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能转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05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职能转变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3
页码: 1052-1054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宁波市海曙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和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的历史沿革和现状。其中包括了海曙区和镇明区合并为海曙区的过程,以及区政府派出机构如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和变化。
关键词: 人民政府 职能转变 海曙区

内容

两区并建后,区政府就加强自身建设提出简政放权,理顺关系,转变作风,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促进政务工作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社会事务能力等要求,其中包含着诸多职能转变内容。1993年2月,中共海曙区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要根据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政企分开、下放权力、转变职能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建立“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做到产业主管部门转型,政务部门精干,执法监督部门强化。1998年2月,区政府在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继续加强政府综合协调、执法监督和社会管理职能,充分运用政策导向、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逐步把政府职能转到搞好规划、加强协调、实施监督上来。2003年2月,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大服务”的现代政府要求,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实现政府、社会、市场的良性互动。2006年3月,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善于利用和依靠社会各种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就实际工作而言,自20世纪90年代始,区政府围绕职能转变,着重做了改革机构、改善服务、政务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4件事。
  机构改革 区政府先后于1995年、2002年和2005年进行机构改革。3次改革,都以转变职能为重要任务,逐步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将专业经济部门转为经济实体,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1995年撤销区商业局和工业局,成立商业集团公司和工业集团公司等,改政府机构为经济实体。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机构改革中探索建立新的管理运作机制。城管系统率先取得环卫管理体制改革突破。2000年撤销原环卫处,成立新的环卫处和环卫服务中心。前者负责决策、计划、考评、督查等管理工作,后者承担环卫作业部分,实行了“管做分离”。园林处、市政处同时按此思路进行改制,成立按市场机制运作的市政养护中心和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城区街道保洁、公厕管理、河道清淤等实行市场化招标承包运作。2002年继续深化改革,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心下移”原则,建立起精简、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1993年开始,区文化馆实施3项改革。文化馆成员从“政府人”变为“社会人”,财政从“养人”变为“养事”,政府从“办文化”改为“管文化”。区文化馆自此不再由政府“统包统管”,成为自负盈亏的文化单位。2005年启动文化体制新一轮改革,提出“文化事业加大投入,文化企业做大蛋糕”原则。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实行“动态投入,定向采购”,文化馆事业编制适当缩编,专注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将文化企业分离出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并逐步改制成股份公司。2006年3月27日,《人民日报》刊载通讯《文化之舟出海曙》,介绍区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果。
  改善服务 1989年实行区长值班电话制度。当年出台《海曙区区长值班电话工作细则》,规定区长值班电话工作内容、职责和处置流程。同时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安排每月15日为区委、区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1998年3月10日,海曙公安分局成立户证办理中心,负责办理原来由全区8个派出所分头办理的户口迁移、申报、注销和户籍证明出具,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边境通行证以及场所治安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申领签发手续,并受理上述办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户证办理中心简化办证手续,减少中间环节,规范办事流程,服务细致周到,成为全区行政管理机关开设服务窗口范例。1998年8月成立经济服务中心,设服务大厅于中山西路289号海光大厦。初期有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技监局、房管处8个区政府职能部门进驻,在服务大厅开设办事窗口,为企业登记落户提供“一站式”规范服务。至2002年,进驻经济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增至22个,服务项目增至170余项。经济服务中心以削减审批项目、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证时限、减免服务规费为优化服务目标,实施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2001年8月,经济服务中心与新成立的市民求助中心组合,成立区社区(经济)服务中心,开通“81890”求助服务热线。“81890”热线每天24小时开通,为来电求助市民提供家政服务、家电维修、购物消费、教育培训、交通旅游等多种类别、项目的信息服务。居民日常的困难诉求,通过“81890”可以及时联系相关政府部门、加盟服务企业或志愿者组织,得以及时解决。2004年3月,区社区(经济)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集体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05年起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全面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做好有关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新建制度361个,其中规范办事程序的156个,规范干部行为的120个,优化服务的85个,修订完善制度102个,废止制度79个。清理部门文件84件,解决和理顺职能交叉问题38件。2007年实施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经济服务中心扩建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审批管理服务机构,完善政府机关的服务工作。
  政务公开 1998年8月10日,区政府成立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领导小组。1999年启动“政府上网工程”,建立区政府门户网站,用以发布信息、接受投诉、设立领导电子信箱等。区属各职能部门网站随后相继开通,并与政府网链接。2002年,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全区各街道、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建立信息交流共享通道。2004年在区档案局设立现行文件查阅中心,作为指定信息公开服务场所。2004年2月,区政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视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介绍政府主要工作、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公布出台的重要规章和政策措施,通报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回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2005年1月1日,《海曙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施行。文件规定,公众可通过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区档案局公共查阅室,获得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方面的政府信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政府信息,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政府免费提供上述信息。公众还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政府机关申请获得上述信息。2006年,区政府网站再次更新栏目设置和信息内容,围绕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和服务经济3个主题,开设走进海曙、透视政府、信息频道、政策法规、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招商引资7大类30多个项目,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机关效能建设 2004年3月起,区委、区政府在全区各级机关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年3月11日召开动员大会,提出机关效能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随后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确立“执政为民、干净办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理念,强化效能建设和创新精神,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政水平。开展求真务实专题教育,以整顿学风、会风、行风为突破口,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开展党纪条规教育,重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和要求。机关效能建设围绕“四查四促”(查执行梗阻促政令畅通,查办事拖拉促优质高效,查作风漂浮促求真务实,查因循守旧促开拓创新),解决机关运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效能建设期间,共受理投诉135件,来人来电咨询118人(次),其中属效能建设范围的97件,结案率达98%。先后召开督查情况通报会、不良现象整改会、重点单位说清楚会,加大监督和查究力度。其间共实施效能告诫10人(次),通报批评27人(次),责令改正70人(次),受党纪政纪处分4人(次),辞退1人(次)。查处20多名干部在企业引进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清退资金7万多元。机关效能建设主题活动为时1年,区政府机关经过动员、实施和考核考评3个阶段,在制度建设、整顿学风会风行风、加强效能监察、实施五项禁令等方面都有实际成果。

知识出处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宁波市海曙区志(中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册内容涵盖海曙区财政税务、经济管理、口岸管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社会团体、中华民国地方政权及其党团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军事、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记述海曙区境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
相关地名
海曙区
相关地名