设“人民保卫组”。1973年6月,宁波市公安局在海曙、镇明两区设公安派出所。1978年9月,海曙区、镇明区为市辖区一级政权建制。10月,设海曙区、镇明区公安分局。1984年1月,西郊派出所更名为西门派出所。
  1984年两区并建,原海曙区公安分局与镇明区公安分局正式合并为海曙区公安分局,地址在英烈街57号(原镇明区公安分局驻地)。是年5月,原属市郊区公安分局的甬江派出所划入海曙区。7月,区公安分局内设机构为:政工办公室、秘书科、侦察科(一科)、保卫科(二科)、治安管理科(三科)、预审科(四科)和刑侦队。8月,政工办公室更名为政工科,增设消防科。9月,增设马园、段塘派出所。1985年4月设西郊乡派出所,实行区公安分局和所在乡政府双重领导,以区公安分局为主。1987年9月建立区公安分局高塘派出所。1990年3月设立法制科。4月,将治安管理科更名为治安警察大队。7月,分局秘书科更名为办公室。1992年9月,分局机关从英烈街57号搬迁至尚书街84号。10月,撤销原设置的派出所,重新建立区公安分局鼓楼派出所、灵塔派出所、西门派出所、南门派出所、月湖派出所、段塘派出所、西郊派出所、南站广场(治安)派出所,后增设白云派出所和区巡警大队。次年5月,全省首家综合执法队伍成立,首批40名巡警开始综合执法。1993年4月,开办区保安公司。5月,分局刑侦队更名为刑事侦察大队。1997年6月,分局110指挥中心开通。12月,成立分局经济侦察大队。1998年7月,分局政工科改为政治处。11月,设立省经济保卫协会海曙工作站。2000年10月,分局成立缉毒大队。2001年10月成立区保安巡逻大队。2002年9月,分局留置中心启用,各派出所留置室撤销。11月,分局新增计算机信息通信装备科和督察队两个内设机构。分局保卫科、内保科、刑侦大队、经济侦查大队、缉毒大队五个科队,分别更名为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文化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和禁毒大队。2003年9月,分局计算机信息装备科增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牌子。2006年3月,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更名为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机构编制、党群组织、干部人事关系等均由市公安局管理。7月,分局成立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大队。
  2008年3月,海曙公安分局内设政治处、监督室(纪委、督察)、办公室、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大队、计算机通讯装备科、法制科、巡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经济文化保卫大队,下设鼓楼派出所、江厦派出所、月湖派出所、南门派出所、西门派出所、白云派出所、望春派出所、段塘派出所、广场派出所。
  驻区公安(警察)机关
  宁波市公安局 1949年8月开始组建市公安局,地址在中山西路70号(今鼓楼东侧永丰库遗址),由地委副书记陈伟达兼任局长,下设4个公安分局、13个派出所。9月,市政府公安局正式成立。1955年更名市公安局。1956年公安分局撤销,市区各派出所直隶市公安局。1967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甬部队对公安机关实行军管,成立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1969年1月,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四大组,由人民保卫组负责全部公检法机关的职责任务,与军管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73年恢复市公安局,撤销公安机关军管会和人民保卫组。1983年8月,宁波地、市合并,地区公安处和市公安局合并为宁波市公安局,下属单位有:收容审查站、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劳动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妇教所、交通治安分局、交警支队海曙大队、公交派出所、园林派出所、宁波地区公路运输段、汽车南站派出所等。2001年1月,市公安局机关迁至江东区中兴路658号。
  宁波专员公署(地区)公安处(局) 1949年9月,省第二区专员公署公安局成立,地址在北大路5号(现解放北路、府桥街口)。1950年初,省第二区专员公署公安局改名为宁波专员公署公安处。1951年迁至菱池街71号。1953年12月迁至解放北路91号。1962年4月迁至法院巷28号(尚书街43号)。1968年,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撤销宁波地区专员公署公安处、宁波地区检察分院、宁波地区中级人民法院3个单位,合并成立宁波专署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宁波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73年3月,撤销宁波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宁波地区革命委员会人保组,恢复宁波地区公安处。是年底,改名为宁波地区公安局。1980年改名为宁波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1983年宁波地区撤销,宁波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与宁波市公安局合并为宁波市公安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波支队 其地址在甬水桥路151号。1949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宁波公安大队成立。1952年6月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成立宁波专区公安大队。后经多次改编、合并、组建,1983年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波支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缉私局 局址在长春路150号。1998年7月,全国建立走私犯罪侦查机构。海关缉私警察队伍实行海关与公安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为主的体制,纳入公安编制序列。1999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正式成立,受宁波海关、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同时为公安部二十四局)领导,办公地点在马园路19号,2001年8月迁至长春路150号。2002年1月,宁波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列入浙江省公安厅机构序列并正式挂牌(同时为浙江省公安厅宁波走私犯罪侦查局)。2003年1月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缉私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督察处、侦查处、查私处、海上缉私处、法制一处、法制二处、情报技术处9个处室,下辖北仑海关缉私分局、镇海海关缉私分局。
  铁路宁波站公安派出所 1956年,铁路杭州公安分处设宁波站派出所(所址:大庆北路65号)。1984年10月铁路宁波站派出所一分为二,原宁波站派出所改称宁波北站派出所,增设宁波站派出所,管辖铁路宁波站和铁路庄桥站,以及宁波至庄桥区间的14公里线路,负责辖区车站、铁路沿线和铁路重点工程、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车站、列车和铁路内部的治安秩序,保障旅客、货主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保卫铁路运输、生产、建设安全。所址在南站东路19号。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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