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要政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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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57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主要政务
分类号: D693.74
页数: 3
页码: 1127-1129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和民国时期鄞县和宁波市的行政机构和事务。文章描述了政府机构的调整和组织设置,以及在教育、文化、经济、医疗卫生、慈善救济等方面的建设和改革措施。
关键词: 政务 民国时期 海曙区

内容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因连年军阀混战,鄞县知事频繁更迭,县署除办理一些教育事业外,以征办赋税为军队筹集粮饷为主要事务。民国16年(1927)7月析鄞县城区建宁波市,市政府发表宣言,宣布兴办各项事业,包括户口调查,市区实测,城墙拆除,河道港湾浚填,公园和体育场兴建,以及筹设自来水厂,改良消防队,设小菜场,收容游民、乞丐和残疾者,改善卫生设施等。此后3年多时间,市政府据此办事,有所建树。20年(1931)1月撤市,市政府归并于鄞县政府。次年7月,鄞县县政府会议通过县长陈宝麟主持起草的《鄞县建设五年计划》及分年实施规划。此后几年,按计划在各方面有较全面建设。以行政事务而论,定期举行县政会议,试办人事登记,办理保甲制度,设立国民训练堂,绘制区域地图,制定颁布各种法规等。在市政建设方面,拆除城墙,修建环城马路,拓宽城区干线道路,修建桥梁,成立新江桥管理委员会,整理路灯,兴建鄞奉路和段塘水上机场,编订路牌、门牌,整治城河,开凿水井,敷设下水道,增建小菜场,维修堤塘碶闸堰坝等水利工程。在经济方面,成立国货陈列馆,举办国货展览会,检验市上度量衡器具,办理公私建筑许可证,组织劳资评议会,解决劳资纠纷等。在教育文化方面,改进教学辅导制度,实施劝学,筹集教款,增设短期小学和区乡中心小学,督导私塾改良,鼓励举办私立小学,督导中学扩充科学实验设备,实施职业教育,分区设立民众教育馆,开展肃盲工作,成立县文献委员会,组织重修天一阁,成立通志馆编纂县志等。在医疗卫生方面,整顿公立医院,审核私立医院,办理中西医及护士执照,增设平民医院和传染病医院,举办卫生知识展览,宣传清洁卫生和防疫,处理粪便,定期举行和检查卫生大扫除。在慈善救济、治安及改革陋俗方面,建筑公墓,拆迁城乡露棺浮厝,勘查义冢,禁止盗墓,组织救济基金会、粮食调剂委员会和农民积谷会,救济抚恤灾民,灾年实行平粜,管理市场物价,取缔囤积居奇等。又如调查全县人口,办理户籍登记,禁鸦片,禁赌博,取缔同善社、大被教、串客、迎神会、盂兰会,禁止放烟火,实行妓院登记制度等。
  民国20年(1931)“九一八”事变后,组织各界救国会、抗日救国义勇军,开展抗日宣传,支持民众抵制日货。26年(1937)“七七”事变后,会同各机关团体组织抗日宣传队,成立救国义捐鄞县分会和鄞县国难会,动员抗日救国运动。募集经费及衣物慰劳前方将士。动员民众修建防空工事,进行防空演习。征召壮丁补充军队。组织民众拆毁公路以拒敌。惩处汉奸卖国贼。打击贩卖日货的店主。其间,国民政府又执行国民党反共政策,16年(1927)4月在市内、县内掀起反共高潮,缉捕共产党员,强令解散农民协会,改组工会,查禁进步书刊,用特务手段检查私人信札,限制进步人士人身自由。28年(1939)又执行国民党中央“限制共产党活动”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监视共产党,解散共产党领导的学生会和抗日群众组织,破坏国共第二次合作。
  民国30年(1941)4月城区沦陷后,县政府组织游击队狙击日伪军,安置各内迁学校,组织联合中学继续教学。成立政工队宣传抗日救亡。在敌占区设立情报机构,派便衣潜入城区惩处汉奸,采取措施反对敌伪清乡和扫荡。32年(1943)起配合国民党军队对共产党领导的浙东抗日根据地实行“绥靖”,残害共产党员、抗日志士和进步人士。
  抗日战争胜利后,成立肃奸委员会,接收日伪财产,缉捕汉奸。随后却发布“剿共”布告,建立县戡乱建国委员会,搜捕共产党员和革命人士,解散共产党领导的农会、工会、妇女会、民兵自卫队等群众组织,迫令其成员登记自首。禁止罢工,镇压社会各界“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爱国运动。封闭进步报刊。对共产党领导的浙东游击根据地进行连续清剿,在这些地区强迫移民并实行经济封锁。在经济建设方面,曾拟订乡村建设计划,成立经济建设委员会,改进了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推广合作事业,指导农业技术,修建省道县道,进行土地测量登记,重估地价,整理赋籍。在物价飞涨之时,尽量平抑物价,调剂民食。在教育方面推行国语教育;在医疗方面建立乡镇卫生所。
  附:汪伪鄞县政权
  民国30年(1941)4月鄞县沦陷,日军扶植傀儡成立“宁波乡镇联合会”,设有民政科、教育科、财政科、建设科、公安局、检察署和保甲指导官。次年8月,改为“鄞县乡镇联合会”。32年(1943)3月,撤销“乡镇联合会”,改设“鄞县县政公署”。同年4月,成立“鄞县县政府”,设秘书、第一科(总务)、第二科(民政)、第三科(财政、建设)、第四科(文教)、警察局、保警总队、地方法院等机构。34年(1945)增设营业税征收局,改文教科为文教局。是年9月,日军战败投降,汪伪鄞县政权随之瓦解。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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