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提案督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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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53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提案督办
分类号: D628.55
页数: 2
页码: 1085-10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海曙区政协高度重视提案督办工作,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通过督办工作,推动提案的实施和落实。对于重点提案和难办提案,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督办方式,包括现场办理、座谈交流、专题跟踪视察等。区政协还加强了对提案办理过程的跟踪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于超出海曙区职责范围的提案,通过与市政协的协调解决。提案委员会和承办单位间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协商,促进了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此外,区政协还重视听取提案工作的汇报,并研究提案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专委会、联委会、界别也将提案工作纳入了日常工作中。
关键词: 海曙区 职能履行 提案督办

内容

区政协重视提案督办工作,制定和健全一系列提案工作制度。2005年,区政协二届常委会重新修订《海曙区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使提案选题、撰写、提交、审查、办理、督办等环节有更明确的规定,并制定实施《提案征集实施办法》、《提案审查立案细则》、《重点提案产生办法和督办规定》、《优秀提案和提案优秀承办件评选表彰办法》等工作制度。提案委员会将提案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衔接,协商确定承办单位,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和督办。第一届期间,对一些疑难提案和办复后委员不满意的提案,主动加强同承办单位联系与协商,开展重点提案重点办理、“三见面”现场办理、提案办理追踪回访以及提案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活动。“清除筱墙巷教师公寓楼卫生死角”、“违章占道、无证设摊要依法整治”、“加强城区住宅小区的出租房管理”等提案经承办部门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1999年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5名委员联名提交“要求对大梁街西端与解放南路接壤的一段道路进行维修改建”提案,承办单位区建设局因遇到60%的经费无着落而致提案办理中断停顿。区政协领导了解情况后,要求提案委员会加大督办力度,终使区建设局以有限资金垫付欠缺,如期完成维修改建工程。在提案承办过程中,区政协常委会加强跟踪检查,特别是对重点提案和难办提案进行定期督查落实,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承办提案拖沓不力、又不向委员说明原因且委员反映强烈的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在城市化建设中,尽快改善城郊接合部的道路建设》(2000年27、28号)提案办理工作不到位,经主席会议研究给予通报批评,促进了提案的承办落实。又如有委员提出关于切实解决居民倒粪便难的提案,区建设局承办此案,特别选派业务骨干包案办理,不但增加了粪车运输次数,还促进了市政前期办配套公厕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第二届期间对一些事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涉及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提案,采用重点跟踪、现场督办、座谈交流讨论和专题跟踪视察等多种形式,推动办理工作有序开展。2003年办理《柳汀洲关帝庙火灾隐患必须关注》、《污损、残缺、脱落的户外广告应及时更新、整修或拆除》、《关于将清真寺的扩建工作纳入月湖西区整体规划的建议》和《关于宝善路道路坎坷不平、小桥年久失修问题的建议》等提案过程中,提案委员会多次与提案人、承办单位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现场会商、专题座谈、个别交流等形式,促进这些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区政协还形成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的运行机制和办理形式。2006年,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上,江厦区域联络委员会的团体提案《关于尽快组织实施对大梁街道路改造的建议》(此路于1999年曾作过局部维修)反映,大梁街整条道路不平整,人行道破损严重,行人和车辆难以安全通行,居民群众意见强烈。区政协把该提案确定为2006年主席会议督办的重点提案,最终得到解决。超出海曙区职责范围的提案,通过“市、区联动处理提案”的办案方式,或整理材料上报市政协,商请协调解决,或将提案商请在区的市政协委员帮助将提案转向市政协提出。如宁波清真寺和佛教居士林房产问题,20多年一直未得到解决,影响社会稳定。1990年,区政协经过调查了解,将情况整理为提案上报市政协办公厅,很快被采纳,市委主要领导当即作出批示,彻底解决了清真寺房产问题,居士林用房也得到解决。2003年,提案委员会选择《关于调整特殊病种和慢性病人医保门诊处方定额的建议》、《关于调整公交车儿童免票身高标准的建议》、《关于解决机动车辆停放问题的建议》、《关于尽快淘汰助动车的建议》等7件“涉市提案”,商请4位市政协委员向市政协提出,在市政协领导督办下,逐步得到解决。第三届以来,主席会议多次听取提案工作汇报,研究提案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案委多次召开有提案委员和承办单位双方参加的座谈会,就更好地办理和落实提案进行探索和交流。各专委会、联委会、界别将提案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初步形成领导重视、参与广泛、各司其职、协调有序的提案工作机制。2007年落实“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重点督办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撤村建(并)居改革中新居民不能完全享受市民公共服务问题,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商定,计划用3年时间,集中整治全区19个单个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原村管住宅小区,使6800余户新居民受益。2008年经各提案承办单位努力,区政协多方沟通协调,委员提案意见建议采纳落实率显著提高,一批市政道路建设方面提案启动实施,一批事关民生的问题得到解决。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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