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协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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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52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政协委员会
分类号: D628.55
页数: 5
页码: 1071-1075
摘要: 本章介绍了政协委员会的产生方式、历届会议情况以及机构的变迁。委员会的产生是通过各方面的推荐和上报,并经过区委审议确定。历届会议包括第一届至第三届的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出席人数、议程和通过的决议等。机构的变迁包括委员会设置的调整、办事机构的变动以及会议制度的修订等方面。
关键词: 海曙区 产生方式 历届会议

内容

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经济界、文学艺术界、科学技术界、教育界、宗教界等15个界别组成。以后随社会发展,界别有所增减。1998年区政协成立至2008年,在历届历次全体会议上,政协委员就海曙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重大问题,通过专题发言和提案等形式建言献策,履行职能。其间政协自身建设也日益完善。各街道联络委员会的建立,使了解社情民意渠道更为畅通。
  第一节 委员产生
  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由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有关方面与区政协筹建领导小组初步确定界别设置和委员名额,然后由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有关方面分别提岀委员人选,上报区委审议确定。区委再次召集各方面代表性人士共同协商,正式确定全体委员名单。以后历届委员的产生,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由上一届政协常委会协商决定下一届政协的界别、委员名额和人选。每届任期内,变更界别或增加委员名额、决定人选时,由常委会协商决定。委员任期与委员会任期一致。由于中心工作需要,第二届委员会随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前一年换届。
  第一届至第三届委员构成和委员会界别设置有所变化。第二、三届先后增加了“海曙区工商业联合会”和“社会福利与保障”界别。第三届因撤乡镇建街道、撤村建居委会,取消了“农业”界别。
  第二节 历届会议
  第一届委员会
  区政协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2月2326日举行,出席委员119人。在区市政协委员、区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共27人列席会议。会议由选出的主席团主持。区委、区政府、市政协领导到会祝贺并讲话。区政协筹建领导小组组长毛华仑作《区政协筹建工作报告和今后工作建议》的讲话。会议选举产生区政协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常委会委员18人。全体委员列席区人大七届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7名委员作大会发言。会议通过《区政协一届一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区政协一届一次会议决议》,委员提案63件。
  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8—11日举行,出席委员124人,各界人士23人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协主席江伟利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区政协副主席李圣文作的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以后每届历次会议均审议前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列席区人大七届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10名委员发言,委员提案60件。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委员一起座谈讨论,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商海曙区发展大计。会议同意1名常委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常委职务,补选常委1名。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委员职务3名,增补委员8名。
  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2月14—17日举行,出席委员124人,各界人士22人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协副主席李圣文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鲁祖荣作的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区人大七届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10名委员发言,委员提案54件。会议同意撤销委员资格3名,增补委员3名。宣布区政协一届委员会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并颁奖。
  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2月12—15日举行,出席委员124人,列席会议的各界人士19人。区政协副主席徐昌年作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协副主席李圣文作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全体委员进行审议和讨论。列席区人大七届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4位委员代表各专门委员会在会上作专题发言。委员提案63件。会议增选副主席1名,增补委员9名。
  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1月28—31日举行,出席委员124人,各界人士列席会议21人。听取和审议区政协副主席徐昌年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区政协副主席李圣文作的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区人大七届五次会议,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10名委员发言,委员提案57件。会议期间举行首次政情交流会。委员与区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区域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卫生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热点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会议通过《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决议》,增补委员1名。
  第二届委员会 区政协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2月25日至3月2日举行,出席委员145人,增加区工商业联合会界别,参加会议界别增至16个。在区省、市政协委员,部分区一届政协委员和区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共30人列席会议。区委、区政府、区有关部门领导应邀出席开幕会。区委书记施孝国讲话。区政协副主席徐昌年作第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协副主席李圣文作第一届常委会关于提案工作报告,全体委员进行审议和讨论。列席区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区政协主席1人,副主席3人,秘书长1人,常委18人。会议期间,举行政情通报和政情交流会。委员就当前海曙区经济发展、社区保障、城市管理、卫生服务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区政府有关部门领导进行交流。会议通过《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决议》,宣读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给离任委员的致敬信》,委员提案105件。
  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23—26日举行,出席委员147人,各界人士32人列席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协副主席崔运富作的第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专门委员会第一办公室主任鲁祖荣作的第二届常委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区人大八届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10位委员代表各自的专门委员会和联络委员会在大会上发言。区委、区政府领导应邀听取大会发言并讲话。会议通过《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决议》,委员提案95件,增补委员2名。
  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21—24日举行,出席委员147人,各界人士42人列席会议。区政协主席江伟利作第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协副主席许国章作常委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全体委员进行审议和讨论。列席区人大八届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会议期间,还召开由区有关部门和街道领导参加的平安大区建设政情交流会。增选常委2名。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委员职务1名,增补委员4名。会议通过《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决议》,委员提案94件。
  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2月8—10日举行,出席委员147人,列席会议的各界人士54人。听取并审议区政协主席江伟利作的第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区政协副主席汪棣章作的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区人大八届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和《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会议通过《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决议》,委员提案73件。
  第三届委员会
  区政协第三届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5—9日举行,出席委员183人,在区省、市政协委员,部分区第一、二届政协委员,特邀专家型委员和区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共59人列席会议。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区政协历届老领导应邀出席开幕式、闭幕式。区委领导到会祝贺并讲话。区二届政协主席江伟利作第二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协副主席崔运富作第二届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区人大九届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2月7日召开政情交流会,委员们与区有关部门领导面对面交流沟通。会议选举产生区政协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1人,常委26人。会议通过《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提案收集情况的报告》和《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决议》,委员提案82件。宣读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给离任委员的致敬信》。
  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1月21—24日举行,出席委员185人,在区省、市政协委员,部分区第一、二届政协委员,特邀专家型委员和区属有关部门负责人共49人列席会议。区委领导到会祝贺并讲话。会议听取区政协主席王黎明作第三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政协副主席谭国洪作第三届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全体委员进行审议和讨论。列席区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13位委员分别代表各专门委员会、联络委员会或各界别在大会上发言。区政府领导听取大会发言并讲话。会议表彰了三届一次会议以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会议通过《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决议》,委员提案104件。
  第三节 机构变迁
  专门委员会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常委会按照需要设置专门委员会,其领导成员由常委会任命。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常委会全年工作任务开展工作。1998年3月,区政协一届一次常委会决定设置文史和学习、提案、经济与科技、教卫文体、社会与法制5个专门委员会,3个委员人数较多的专门委员会分设2~4个活动小组。2003年3月,二届一次常委会决定设置提案、文史资料、经济科技、教育文体、医药卫生、社会法制、民族宗教(侨)7个专门委员会,同时在望春、段塘、月湖、南门、灵塔(2005年9月起改称江厦)、鼓楼、西门、白云8个区域设联络委员会。2005年9月2日,二届十四次常委会决定将7个专门委员会调整为提案、经济科技和城建资源环境、教文卫体和文史资料、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台湾华侨4个专门委员会。
  办事机构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区政协一届设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内设文秘科、联络科和提案科3个科室。2002年10月,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分设为第一办公室和第二办公室。区政协二届办事机构开始与一届同。2005年9月,专门委员会由7个调整为4个以后,撤销了专门委员会第一办公室和第二办公室,按4个专门委员会设主任或副主任专职办公。2006年2月15日,区政协办公室内设机构更名为综合科、秘书科和行政科。2007年4月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区政协办公室增设委员联络科。
  会议制度
  区政协一届一次常委会制定《政协海曙区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海曙区委员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和《政协海曙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常委会工作规则》规定,常委会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主席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以上两会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根据议题和需要,常委会不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有关常委会委员、专委会负责人和小组召集人,以及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1999年1月,一届四次常委会通过《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意见》。2003年7月4日,二届二次常委会修订《区政协常委会工作规则》和《提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后称《提案工作条例》),完善“规则”和“条例”。2004年5月,二届六次常委会通过《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请假的规定》。同时,按照中发〔1989〕14号和浙委〔1999〕38号文件要求,制定《海曙区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6月,区政协协助区委召开全区政协会议,会后区委接受建议出台《中共海曙区委关于扎实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实施意见》。10月10日,区政协二届三十九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和制订《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主席会议工作规划》、《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区域联络委员会通则》、《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委员视察工作条例》、《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委员作用的意见》等相关规则、条例。11月11日,政协海曙区二届十五次常委会会议根据新《政协章程》规定,再次修订《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规定》等规则、条例。2007年7月5日,区政协三届二次常委会会议,修订了《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等规则,增订了《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协委员管理办法(试行)》、《政协宁波市海曙区委员会关于政协工作各项先进评选表彰办法》等条例、办法。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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